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那等着,我开车去接你。”
沈知月冲夏怡笑了笑,温柔的说了声好。
见沈知月结束通话,窝在沙发上大半天的夏怡也伸了个懒腰,走了过来,不好意思的说道:“月月,说好明天要来采访的记者突然有事要过来一趟,她一会儿就来,我就不能陪你去买花了。”
话音一落,“砰砰砰”的敲门声就缓缓响起。
夏怡将视线移到门口,以笑容相迎,“请进。”
沈知月也下意识转身看向门口。
房门被人从外推开,白茶香水味最先从门缝传进办公室,飘近两人的鼻尖,沈知月轻轻一闻,瞬间神怡心旷。
“真不好意思啊夏总,这么晚了还来打扰您。”石琳琳踩着底根的鞋,提着材料包走进来。
沈知月怎么也没想到能在这个地方见到石琳琳,还是形象与高中时完全不同的石琳琳,她目瞪口呆的看着高贵大气的长发女人,下意识说道:“石琳琳,你的变化也太大了吧。”
石琳琳和夏怡打完招呼后,也发现了沈知月的存在,她走过去,伸出手笑着说道:“好久不见啊沈知月。”
沈知月握住她的手,同样是笑着的,“好久不见,小作家。”
她还记得那时的石琳琳彻底喜欢上了写小说,没想到如今她却成了记者。
听沈知月这么一说,石琳琳愣住,两秒后淡淡说道:“先加个微信吧,我还得跟夏总核对一下明天要问的问题,我们改日再聊。”
沈知月点点头,成功交换好微信,陆厌恰巧在这时发来消息说,他已经到了门口,沈知月没有多留,和两人告别之后就走了出去。
夜色已经代替夕阳,陆厌站在车旁,见到沈知月走过来就转身打开副驾驶的门。
“等久了吧?”沈知月在陆厌的脸颊落下一个道歉吻之后,利落地上车,“突然碰上老同学就多聊了几句。”
陆厌从车前绕到驾驶座,瞥了一眼一旁,确认沈知月已经系好安全带之后,才动身弄自己的,启动好车子才问道:“碰到哪个老同学了?”
“石琳琳。”沈知月说道。
话音刚落,窄小的车子里突然响起一声响亮的惊讶声,“什么!”
沈知月和陆厌都被吓一激灵,同时扭头,沈知月这才发现这车里还有一个人——宫鸣珂。
陆厌嫌弃的拧眉,语气不善,“你那么激动干嘛!”
宫鸣珂的反射弧回归正轨,捋了捋头发,还挠着脖子,一分钟八百个动作的他,让其余两人看出了他的心思,沈知月开口问道:“你和她之间不会有过什么吧?”
“怎么可能!”宫鸣珂迅速否认,嗓音不低于刚刚,“我怎么可能会喜欢上她那个睡神!”
陆厌脸色更黑了,他随手拿起车头的一个和尚摆件就往后甩,“你小点声会死啊,你再敢叫唤一声,弄得月月不舒服了,我就把你扔下车!”
宫鸣珂有些不服了,开始和陆厌争论起来,“陆厌,你这个见色忘友的东西,当初你被女同学纠缠的时候是谁帮你摆平的,我出卖色相成全你和沈知月,你居然能说出要把我丢在路边这种话。”
“我对你付出的青春~那么多年~全换不来一句谢谢~你的成全……”
他说着说着就唱了起来,还故意唱的很扭捏难听。
“仄——”
一个急刹,陆厌把车停在路边,宫鸣珂一个不注意,整个脸都砸在面前的椅子上,他疼得倒吸一口气。
“下车。”陆厌冷冷说道。
宫鸣珂刚要张口说什么,陆厌又下了驱逐令。
……
车子再次启动,沈知月胆怯地看着陆厌,明显有被他刚刚的语气吓到,她弱弱地问,“你刚刚是不是对宫鸣珂太凶了。”
言毕,沈知月瞬间想到之前她替宫鸣珂问了一句,陆厌就疯狂吃醋的模样,立马就怂了,捂着嘴不说话。
陆厌侧头,见她乖巧耸肩的模样,心中的欢喜又多了一分,笑起来时脸上像是被抹了蜜。
“我这是逼他去见想见的人。”他说。
闻言,沈知月恍然大悟地“噢”了声,想到从开车到现在,车子都没有离开这条街,她用余光看了眼认真开车的男人,心想,这人真是口是心非。
可宫鸣珂这个胆小鬼没有勇气回头,沉默了一会儿,便打车跑去一醉方休了。
*
回到小区,东风徐徐吹,陆厌一下车就把沈知月抱在怀里,温暖的同时很是寸步难行。
两人走了十分钟都还没有走到楼下。
沈知月实在受不了,边撒娇边从中挣脱出来。
可她挣扎得越厉害,陆厌就越不放开她。
