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名称: 嫁往异族和亲后
本书作者: 寿半雪
本书简介:
第1章 和亲
《枭鸢》
作者:寿半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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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鸣鸢骤然睁眼,呼吸紧促。
她捂着钝痛沉重的脑袋从树边坐起,碧波那头一望无际的草原外是无数巍峨又雄壮的高山。
脚边在风的吹拂下一浪接着一浪弯折,微黄的草发出沙沙的响声,唤醒易鸣鸢的思绪。
长达三个多月的行路颠簸让她眩晕不止,身体散架般难受,整个人几欲昏吐作呕,每过几个时辰必须下车走上几圈,不然完全吃不消。
最近情况愈发严重,就如同这次,只是到河边洗把脸醒醒神,结果一阵天旋地转,她已晕倒在离河边约一百米的胡杨树边。
待易鸣鸢醒来,仰头观察天色之后,她稍稍定心,看样子昏迷的时间不算太久,否则随行的婢女或差役早就找过来了。
许是因为这三个月的时间里易鸣鸢这个和亲“公主”都表现得乖顺又配合,所有人都变得对她极其放心,态度也从一开始的严防死守,生怕她趁机逃走,到现在允许她可以独自离开队伍,去到稍远一些的地方。
走回车队的路上,易鸣鸢抬头望向远处的群山,霎时间仿佛看到了庸山关隘之外漫山遍野的火绒草。
隔着摇曳的火绒草,是疼爱她的父母兄长和原始的自由,那里有她最快乐的一段时光。
易鸣鸢木然提裙迈步,可惜……一切都已成为梦中泡影。
昔日恣意张扬的少女一步一缓的走近车架,离得近了,哭泣中夹杂着抱怨的声音愈加响亮,是一个小太监在哀鸣着此次送嫁惊险无比,不知还有没有命回来。
这一切的缘由都是因为四月前匈奴勾结西羌组建了一支军队,如同破风的长箭般在短短半月内连破三城,只差二百八十里就能探击到大邺的皇都广邑。
大邺倾尽全国之力才堪堪险胜,是以无力应付之后的战争。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向来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匈奴竟派使臣入广邑觐见陛下,表示愿与大邺休战,并结成兄弟之邦。
只要大邺承诺每年给他们提供缯絮酒面,粟米药材,另外还讨要了一位和亲公主。
“胡人不敢南下而牧马,士不敢弯弓而报怨”是何等的气吞山河,雄镇宇内,而今时过境迁,竟要送过去巨额的礼物和一个女人,实在是奇耻大辱!
金銮殿上主战派与主和派争论了三天,最终还是梗着脖子应了下来,施舍般同意了。
然而难题又出现了——送哪个公主过去?
陛下子嗣艰难,皇后多年无子,只有一个当眼珠子疼的嫡公主,自然死活不肯撒手,闹着要交还皇后金印。
淑妃也育有一个女儿,可今年还不满四岁,实在难当和亲的重任。
照理来说,接下来人选理应出自宗室之中。
偏偏此时,有人想起了大邺那个名存实亡的郡主,一个无父无母的孤女。
那日易鸣鸢独自面圣,头顶传来压迫感十足的话语,那道声音先是诉说了在朝廷争议中力保下她性命的艰难,望她感念隆恩浩荡,接着言明匈奴人造谋生事,霍乱百年,使大邺尊严颜面尽失。
最后,稍染上些语重心长,令她为万民排忧解难,像从前的父兄为国征战一样,全力效命于朝廷,并叮嘱她永远不要忘了自己身体里流淌的是大邺人的血。
下跪拜伏的少女别无选择,沉默着叩首应下。
***
易鸣鸢正要提裙上马车,忽然感觉到地下一阵颤动,就如同某一年大邺境内地龙翻身的模样。
所有人骤然安静下来,有经验的当即握紧武器,俯身趴到地上,耳朵贴上沙土聆听附近的动静,他神色一变,“马蹄声很杂乱,不好,可能是截道的!”
另一个士兵闻言却松了口气,抬脚踹上他的屁股,不屑的呸的一声,“这里是构通大邺和草原的云直道,安全得很,怎么可能有小贼流寇,你瞎说什么?”
