迟欢把镜子擦干净,回想昨晚和纪正初的对话,只能把原因归咎在两个人身上。
一个叫马录,一个叫章奕。
耽误她搞事业的两个男人,这次记的印象深刻。
书里对迟欢和纪正初这对的描写实在太少,系统查阅不到情节,小莫默默听着迟欢内心os:
“纪正初吧,虽然不用微信,虽然不接触现代网络,虽然不解风情,但他是个正常人,有责任心。”
“而且这是穿书哎,我万一死了,或者三六九突然主机烧了,我岂不是就回去了?”
“不然我把纪正初睡了吧?反正他肯定会负责,立刻登记结婚,早日走完剧情线早了事。”
小莫:“……”
“……八八一六,你以为我听不到吗?”
迟欢边往脸上涂爽肤水,边查看原主的各种化妆品:“哦,就是让你听到,你对我的提议有意见吗?”
小莫:我可太有意见了。
迟欢迅速给自己打了个底,气色肉眼可见地好了不少:“有意见也憋着,别说。”
做完这一切,迟欢把所有衣服扒了一遍,挑出原主一件全新包着塑封的修身小香风裙子,准备出门。
迟母正在楼下和阿姨收拾中午做饭要用的食材,见迟欢下来,迟母担忧地走过来:“昨天掉水里,今天就要出门了?身体都好了吗?再上去睡会儿吧?”
迟欢心里感激,拉过迟母的手:“放心吧妈,我没事的,今天不回来吃午饭了,有点事情要处理。”
“可是……”迟母的嘱咐还没结束,迟欢已经穿好鞋,朝迟母挥挥手,跑远了。
“这孩子,身体好没好啊就往外跑。”
择菜的阿姨接话:“我倒觉得欢欢挺好,病刚好就应该出去走走,别闷在家里,对她不好。”
等迟母走近,阿姨悄悄说:“以前没见她这么开心,是不是谈朋友了呀?”
迟母一愣:“没听她说过。”
“这种事情女孩子怎么可能主动说的嘛,我听说啊,昨晚……”
迟母耳朵凑过去,听完眼睛一亮,随手拿起手机,给一个联系人发消息:[你等着输吧,5000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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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欢出了门,没让家里司机送,而是打车前往南雅市最高级的一家购物广场,准备先把自己收拾好,再解决其他的事。
对家具不上心,不代表她对自己不上心。
原主银行卡里的钱很多,是迟欢几辈子都赚不到的钱。迟欢在心里大概算了算,从头到脚所有的理想设计做完,顶多花个零头。
商场里人多,小莫不能陪她聊天,一个人慢慢悠悠在商场里逛。
抬头一看镜子,迟欢放下手里正在看的衣服,直奔楼上。
二楼尽头,有家理发店的水平在南雅市都出名,迟欢推门进去,看到个熟人。
本文女主,张书书。
两人在镜子里对视一眼,张书书十分惊喜,趁着理发师去拿东西的功夫,冲到迟欢面前:“迟欢!真的是你!”
那天迟欢落水时,张书书也被吓了一跳。随后有个人跳入水中,把昏迷的迟欢捞上来,随后被众人围着,送到二楼客房。
一眼望去,面前的人非富即贵,都是张书书在杂志上才见过的人。她那时才知道,救她的人是迟欢,是要跟纪家联姻的大小姐。
“人太多了……我找不到你,没能亲口对你说一声谢谢,我很遗憾。”张书书拉起迟欢的手,“真的很感谢你。”
迟欢:“别客气,我嘛,见义勇为好市民。”
张书书羞涩一笑。
在店员指引下,迟欢在张书书旁边坐下,原本是店里的理发小哥来招呼她,几分钟后,突然被喊走,从后面出来个染着银白色头发的中年男人,站定在迟欢面前。
身边的理发小哥打趣:“哟,术爷今天亲自上阵了?”
被喊术爷的男人笑笑,没说话。
……
到付钱时,术爷朝迟欢抬抬手:“你不用付,记得给我口头做做广告就行。”
迟欢:“?”
在迟欢疑惑的眼神下,术爷轻咳一声,和盘托出:“老板娘不用亲自来的,这是名片,我提供□□。”
老板娘?是纪正初?
难怪最后换成了不经常出场的术爷。
怪她没有过过有钱人的生活,一时间没办法适应。
看迟欢有些不好意思,术爷直接把她和张书书推出去,双手拦着大开的玻璃门,笑着让两人下次再来。
迟欢攥着卡,和张书书面面相觑。
本来,迟欢是想来过把刷卡的瘾,现在倒全承了纪正初的情。
暴富的瘾没刷上,好感度还是要好好刷的,迟欢挽住张书书的手:“一起吃个午饭吗?”
