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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雪不归人/暴雪将至——我见青云【完结+番外】

时间:2024-03-03 17:17:07  作者:我见青云【完结+番外】
  当时物业带着他们两看这房子的时候,夸下海口:“程先生,程太太,我敢打包票,整个北京城都找不到比这更安静的地方,就算邻居彻夜开轰趴,你们都听不到任何声音。”
  程寄听着皱了皱眉。
  景致知道他是觉得面前的人太聒噪,而她是因为“程太太”这三个字臊得垂下目光。
  在景致看来,这房子哪哪都好,只是远离人间烟火,太过冷清。
  不过,倒是挺配程寄这个人的。
  和她第一次见到程寄时候的感觉相仿。
  也许是知道主人快回来了,别墅的灯早已点亮,灯火通明。
  夜阑人静,在夜幕的衬托下,白色的别墅如同马提尼酒杯中漂浮着的冰块。
  景致跟在程寄身后,越走越近。
  “......景致,你说那个女人是怎么想到用这样愚蠢的一招,竟然来我房间脱衣服?”程寄往前走,无波无澜地问。
  只是语气居高临下,很是看不上那样的把戏。
  景致的心无端端地一跳,不知道该怎么回答。
  这让她想起很久之前的事,那时候她毕业半年有余,还没找到什么像样的工作,身上更是没什么钱,和朋友挤在一间破旧的卧室。
  每天不是为了生计奔波,就是苦恼父亲的医药费。
  在这样困窘的情况下,程寄不仅给了她一笔钱,而且还有Greco的工作和体面的房子,解了燃眉之急。
  在某种程度上,她和那个女明星似乎也没什么差别。
  景致转身把大门关好。
  思量了一会儿才说:“她或许想要更好的资源,我也不清楚。”
  “那她找错对象了。”
  程寄侧头,不以为意。
  正要上楼的时候,一只毛茸茸的东西冲过来,蹲伏在他脚边,正咬着他的脚脖子。
  一种不好的念头在脑海中盘旋。
  程寄低头一看,是只炸毛的小兔子,ʝʂց只有他半只脚的大小。
  尽管在很多人眼中小兔子是可爱的存在,但程寄还是很嫌弃地用大拇指和食指揪起它的脖子。
  他讨厌一切动物。
  所以家里从不养猫养狗。
  程寄冷声问:“是谁把这只东西放进来的?”
  被人扼住了重要命脉,小兔子的四个爪子在半空中扑腾,并且拼命地嘤嘤叫,试图让主人快点解救它。
  景致目光中有了慌乱,心疼不已,连忙抢了回来,抱在怀里。
  “我本来想在你回来之前,把它送走的......”
  景致解释,但这两天筹备展会,忙得把这件事给忘了。
  只是对上那双泛着冷光的眼睛,剩下的话全堵在喉咙口,一个字也蹦不出来。
  程寄敛眉,脸上毫无笑意,就连声音都是疏淡的:“我现在倒是生气了。”
  “什么?”景致脱口而出。
  “你在酒店问我是不是生气。”
  对于女明星的抓马,程寄只是觉得莫名其妙;而对于景致三番两次的破坏规矩,做他讨厌的事,他倒是有些懊恼。
  原来如此。
  景致明白了,目光从他身上滑落,她垂下脑袋。抱着小兔子,不知如何是好。
  直到程寄不悦的声音再次响起:“去洗澡。”
  景致才愧疚地哦了一声。
  *
  过了这么久还是能嗅到她身上的火锅气味么?
  刚才程寄让她去洗澡的时候,景致抬头,看到他微微抽了抽鼻子。
  脱光衣服后的景致站在浴室镜子前,深吸了两口。
  也不知道是不是心理作用,还真是闻到了淡淡的呛人气息。
  所以立在风中那么久也吹不散吗?
  就像她跟在他身边快五年,学习适应不要吃“带有浓重气味”的食物,但还是会觉得火锅很美味一样?
  哗啦啦的水声坠落在地,将景致飘远的思绪拉回来。
  她回头看了一眼,浴缸里的水已经溢出。
  景致立马跑过去,步入浴缸,她吸了一口气,将整个身体滑入缸底,直到发顶也泡在热水中。
  程寄这次能回来,她其实也是开心的吧。
  要不然也不会站在书房门前踟蹰不前,表面看着风平浪静,但内心的波涛快要将她吞噬。
  可她还是惹他不高兴了。
  如果程寄提前和她说回国的时间,或许她会安排好小兔子的住处,在同事们提出要去吃火锅的时候,她会建议去吃日料。
  可是程寄没有。
  他们并不是需要报备行程的关系。
  “情人”或许是个更恰当的形容词汇,景致单方面的顺从程寄。
  胸腔中的氧气慢慢消耗,水面鼓出一串串的泡泡。
  景致不愿到水面重新吸氧。
  如果程寄告诉她回国的时间呢?
  她一定会提前安排好小兔子的住处,不去吃火锅么?