送亲队伍走的是最宽阔易行的云直道,每隔百里都有守兵夹道护送,穿过邈河马上就要进入草原的范围,几乎没人敢在这个地方惹是生非。
易鸣鸢隐隐有些不安,在此地遇到踏马而来的陌生人终归不是什么简单的事,她吩咐左右提高戒备,又准备派一支轻骑向前探查。
还没等她说完命令,东西两边的林子里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飞出几百个绳套,勒住守在装载着金银粮食的马车旁的兵卒,用大力将他们在短时间内拖入林中,消失不见。
那些随行人员在挣扎间的动作戳伤踢到了马,马撒开蹄子跑向各个方向,顷刻间易鸣鸢的身边大乱,担忧性命的从属只顾自身逃命,来不及分给易鸣鸢半点多余的眼神。
十几个鹰钩鼻凹眼窝,身高八尺有余的胡人操着一口易鸣鸢听不懂的胡语,在众人都没注意到的时候举起钢刀闯进了人群里。
他们砍人头比砍瓜果还要干脆,被抓住肩膀的小太监没能发出最后一声哀鸣,手起刀落,就被一刀穿过了喉咙,彻底没了声息。
猩红的血液四处飞溅,在地上渐渐汇成一条血河,鲜红充斥着易鸣鸢的双眼,她后撤数步,从袖子中掏出前不久她偷偷藏起来的尖锐匕首,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细弱单薄的脖颈。
再等等,还没到庸山关,还没到,她暂时不能死。
易鸣鸢脚步急促,短暂的反应后立马伸手拽掉头上繁琐的发饰和最外层阻碍行动的加厚裙衫,以最快的速度开始逃亡。
最前方的两个胡人在人群中搜寻到了她的踪迹,互相交流了一番后,其中左耳坠着银耳钩的男人点点头,朝着易鸣鸢的方向袭来。
他一双墨绿色的眼睛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阴森恐怖,让人毛骨悚然,易鸣鸢只是回了一下头,差点吓得一个踉跄跌倒在地。
她咬紧牙关埋头向北边跑去,脑后的脚步声逐渐逼近,仿佛下一秒刀就能落下来,她不敢再回头确认对方与自己的距离,只祈祷能够死在离父兄的尸骨更近的地方,哪怕只近一步。
胸膛里的空气被挤压殆尽,易鸣鸢感觉到自己的喉管好像在被世界上最滚烫的火焰灼烧,可即使如此,她也一刻都不能停顿。
远远的,她仿佛听到了骏马的咆哮,汗血宝马扬蹄飞奔,前方一个黑点渐渐变大,马的咴咴嘶鸣也愈发响亮。
易鸣鸢心生绝望,以为前方还有胡人接应,却在下一秒听到了夹杂着马蹄声的大邺官话。
“闪开!”
易鸣鸢下意识闪身躲避,余光里看见马上的男人搭箭在弦,把一张画漆牛角弓拉得如同满月一般,轻轻松松瞄准,下一秒背后追赶自己的胡人应声倒地。
她正欲转身道谢,马上的男人却伸手将她捞起,搂着腰按到马上,易鸣鸢惊呼一声,身后与男人相贴的部分热辣滚烫,不待她挣扎,男人侧身用弓抽打了马屁股,两人在颠簸下离开了这个是非之地。
易鸣鸢虽会骑马,但从没有试过这样快的速度,她在马上没有支点,又不想与那人紧紧相贴,只好俯下身抱紧马脖子稳住身形,确保自己不会跌落下去。
汗血宝马在林间疾驰,这匹马像有灵性一般,自己避开了树枝,朝着宽广平坦的地方奔去。
现在已是秋日,易鸣鸢在马背上不久就被吹得双手僵直,浑身哆嗦不止,她感觉体温在飞速流逝,吸了吸鼻子,用尽所有的勇气大喊:“义士,能不能骑慢一点,我冷!”
男人闷声发笑,掰着她的肩膀让人坐直,在马上解开自己的兽衣,“拿着穿去。”
易鸣鸢在呼啸而过的劲风中踌躇,陌生男人的衣物她一个闺阁在室女怎么能用呢?
