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淮说:“送给书颜的新年礼物,虽然比不上你平常给她送的那些,但这是我答应她的,不能食言。”
周梦岑打开盒子看了一眼,有些惊讶,是一顶闪闪发光的镶钻公主皇冠,一看就价值不菲。
她无奈一笑:“你这样惯着她不行,以后她会专门逮着你宰。”
小孩子最会看碟下菜,她知道盛灏不喜欢自己,所以从来不会在他面前说自己喜欢什么礼物,可谢淮不一样,书颜刚在纽约出生时,谢淮还抱过她,回到中国后,也与她十分亲近。
“那是我的荣幸。”谢淮望着她,目光浅淡,却难掩眸底心思,“就是不知道是不是书颜想要的那款。”
听说最近小姑娘们都流行戴皇冠,谢淮记起今年六一儿童节,书颜扮演过一次白雪公主,猜想她应该会喜欢这款白雪公主皇冠。
“很漂亮,我看了都心动。”周梦岑浅笑。
谢淮也跟着笑了起来:“回去吗?我送你,也让小苏早点回去。”
“行。”
周梦岑低头小心翼翼收起皇冠,没有看到谢淮含情脉脉的眼神,倒是不远处的秦墨,却将这一幕看得清清楚楚。
他静静看着她唇角微翘的模样,眼里是没有丝毫疏离感的微笑,那般温柔似水,仿佛星河闪烁。
秦墨扯了扯唇角,冷笑了一声,又想起刚才包间里,男人压着她手腕的亲密场景,便下意识握紧了手里胸针,任凭凹凸不平的花瓣在手心印下纹路。
原来,她的温柔,即便不是对那个姓盛的,也可以对任何一个男人。
第14章 顶峰
周梦岑回到别墅, 周槐南正在琴房陪书颜练钢琴。
“回来了。”周槐南跟她打了声招呼。
周书颜闻言回头看来,见到是她,欣喜若狂。
“妈咪, 舅舅教我的新曲, 你要不要听?”小姑娘邀功似的跳下琴凳跑过来,拉着她手臂往钢琴走去。
“好。”
周梦岑坐在一旁沙发上, 撑着太阳穴静静听着女儿的琴声。
《千与千寻》的旋律,简单悦耳, 倒是让她紧绷的思绪舒缓了些,渐入佳境更是昏昏欲睡,不知不觉便阖眼打了个瞌睡。
乍然醒来时,书颜已经悄悄回了房,琴房里只剩周槐南, 正拿了披肩要给她搭上。
“又喝酒了?”周槐南已经吩咐阿姨去煮醒酒汤了,转身端了一杯温水过来。
周梦岑深吸了一口气, 无奈挑了挑眉, 也只有在亲人面前, 她不再掩饰眉宇间的疲惫。
“书颜什么时候回去的?”
“好一会儿了, 看你睡得香,不舍得打扰你。”
“今天一整天参加会议和饭局,没有停过。”周梦岑解释自己疲惫犯困的原因。
“我知道, 符姨怎么样了?”周槐南问。
“已经让医生看过了, 不过我联系了国外一位专家, 年后他在国内有一场讲座,到时候让他看看。”
“最近我在海城这边忙工作室的事情, 会常常过来陪她说说话,希望能对她有帮助。”
周梦岑点头:“苏安最近忙吗?书颜放假了, 时常念叨着她。”
“跟你一样,忙起来也没个度。”提起他家苏医生,周槐南眼里尽是温柔。
“医生是这样,当年你说要当医生,爸爸给你买的书,都要堆满半个书房。”
“是啊,爸说让我提前体验一下当医生的感觉。”
不期然提起父亲,两人不约而同沉默起来,不过他们不再是小孩子,即便心中伤感,也没有再多说。
“回房早点休息吧。”
周梦岑喝了水,想起身回房,周槐南却犹豫了片刻,忽然拉了琴凳坐到对面,静静看着她。
“阿姐。”
这场面,这语气,有几分家长教育小孩的味道。
周梦岑笑了笑:“怎么了?”