  景致慢慢地思考,直到最后一丝氧气消耗殆尽,她的脸憋成苹果色,哗地一声,她破出水面。
  急不可耐地呼吸着新鲜空气。
  景致得出了结果。
  不会的,不会这么做的。
  或许,她就是想让他生气。
  *
  第二天,景致醒来的时候特意在床上多赖了会儿。
  这段时间她没有好好休息,打算趁着周末的时候多睡会儿觉。
  还没睡多久,就有管家来敲门,问她是现在吃早餐,还是和程先生一起用brunch。
  景致一个激灵从床上跳起,脑袋撞在靠板上。
  她都忘记程寄回来这件事。
  眼见着管家担心地要开门进来,景致揉着额角,翁声翁气地说:“我没事,一会儿就下去,我和程先生一起吃好了。”
  管家应了声就走。
  景致坐在床上,一边揉着额角,一边闭眼昏沉,最终叹了口气,挣扎着去卫生间洗漱。
  她不能再继续睡下去。
  原因无它,她不想再让程寄对她留有坏印象。
  就像程寄不喜欢“浓重气味的食物”,觉得这不健康一样,他同样觉得睡懒觉也是浪费时间,是欲望放纵的表现。
  洗漱完已经是半小时之后的事情。
  景致先去了一楼的空房间,她的小兔子就在那儿。
  此刻正在吧唧吧唧地吃苜蓿草,听到开门的声音,垂下的耳朵登时立了起来,警觉地不敢动。
  见没有威胁,它才继续吃起来。
  房间里还有佣人小雅,景致上班的时候,全托她在养。
  小雅抱歉地说:“景小姐对不起,早上程先生出去之前看见小兔子......”
  别墅里的佣人都知道程寄的脾气,喜欢安静,就连春天早晨鸟雀的叫声都让他觉得吵闹。
  更何况未经他允许,在别墅里养一只小动物。
  景致托起竹筐里的糯米小兔子,往外走,心平气和地说:“没事,他昨晚就知道了。”
  景致救下这只兔子的时候,它的右腿不知道被什么东西给刺伤,留了不少血。好在医生说不算严重,初期注意不要让它舔舐伤口,免得把涂抹的药膏舔掉。
  将将修养了一段时日,伤口结痂脱落,小兔子却始终拖着右腿走路。
  景致以为它终生落下残疾,带去宠物医院检查,才知道是这只小东西怕疼,不想用受过伤的腿。
  医生语重心长:“养宠物不是意味着宠溺,随毛孩子乱来,该锻炼还是要锻炼。”
  景致被说得惭愧,是以只要有空,就会带着这只东西到空地上多走走。
  别墅有很大的一块空地,春夏的时候绿茵遍地,植被丰盈,但到了冬天即使铺了层人工草皮,还是觉得空旷。
  昨晚下了半夜的雪,地上积着层薄雪,盛阳当空,用不了多久,就连这点雪也要消失个毫无踪迹。
  泥土太湿润,景致只让小兔子在宽敞的屋檐下跑跳。
  连续几日的精心喂养,再加上不爱运动,这只兔子肥硕了不少。
  和人一样,一旦胖了,就不爱动弹。
  它蹲伏在原地,鼻子乱嗅,只有景致的脚尖戳戳它屁股的时候,它才往前蹦一蹦。
  景致蹲下来,坏心眼地揪起它一只耳朵:“再不走,今晚就红烧了你。”
  它似乎听懂了,四脚并用,飞快溜走,惹得景致发笑。
  虽是二月末的光景,但细看之下,处处有着春的影子,残雪压枝下已有嫩草露尖。
  景致观察了一会儿,很是舒畅顺意。
  等回过头要去找那只兔子的时候,她才发现程寄就低头站在不远处的长廊下。
  身旁掩映着一株珍珠梅,浑身白色的运动套装,宛若落雪压松竹,云海尘清。
  再定睛一看,那只傻兔子不知道什么时候又跑去他脚边上,而且不要命地嗅咬着程寄的裤脚。
  “在那儿站着干嘛?”程寄回来看见她有一会儿了。
  “在看草。”
  景致连忙走过去,蹲下去,想把这只不知人间险恶的小兔子抱起来。
  程寄似乎是料到了,他把脚往后一退,将小兔子推在身后,离景致的手又远了一寸。
  冬日阳光刺眼,景致蹲在地上,仰头眯着眼看他。
  程寄运动完,额头微微出汗,衣角还带着清晨的浸冷。
  他垂着目光,细细看了好一会儿才开口:“你把它养傻了。”
  声音冷然,景致还没有回过味,他就带着球拍走回屋里。
  原来还在生气啊,景致叹了口气。
  她揪起兔子,拍了拍兔子身上的草屑,闷闷地说:“小心真被吃了。”
  陈管家准备的brunch有玉米笋,面包,牛排和一些水果沙拉。
  程寄坐在景致对面,慢条斯理地切着牛排,动作娴雅,让人赏心悦目。
  不像景致,有时候肚子饿急了,都懒得细致地切,直接咬进嘴里。
  有一回被程寄看到,还说她没有吃相。
  程寄将一整块牛排切好给景致,然后将她未动丝毫的那份换了过来。
  正啃着面包的景致暗自窃喜。
  她肚子早就饿了,昨晚的火锅都没吃多少,一直到现在的十点多吃上饭。
  迫不及待地吃下一口。
  程寄问:“怎么样?”
