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孩子愿意穿他的衣服,都说他是卖国求荣,辱骂他恬不知耻,假好心想用这些蝇头小利收买他们。
但实际上,签字的人,不是做决定的人,做决定的是垂帘之后的那位。
这个腐烂的清政府,已经没有一丝骨气。
他知道,她也在游行之列,要求不在条约上签字。
身边下人和他说过,杜小姐跟着同窗拉白色横幅,横幅上写“还我家国”。
当初他听见,只是端茶的手停滞在半空,轻声失望道“随她去。”
他失望的不是她,而是自己,无法和她站在同一立场,没有办法与她同仇敌忾,同流热血。
他明知她是对的,却无法靠近。
彼此对峙的阵营,是他玷污了她,是自己心生妄想想要和她在一起,却没有办法走向她。
这世道卖儿鬻女,百姓流离失所,她口中惊世骇俗的维新与变法,与他似乎背道而驰。
实际上无人知晓,他与她一样,同样爱这片土地,爱这个国家,爱所有同胞。
有错的不是她,是他。
他生错时代亦生错阵营。
杜晚歌小声道:“听说一件也没有送出去,我就趁着天黑,把他要送人的衣服全部从仓库偷走,用和我熟悉的报社名义送了出去。”
黎司期眼眶发热。
的确,第二天,就听说仓库失窃,但是他却看见那些没有送出去的衣服,都穿在了孩子们身上。
他无所谓那些衣服是以谁的名义,以什么方式送到他们手上的。
只要他们能在这个冬日有衣服御寒,就足够了。
哪怕一边宣扬那个报社的美名,称赞衣服暖和棉花扎实,一边辱骂他,说他卖国贼,没骨气,假惺惺。
他受了这个时代的红利,得以衣食无忧,高坐明堂,这些都是他应该挨的骂。
杜晚歌想起来还是有些不确定:“我不知道他是不是会生气,但我直觉他一定是高兴的,他不是那种送人衣食只为了美名的人,如果是我的判断错误的话,那就算了。”
『这样先斩后奏很不好诶,实际上就相当于偷窃呀,还宣传了那个出版社的名声,凭什么啊。』
『换成我肯定气死了,被骂就算了衣服还被人偷走,去送给骂我的人,人家根本就不领情。』
『女配姐这点挺不好的,她好歹也跟人家商量一下吧?怎么说?这都是人家苏忧言自己的东西,怎么轮得到她做主,自作主张以别人名义送出去啊?』
第109章 知己
『不一定吧,听之前对纯元哥的描述,他肯定是个超级超级好的人啊,怎么可能送福利院小孩衣服纯纯搏名?女配姐可能才是真的懂他。』
黎司期目光深邃:“如果他不高兴你这么做怎么办?”
“那就气死他,如果真的不高兴,他就不值得我喜欢了。”杜晚歌抱着胸,有点不爽。
窗外万家灯火通明,星云倾河。
黎司期觉得她好笑又可爱,可又忍不住问她:“你明明知道和他关系好的人做了不好的事,怎么还愿意帮他?”
她背靠着墙,把毯子盖在腿上:“这些事情都并非他的本意,虽然他和我完全立场相背,但他更像是被裹挟在洪流里无法抽身。”
少卿会鼓励她学国际法,愿意等她学成归来改革这个国家的法律,怎么会是愿意割地求和的人?
