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
庄静檀看了眼它被修剪过的爪子,微微放下心来:很好,只剩尖牙了。
这样的话,就算被扑了,也不会经历被爪子穿透的痛苦了,喉咙一咬就断,多简单。
“平心而论,我一开始想的是……长痛不如短痛。”
庄静檀在脑海里搜刮合适的词语,慢慢说道:“我想让它在最美,最合适的时间停住。”
这段感情。
她不是弃如敝履才这么做的。
是因为重视。
她很少有害怕的事。但她必须得承认,她怕。
怕眼睁睁看着一切变得面目全非。一旦这段感情走到那一天,那连带着美好的那部分,也必然会一起殉葬。
“你拥有得那么多了,缺少一点可能没有感觉,但我——”
庄静檀停顿了很久很久。
“在我记忆里,很少有什么东西属于纯粹的好,我不想让它消失。”
不想让它消失的最好办法,是中断在那一秒。
这种清奇的脑回路,斯珩却瞬间领会到了。
“庄静檀。”
斯珩神色几经变幻,最终无奈至极地轻笑,低头在她唇上啄吻,用只有他们俩能听见的声音说。
“因噎废食不可取。”
本来还有很多话题需要聊开解决。
但这个吻打乱了节奏。
本来只是浅浅啄吻一下,刚要离开之际,斯珩没忍住,又碾着深吻了几分。
这幢宠物房中有一处全封闭观赏屋,全透明钢化玻璃,里面还有个休息室,有沙发,也有张两米大床。
打从装好那天,就没有投入使用过。
现在一次性用了个彻底。
像沙漠里饥渴了过久的旅人,他们在彼此身上找寻着唯一绿洲。
他扶着她的腰时,玻璃屋顶正好被三楼的小豹子踩过。
嗒——
肉垫踩在玻璃上,圆溜溜的眼睛往下望。
庄静檀一抬眸,就能跟它对视,她攀着斯珩的肩,脸难得烧红:“你……这玻璃……不能调吗?”
她一紧张,斯珩闷哼一声,抬手轻拍了拍她:“放松。”
“为什么要调?”
第二次时他抬手,有水滴自然落在手心,斯珩收拢掌心,握紧。
“看就看了,都是陪着我长大的。”
斯珩在她耳边说。
浓重的绿意提供了森然阴凉,猛兽在整个空间里游走,猛烈的阳光斜斜洒入,空气中漂浮着无数淡金的粒子。
第三场开始他们转到了主墅。
整整七天,斯珩没出别墅。
除了吃饭和睡觉,几乎所有时间都在变着花样做这事。
那天未完的话题,他们没再提起过。
庄静檀发现,大事上虽然南辕北辙,但又有些奇怪又有必要的默契,在他们的相处中时而发生。
——万一谈崩了,影响感情。
怎么也得够了再说。
这场漫长的、发泄般的疯狂,最后结束在一个血色夕阳的傍晚。
他们体力终于到了极限。
不过,庄静檀的体力显然更好一点。
因为斯珩一觉起来,手下意识摸了摸床铺,空了。
他以最快的速度弹起来,脸色很难看。
斯珩随便捞起一条深色长裤,下床的时候余光瞥到了床头的一张纸条,还有一个山峰形状的冰箱贴。
——我仍然坚持,如果继续,将是一场不必要的探险。但如果你能在17号找到我,看在山的份上,可以再聊聊。
短短一句话,他看了五分钟。
最后脱力般靠坐在床头,轻吐了口气出来。
幸好。
*
半个月后。
斯珩回国处理了一些手头最后的事务,决定放一个季度的长假。
在众人沸腾发疯之前,他已经坐着私人飞机去了南卡罗来纳。
知道她在,但一直忍着没去的地方。
那个冰箱贴是一座山。
她现在最喜欢的散心地,蓝岭山脉上的西姆斯教堂。
谜底可以算得上是明牌。
但最后的答案,只有庄静檀能给他。
在盘山公路上飞驶时,斯珩右手摩挲着那枚冰箱贴,副驾上还有一个正方形的黑色丝绒盒子。
现在是早上七点。
太阳已经升了中空,照耀山谷。
十字架和山谷悬崖,有种近乎神圣的巍峨温柔。
一道熟悉的身影沐浴在晨光熹微中,她靠着十字架那一竖,腿晃荡在半空,举目望向远方。
斯珩走上前,坐在她身边。
“今天天气不错。”
斯珩说。
“好烂的搭讪方式。”
庄静檀懒散地失笑。
“庄静檀,我先说吧。”
斯珩沉吟几秒,转头看向她:“有一个词我很喜欢,cosmological constant,宇宙常数,它是冥冥之中使一切运行,但又摸不到的的一股力量①。我的理解是,意志之上的命运。你清楚我的,我从来不喜欢勉强。所以,这辈子就这一次,我想我会勉强到不能勉强为止,你可以拒绝我,我们还有很久的时间,久到我可以等你改变心意。但你的自由意志永远属于你。你永远,永远不用为了留在我的世界里费神。”
