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许方向错了,说不定西弗勒斯或者莉莉已经找到了佩妮呢?
萨姆对自己变成肥墩墩的小猫头鹰毫无忧虑,甚至兴致勃勃地想着佩妮,毫无缘由的乐观坚信朋友们一定能找到佩妮。
到了太阳下山的时候,萨姆感觉自己饿了,她转头看着那个好看的小巫师,发出嫩嫩的“噗咕”声音。
毫无羞耻心……可惜临时饲主小天狼星也饿着肚子,否则她至少能讨到点榛子什么的,而不是像现在只得到了一个带着恶作剧性质的摸头。
小天狼星揉乱呆呆的小萨姆的羽毛,突然心情很好,虽然陌生的饥饿感让他有点暴躁,但是小家伙让他十分高兴。
他已经选择性的遗忘了他是多么的嫌弃之前的麻瓜,甚至在心里偷偷喊人家乞丐。
也完全没想过,他的袍子是附带麻瓜忽略咒的高级货,要不一个穿着古怪袍子的七岁孩子,自己拖着一个诡异的大箱子,早就被尽责的巡逻员带回警局了。
是的,他还完全没有反应过来,为什么他离家出走到了麻瓜的世界,只有一个小孩来招惹他。
他希望偷偷摸摸把萨姆永久变成猫头鹰带回家的希望,是注定失望的。
长得十分可爱的萨姆,早就习惯热情过头的亲亲抱抱,她歪头看着小天狼星,毫不在意他恶作剧的手。
自从萨姆被他变成一只小猫头鹰,她就明显的感觉到了小天狼星的善意,没有鄙视厌烦,是很单纯的孩子气的善意。虽然孩子的善意,很多时候都给人困扰。
“噗咕”这么晚还没有回家,要不回我家吧。
夜晚即将降临,萨姆看着毫无所觉的小天狼星,打算让他和自己回家。
小天狼星在街上乱晃的时候,还喜欢和萨姆玩游戏,他喜欢让萨姆做出选择,然后再由自己决定怎么走,他恶意的用这种方式逗弄萨姆小猫头鹰。
真是个坏孩子。
但是萨姆没感觉到什么麻烦,因为在小天狼星感觉自己没有规律的作弄着萨姆的时候。
萨姆早就能从小天狼星的眼神行动力抓到规律了。
是的,只要小萨姆愿意,她就是这么敏锐。所以,其实这大半天,是小萨姆带小天狼星在伦敦的街头找佩妮呢。小萨姆感觉可骄傲了!
当然这个事实,就算告诉小天狼星,他也不会相信的。很久以后,他才会深刻的懂得,萨姆确实能准确抓住重点。
事情当然也不能都按着熊孩子的意愿进行,到了太阳光剩下一丝缝的时候,小天狼星并没有再漫无目的的走。他往回走,找到了一个街角的小公园。
公园的长凳已经被流浪汉给占领了,他仿佛看不见眼前那个满脸嫌弃的小孩,裹着脏兮兮的大衣,发出咳嗽声,直接吐了一口痰到草丛上,差点溅到小天狼星的袍角。
小天狼星目瞪口袋的看着流浪汉。
他决定收回之前对麻瓜萨姆的评论,如果和真正的流浪汉比起来,麻瓜萨姆明显还还是要干净整洁许多的。
他厌恶的在公园里找了一个远离流浪汉的小角落。把萨姆小毛毛放到了自己的肩上,打开他的衣箱。
黑色皮革大箱子无声无息的打开,在萨姆面前变得越来越大,越来越大。
轮到萨姆对魔法目瞪口呆了,她能改变酒瓶子的形状和大小,但是把衣箱变成一辆车大小的迷你小房子,明显是更加厉害的魔法呀。
土包子萨姆在进入迷你小房子以后,把本来就很大的眼睛瞪得更大了。
迷你小房子的内部绝不迷你,走进来是一间非常空旷的房间,四周都没有门或者窗,进来的门在身后也消失了。光在这个空间里仿佛也是突然出现的,没有任何照明的东西,但是不缺光线,也并不显得逼仄。
空气中隐隐有鼠尾草和柠檬好闻的香气,房间的东北角还有一台明显是儿童尺寸的钢琴,自动弹奏着萨姆完全听不懂的噪音,咚咚咚,和音乐课上艾玛老师的曲子都不一样。
