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犯罪倾向的人的心理。
也就是综合某一个特定对象的表行为现,生活、家庭环境,心理特征,判断这个人进行犯罪的可能性高低。预判这个人从事严重刑事犯罪可能性的高低。
刘余川感到自己的心在颤抖,有一种力量从心里往外涌出来。很像田文明描述的那种杀人之前的,不可抑制的冲动。
他认可许畅的这个理论,这也是他自己系统学习过的理论。
但他无法说服自己认可许畅接下来将要做出的判断。
“虞,汉字的本意是料想,猜度(发 duo 音)。引申义是戒备,防范。虞犯,就是预测,预判可能犯罪的人,为可能犯罪的人,提前做出防范,戒备。尽可能避免更严重的犯罪事件发生。”
“虞犯,在犯罪心理学上的全称是虞犯者。虞犯者就是特指最有可能犯罪的人。判断这个‘最有可能的标准’,是根据某个特定人的品性,他所生活的环境,包括家庭环境,社会环境,预测其将来有可能发生触犯刑事法律行为的可能性高低。”
不用说将来,许畅明显地指向着眼前的某个人发生刑事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可她的依据不是科学,不是有效、有针对性的分析。是她的直觉。
直觉,那是玄学。
刘余川自己也在破案中使用直觉,就好像他对作案时间、手法等犯罪细节的直觉。
但是他无法认可许畅用直觉来锁定犯罪嫌疑人的判断。
“什么样的人,成为虞犯者的可能性最高?”
许畅继续自己的表达。
“第一种人,是经常与罪犯交往的人, 或者是经常与有犯罪特征的习惯的人交往的人。这叫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第二种人,是经常出入不良场所,和参加不良组织的人。这叫潜移默化,耳濡目染。”
说得很形象,很具体。
“第三种,是无正当理由经常携带凶器的人。身怀利器,杀心自起①。凶器,会放大,壮大杀人者杀人的企图。最终,让身怀利器的人铤而走险。第四种,是人格和心理有严重缺陷的人。心怀鬼胎,人心叵测。知人知面不知心。人格分裂,极端型人格,报复型人格,都是这种类型。锱铢必较,睚眦必报。怀恨在心。都不是好词。”
第三种,第四种。这两种人才是最可怕的。因为看不到,说不清,无法做出更准确,更及时的预判。
注释①身怀利器,杀心自起:身怀利器,杀心自起,慎而重之。意思是身上带着凶器,自然就会有犯罪的欲望,要谨慎对待自己的武器,谨慎对待身怀武器的自己。语出李鸿章。
就像田文明。
“发生在昆州的两起割喉凶案,6.8,和 6.24,不管你们是不是做了并案侦查,也暂时不考虑两起案件的凶手是不是同一个人。现在来探讨一个问题:这两起凶案的凶手属于虞犯类型中的哪一种?”
属于哪一种?许畅其实已经给出了答案。
这不是在阐述理论,许畅已经开始在说服刘余川。
“他一定不可能是第一种和第二种人。他绝对没有和犯罪分子,或者有各种不良行为的人长期厮混的经历。和别人接触,就一定会留下痕迹,会被你们警方监控到。更何况是那些早就被你们公安备案的不良份子。可事实是,没有。”
对,没有。所以那个什么“成功男士资源交流群”的监控就是无效的。
“他也一定没有加入任何不良团伙,理由同上。实际上,目前的在中国也没有那么多的不良团伙。更不能大张旗鼓地招兵买马。那他只能是第三种人,第四种人,身怀利器的,心理扭曲的人。为什么我那么肯定呢?”
“因为他使用弧形刀具,从身后杀人。”
在这一点上,刘余川和许畅是一致的。
“对,一个真正意义上穷凶极恶的罪犯,一个以杀人为乐趣和唯一目的的凶犯,一个职业罪犯,没有必要割喉,也没有必要使用弧形刀具这种难用难练的凶器。更没有必要从背后杀人。他不会害怕和死者面对面,不会害怕和那个要被自己杀死的人四目相对。相反,他还会享受这个过程。”
是,杀人的人不一定是十恶不赦的凶犯,不一定是一个把“恶”字随时挂在脑门上,把“恶念”时时放在心里的人。
他可能只在杀人前后的那一刻,是恶的。
这种人,畏惧被害人的目光,他不享受杀人的结果,甚至不享受杀人的过程。杀人,只是排解他在某一刻严重不良情绪的手段。
这种严重的不良情绪,已经严重到影响他的基本生活,让他异于常人,丧失理智。
但只要杀了人,这些不适感就都会消失。让他重新变成正常人。这就像是生物学里提到的“条件发射”原理,会给这个人形成一种心理认可和心理反应。
这种信息的反馈,就会成为他下一次继续杀人的内在动因。提示他“杀人是有用的”。
这才是许畅所说的――“极度自私的人”,真正的内涵。
“田文明说了,他不愿意看到死者的脸,不和死者对视。6.8 和 6.24 命案的凶手还有更进一步,他在杀人后,还要在死者后背加一把力,加速把对方推向地面。”
“还有一条,是田文明没有说,却是田文明和这两起命案的凶手都有的特点――他们不翻看死者的尸体,不是不接触,是不翻看。不接触可能是不拿走对方的财物,不翻看,是根本就不去确认对方是不是死了。”
“你是说他们并不是对自己的‘手艺’有足够的自信?”