他把方形盒子打开,推到她面前。
一枚鸽血红宝石裸石。
“这个已经切割过了,可以镶嵌在你最近做的剑上。”
斯珩站起来,在她面前单膝跪地,周围有当地人反应过来,开始起哄尖叫。
“别担心,不是要说那件事。”
他声线温柔。
斯珩抬头,黑眸微微含笑,将爱意赤诚真心摊开来给她看。
“庄静檀,我是要向你申请,一个留在你身边的资格。”
云海在他们身后翻滚。
庄静檀眼底也有笑意涌出,她用指尖轻点了点那枚原石。
“品相不错,收了。”
我举目向山,日光初绽。
她的确像座矗立的山尖。
斯珩第一次吻她吻得这么踏实,在缥缈恬淡的日色光芒中,贴紧跳动的心脏。
命运对勇者最大的奖赏馈赠,就是让勇者成为自己。
因为她的意志与剑锋,在面对荆棘时,永远同在。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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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阅读,感谢每条留言与评论,很多都写的非常好。还有番外后记,都会稍微晚一点。祝朋友们初五迎财神快乐!
①:谭恩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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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3章 番外一
番外一
日头东升西落,南卡小镇迎来秋天。
庄静檀一颗躁动的心越发跳动不安,她那天答应下来,固然有一时脑热的成分,未来毕竟瞬息万变,斯珩该做的事不会少,他仍然是他,那么他们之间横亘的隐患就在;
但总的来说,她不是会轻易反悔的人,就算结果失败,她也愿意为了其中好的部分冒险。横竖都是一桩她输得起的情事。
——但是,斯珩是要在这儿安家了吗?
这小镇是个好地方,寂寞清净,天际静谧……
静谧到晚上六点后有种鸟不拉屎的观感。
她的性子不适合这里。
本来庄静檀选这儿,是为了躲人。现在没那个必要了,她是打算收拾收拾包袱搬回城里的,在纽约住一阵子,把沈珧安顿好了,她再回国住。
而斯珩,她也盘算好了,他的假期顶天也就半个月,他们可以先异国一阵子,等她回去了再找他。
再者,自己也能歇口气,庄静檀白天工作晚上忙,体力快掉光了。
可斯珩这假,休得比她想象中长太多。
长到斯珩买下了对面的房子,直线距离她家四十米;长到两个人把附近能去的海滩,小岛,植物园都逛遍了,还去了趟《乱世佳人》的取景地庄园;长到他跟一英里内的邻居都混了个脸熟,甚至在晚上七点被人敲门,对方热情地邀请斯珩和她去参加自家女儿一岁生日宴。
庄静檀这才发觉大事不妙,怎么还住出要扎根的架势了?
邻居走后,她把人拉走忧心忡忡地谈话。
“最近有看国内新闻吗?股价是不是不太行了?”
斯珩正把磨好的咖啡粉装在手柄槽里,闻言笑了下。
“什么时候行过?”
……好。这不争气的大A。
庄静音默了一默,决定单刀直入。
“我没有准备一直住在南卡,我看你想一直住,是喜欢这儿吗?”
他们站在开放式厨房里,半开的窗外正对着后院,已经有了明显秋意。房子前主人种的树木高大坚韧,树叶在夜风中温柔地打了个旋,随着夜风飘走了。
斯珩侧过头,眼里含着淡淡笑意望她。
“你不喜欢住吗?那怎么选了这里?”
“我——”
庄静檀开口说一个字,又适时停住。
为了躲你。
这话说出来显然煞风景,但她也没有半分心虚,目光直勾勾看他。
斯珩弯唇,从善如流帮她补充完整。
“为了躲我?”
嗓音听起来温柔愉悦。
“是啊。”
庄静檀大方点点头。
“当时是,现在不是没这个需求了吗。所以想换个地方。”
“想去哪里?”
“热闹一点咯。有人气就行。”
庄静檀耸耸肩,顿一顿,又想起什么,试探性地问:“你……工作不忙吗?”