因此,两人就由一开始的甜蜜相拥变成扭在一起打闹,陆厌还使用阴招——挠痒痒。
沈知月笑得前仆后仰,连连求饶,“哈哈哈哈哈哈好痒啊,陆厌我错了,我真的错了。”
陆厌得逞“哼”了声,又把她紧紧抱住,下巴抵在她的脖肩。
沈知月目光一瞥,下一秒精准地把手上的戒指戴在陆厌的手上,一看尺寸刚刚好。
陆厌一顿,视线落在镶有四颗祖母绿的银戒指上,版型很秀气,但也能完全遮住他中指上的纹身。
“这是什么?”他的声音里带着喜悦。
沈知月回道:“这就是我今天一直在做的事,你一个老板带着纹身去应酬会被说闲话的。”
陆厌对这个戒指是越来越喜欢,他歪着头笑着说道:“我以为你是想跟我求一次婚呢?”
“想得美。”沈知月伸手掐着他的脸,嘟着嘴说完就跑开。
陆厌小跑在她身后,“沈知月,你刚刚是在撩我吗?”
“……”
“你自己惹起的火,你得自己想办法灭。”
第七十一章
新年在人们期盼的目光中, 翩然而至,满街满道都浮缀着热闹。
沈知月被初阳照醒,雪花在屋外飘舞, 有几片随着风卡在窗户缝隙里。
她顶着一头松乱的头发起身,眼睛还没完全睁开,耳畔就响起温柔磁性的男声。
陆厌推门而入,从他的视角看, 此刻屋里唯一的阳光正不偏不倚地打在沈知月身上,周身都是毛茸茸的, 与她闯入他世界的那一天是一样的。
“醒了?”他走到窗前, 修长的手一伸, 刷的一下将白纱窗帘拉上,尔后俯身双手撑着床, 把沈知月捆在身下,他的声音有一种慵懒的味道,好像夏夜微风的随意和悠闲, “要不要再睡会儿……”
沈知月侧身,躲开他那蛊惑人心的双眸, “不要,我要和你一起去买年货。”
陆厌勾着嘴说好, 便起身去衣帽间给沈知月拿来了一套衣服,沈知月看着他手臂上搭着的红色毛衣裙和白色羽绒服,竟有些欣赏他的眼光, 她双手一伸, 撒娇道:“我动不了了, 陆先生能不能抱我去洗漱呀~”
陆厌将衣服扔在床上,抱着手说, “自己起。”
闻言,沈知月就开始在床上打滚,跟个三岁的小孩一样,头发被床被摩擦得更加的乱,一声声“哎呀~”扰得男人眉头紧锁。
“沈、知、月。”他俯下身,掐着沈知月的下巴左右晃着,并眯着眼说,“不许撒娇。”
“不然我就让你起都起不来。”
沈知月愣住,脸颊愈发的烫,但是和陆厌生活了快四个月,他那点伎俩她也是学了点,她忽的把手环在他的脖子上,妩媚一笑,并借力起身,就在陆厌因为她要亲自己而闭上眼时,她用力把他推开。
等陆厌反应过来,她就已经抱着衣服溜进厕所。
“哼~”他插着兜慢悠悠地走出房间,接了一杯凉水就往嘴里灌,一杯不够又接一杯。
火还是被撩起来了。他想。
……
买完年货,沈知月还要陪陆厌回一趟明市,丑媳妇总是要见公婆的,所以她特意捯饬一番。
衣服还是陆厌挑的那套,只不过最让人眼前一亮的是她卷了很久的头发发,还有那闪闪发光的还带有一朵红玫瑰的珍珠发箍。
陆厌闻声扭头,他脸上原只有微不可见的笑意,在捕捉到沈知月的那一刻,越来越浓烈,他瞥了一眼她耳朵上的那朵玫瑰,视线就开始随着她婀娜多姿的步伐,明明是开玩笑的语气,却透着无边的宠溺。
“小狐狸,过来。”他朝她伸手。
沈知月脚步一顿,拂开落在胸前秀发,两秒后缓缓上前,指尖刚碰到陆厌炽烫的手指,整个身体就跌入一个温软的怀抱。
他声音里荡着笑意,“比起撒娇卖萌我更喜欢你的千姿百媚,如果当初你对我使这一套,不过三招我就举旗投降。”
沈知月用腰部作力,仰着头看着陆厌,“哼,原来你和其他男人一样。”
“哪样?”他问。
“好/色。”
陆厌“呵”笑一声,掐着她红扑扑的脸蛋,“你只说对了一半,因为我只好你的色。”
说起骚话,沈知月比不过面前这个调侃她起来脸不红,心不跳的男人,心恼之下她瞥见了陆厌身旁的一个兔耳朵发箍,她拿起来并迅速夹在他的头上。
陆厌愣了一秒,翻起眼就要取下来。
“别动。”沈知月阻止了他,并帮他理好刘海,还正了正兔耳朵,“这个多可爱啊,我不准你把它拿下来。”
“不要!”他脸色不爽的喊道,“这个很幼稚。还有,沈知月,我不是跟你说过不要乱扔东西吗?”
