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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眠春潮——小涵仙【完结】

时间:2024-05-21 17:15:44  作者:小涵仙【完结】
  谢知起觉得大哥疯了,这种鬼话都说的出来,他心痛地说:“…哥,你醒醒,她就是在给你下马威啊,我承认她长得还行,你一时被蛊惑情有可原,但这可是绿帽!绿帽!二姐,你来劝!”
  谢明穗嫌弃地掩住鼻,选择没听见。
  谢浔之不紧不慢抬眸,看向自己毛躁的弟弟,“小起,你如果继续管不住这张嘴,就立刻回京,闭门思过一个月。”
  男人的语气很温和,但谢知起打了个寒颤。
  大哥说闭门思过一个月,那就是一天一分钟一秒都不会少。
  他把嘴闭上,闷闷坐下,谢明穗趁机掐了这小兔崽子一把。坑死了。
  事情发展成这样,是谢明穗没想到的。这次陪着大哥来港城,一是为公事,其次就是为婚事。
  百忙之中抽出这个中午,想见一面易小姐。
  见是见了,也出乎意料――
  易小姐很漂亮,派头也很大,浑身上下的行头怕是价值千万,只是说话如此不客气,不知是否在给大哥,给谢家,下马威。
  她越发看不懂母亲的这番操作了,挑来挑去这么多年,最后挑了易小姐。
  这不是温良娴淑,宜室宜家的花,是漂亮夺目,娇贵难养的花。
  大哥端肃,和这样的花怎么合得来?
  谢明穗在心里叹气。
  这顿饭吃得没滋没味,草草结束。谢浔之让梅叔去结账,谢明穗把谢知起拉过来,低声教育他悠着点,小心又挨呲儿。
  ――
  易思龄也吃得没滋没味,一杯冰激凌被她拿叉子搅成五彩斑斓的调色盘。
  “口红花了。”易乐龄让她不要再想有的没的。
  易思龄立刻从包里掏出粉饼和口红。“不过渣男住我们家隔壁,这倒是不错。”
  她旋出口红膏体,认真地望着镜子里那张漂亮的脸:“以后吵架了,随时回家。”
  她很会安慰自己。
  易公馆在浅水湾28号,郑公馆在前面两百米,29号。
  易乐龄哄她:“不需要您亲自吵,派个老四就够了。”
  易思龄笑起来的模样很娇气。
  冬阴功汤仍旧冒着热气,一顿饭吃到尾声。易乐龄去了洗手间,她离开后,易思龄就开始发呆,莹白的指尖把口红当成笔一样转。
  她还得想个对策把戏做全,光靠一个假消息肯定不够,要不找干脆雇个假男友?
  还是…
  一分心,指尖的口红没停稳,砰地摔在墨绿色的珐琅釉地砖上,滑开好远。
  易思龄拢起指尖,撅嘴,没动。
  她心情又坏了,和这支口红赌气,偏不捡,就这样看着,直到那小金管微微颤颤停在一双男士皮鞋前。
  锃亮的牛津皮鞋,手工制作,英伦式,洁净无尘。
  往上,是挺括的西装裤管,裤缝笔直,面料考究。
  易思龄眨了眨眼,视线不由自主地再往上。
  谢浔之面无表情地停下脚步,将这支拦路的口红拾起,起身时,目光精准地看过来。
  猝不及防和这个陌生男人对视,易思龄心口一惊,目光含着几分无措,又有几分罕见的惊艳。
  她的世界里很少有这种类型的男人。
  男人身型峻拔,又修长,气场强盛,可气质截然相反,是温沉的,趋近于无限的平和,甚至可说是庄严。高贵中流淌着不容撒野的庄严。
  他身后还跟着一个戴墨镜的桀骜少年和一个气质温婉的都市丽人。
  他停下,另两个也停下。
  彼此间没有交谈,气氛沉滞。
  男人紧接着迈步而来,纵使他目光温和,有礼,点到为止,仍旧像一片深不可测的阴翳,蔓延过来,带来无形而沉重的压迫感。