整个房间各个角落堆满了各种各样的玩具,数量惊人,其中大部分萨姆都不认识。
熊孩子萨姆性质勃勃的挥着翅膀,跌跌撞撞的到处看,玩玩那个,碰碰这个。
自从进了这个房间,小天狼星就不再用项链锁着萨姆了。他看着萨姆到处玩,带着骄傲的神气,甚至开始逐一介绍,这里面每一个都是他心爱的玩具。
萨姆他才不管小天狼星在说什么呢,她玩疯了,会突然变大,把人整个抱住的大大的玩偶熊;踩上去就立刻浮空然后疯跑的儿童扫把,最妙的是坐在上面稳稳的;还有能打鼓的漂亮铁皮人,每敲击他的小鼓一下,就有五颜六色的糖果掉在地上,不一会儿就堆了一堆。
萨姆看见糖果眼睛都亮了,一只小猫头鹰,硬是飞出了老鹰的气势,像一团火焰一下直扑糖果堆。
然后那些好看的糖果都消失了……
啊,没了!
萨姆还没有反应过来,四处找那些糖果,呆呆的扭头看坏笑的小天狼星。
离家出走记得带玩具屋,不记得带食物的熊孩子----小天狼星,当然也是很饿的,但是看着傻乎乎的小猫头鹰,他就感觉还是满开心的。
“欢迎来到我的王国,我,巫师国王允许你在我的王国过夜!”小天狼星仰着头,假装自己是一位国王。
萨姆非常配合的在小天狼星面前鞠了一个躬,行礼的时候忘记现在自己是只小猫头鹰,把自己给绊倒了,滚了好几圈,小天狼星笑得更开心了。
萨姆也蛮开心的,佩妮失踪着几天,莉莉没有心思玩英雄扮演游戏了,陪这个不认识的小巫师玩国王扮演,让她突然很轻松,玩得很开心。
然后他们就睡着了,玩具屋非常贴心在他们昏昏欲睡的时候,把光线调暗了,地板也变得非常柔软,就像是一张巨大的床那样。
小天狼星抱着萨姆,饿着肚子睡着了。在他的梦里,他把小猫头鹰萨姆带回了家,妈妈让小精灵给他们准备了六层巧克力蛋糕。
萨姆也做了个好梦,佩妮被她找到了,莉莉抱着她喜极而泣,伊万斯太太为他们烤了特别大的的香草蛋糕。
蛋糕真好吃啊!
饿着肚子就睡不了太久,即使睡得挺舒服,但是萨姆还是有气无力的爬起来了,然后她就发现自己变回来了,肉嘟嘟的手……人的手。
额……除了没有衣服。萨姆的衣服变成猫头鹰以后就被扔在街头了。
但是萨姆是个行动力很强的孩子。她扫了眼满地的玩具,把眼光对准了魔法小士兵。
于是当小天狼星醒来的时候,看见的就是一个穿着笔挺红色小袍子的……麻瓜?他心爱的小士兵被扒光,躲在他的脚下,瑟瑟发抖。
他对比了下被扒光的玩具,和穿着士兵衣服的人,恍然大悟的喊道:
“啊,放大咒。你是个巫师!”然后他又坏笑得接了一句,“真看不出。”
知道萨姆是巫师以后,他就是一股坏小子的神气,和在猫头鹰萨姆眼前一样了,不再是冷冰冰的样子。
"哈哈,既然是巫师,就原谅你昨天的冒犯了吧,我叫小天狼星,怎么样,交个朋友吧。"他狡猾的忽略了把萨姆变成猫头鹰的那一段。
“嗯,我叫萨姆,你的房子真是棒极了!”萨姆能和大部分人都相处的很好,也是因为她基本不记仇,虽然有时候显得有些傻乎乎的。
“哈哈,你还生气吗?别忘了,是你先打我的。”小天狼星还以为萨姆特意提醒他。
“不,我真的叫萨姆,所以你昨天叫我,我理会你啊。说起来,你的名字真奇怪。”萨姆说道这件事,不但不生气,居然还很愉快的晃着脑袋。
“哦,那好吧,萨姆。”小天狼星根本不信。
然后萨姆摸着饿得扁扁的小肚子,提议道:
“走吧,小天狼星,我请你去我家吃饭。我妈妈肯定会欢迎你的!”
