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晚歌看了一眼时间:“也不算晚,现在才九点。”
“我能和你商量一件事吗?”句芒却小心翼翼。
“什么事?”杜晚歌没太在意。
句芒小声:“我问到一位老师在学校附近有空房子,租金很低,我想搬出去。”
杜晚歌扬眉:“你的意思是?”
“我每天晚上依旧过来辅导你功课,但是其他时候就不麻烦你了。”
句芒有点过意不去,毕竟人家好心收留自己,她却为了有更多时间兼职而辜负好意。
杜晚歌不以为意:“也行,方便你做其他兼职。”
句芒有点意外,她还以为对方会不乐意。
乌小姐真的好体贴…
『她出去也好,有时间和追求者们偶遇,呆在女配身边异性缘都不好了。』
『女儿怎么委委屈屈的呀,女配太咄咄逼人了。』
『按剧情很快就有一个忠犬会无条件袒护芒芒了,别担心啦。』
杜晚歌什么都没做就被说咄咄逼人,她都差点被气笑了。
但对事不对人,她还是态度如常地接受了句芒的辅导,只是狠狠剜了弹幕几眼。
句芒临走前,杜晚歌叫住她。
句芒以为是杜晚歌又不同意了。
没想到杜晚歌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还没拆吊牌的衣裙。
她眸光淡然:“先换件衣服再出去吧。”
句芒刚要拒绝,一低头就看见自己裙摆上不知何时沾到了污渍。
是找猫的时候弄到的吗?
她刚刚就是这样坐在乌小姐的沙发上,给乌小姐讲题的?
句芒的脸瞬间爆红:“不好意思…我…”
杜晚歌纤长白皙的手握着衣架,淡漠开口:“一件衣服而已,你辅导我提供的价值,远超过它,而且沙发也没有弄脏,你的裙摆没有碰到它。”
『妈耶,刚刚说小歌咄咄逼人的,出来看看,句芒衣摆这么脏坐在她沙发上,她都没说一句,还拿新衣服给句芒,还不够体贴,你要怎样!』
『呕,女配也有粉丝,大开眼界了。』
『是买凶杀人/囚禁/栽赃陷害的粉丝啦,粉随正主的三观哦。』
『笑死,我就说怎么突然有乌歌的角色超话了,就是这几个老鼠屎建的。』
杜晚歌视若罔闻。
而句芒受宠若惊接过那件衣服,脸红着:“谢谢。”
等句芒一走,杜晚歌立刻开骂:“少吃点盐,看你们闲的。”
她抱着胸:“我再说一遍,不爱看可以出去,永远以不变的眼光看待会变化的人,到底谁冥顽不化?物有一变,人有千变,若要不变,除非三尺盖面。只要我不死,我就永远不会是以前的乌歌。”
『乌歌这是在给我们说话吗……妈耶,小歌原来文化水平比我们想的好这么多。』
『笑死了,一群三观不正的人自嗨,乌歌有文化,那全世界都有了,一句俗语而已,看把你们高潮的。』
『滚,说了不爱看出去,总觉得人家不会变,拿那些她现在还没做过的事情捆绑她,讨厌死了不准人家知错就改。』
另一边,黎风收到杜晚歌嘲笑的短信,一时间竟不希望她这么说话。
就因为拿到投资,她说话变得这样硬气,不顾他的感受吗?
可他们那么多过去,她以前追在他身后亦步亦趋,那些都不是假的。
只要他给一点回应,她就会欣喜若狂。
他忍不住想起书画展上的她。
气质绝尘,疏离清冷。
如果那样的乌歌仍然追在他身后,旁人恐怕会无比艳羡。
黎风心里说不出的五味杂陈。
想要她继续在他之下,但好像已经无法掌控她了。反而使得他的想法更加迫切。
想到她会跟在别的男人身后,或是想到她会为别的男人做那些曾经为他做过的事,就莫名生出一股不甘。
如果她的地位远高于他,她的崇拜,恐怕就不会再回来了。
不可以。
他给卢舜华发消息:“卢总,之前书画的事情,您恐怕存在误会,我希望您能给我一个机会解释。”
卢舜华看着信息,倒想看看他有什么花样。
更何况做人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可以,明天下午我有空。”
第二天杜晚歌找了个体育课和自习课连堂的时间请假,去找卢舜华商量夔龙瓷的事情。
倒没想到商量到一半,秘书进来通报:“卢总,黎氏拍卖行的黎副总到了。”
杜晚歌的脸色微冷。
黎风进来的时候也没想到会看见杜晚歌。
她浓密乌黑的长发扎起高马尾,愈发衬得巴掌脸精致,黑发黑睫显得格外正,脖颈修长如玉,穿着修身的墨色校服长裤和宽松白色套头卫衣,清瘦但腰肢挺拔。
正对着全面窗的阳光,朝气蓬勃,肤色白皙光洁,唇色都是元气的樱桃绛红,无来由的书卷气。
是校园里最受欢迎的那类女神的模样,青春靓丽又有距离感。
是他从没有见过的乌歌的样子。
他的心竟不自觉漏跳一拍。
第37章 长恨人心不如水
每个男人校园时期都难免有心仪的女孩。
有些清纯温柔的姑娘格外受男性怜爱。
乌歌今天的样子,不必说就是血气方刚的男孩子们最喜欢争抢的那一类女神。
这样的女孩之前喜欢的是他。
黎风无来由内心舒爽,他比乌歌整整大五岁,乌歌年轻又漂亮,还死心塌地,除了他之外没有再钟情过其他男人。
多大年纪的男人,都喜欢十八岁的姑娘。
黎风当然不例外。
更喜欢那种被漂亮小女孩崇拜的感觉。
今天乌歌难道是知道他要来,所以特地来帮他游说的吗?