张书书点头,两人立刻找了个楼顶的餐厅。
张书书悄悄瞥了迟欢一眼,小声道:“迟小姐,你这样好好看啊。”
迟欢对原主这张脸很有自信:“你也不错,头发剪短,都市丽人,非常干练。”
见到迟欢进来,餐厅店长迎上来,主动把两人带到包间,还贴心地关上了门。
看起来又是因为纪正初。
迟欢心里有点淡淡的不适,很快压了下去,开始跟张书书聊天。
按照原书剧情,那天晚上给张书书解围的应该是男主,现在被她救了,男女主大概率还没有感情开端。
迟欢不太放心,开始慢慢套话:“那天之后,林茜找你麻烦了吗?”
张书书摇头:“没有。”
她微微垂下头,“我就是地方台的小娱记,他们……你们这样的人,我以后也不会有机会再见的。”
听这个意思,不管是她迟欢,还是林茜,还是原书男主李黎,张书书都没再见过面。
迟欢把面前的两套餐具擦干净,心里慢慢有了计划。
张书书能把长发一把剪完,遇上的事一定不小,迟欢问:“刚才看你脸色不好,怎么了?最近过的不好?”
张书书放在桌上的两只手攥成拳,大拇指互相按压到发白,露了个苦涩僵硬的笑容:“总体还算顺利。”
“如果有需要我帮忙的地方,尽管说。”
张书书嗯了一声,没多说话。
包间里只有迟欢和张书书两个人,小莫悄悄爬上来,说道:“友情提示一下八八一六,在原书中这里,张书书在下楼时崴脚,被男主李黎一把接住。也是从这里,张书书开始对李黎有好感。”
迟欢:“懂。”
侍者推门进来上菜,系统连接中断。
张书书吃饭和她为人一样,安安静静,在迟欢面前拘谨小心,害怕说错话。
出身普通家庭,现在是一个小小的娱乐记者。面前的人呢,家境优渥,不说那件大衣,单说里面的裙子,就撑得上她好几个月的工资。以后就算做个家庭主妇,也不会担心生活拮据。
“所以,张书书虽然看着坚强,实际骨子里还是自卑的。”
迟欢:“我明白了,这也是原书里,李黎这么快就能追上张书书的原因之一吧。一个自卑的人,面对一个愿意放下身段、对自己平等看待的霸总男人,很难把持得住。”
小莫:“嗯嗯,分析得很对。”
“再提醒一句,张书书现在对你的好感度上升了百分之五,八八一六加油!”
那总共就是百分之七了。
有纪正初这张王牌在,迟欢在整个恒誉广场逛街购物都不需要刷自己的卡,她默默记下账,准备请纪正初吃顿大餐,满足自己私心的同时,再去刷刷他的好感度。
两人吃完饭准备离开,张书书收拾好东西,迟欢喊住她:“书书。”
“迟小姐?”
“我们是朋友,不需要这么客气,”迟欢笑笑,“叫我欢欢吧。”
张书书有些吃惊,一时之间没作答。
迟欢拿出手机:“既然已经是朋友了,我们加个微信吧?”
张书书眼睛睁得更大了。
脑中的小莫:“八八一六!好感度暴涨了百分之五十!!!!”
迟欢满意地微笑,把手机往张书书面前递了递。
加上好友,张书书还觉得不可思议,她给迟欢发了个消息,悄悄确认这真的是迟欢本人的微信后,孩子般地笑起来。
“加上微信就这么高兴?”
张书书主动去拉迟欢的手,嗫嚅道:“我……从小,没有几个人愿意跟我交朋友的。”
“没事,以前的人就让他们过去吧。”
迟欢留意出门后脚下的每一个台阶,拉着张书书的手更紧,“人要往前看。”
她尝试联系小莫,发现连接出现问题,身边应该出现了第三个人。迟欢心里有数,第六感告诉她,差不多就是现在。
果然,张书书在最后一个台阶突然踩空,身体立刻往迟欢的反方向倒。
霸总救人果然有优待啊,连方向都这么天时地利。
迟欢早早做足接人的准备,拉着张书书的手松开,身体往前,双手懒腰把她抱住,以霸道总裁小说里男女主惯用的暧昧姿势稳住身形。
隔着这么远,迟欢都感知到了她剧烈的心跳。
张书书眼睛里都是被吓到的惊慌,手指紧紧揪着迟欢肩膀处的衣服,迟欢朝她微微一笑,慢慢将她扶起,轻声问:“没事吧?”
她脸颊红红的:“没……没事。”
脑中出现一条机械音的播报:[系统提醒,张书书对您的好感度暴涨至百分之一百五,已超出系统最高设定值,正在尝试新数值植入。]
迟欢:“?”
不是。
这是本言情小说吧?