“是,他们都只有动一次手的勇气。刚才我说了,推动他们杀人的最重要因素就是内心那种难以平息的心理内因。这种内因是在杀人前会愈演愈烈,但一旦出手,这股气就散了,一散,就很难再聚拢。”
“杀人不是他们的最终目的,把心理这股难以言明的‘气’表达出来,宣泄出来,才是他们的终极目标。田文明是这样,6.8 和 6.24 命案的凶手也是。”
许畅的声音少有地激昂,高亢起来。虽然还是能听得出在极力地控制自己的情绪。
“我同意你把 6.8 和 6.24 命案的凶手,定义成一个心理不健全,甚至有人格分裂倾向的人。”
刘余川猛地站起身来,许畅也扭过头,两个人四目相对。
“但是,你必须能说服我,为什么会把宋允铭作为最大的怀疑对象?不能只跟我讲直觉。”
“这不是直觉。是分析。”
“那你告诉我,你的分析是什么?”
“第一,宋允铭有一个不善言谈,却还是能够给宋允铭施加影响的父亲。你听到了,也看到了,宋允铭虽然选择了文科,但依然还是跟着自己的父亲学习过很长时间的车工。车工,就是制造凶器的第一步。这是你必须承认的。”
是,承认。
“第二,宋允铭有一个言谈举止都很得体,在工厂里的地位很高,管理他人的手段也很高的母亲。那个家里,主外的是母亲冯兰仙,主内的是父亲宋建军。做饭,做家务的都是父亲。但就是这样的关系,父亲和母亲依然相处融洽,没有任何龃龉,矛盾。这看上去,是不是很像很像田文明和浦梅的关系?”
“只是相像,不能说是必然性。”
刘余川孩子挣扎。
“我没有说必然性,我是在分析一个矛盾的家庭关系,在催生一个有心理问题,性格缺陷的孩子上,有重要的外部推动作用。”
“这只是可能性,不是必然性。你是在把一个人列为杀人嫌犯的怀疑对象,不能仅凭这种‘道听途说’的臆测就定下结论。这是不负责任的。”
刘余川的声音也提高了,同样也是压抑和克制的提高。所以发出的声音听上去有些嘶哑。
“田文明生在昆州水泥厂,长在昆州水泥厂。宋允铭也是。”
“这是什么理由。”
“他们都想摆脱昆州水泥厂这个巨大的小环境,却不可得。田文明离开,又回来。宋允铭离开了,却还是要不断地回来。”
却不可得。那是另一种矛盾。
刘余川听得到自己的心,从犹豫,变得摇摆。现在,开始向许畅倾斜。他感觉,自己的直觉也在倒向许畅一边。
“还有,白铜凶刃。6.8 命案,和 6.24 命案,伤口处也检测出了白铜的成分。”
第三十八章 回忆(五)
也许我是一个提前透支了童年,或者在童年期使用加速器,让童年缩短时间,提前结束的人。
这不是在说我少年老成,或者是早衰。更不是抱怨自己太早进入“不惑”之年。
其实,我从小就很享受这种感觉,享受独处的快乐。我觉得我一直就是一个异于常人的人。我所指的“异于常人”的常人,指的是我身边的人,我周围的人,不是所有和我同龄的人。
我不是天才,也不是天生的“变态”。
把它理解为某种形式的“早慧”,也许更恰当。在某些方面,我比我身边的同龄人,具有更好的感知能力,理解能力,领悟能力。
而且,我有更好的自控力,很早就懂得了自我审视。
我喜欢做我自己的游戏,我喜欢自己看我的书,思考我的问题。图书,我喜欢郑渊洁的《童话大王》。动画片,我最喜欢看的是《天书奇谭》,虽然一直看不懂。
电影,我也和别人不一样,我喜欢看,还喜欢听《阳光下的罪恶》里配音的话剧腔,虽然一直都学不会。还有最早的印度电影《流浪者》,那还是黑白电影的时代。
拉兹。拉兹之歌。
“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①。
注释①:《流浪者》1951 年出品的印度电影,是印度电影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电影。
后来我知道了,这是在影射印度的种姓制度。并不是说坏人永远不会变好。
放心,这些都是我自己的秘密,不是我炫耀的资本。它们都只存在于我的心里。我不会拿出来讲给别人听。我身边的同龄人,包括比我大几岁的人,也不喜欢听这些。
他们喜欢的,热衷的,从来不是这些。
“法官的儿子永远是法官,小偷的儿子永远是小偷”,这极容易引起歧义,让大家群起而攻之的问题,我就更不可能会说给别人听了。