知弟莫若姐,直觉他有重要事情要说。
他虽然是她的弟弟,但已经不是从前那个意气风发的小少年了,也在岁月中不知不觉变得成熟稳重,比她高出一个头,也撑起了周氏集团半壁江山。
那些年,若不是他进入娱乐圈,拍了不少戏,快速挣钱给她资金周转,周氏集团也未必能撑下来。
他为了这个家,放弃了自己从小的梦想,也差点错过喜欢的女孩子。
但好在兜兜转转,他把丢失的女孩找了回来,梦想虽然不能得以实现,但那个女孩替他实现了,这样,也未尝不是一种圆满。
“听钟叔说,你打算给书颜找个爸爸。”周槐南定定看着她,语气平淡。
“嗯。”
周梦岑没想到,钟叔速度这么快,就已经开始行动了。
“为什么?”周槐南不解,“从前也没见你这么着急,现在书颜大了,其实反而不太好……相处。”
他不忍心让书颜面对一个陌生的,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亲昵地叫那个人爸爸,那样的话,他宁愿自己陪伴书颜一辈子。
周梦岑沉默半晌:“……我怕她错过,长大了会有遗憾。”
“可这种遗憾,是别的人弥补不了的。”
周梦岑捋了捋凌乱的发,心思也跟着一团糟:“我不知道……”
只有面对书颜,她才会方寸大乱,想要给她最好的,却又害怕不是她想要的。
“是他回来了吗?”
周梦岑:“……”
不愧是亲姐弟,周槐南总能轻而易举察觉她的不安,比如此刻眼底的失控,答案不言而喻。
他又问:“他知道书颜的存在吗?”
周梦岑依旧低头不语,捏着玻璃杯的指尖泛白。
周槐南叹了一口气:“你不想告诉他?”
周梦岑轻轻点了点头:“他有自己的生活,书颜的身份,只会给他带来混乱。”
没有人喜欢在结婚前,知道自己另一半有一个孩子。
就像当初她准备跟盛灏大婚,却忽然发现怀有身孕。
周梦岑看着她,目光疼惜:“那你还爱他吗?”
周梦岑静了一瞬,心底却隐隐有些刺痛。
这是今天第二个人这样问她了。
还爱他吗?
其实在与秦墨重逢之前,她也有无数次在梦里见过他。
只是她原本以为那可能是自己心怀愧疚所致。
可不知道从哪天开始,她意识到那种梦,也许是对一个人的思念。
或许是从纽约回来之后,又或许在更早之前,只是她自己没有发现。
如今即便发现,也已太迟。
周梦岑笑了笑,有些无奈:“不重要了。”
周槐南却觉得事情很严重。
“为什么不重要了?因为你还爱他,却又不能跟他在一起,害怕书颜知道他的存在,所以想给她找个爸爸替代?”
周梦岑呆呆看着自家弟弟,埋藏心底的秘密被人发现,这样一字一句说出来,她才惊觉自己有多自私。
“我是不是做错了?”
“你觉得呢?”
无论如何,在感情这方面,周槐南自认自己比姐姐要开窍许多。
周梦岑试图解释:“我只是想她和我一样,有一个……有父亲陪伴的童年。”
她的童年很有趣,包括三观和思想的塑造,都是源自父亲,她知道,有一个爱自己的父亲是多么幸福的事情,所以想到书颜自小就缺失这样的父爱,就觉得以后她长大肯定会遗憾。
可越解释,她越明白,自己的决定对书颜有多残忍。
“我好像真的做错了。”周梦岑意识到这一点,便又自顾埋怨起来,可她也不知道下一步该怎么做,才能对书颜、对秦墨的伤害达到最小。
周槐南看着陷入慌乱的姐姐,若有所思。
她从来都是沉稳自若,只有在书颜身上,才会露出悲伤无助的神态,大概是心底真的爱那个男人才会这样。
可没有人知道,那个男人,究竟是谁。
她从来不说。
“对书颜来说,有你的陪伴便是最好,”他上前握住周梦岑微微颤抖的手,“阿姐,你应该想清楚,你最想要的是什么。”
周梦岑怔怔看着周槐南,愣神许久。
她想要的是什么?
除了周氏集团和父母的心愿,除了书颜健康快乐成长,她想要的,还有什么?
——
这一夜,再次多梦失眠。
周梦岑还记起了不少往事。
早上六点起来,天色沉沉,从电梯走出来,碰见符姨正在客厅擦拭着桌椅。
“符姨,怎么起来忙活这些了?”她惊讶地走过去,关心问道。
符姨笑着转身:“这不是小梦要带男朋友回来了吗?我总得把家里收拾收拾。”
周梦岑眸色一顿,犹如晴天霹雳:“……您说什么?”