  他就在易思龄跟前停下。
  易思龄拢着指尖,不知为何,心跳加快。
  她佯装镇定,笑笑,指他手中的口红:“先生,这是我的。”
  很动人的一把嗓音,令人想到煮沸的红酒,会在空气中散发一种若有似无的,诱人又浓稠的香。
  谢浔之眼眸微动,他当然知道是她的。
  他从始至终一直在观察她。
  一个月前,母亲给他发来一张女孩的照片,问他感觉如何。他在会议茶歇时匆匆点开。
  很漂亮。
  这是唯一印象,再多没有了。
  真人比精修照还要精致,像一枝灿若明霞的富贵花,漂亮到近乎肤浅的地步。眼角眉梢透着被人宠出来的娇贵,漫不经心瞥来一眼,慵懒,傲慢,但不讨人厌。
  漂亮到这个地步,讨厌她其实很难。
  可就是这样一个漂亮到过分的女人,在和他结婚倒计时只剩两个月时,与别的男人热恋中,没空和他谈婚论嫁。
  还让他滚。
  这婚事八成得黄。
  谢浔之收回目光,把口红放在桌上。
  易思龄正要说谢谢,男人转身离去,留下一道没有情绪的背影。
  -
第2章 弗洛伊德
  易思龄真是莫名其妙,困惑地看着那道背影步出餐厅,看不见了,才后知后觉不爽。
  从小到大她可从没被谁这样冷漠无视过,她把口红摔进包里,力道有些重。
  易乐龄正好回来,看见了这一幕,但不知其中细节,只知道一个男人替易思龄捡了口红。
  她对易思龄说:“刚刚那帅哥还蛮有型的,是你喜欢的风格。”
  易思龄故意问:“帅哥?边个?”
  易乐龄:“给你捡口红的。”
  “哦……”易思龄懒洋洋地拉长尾音,评价:“太一般了。”
  易乐龄故意逗她:“不会是他没被你的美色所吸引,所以你故意损人吧?”
  易思龄的脸陡然涨红,“老二你今天太讨厌了,敢帮着外人欺负我!”
  易乐龄双手合十,举过头顶,恳请她放过。哄了有十分钟,又答应跟易思龄搞到那颗在拍卖场上失之交臂的红宝石,易思龄才勉强不和她计较。
  吃过饭后,两姐妹分开,一个去集团总部上班,另一个来楼下酒店点卯。
  易家涉足的行业很多,其中地产,航运,黄金珠宝和酒店是四大版图。十家酒店中,星顶酒店是易山坤创立的第一家,最有纪念意义,所以他才把星顶当做长女十八岁的生日礼物。
  其他富豪送女儿不外乎珠宝华服豪车豪表,而易坤山出手就是一家顶级豪华酒店,这份礼物令易思龄在圈中名声大噪,羡慕她的千金小姐不计其数――并非因为这家酒店。
  易坤山是富豪圈里的“奇葩”,没有儿子,也没有乱七八糟的情妇、私生子,唯有四个女儿,各个都是掌心宝。易思龄又是长女,享受的宠爱之多,不是那些家里有嫡的庶的哥哥弟弟一大堆的女孩能够想象的。
  酒店聘请职业经理人打理日常运营,易思龄不常来,她有很多自己的事。
  每年要收到上百封来自各大品牌、杂志、俱乐部、社会组织、或是私人的邀请函,晚宴、party、看秀、出入各种名利场更是家常便饭。因为她在名利场的炙手可热,星顶酒店这四年的业绩节节攀升,更达成了与百年珠宝品牌Bariya的合作。Bariya的首席设计师连续四年亲自为酒店外部设计圣诞布置。
  这个合作令星顶酒店的名气大增,在港岛顶奢酒店中独占鳌头。反正她的宗旨就是一边玩一边把钱赚了,若要规规矩矩去集团总部上班挣钱,打死不干。
  在酒店例行惯例寻了一圈,签了几个文件,回到易公馆后,临近饭点。
  “您回来了?”栗姨从厨房走出来,正巧撞见易思龄,她有些惊讶,毕竟大小姐并不经常在家吃晚饭。
  “吃晚饭没有,厨房炖了汤,您要尝点吗?”