“还行。”
斯珩倚着大理石吧台,双臂松散交叉在身前,眉头微挑。
“才两个月,这就打算赶我走了?”
咖啡机发出嗡嗡运转的声响。
庄静檀啧了声。
“看你说的,什么叫赶?”
“你想让我回国,然后你有空的时候再来找我。”
斯珩讲得慢条斯理。
“你是这样想的。”
“……是,不好吗?”
他回身取过咖啡杯,放了两块方糖进去,顺手递给她,顺口答得干脆。
“不好。”
“为什么?”
“因为,”
斯珩把人拉进怀里,手臂揽过她腰际:“我请了很久的假,一天都不想浪费。”
“那工作真的没问题吗?”
庄静檀蹙眉:“别到时候又是我的锅。”
红颜祸水这名头,她可不乐意背。
斯珩动作柔和地把她散落的发丝捋到耳后。
“我死了公司还不转了吗?”
“也是。那我到时候还要换人,怪麻烦的。”
庄静檀想了想,颇为赞同地点点头,腰上的痒肉很快被人拧了一把,她大笑着躲开。
不是没有需要他人到场的时刻,但是斯筠之前在群里一句调侃的“我哥的名分?现在很难说,说不定‘男朋友’前面还要加定语——‘在中国的’”信息被章宵不小心转到他这儿,虽然紧急撤回,斯珩也看到了。
玩笑归玩笑。
让庄静檀习惯他,这件事迫在眉睫。
就这样,斯珩仿佛庄静檀的一件随身行李。搬出去要做许多工作,他从收尾工作室阶段就陪着,用安德烈的话说,你身后的幽灵是不是永远在那了?
看见斯珩让安德烈头皮忍不住发麻,他自然记得这个客人,且对其印象相当一般,忍不住担心起以庄静檀性格——两个疯子好起来很好,打起来想必也是天崩地裂,出点什么事,他们的大单就彻底黄了。
庄静檀看出他在想什么了,拍拍安德烈肩膀,微笑着说,放心,放心。剧组那边尾款肯定拿得到。她安慰安德烈,听说过加州安保界有个近战之王吗?我是尾款之王,世界末日了也不会缺你一分钱的,还得翻修酒吧呢。
十月,他们去了纽约。
庄静檀在曼哈顿给沈珧找好安全住处,安顿完人,一转身,喜欢热闹的沈珧已经跑没影了,她无奈地给庄静音发了信息,报了平安。
她没买房子,按季度租了间公寓,层数够高,适合看雪景。
没有让任何人帮忙,她跟斯珩把公寓房间一点点填满。
买的新床垫到了后,庄静檀把外层的塑料膜撕掉,走到门口,刚好看见斯珩带着耳机站在落地窗前低声开会。
十字窗外,秋意漫漫。
庄静檀靠在门沿上兴味盎然地看了很久,中间还拆了颗椰子糖含住。
甜得很浓厚。
等他电话差不多打到尾声,庄静檀慢腾腾走过去,走到他面前,抬头笑眯眯望着他。
——怎么了?
斯珩收起严肃冷厉,在对方收尾的间隙中无声问她。
庄静檀食指指一指窗外,口型无声开合。
——很美。
斯珩视线落在她身上,唇很轻地扬了扬,漆黑的眸里盛满笑意。
他轻点了下头。
——同意。
——我是说。
庄静檀一字一顿,让他看清自己说了什么,食指画了个圆。
——因为你站在这里。
斯珩怔愣住。
很快,他摘下蓝牙耳机,掌心揽过她后颈,俯身吻住她。
在庄静檀唇齿间尝到弥漫香甜的椰香。
亲着亲着,两个人都忍不住笑起来。
相爱的人微笑的嘴角撞在一起,耳鬓厮磨的每个瞬间都被凝驻在短暂的永远。
庄静檀在深秋带着他逛到南布朗克斯区,纽约所有行政区里的最北端。
她小时候在这里住过很长一段时间,这里被称为城市废墟,有很多黑人和波多黎各人,贫穷拥挤混乱,她找到原先住的那条路,附近没有原先那么乱,但已经很萧索。
“你在这里住过?”
斯珩眉头微蹙,陷入了短暂的沉思,又问:“什么时候?”
“六岁开始吧,到十岁,都在这儿。”
她用脚尖划过地上的方格子,想到什么事,莞尔笑了。
“我那时候打架老输,输多了,气得我蹲在树下磨刀。”
庄静檀抬手,随意指向某棵大树:“喏。还在那儿。长得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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