这真是个拯救布莱克少爷的好主意!
回家的一路上,即使小天狼星的袍子上,有麻瓜忽略咒,但是挡不住一身大红色袍子的萨姆太引人注目了,萨姆提议再把她变成猫头鹰。
然后被小天狼星第四次拒绝,萨姆遗憾的耸耸肩。
就这么一路上两个人做贼一样回到萨姆的家。萨姆毫不意外的发现莱斯夫人还在睡着。莱斯夫人的酒馆半夜才打烊,现在还是她的睡觉时间呢。她还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走失了一天,真是心大的夫人。
萨姆熟练的给自己和新朋友做了简单的三明治,倒了牛奶当早餐。吃到一半,门铃响了。
萨姆大口把三明治塞进嘴里,被小天狼星取笑的呛了牛奶,吃得像只小仓鼠的萨姆打开门。
门口是斯内普夫人,她苍白着脸,好像马上会晕倒。
“谢天谢地,萨姆,你在家!西弗勒斯在吗?”
第12章 第十二章
和两个积极的朋友完全不一样,西弗勒斯对寻找佩妮没有任何热情,嗅觉药剂的主意蠢极了,但是他确实是个遵守承诺的孩子,既然答应了朋友们,他就按照约定好的方向慢慢走。
一路上,不出意料的完全没有类似的味道。
看来佩妮没有走这条路,他最好回头和莉莉或者萨姆汇合。努力了两小时,在西弗勒斯看来已经是竭尽全力了。他这样想着,掉头就打算回去。
但是事情总是出人意料,在他往回走了没几步,却隐隐约约闻到了佩妮的味道,要西弗勒斯形容,他会说那是一股姜黄粉加上快腐烂的莴苣味,他厌恶的皱眉,在他看来,出来找佩妮,就是惯着她的大小姐脾气。
可是他答应莉莉了,他想到这里,一边皱着整张脸,一边快步跑向散发着佩妮味道的地方。
西弗勒斯跟着自己被魔法加强的嗅觉,一路七弯八拐,艰难的向目的地进发,越走他心里越是慌张。这些巷子越来越古怪,巷子里的排水系统还像是上个世纪的产物,水沟在路边散发着臭气,污水肆无忌惮的满溢到地面上来,比蜘蛛巷更糟,这些巷子似乎连住户都没有,沿途是大片大片封死的围墙。
就算西弗勒斯还是孩子,他也知道,这绝对不是什么好地方。
而且他清楚,自己只是个孩子,想到这里,他停下来嗅了嗅似乎不太远的佩妮,再看看面前白天也越发破旧昏暗的巷子。
西弗勒斯深吸一口气,同时握紧了袖子里的魔杖,然后他慢慢后退几步,扭头就往家的位置跑,既然找到佩妮的味道了,他完全可以去找苏格兰场的警察来帮忙。
也许是找到佩妮太兴奋,也是是对佩妮的处境太忧虑,在回家搬救兵的路上,西弗勒斯狠狠撞到了一堵人墙。
那是一个青年,顶多十六七岁,满身的肌肉,他和他的几个小混混同伴,围在西弗勒斯面前,带着坏笑。
他是故意的。
西弗勒斯非常肯定自己跑过去的时候,前面并没有人,这些不干正事的小混混最讨厌,他们没用极了,只敢欺负年轻的女人,或者小孩。
好像那能显示自己的本事似的,一群没脑子的蠢货。西弗勒斯感觉自己对这些十七八岁的混混有碾压优势----只在智商上。
这感觉大体是对的,但是一个六岁孩子和一群十六七年轻人的差距,不能用智商来衡量。
西弗勒斯虽然一句话都没说,但是他的眼神以及彻底激怒这群无所事事的混混了,一个孤身一人小孩凭什么瞧不起他们?更别提他起球的衬衣,发白的黑裤子,明显能感觉出他是个没有受到很好照料的孩子。
他们把西弗勒斯围在中间,推搡着,对待他好像对待一颗球那样。