黎风心底得意起来。
他一向事事顺利,从小到大都会被异性青睐,他还以为出了意外,原来乌歌从来都没有放下他。
杜晚歌眼睛被光芒一折射,就显得颜色更淡,如湖水碧波倒影轻云飘摇:“卢总,既然你有客人,那我先出去了。”
卢舜华一心要她看清这个男人的面目,假意调侃留下她:“不必了吧,你们俩又不是不熟,恐怕你们比我和我熟悉,你留下来旁听没什么。”
『快留下!我要看阿风怎么逆转,我不信阿风真的偷黎司期书法作品。』
『小歌,该留下时就留下,你不吃瓜我们可是要吃的。』
杜晚歌满不在意弯了弯眼角:“好啊,我也想听听黎副总的高见。”
『好耶!』
见杜晚歌还欲拒还迎,黎风忍不住心底暗笑。
他将几幅字画放在卢舜华面前:“我知道什么都不如确凿的证据有力,这是我昨夜写的字画。”
那些字画枝笔横斜,爽利风流,一眼便吸引住人的视线。
黎风一派坦荡:“助理偷了几幅胞弟的书画,放在了书画展上,但其他都出自我手,我们兄弟俩笔风相似,助理是弄脏了原先要展出的作品,又怕担责任,所以去找胞弟的作品补救。”
他唇角含笑:“只是一个乌龙而已。”
卢舜华看了一眼杜晚歌,想知道她信不信,而杜晚歌视线凝结在那几幅字画上。
黎风看她挪都挪不开的眼神,就知道她又心动了。
杜晚歌看墨迹却觉得是很久之前写的,陈墨的光泽和刚写的是不一样的。
字迹又是黎司期的,恐怕是黎司期很久之前写的。
弹幕却完全不知道这回事:『我猛松一口气,我就说嘛,阿风怎么可能偷黎司期的字画,有什么必要。』
『真相大白了家人们,阿风光明坦荡,也不介意把自己助理的小九九向卢总坦白,让卢总觉得自己约束下属不力。』
卢舜华听见黎风的解释,半信半疑。
有了前几次的信任动摇,她已经很难相信黎风真的是正人君子了。
杜晚歌却忽然开口:“黎副总的草书写得极出众,何止是这几张作品,是真是假,他现场一写,都很容易清晰了然。”
卢舜华灵台一明。
对啊,是真是假,只要一写便知。
卢舜华有意要为杜晚歌出头:“黎副总,可以赏脸让我和小歌看看你书写吗?”
黎风的手下意识在袖中缩了缩。
『我也想看!我们阿风写字的时候肯定超级帅!』
『天呐噜,居然有机会看男主写字,这个瓜没吃错。』
『啊啊啊啊好期待,我看整本书最想看到的就是男主写字的风姿,但是原著一直都没有描写他写字。』
『好耶!教堂的白鸽不会亲吻乌鸦,就像我的苦茶见到阿风写字就不会回家doge』
杜晚歌弯着眼睛看他,似乎很期待,眼睛里却没有笑意,打量着他的举动。
然而下一秒,黎风有些抱歉地轻声道:“昨天手不小心受了伤,恐怕没办法写字了,真是不巧。”
杜晚歌的瞳孔一凛。
这么巧?
她微微眯起流光溢彩如浅色碧玺的眸子,眼底冷漠,想看他怎么圆这个谎。
而黎风下一刻就拉起衣袖,露出缠着绷带的手。
『好严重的伤!』
『真的受伤了啊呜呜呜呜,阿风好惨,我也好惨看不到帅哥挥毫了』
杜晚歌没想到竟然真的会有伤。
黎风温和道:“抱歉,恐怕这段时间都不能拿笔了。”
『之前原剧情好像没受伤吧,不是,怎么又增加了新的情节。』
杜晚歌却背后生寒。
男主光环就这么强吗?