“夫人你这两天不也是兴奋得睡不着觉,毕竟是小梦第一次带男孩子回家,马虎不得。”
像是没有看见她站在那里,符姨说完,又笑眯眯地去给花瓶换上新鲜的花。
周梦岑猛然想起,和秦墨分手前没多久,母亲说要见见他。
恰好那时候正是两人最浓情蜜意的暧昧阶段,便跟秦墨说了这件事情,秦墨知道她母亲身体不好,便答应约个时间见见。
但不久的后来,她从盛灏口中得知家里公司出了事,这份见家长计划便被搁浅,后来秦墨再问起时,她也只说家里最近忙,父母已回海城,下次再聚。
当然,后来再也没有下次。
虽然已经接受了符姨患了阿尔茨海默症,但周梦岑不知道,为什么她的记忆会停留在这个阶段。
难道是因为见到了秦墨的原因?
可当初她并没有跟母亲提过秦墨的名字,所以符姨应该也不知道他的名字。
周梦岑扶着符姨往沙发,状似不经意问道:“符姨还记得,那个男孩子叫什么吗?”
“当然记得,”符姨却笑意盈盈,挤着眉眼对她说,“秦晋之好的秦,惜墨如金的墨,您当时特意给我解释听了,还说是个好名字。”
周梦岑再次震惊在原地。
疑惑又好奇。
母亲到底是从哪里打听到他的名字的?还藏了那么久没让她发现!
直到坐上去公司的车,周梦岑还在想找个问题,当初两人恋爱可以说极其隐秘,不可能有第三人知道,母亲又是如何知晓秦墨的名字?
“梦岑姐,名爵大堂陈经理的电话。”
副驾驶,苏琪把手机递过来,轻声说。
周梦岑回过神,接过手机,“陈经理?”
“周总,是这样的,您今早让我们找的那枚胸针,通过监控发现,是昨日那位秦先生捡走了,您看这边是我们直接联系秦先生,还是……”
毕竟那秦墨是老板亲自请来的客人,贸然去询问有些唐突,思考再三,这位陈经理还是打算过问她的意思。
周梦岑没忍住掀了掀眼皮,皱着眉看向窗外。
怎么就落到他手里了?
“不用。”半晌,她将手机递回给苏琪,思考着该如何跟秦墨开口。
若是别的什么东西,她就当丢了,可那枚山茶花对她意义非凡,无论如何都要拿回来的。
纠结了两天,秦墨那边也没有主动发来消息,也不知是不晓得那胸针是她的,还是故意晾着她。
可明明是他不经过别人同意,擅自拿走别人的东西。
周梦岑有些郁闷,但念及那胸针对自己的重要性,不得不主动破冰。
“联系融梦资本那边的郑特助,约个时间,把办公室衣帽间那件西装外套送过去,顺便把胸针取回来。”
她打了秘书专线给苏琪,吩咐得波澜不惊,实则心里乱得要命。
很快,苏琪给了回复。
“郑特助说,秦先生前天飞纽约了,要年后才回来……”
周梦岑:“……知道了。”
算了算日子,离过完春节,还有近十天。
而她要惦记这件事情,近十天。
——
纽约,曼哈顿86街。
一家古董珠宝店,清瘦的华人老师傅正拿着放大镜,仔细察看捧在手里的贝雕胸针,连连赞叹:“是个精细宝贝。”
甄宝祥甄师傅在曼哈顿做珠宝修复二十年,工作室门面虽然不大,但“甄宝祥”三字在奢侈品珠宝圈也是赫赫有名的,他与许多世界顶级珠宝店都有合作,只因他有一家传独门修复技艺,纵使是那些高傲的设计师见了他,都要显出三分敬意。
他这一生见过的奇珍异宝,更是数不胜数,像这样大的一朵完整贝雕,先不说周围那一圈镂空镶钻的价值,就这足足108枚的重瓣花型,雕刻得栩栩如生,必定是出自大师之手,这足以在他这里排上名号了。
“可惜了,别针脚坏得彻底,枝叶镀的黑金也有轻微的褪色痕迹,看来它的主人平常很喜欢佩戴它。”
胸针不比戒指项链,只有时常佩戴摩擦,才会导致褪色。
秦墨也戴着一副黑色眼镜,一身休闲冲锋衣装,坐在工作台前,手里捯饬着台面的杂物:“镀的什么金属?我想毫无痕迹还原。”
这些天,他从往日媒体的只言片语中得知,这枚胸针对周梦岑的意义非凡,他能想象那三年,她佩戴它时的心情该有多难过,她会不会在无数个深夜抚摸着每一片山茶花瓣,黯然伤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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