这并不痛,对心理或许压力更大。西弗勒斯过长头发下隐藏了阴沉的眼,魔杖就在他手上。
他也许并不像萨姆是个施法的天才,但是击倒他们中间的某一个还是绰绰有余的。可是击倒一个其他人他没有把握对付,如果魔杖被抢走了,事情就更麻烦了。
西弗勒斯忍耐着,反正他没有钱,这些傻瓜玩腻了欺负小孩的游戏就会走了。
可是他的忍耐对情况并没有什么帮助,这些混混本来就是欺软怕硬的人。
他们变本加厉的来撕扯西弗勒斯的衣服,西弗勒斯忍耐到最后,藏在袖子里的魔杖,瞄准了一开始撞到他的那个人,他是这群小混混的头儿。
切割咒,西弗勒斯能发出的最高杀伤力魔法,他嘴里清晰而小声的念出那个练习多时的咒语。
咒语在那个人身上划出长长的一道血痕,可惜就像拿小刀划伤的,也许是西弗勒第一次试图伤害人,他本能的抗拒了,攻击效果比在学习的过程中小了很多。
轻微的伤害并没有达到威慑的效果,小混混们甚至没有发现那是一个魔法。
见了血,他们反而被激起了凶性,他们连推带踢地把西弗勒斯逼到墙角,西弗的头狠狠的撞到了墙,那很痛。
这一刻,西弗却分神想到了佩妮,为了一个麻瓜把自己弄到这么危险的地步,真的值得吗?
“让我看看,一群愚蠢的麻瓜在欺负一个小巫师。”救星来得恰是时候,因为再晚一秒这群无法无天的混混,就要在西弗勒斯身上制造点伤痕了。
这句话中的某些关键词让西弗勒斯抱着头瞄过去。
来的人是一位看不出年龄的成年男性巫师,他穿着隐约闪耀银光的柔顺黑袍,脸上没有丝毫表情,眼睛白的地方全泛着可怕的血丝,远远看过去仿佛是一双血红的眼睛,五官似乎有微妙的扭曲,即使是西弗勒斯,也感觉他的脸上带着说不出的恐怖。
这是一个黑巫师,西弗勒斯准确进行了判断,艾琳教得常识第一条就是,小巫师应该离那些可怕的黑巫师远远的。
仿佛为了印证西弗勒斯的判断,那个巫师对几个围上他的麻瓜混混毫不在意。
一个响指。
他只打了一个响指,然后那些混混就在西弗勒斯眼前消失了,他们就这么轻描淡写的,先是化为黑灰,然后被突来其来的狂风吹上了天。
西弗勒斯透过漫天飞扬的灰烬,看着那个打一个响指就把事情都解决好的男巫。
和自己的那个无力的切割咒相比,这个黑巫师是多么强大啊,就这么轻描淡写的把一群渣滓真的变成渣滓了。危险,但是真的好强大。
西弗勒斯不知道自己的眼神有多么的渴望,也还不懂自己心里的期望叫做野心。
但是他眼前的男巫很清楚,他感兴趣的看着眼前的小男巫。
不合身的麻瓜衣服,明显是放大咒完成的,衣领袖口发白的毛边,褪色严重的衬衫和裤子,则明显是清理咒的结果,应该是孩子最胖的时候,但是他手臂纤细,明显过瘦,袖子里明显是根魔杖,还有那个切割咒。
以他的年纪来说,真的非常不错了。
一个混血的小巫师,被疏于照顾的天才混血小巫师,男巫的像想到什么一样,眼神冷淡下来。
“我看见你犹豫了,如果当时你全力划破他的脖子,其他垃圾就会像受惊的老鼠一样四散逃跑。”
男巫的声音低沉滑腻,他走到西弗勒斯跟前,像老师一样谆谆教诲,朝西弗勒斯虚伸出手,巷子里的污水一滴都没有溅在他的靴子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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