陆厌的声音有些大,沈知月眼神一滞站了起来,嘴角随着陆厌把发箍取下来的动作慢慢向下。
“你吼我……”她委屈地说道。
陆厌抬眸地一刹那刚刚见证如珍珠般大的泪珠从她的眼睛里直直掉落,砸在他膝盖上的那一刻,周围的声音都在为它让步,他仿佛听见了泪水侵入他肌肤的声音。
“月月……”心脏悄然生出心疼和自责,他神色慌张地站起来,眼珠不停地流转,“对不起……我不是在怪你,我只是——”
他抱住她,“别哭了月月,以后随便你怎么闹我都顺着你好不好?”
阴谋得逞的沈知月,推开陆厌,尔后撇着嘴重新帮他整理兔子耳朵,怕陆厌发现她是装的,依旧带着哭腔,“不许拿下来。”
陆厌哭笑不得地点头,“好。”
*
陆厌向来都是说到做到,所以在置办年货的整个过程他都带着毛茸茸的兔耳朵发箍,有几次沈知月受不了路人投来的目光,要求他拿下来,还被一口拒绝。
买完年货,两人就直奔明市。
佣人提早就把庭院布置好,高挂的红灯笼,地摆的烟花爆竹,门窗都贴满有美好祝愿的对联,陆厌牵着沈知月的手,刚推开门就听到爆竹声,烟花也随即在空中炸出一瞬即逝的花。
“好美啊。”沈知月下意识感叹,“小的时候我最怕的就是过年了,一到过年我就把自己锁在房间里,所以没怎么见过烟花。”
那个时候,张卿云和沈止益总会在大年三十吵架,然后各自跑出去,根本不管沈知月,起初还是会伤心,后来经历多了她也就麻木了,也变得讨厌过年。
陆厌听她说的,不觉更加抓紧她的手,“以后每一年我都会为你放烟花,开心也放,不开心也放。”
沈知月红了眼眶,她扭头看着陆厌,“谢谢。”
烟花爆竹一共响了半个小时。
陆侑之不知何时站在门口,对着大院门口的他们招手,“让长辈等你们,像什么话,还不快进来。”
沈知月又开始像个做错事的孩子般,想躲在陆厌身后,他低头安慰她,“不要怕,在烟花绽放的那一刻,你已经被我的家人认可了。”
明市世家都有个习俗,那就是小辈领对象进门,作为长辈就得准备烟花爆竹,得到承认之后才会燃烟竹,越喜欢准备的烟花就越多。
陆侑之对陆厌的偏心,总所周知,喜欢的外孙带女朋友来,他当然会准备最好的,更何况他也是打心里欣赏沈知月身上那认定的事就一定会做到的痞性。
所以他老人家买光了整个明市的烟花,并派人放在江边、河边,在陆厌和沈知月踏进院门那一刻漆黑的夜瞬间万火通明,犹如今夜就是大年夜。
老太太一见到沈知月的样子就心生喜欢,拉着她的手就聊起家长里短,还把传家手镯戴在沈知月手上。
沈知月极力推脱也无济于事,老太太拍了拍她的手背笑着说道:“阿厌虽说是我的外孙,但亲如亲孙子,未来呢你也会是我的亲孙媳妇,所以你一定要收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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