卢舜华倒没想到这么巧,只是太巧合的事,总显得有些诡异。
此刻只是敷衍地笑了笑:“真是不好意思,让黎副总为难了,投资的事我再考虑考虑给你答复。”
黎风就知道,但凡自己出手,没有不能完成的事,志得意满道:“那我就等卢总的好消息了。”
卢舜华不置可否。
而黎司期得知黎风去挽回投资,又看他悠哉悠哉在桥上喂鱼,就猜到了大概黎风成功了。
黎司期回房间,打开暗室的门,看着那幅修复到一半的女史箴图,指尖虚虚抚过画面。
为什么总有人能毫无阻碍地做成任何事,哪怕是在坑蒙拐骗。
他在外留学时,花了两年才找回女史箴图。
黎风随意拿一幅画说是女史箴图,真的就能蒙混过关,没有任何一个人怀疑。
万事皆不平,人竟有贵贱。
正当他沉思,放在一旁的手机忽然响起。
他回神,长臂一伸拿过来,发现是乌歌的消息。
她的消息言简意赅:“能给我写一幅字吗?”
要求很突然,但黎司期只是问她:“要写什么?”
杜晚歌是看着满屏的“心疼阿风”,“阿风果然还是有实力的”,觉得很不舒服。
即便她不喜欢黎司期。
她回复:“写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黎司期没有回复她。
过了半个小时,他的消息到了:“姐姐,我在你家附近亭子,下来开门。”
杜晚歌穿着拖鞋下楼,一眼就看见黎司期坐在朱亭下,石桌上是一卷宣纸。
他从宣纸里拿出一支有盖的毛笔,拔出盖子。
杜晚歌倒没想到他是当场写给她看,自觉抬手做书童,把他那一卷宣纸摊开。
黎司期抬眸看她,眼底泛着隐笑,只是一瞬又收眸。
男人修长白皙的手指握住湘妃竹笔杆,背脊英拔。
微风轻轻拂动他的衣摆,杜晚歌低头去替他压住宣纸边角,墨发亦如杨柳微微摆动。
黎司期的目光在她冷艳的面庞上停滞片刻,素手抬笔,风流的章草字迹落下,从第一笔开始奔蛇走虺,连绵相属,流利得让人惊叹。
『卧槽!!!!!』
黎司期每一笔都突破着弹幕的想象,结体跌宕舒卷,如雷霆万钧,横扫千军。
有张旭的横撑,怀素的圆转,疏疏密密英姿飒爽。
他侧脸起伏的线条如笔下墨迹起伏提按,字与相貌、风骨皆绝。
『原来女配姐没说谎,黎司期真的写得很好!』
『练了十年草书的人说一句,真的写得好牛逼……比阿风前几天拿给卢总看的都完全不是一个level』
第38章 未婚夫
『第一次看书法大家写字,游刃有余,风骨凌云,比我想象中的男主写字有过之而无不及。』
黎司期专注地写她要的那行诗句,杜晚歌的视线从字迹上移,从细长风雅的手到他距离极近的俊面。
视线凝滞,黎司期抬眸对上她的视线,四目相对,他定定看着她。
杜晚歌却假装什么事都没有发生,移开视线。
黎司期也若无其事,继续书写,期中却有难言的熟悉与默契感。
给人一种他们私下里应该很熟悉的感觉。
『好暧昧,突然有一种闺房红袖添香的感觉,才子佳人檀郎谢女。』
『我怎么觉得黎司期看乌歌的眼神不对。』
『想多了吧。』
『这合理吗,男配的字写得比男主还好,而且写字的时候笔走龙蛇干脆果断,好有气场,原著根本没提。』
杜晚歌低头,英姿飒爽的黑白墨迹风流得让人一眼沦陷。
风骨决绝又豪迈。
都说字如其人,有这样的字迹,黎司期该是个什么样的人?
黎司期收笔如收剑,姿态利落清雅。
彗星一样明亮得灼人的眼睛就这么看着她,好像不知道自己的眼睛有多勾人,带着彗星的冲击力,浪子的处处留情:“姐姐,送给你。”
他的眼睛看起来很深情,长相也是一等一的英气俊美,可他偏偏是个凉薄至极、寡情少义的配角。
他看着人的时候极有蛊惑力,好像全世界他就只看着你,只爱你,而且疼爱你入骨。
不像弹幕说的那个疯狗,见谁咬谁,护短偏执到可以杀了针对自己所爱之人的人。
『看原著不觉得,看这里,因为女配和黎司期多了很多接触,忽然觉得黎司期其实比黎风帅很多,还年轻。』
『确实是骗女人的一张好脸,阿风就很正,但黎司期有一种渣男又深情的感觉。』
『现在才想起他的人设是收敛锋芒的少年天才,他的字好居然完全是合理的。』
杜晚歌看着纸上的长恨人心不如水,等闲平地起波澜。
心境似乎也有很浅的起伏。
『就没人注意女配姐一叫他就过来了吗?我感觉不寻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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