  栗姨全名胡栗栗,比易思龄年长十来岁,在易思龄初中的时候就一直照顾她的生活起居。
  易思龄说她晚上不吃,喝一杯无糖酸奶就好。她是特意回来蹲易坤山和梁咏雯的,就不信他们还能瞒多久。
  “两位老板都没回来呢?”说话时,花花欢快地跑过来,蹭她的腿,她弯腰把它抱起。
  花花是一只狸花加白小母猫,胸口戴着一串闪闪发光的蓝宝石项链。五年前,这只猫还是流浪猫,误打误撞跑到了易公馆后花园,被易思龄发现,当即走上猫生巅峰,从吃不饱到带珠宝。
  关于这个名字,易思龄绞尽脑汁想了三天,最后决定叫花花。
  因为摸它的时候,它的小脚脚会开花。
  栗姨边倒酸奶边说:“先生太太昨夜凌晨飞了京城,您不知道?”
  易思龄真不知道这事。昨晚凌晨她还在某个朋友的生日party上蹦迪。
  何况两位老板从不报备行程,很难找到。
  栗姨在酸奶里洒了一把洗净的蓝莓,搭配浅金草绿配色的铃兰花瓷杯,端给易思龄,“听说是有很重要的事,所以连夜坐民航飞过去了。”
  “重要的事……”易思龄给花花顺毛,想了一圈也没想到这两人合体去京城是做什么。
  是生意上的事吗?不像。毕竟夫妻两个同时行动,谈个生意也太隆重了,说谈婚论嫁还差不多。
  她直觉有诈。
  吃过酸奶,易思龄回房去休息,过会儿,老四易琼龄来找她说话,话题不知为何,又来到了她的婚事。
  “我前天躲在书房门口,听见他们在商量你的嫁妆!还有婚宴的酒水牌子!到底怎么回事啊!”
  易思龄呆了一瞬,真是接踵而来的坏消息。
  她身体朝后倒,呈大字型瘫在床上,左脚的鸵鸟毛拖鞋掉在地毯上,另一只还挂着,摇摇欲坠。
  小花调皮,偏要去玩易思龄脚上那只,轻软的粉色鸵鸟毛被薅下来好几绺,在空中慢慢悠悠荡。
  “……Della,我好烦,你别说了。”
  “心疼你,Mia,才二十四岁就要走进坟墓。我反正是不会结婚的。”
  易思龄翻个身,看着她:“你才十五岁……”说这种话会不会太成熟了。
  易琼龄说:“十五岁也不小了。”
  易思龄有气无力,只说:“你不结婚,那你谈恋爱。小心我告诉爹地你早恋。”
  “你怎么每次都拿这个威胁我,我怕你不成。”易琼龄嘻嘻笑,十五岁叫什么早恋,她小学就交男友了。那会儿还脚踏两只船,周六陪一号去植物园,周天约二号去骑马,后来两个小男生知道了真相,约好都不理她了。
  她趴在易思龄边上,托腮,对未来充满着美好的幻想:“谁说谈恋爱就要结婚的,我可以谈一辈子恋爱啊!男人嘛,不喜欢就换,反正我有钱,多好。”
  易思龄被她逗笑,“…小猪,你都哪学来的这些。”
  “别叫我小猪咯。”
  易琼龄踢她,稚嫩的少女音端着一种语重心长的调子:“总之结婚这事要慎重,公主,你别被爹地牵着鼻子走,你都不爱那个人,凭什么要和他结婚。”
  她们三个都爱叫易思龄公主。
  易思龄不做声。心想这只小猪不懂。
  “听到没!”