中国没有种姓制度,但一定有“阶层意识”,这是任何时代,任何社会,任何环境里的任何 人,都无法回避的。
哪怕你不接受它,它也依然会用各种方式影响你。
不说这些沉重的话题。回到最开始,说我“喜欢”的游戏吧。我最喜欢的游戏也是不同与别人的。
这要从我的一种特殊能力说起――打苍蝇。
不是把苍蝇打死,是把苍蝇打不死。打了,却不把它打死。
那时候我还很小,家里还住平房。也就是俗称的砖瓦房。
在改革开放的最初,砖瓦房就是脱贫致富的标志,但是到了我的那个时代,90 年代初的中国,已经开始兴起了楼房的潮流。
高楼大厦。
我们家住的平房,不是单独的一间,是一排,共五家人。我家的是最右边的那套,有院子,有客厅,有主卧,客卧,厨房。还有一个老大的柴房。就是老早时候烧土灶需要用到的木柴。
也有煤块放在里面。
这一排平房前面是一块大空地。空地上有一排六张水泥桌子,和 4 个方向的 4 张水泥凳子。夏天,特别热的时候,家里也会把饭菜摆在石桌子上吃。我们家是,其他家也会。
夏天,就是我最喜欢的季节。因为夏天的傍晚,我才能够进行这项我乐此不疲的游戏。
在夏天的傍晚,我端着饭碗,在空地上,故意撒下一些饭粒。
为什么是夏天?因为夏天才有苍蝇。因为夏天天黑得晚。吃饭的时候,天还是敞亮的。黑了,就看不到了。
因为夏天天气热,才会端着饭碗出在门口吃饭。
撒下的不是菜,就是饭粒。最好还是沾了汁水,油汤的饭粒。比如汤泡饭,炒菜、炒肉的油汤拌饭。
饭粒的效果是最好的,因为它小,可以撒得到处都是,乱七八糟,形成一个不规则的图形。有饭粒,有油汤的痕迹,它们彼此配合,会形成一种特殊的味道,很快就会把蚂蚁吸引过来。
蚂蚁,哪里都有的。平房时代,就更多了。
昆州本地“土著”蚂蚁,不是黑色的黑蚂蚁,是一种红褐色的小蚂蚁,体型只有黑蚂蚁的 3/4 大小。其中也夹杂一些个头更大的蚂蚁。
蚂蚁们“循着”饭粒和汤汁的味道迅速聚拢来,一传十十传百,越聚越多。从我撒下饭粒的不规则图形,直到它们的“巢穴”,走成一条红褐色的线条。
但是对撒下的饭粒感兴趣的不只是蚂蚁,还有苍蝇。苍蝇也喜欢撒下的饭粒,和菜汤散发的那种味道。
这个时候,我的机会就来了,我最喜欢的游戏,就可以开始了。
打苍蝇,必须等苍蝇停下来。飞着的苍蝇是不容易打到的。打苍蝇不是打蚊子,必须用苍蝇拍,因为苍蝇脏。
用手,把苍蝇拍死了,比拍死蚊子恶心得多。
那时候,电苍蝇拍还不流行,都还用老式的苍蝇拍。用老式的塑料苍蝇拍,我的手腕可以很自如地控制力量,把苍蝇“拍住”,却不会被打死。
最有技巧的是连苍蝇的翅膀都还可以保留下来。
我的手握住苍蝇拍的长柄,轻轻靠近停稳的苍蝇。不能在苍蝇刚停在饭粒上的时候就动手,要等苍蝇停住了,开始进食,再动手。
这很容易判断,苍蝇进食的时候,它最前面的两条腿是不断运动的,像是把食物送到它的嘴里。
“啪”地一声,手腕一抖,苍蝇拍拍下去。不是用力拍下去,是手腕一抖,形成一种弹力,把苍蝇拍抖动着拍向地面。手腕用力不能用死,用老,要保证苍蝇拍一接触到地面,就能够迅速收回。
这样用力,苍蝇就只是被苍蝇拍震晕,或者拍晕。短暂地失去了活动能力。并没有死。
这时候,我就会把它捡起来,也不用捡,就是地上随处可见的小树枝,小棍子,把它弄到蚂蚁密集的地方去。
反正苍蝇的周围也都是蚂蚁。
在蚂蚁看来,苍蝇,不管是死的还是活的,都要远比饭粒更有吸引力。苍蝇毕竟是肉。
蚂蚁们会迅速扑上来,咬住苍蝇的脚,翅膀。和抬饭粒时候一样,蚂蚁么也会互相召唤,一拥而上。它们可从来不干单枪匹马,单打独斗的事情。
苍蝇没有死,蚂蚁张嘴一咬,它吃痛,就会想逃走,逃走的方式当然就是煽动翅膀,飞起来。但是在我的手上,它们就没有过成功的时候。
因为我的苍蝇拍,会让它的翅膀受损,不在能像正常时候那么有力量,可以“振翅高飞”。就算翅膀能够完整地保留下来,刚刚被我的苍蝇拍拍晕的苍蝇,也无法让它用足力气飞起来。
而且,蚂蚁虽然小,但是力气却不小,蚂蚁还很团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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