她咬着下唇犹豫片刻,最终还是伸手接过,正起上半身穿好兽衣,将自己包裹于略带粗野气味的皮料里。
“后面有人在追,慢不了,你抓紧点。”说着双腿狠夹了一下马腹,吃痛的骏马立即加快了速度,也让马背上的两个人紧紧相贴。
易鸣鸢浑身肌肉顿时紧绷起来,脸上也泛出羞怯的红晕,男女授受不亲,从前就是哥哥教她骑马,也是站在马旁伸手牵着缰绳,像这样半个身体与陌生男人紧密相接还是第一次。
不过现在是在逃亡途中,即使是心里有再多的不愿与抵触,暂时也只能这样。
她沉下心思考自己当前的处境,听闻草原部落中女少男多,婚配很不均衡,所以很多匈奴男人会南下抢掠,除了粮食以外,最多抢夺的就是女人。
还听说,草原人不顾抢来的女人的意愿,通常是两三个男人共妻,更有甚者,一个女子要被迫服侍四个男人。
身前的兽皮带着一点原始的牛羊膻味,在男人体温的烘烤下温暖着易鸣鸢的身躯,她动作尽可能轻地抽出匕首攥紧,如果身后这个男人是想要把她抢回去当媳妇,她立刻在这里自戕,也不受这等屈辱。
雪亮的匕首泛着冷冷的光,倒映出她果决而悲戚的双眸。
第2章 交谈
不知不觉中,骏马已经停了下来,低头啃食附近柔软多汁的青草。
男人翻身下马,向她伸出一只手道:“你是来我们这儿买卖的商人吗?”
捕捉到易鸣鸢瑟缩的胳膊下想挡但没有挡住的武器,他绽开一个友善的笑容,“这种匕首划不开匈奴勇士的皮肤,柔嫩的姑娘反而需要小心弄伤自己。”
易鸣鸢诧异扭头,这才真正看清他的样貌,男人身形壮硕,身上穿着一件半袖轻裘,孔武有力的肩膀肌肉在举起的动作下显得格外明显,一条绣着展翅欲飞雄鹰图案的褐色布圈挂在肩膀上,加厚了本就雄壮的肩头。
他一头微卷的黑发纷披着,颊边两根穿着红玛瑙珠的小辫编得一丝不苟,没有蓄厚厚的络腮胡,下巴只有一层发青的胡茬,脸部轮廓与中原人并无不同,唯有更加高挺的鼻梁,更加深邃的眼窝昭示着他和中原人的区别,眉下是一双深灰色的瞳孔,在望向她的时候眼神柔软又纯净。
易鸣鸢想了想,斟酌着开口,“我并非行商,而是奉大邺皇帝之命前来和亲的公主……车队中的一名婢女,若义士愿送我到服休单于的王庭,必有重谢。”
说完在马上拱手行了个不伦不类的礼。
“真是秃鹫遇到兔子窝,巧得很,我正要来接你们呢!”
听起来他并无恶意,易鸣鸢收起武器,这才松了一半戒心。
男人托着她的胳膊轻轻搀扶到地上,易鸣鸢顺势借力下马,一时间被他手上粗糙又繁多的老茧划得胳膊生疼,于是不着痕迹地揉了揉自己娇嫩的皮肤,套近乎般问道:“你是胡人还是中原人,是服休单于派你来的吗?”
对面的人松开的手微颤,目光在她胳膊上停留片刻,“我的阿妈是须蒙氏人,阿爸是一个中原人,大单于派我来迎接和亲的车队,并护送到单于庭,没想到让尊贵的公主遇上了流窜的毛古鹿,都是我的错处。”
果然不是纯粹的邺国人,但在这异国他乡能遇到一个能和自己交流的人已经足够幸运了,易鸣鸢点点头,猜测他说的毛古鹿应该是贼寇的意思。
她又追问:“马车要如何找回?那些都是陛下赏赐给匈奴的礼品,如果丢失了,我怕有害于两国邦交。”
易鸣鸢此话一出,却见对面的男人不复之前的柔和,他灰色的眸子危险的眯起,像是要吃了自己一样,凶嗜万分地反问:“你命都快没了,还想两国的邦交?”