  “很嫩,咸度适中。陈管家,”景致抬起头,竖起大拇指,“我很喜欢。”
  陈管家欣慰地笑:“景小姐喜欢就好,您和先生慢慢用餐,我就不打扰了。”
  “好。”
  景致收回目光,心理却是在盘算着怎么和程寄开口谈小兔子的事。
  她原本救下这只傻兔子,只是看它可怜,想着等它伤好了就送出去,也不知道是不是养出感情,景致想把它留在身边作伴。
  “你知道我是在哪里碰到这只兔子的?”景致引出话题。
  “猜不到。”程寄说。
  他的回答既不热切也不冷淡,但景致明白,那是出于礼貌的回复。
  他的教养不允许自己冷落了她。
  景致的兴头劲松驰了一半:“我去看我爸的时候,那天路过花鸟市场,只剩下这只受伤的兔子没人要,我就把它带回来了。”
  说完,她抬起头,期盼地等着程寄的动静,就连用叉子的动作都慢了下来。
  程寄的手忽然越过来,干净的大拇指掠过她的唇畔。
  他的眸光深沉,眼底浮漫着层薄薄的冰凉:“以后吃饭要专心。”
  景致有微微地愣怔。
  随后用纸巾擦了擦嘴角,原来是沾了点牛排汁。ʝʂց
  等她把目光再看向程寄,他又专心吃起饭,没有再和她说话的意思。
  这算是变相的转移话题?
  还是说他读出了她话中的意思,但委婉的拒绝了?
  事情都是一鼓作气,再而衰,三而竭。
  在还未得到确切的答案之前,景致也想要撞撞南墙,但那股勇劲彻底被凉水泼灭。
  她的唇角似乎还残留着他指尖的寒意。
  意识到自己都做了些什么之后,景致的脸热辣起来。
第三章
  “景小姐化完妆之后,气色更好了,你大学的时候也和现在这样漂亮吧。”吃过饭后,小雅被景致喊来帮她拉裙子后背的拉链。
  大学的时候,她长什么样呢?
  景致对着镜子戴耳环的时候慢慢回想。
  其实仔细想来,那张脸已经从记忆中滑落,变得模糊不堪。
  只记得在所有的放假时间,她不是从摄影棚跑向车展,就是在做礼仪小姐的路上。
  而那时候,为了省那几块钱,胆大到直接拿肥皂水卸妆。
  总是弄得脸上过敏,红红的一片。
  可是现在,包括小雅在内的人,看到她这张脸,都会目不转睛。
  景致是典型的艳丽款骨相美女,脸上的骨头存在感很高,折叠度不低,再加上身材发育完善,从高中起就做不了清纯可爱美女。
  她的美貌就是黑夜中一刹而过的闪电,会让眼睛短暂失明的时候,闪电的形状就印在脑海中,过目难忘。
  这样的长相往往俗气,但好在景致有一双水杏眼,给秾缛的气质中增添了一抹新丽,楚楚可怜。
  大学毕业之前的美貌总是有种野蛮生长的粗糙感,而毕业之后,有了金钱和高级护肤品的滋润,就变得精致细腻很多。
  这都是程寄的功劳。
  是她跟了程寄之后,她的美貌更上层楼。
  “只是这张脸也开始有瑕疵了。”景致凑近了点,才发现眼角两道细浅的皱纹。
  她忽然想起一个女人,这个女人还是她跟了程寄之后认识的。
  算不上朋友,不过是男人饭局上,和她一样的陪客而已。
  到现在景致都还记得,这个女人迷恋地望向她,声音幽幽的:“年纪大了,脸总是不比你们这些小姑娘水嫩,男人也是越来越难哄。”
  “哄?”景致错愕。
  “对啊。”女人笑得花枝招展,“哄男人高兴不就是我们第一要义吗?”
  那时候景致年轻,还不懂得这句话背后的含义。但这五年的相处下来,景致觉得这是个真理。
  程寄在她身上花了不少钱,他花钱不是来自讨苦吃的。
  他是想要一只既漂亮温驯又能思考哄他高兴的兔子,而不是让这只兔子屡次触他逆鳞。
  小雅终于滋地一声,顺畅地把拉链拉上。
  镜中穿着珠光宝气的女人身姿妙曼,粉黛正盛。
  景致的食指弹了弹长长的耳坠,耳坠在半空中划出一道俏丽的弧度。
  她转身往外走。
  现在,她要去哄她的男朋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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