  “知道……”
  易思龄拿手捂着脸,从指缝中看天花板的法式水晶灯,声音虚幻,有一种铅华洗净后深深的疲惫。
  这几天为这事,心力交瘁。
  小猫放肆啃她的脚趾,她也不动。
  她当然知道婚姻一事需得慎重,何止要喜爱,一点爱还不行,要有很多很多爱才有勇气步入婚姻的坟墓。
  但他们这样的家庭,爱是最无关紧要的,她作为长女,拥有婚姻自主权的可能性为零,她已经为自己争取了很多自由,总不能受着金山银山的奉养,转头又怪金山银山是枷锁,是牢笼。
  她们四姐妹,她不去联姻,其他人就要去联姻,她不能把烂摊子甩给别人。
  易乐龄毕业后是打算在国外创业的,但为了她回港,进入集团工作。
  易思龄翻了个身,把头埋进枕头里。被褥是新换的,阳光烘烤过,笼着一层很淡的百合香。
  非要嫁郑启B就嫁吧。
  她其实喜欢过他,只是到最后,觉得这种喜欢很好笑,就越讨厌。
  窗外夜稠,仔细能听到海浪拍打的怒声。易琼龄觉得不说话就寂静得发空,把蓝牙音响打开,连了一首曲子,安静的空间里开始流淌音乐。
  是一首粤语歌。
  “但是爱骤变芥蒂后,
  如同肮脏污秽,
  不要提沉默带笑玫瑰,
  带刺回礼只信任防卫……”
  ――
  隔日,易思龄重振精神,惯例睡到十一点半。
  她不是自寻烦恼的人,何况有天大的烦恼,一进她的衣帽间,也要烟消云散。没有女人在面对成山成海的漂亮衣服、鞋子、包包、珠宝时,还能有烦恼。
  易思龄撑了个懒腰,真丝睡衣袖口滑到肩膀处,露出一整条嫩藕似的手臂。
  指纹解锁后,衣帽间的滑门自动弹开,一阵香风吹出来,扑在她脸上。
  栗姨一大早就将花瓶里的花换了新,弗洛伊德玫瑰的香味飘得到处都是。
  她最喜欢弗洛伊德玫瑰,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喜欢什么就会疯狂偏爱,其他的都看不上眼。以至于她的卧室,衣帽间,书房都只会出现这一种花。
  衣帽间上下两层打通,合计八百平米的空间被规划得井井有条,盛放着琳琅满目的物品,花花经常在这里自由奔跑(搞破坏)
  服装按照日常、运动、晚宴、Afterparty来分,分好大类后又分季节和材质。整整三面墙的包柜和鞋柜,又有专区来放各种帽子、围巾、袜子、墨镜、饰品,香水,更有市面上很难买到的公仔玩偶,千奇百怪的小玩意,在璀璨的灯光下,能让所有第一次进来的客人感觉到金钱给予人最直观的冲击。
  往最深处走,灯是最明亮的。
  黑胡桃拼花地板上铺着一张波斯地毯,巴西运来的稀有景泰蓝奢石长桌之上,摆满各种丝绒和皮革拼接的珠宝展架,两百多件璀璨的首饰和腕表陈列之上,比珠宝博物馆还要震撼。
  但这些也不过是易思龄珠宝收藏的一小部分。
  唯有极度珍惜和昂贵的珠宝,易思龄才会收进保险柜,譬如她十九岁时,母亲赠送的那顶出自沙俄宫廷的俄式祖母绿钻石冠冕。
  至于港媒口中的三百多条高定礼服则全部被她塞在楼上,不然太占地方。
  易思龄最舍不得的就是她的衣帽间,这是她精心喂养的秘密花园。小到熏香大到沙发桌子,都是她精心挑选,从全世界各地寻来的,为了打理这里,她请了五个专门的佣人,都签署了保密协议和安全协议。
  一想到结婚后要搬衣帽间,她就烦躁到要发疯。
  所以嫁给郑启B那死不要脸的渣男也有些好处,嫁在家门口,衣帽间都不用搬。
  一小时后,易思龄穿戴完毕,早餐已经凉了,栗姨拿去热,草草吃了几口,她拿车钥匙去地库开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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