男人高大的身影罩下来,一座山似的非常有压迫感,易鸣鸢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话惹得他变了脸色,冷风瑟瑟,她单薄的身子忍受不了寒风,抱起手臂尽可能的给自己取暖,“因为这很要紧。”
她强忍着害怕直视对方,呼吸乱了乱,中原和草原之间的关系牵一发而动全身,她曾随着父亲在庸山关住过一小段时间,见识过风沙和严冬。
边关苦寒,更苦的是百姓的生活,匈奴铁骑对他们来说就是架在头上的一把刀,不知何时会掉落下来。
如果由于丢失礼品而惹怒了大单于,让他对中原造成了误解,那首先受难的就是在关塞谋生的百姓。
一个人的性命轻于众人,所以,这是无可辩驳的重要。
“我想我大概是说错了话,美丽的姑娘,野鹿舍山不舍命,獐子舍命不舍山,我还以为你是怯弱的小鹿,结果你是勇敢的獐子,还挂念着大邺的责任和使命,我崇敬你。
马车仆从请不用担心,我的部下会全部找回,他们都是精于追捕的勇士。”
男人眨了眨眼,目光扫过易鸣鸢倔强的小脸,见她伸手解下肩膀上褐色的绒皮想要还给自己,宽阔的手掌将之重新包覆在细弱的身体上,在她肩膀上打了个精巧的结,娴熟得仿佛在心中操练了无数遍那样。
易鸣鸢后撤半步,面上出现一丝警惕,他的速度之快,气力之大,竟让自己没有丝毫婉拒的余地,微微张了张嘴,“多谢。”
“等你到了我们转日阙部落,那里有全匈奴最好的羊皮衣裙,你穿起来肯定很漂亮。”
易鸣鸢被他温和的态度感染了,空悬已久的心渐渐轻松了不少,突然发现自己冒昧的没有先问过对方的姓名,忙开口:“还未询问义士叫什么名字。”
男人手指微顿,从绒布上拿开的时候不经意间触碰到了她的耳后,那力度就像亲密的爱抚,但这种触感转瞬即逝,他郑重地看着易鸣鸢的眼睛,“程枭,我的大邺话名字叫程枭。”
“枭?”易鸣鸢秀眉皱了皱,没有想通,“枭是一种恶鸟,绝意凶狠,谁给你起的这个名字?”
她话音刚落,就发现对面那人原本隐隐带着期待的眼神黯淡下来,眼皮遮住了一半的瞳孔,“没有谁,那个人早就忘掉了,这是一个好名字,特别好,我很喜欢。”
易鸣鸢眼眶里装下了三分迷茫,她猜想应当是匈奴语中枭的释义与中原大相径庭,在这里充当了勇猛矫健的意思,于是说了声抱歉后介绍自己道:“我姓白,单名一个缘字。”
以她的处境而言,用假名更为安全稳妥。
程枭脑袋微倾,并不点破,只问了句:“和公主一个鸢?”
易鸣鸢没想到他还知道自己的真名,想来应当是和亲的旨意上写着,便强装镇定,“非也,是缘分的缘,只读音相近,公主也是因为这个巧宗,特意选我做了贴身婢女。”
不远处的马儿吃够了青草,舒适地打了个响鼻,马头愉悦地轻甩,打破了这个僵局。
程枭牵起绳子,往马嘴里塞了一个红彤彤的果子,旋即用宽厚的大手抚摸马儿顺滑的鬃毛,很骄傲的给易鸣鸢介绍:“这是我的好兄弟戟雷,四只蹄子有普通马两倍粗,是整个草原上耐力最好的马驹。”
这是一匹银鬃马,通体栗色,脸部又宽又长,眼神明亮,马肌粗厚结实,鬃毛根根坚韧,脾气热烈,一辈子只认一个主人。
“这样的好马一百年也难得遇到,是四年前我在秩狜山上征服的,你战胜它,它才会把你当老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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