一百五,确定这女主是直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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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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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欢立刻骂自己想太多。
系统有强制更正剧情的作用,就像迟欢曾经知道自己有钱后,萌生过不想走剧情的想法,立刻被系统拉到一个推动情节的任务场景,一定要走完才行。
更何况帮助男二上位还是她穿书的主线任务,女主当然不会弯。
扶起张书书时,迟欢余光看见刚才张书书倒下的方向,站着两个人。
其中一个人保持着要去接她的动作,双手僵在空中,看着张书书被稳稳接住,表情有些尴尬。却在迟欢看过来那刻,收回双手,朝她笑笑:“迟小姐。”
听见他的声音,张书书下意识往迟欢边上靠了靠。迟欢不动声色地走到两人中间,将张书书挡在身后:“你好,男——”
差点脱口而出一个“主”字,迟欢把话接上,“难得我们能见上一面。”
迟欢转而看向他身边的人,眼睛一亮:“你怎么来了?”
纪正初躲开她灼灼视线,垂下眼挡住看见她时的惊艳目光:“原本就在附近,是李总提议过来看看。”
迟欢点了下头,身后拉着张书书的手被捏了捏。
李黎却像有感应似的,视线落在迟欢身后,语气不自觉放轻:“书书,上次你走的太着急,钢笔落在我那里了。”
被人喊到,张书书再躲就显得太不礼貌。她站出来,先跟两人打了招呼,犹豫地皱着眉:“不用了李总,那支钢笔……我,本来也要丢掉的。”
迟欢距离她最近,最先察觉到张书书的不对劲。以她这几天和张书书的聊天内容来看,前段时间,张书书因为上司的安排,为李黎做了一次专访,钢笔应该就是那时候丢的。
此刻的张书书,和李黎完全没有感情。她对李黎十分抵触,就算再想要这只钢笔,也不想应李黎再次见面的请求。
一个普普通通的娱乐记者,因为工作接触了市里有名的商业大佬,事后就被爱慕大佬的小姐妹报复侮辱,这搁谁谁受得了。
再看张书书的表情,快要哭出来了。
而大佬李黎完全没看懂张书书,在他眼里,张书书现在就是害羞又矜持,想要与他接触更多,又害怕被看出端倪。
女人,想要接触他的手段不过就是这些。
李黎嘴边扯出一丝轻蔑的笑,但他享受惯了被女人追捧的感觉:“还是还给你吧,我要了也没用。”
李黎看了眼手表,“我稍后还要和纪总谈合作,要不我们等……”
“李总明天不是要去北礼市出差?”纪正初保持着一贯笑意,“不如待会儿把钢笔交给我,由我给欢欢,反正她们小姐妹在一起,见面的机会多。”
纪正初说完,看了眼迟欢,后者立刻接话:“是啊,我跟书书每周都要见面的,不如交给我,李总善解人意,懂得我们姐妹情,一定不会拒绝。”
两人一唱一和,把李黎逼到这个份儿上,他无法说出一个“不”字,只点头,说好。
出了购物广场,李黎原本还想要把张书书送回家,被纪正初挡了下来,理由依旧是小姐妹情谊深厚。最后李黎放弃,决定先回公司准备要合作的文件,以及张书书的钢笔。
上了车,张书书终于松了一口气。纪正初今天坐的是迟欢没见过的七座车,座位很宽敞,为了两位女士有足够的空间聊天,纪正初主动坐到了副驾驶。
迟欢和张书书坐在最后排。
张书书全程紧紧拉着迟欢的手,直到车子开动,确认李黎没有追上来的机会,松了口气。
这本原著里,男女主互相爱慕,男二默默守护多年,最后当了旁观者。但现在女主张书书对男主的态度完全不同,没有喜欢和爱,全部都是逃避和不喜。
迟欢小声问:“书书,你跟我说实话,李黎是不是对你做了什么?”
张书书愣住:“没,没有的,我只是……”
“我只是觉得他有点奇怪,而且,好像一沾上他,我就没什么好事发生,就想离他远点。”
想来还挺奇妙,迟欢一而再再而三用一些手段阻挡男女主相爱,没想到加速了女主对男主的反感情绪。
头脑清醒,选择正确。
当年迟欢看小说时就痛心疾首,恨不得穿书告诉宝贝女儿张书书,要远离这个哄得你团团转、最后嫁进来让你当家庭主妇的男人。
如今她真的穿书,也真的能帮助她做到。
“那只钢笔,对我很重要,”张书书抿了下唇,说道,“那是我一个初中同学送给我的,他后来转学了,我们再也没见过。”
迟欢拍拍她的肩,许诺似的:“放心,钢笔一定能拿回来。”
张书书又一次道谢。
车子停下,先把张书书送到小区,再启动,送迟欢回家。
张书书下了车,纪正初坐回中排位置,拿出旁边放着的平板电脑,开始看国外最新更新的财经新闻。
迟欢也挪到中排的座位,跟纪正初保持着小小过道的距离,看看窗外,又看看他。
纪正初看资料很认真,让迟欢想起以前上大学时一位上了年龄的老教授,最喜欢在傍晚时坐在学校的湖边,拿着一本外国文学细细地读,湖边有音乐社的学生练琴练合奏,也不能打扰他分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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