别人都骂他,可她知道他不是。
少卿和她一样,同样渴求变化,甚至于明知变法之后,会对他们这些上位者造成威胁,也许从云端跌落,但他不说,只说等她回来改变这个国家。
愿意舍小得成大义,他怎么可能是求虚名的伪君子。
黎司期清晰感觉有焰火在心底烧。
曾经以为只是自己仰慕她,但她真的懂他所想。
他以为她那句知己,不过是为了搪塞现在作为黎司期的他,却没想到对双方来说,都是知己。
当初他站在摇摆的风口,听已经觉醒的旁人谴责他的立场,嘲笑他的思想,中伤他的人格,生在旧社会,他生来就注定是这样的命运。
却有一个人真的懂他,知他并非自愿。
还是他一心向往倾慕的人。
他曾经偷偷去她的学校里看过她,她和同窗高谈阔论着国际盟约和现有的国际文物法,说去剑桥念书迟早要将华夏的宝藏全部带回来,她要为华夏找到制约列强的方式,钳制他们接受盟约条例。
后来,她离国前,穿一条朴素的长裙,提着一只皮把手的藤箱,细细长长的柳叶眼噙着笑意,在港口阳光细碎璀璨的树下告诉他。
待时和岁丰,她一定绢裹云携,带被掠夺的文物们万里归家,让他也看看,离开家十数年的女史箴图,是否一如当初在圆明园时那样光鲜。
以法律,以正义。
她的眼眸如此明亮。
但女史箴图,一割为三,杜晚歌死在了国外。
他们说好要一起再看女史箴图,她却没能遵守约定。
他等她回家,她却不守约地葬身异乡。
后来他不顾旁人阻止千里去替她收尸。
才听闻当时的剑桥不愿意给她发学位证书,那个时候国外念大学和硕博的女子很少很少,听闻国际法专业只有她一个女性,更何况她是华人。
她在外面过得并不好。
是一位和她有嫌隙的导师极力相助,才终于勉强得到毕业证。
他去见过她那位导师,那个白发稀疏的老头说,其实他对她没什么意见,只不过因为他顺大流支持文物仍留在英国,杜晚歌一直与他不和。
也不只是对他有意见,对那些觉得人类卓越的宝藏应该留在强大国家,而非原国籍的人,她都是敌意分明。
但她这么努力,信仰如此强大,毕业前夕,那位导师终于认同她,也许从哪里抢来的,真的该回哪里去。
这个成绩优异的女学生也终于认可他,对他说,彼君子生于小国,并非君子之过。
只可惜她英年早逝。
她从来不歧视出身,也不歧视无法摆脱的立场。
她只看人的本心。
她可以不在意旁人眼光说辞来理解司少卿,似乎已成必然。
一百年了,他终于有机会再和她一起看女史箴图。
他等得太久了。
黎司期满心温热,声音徐徐缓缓:“我觉得,也许你是真的懂他,他也不会怪你带走棉衣,以别人的名义送出去,他一定是开心的。”
杜晚歌看他真的能认同,心里大石完全落下,笑眼盈盈:“我也觉得。”
她嘲笑自己:“反正傻事做了不少,虽然见面机会少,但我觉得他人真的挺好的,所以比起喜欢,我更敬仰他。”
能和别人说一说少卿,她终于感觉心里堵了很久的洪水哗啦啦倾泻而出,不再只是她一个人的秘密。
却不知无意间,将对少卿的心事说给了少卿听。
—
句芒好一段时间没见过杜晚歌。
虽然总是偶遇能遇上乌小姐,但都是匆匆别过。
乌小姐似乎有很多事情要干,
她还以为会像以前的那些追求者一样,一定要和她发生什么摩擦或故事。
劝说也劝说不了,结束又结束不到。
但乌小姐没有这种感觉,每次偶遇,她并不刻意多牵扯。
句芒其实也清楚,有了纵火那件事之后,乌小姐大概率不会再来帮她。
但是今天晚上,她格外希望乌小姐能出现。
地下室阴暗,她被关在里面,伸手不见五指,无论怎么叫喊,外面都听不见她的声音,一连挣扎了几个小时,她已经声嘶力竭地瘫坐在了地上。
不知为什么,格外渴望乌歌像天神降临一样出现,把她救走。
被女孩子们欺负,她几乎已经习以为常,偏偏今天是她要去老师家里吃饭的日子。
老师恐怕还在等着她。
突然,地下室的门锁响动了一下,匆忙的注意力立刻集中到了门的方向上。
生锈的门栓摩擦声格外明显。
不是她的错觉。
一道刺眼的亮光忽然照进黑暗的地下室中,刺痛了她的眼睛。
句芒挣扎着,扶着墙想站起来。
看见一个高大的身影站在白光中,逆着光,看不清脸,她也被刺眼光线激得只是匆匆一瞥就避开视线。
那人松开门栓,一步一步地走向她。
她满心欢喜,想着应该是乌歌来了。
然而一句“歌歌”,还没有脱口而出。
她站不住要摔倒,一双有力的手扶住她的手臂,也对上她的眼睛。
她欢喜的“歌”字还没有吐出来,就僵死在原地。
来人面容冷峻,不带笑意。
是黎风。
害她纵火的黎风。
也许是因为坐得太久突然起来,一阵眩晕袭向她,她控制不住地晕倒,直接被人挟制进怀抱里。
第110章 我男朋友
杜晚歌的日子按部就班,一直在学校里念书,晚上就回家念书,终于也能跟上家教的思路,很多基础在黎司期教她的时候学得特别明白,以至于没什么基础还要补救。
数学的难关过了,三市联考的四模她直接进了班级前三年级前二十。
在市里的排名足够她进国内一流大学,虽然和之华大学还有些距离,但毕竟她还有时间。
班里的同学啧啧,看着班级门口的成绩单感叹:
“我就说乌姐在控分,这次那么难的压轴题她都做出来了,而且每次都准确控分前进20分,她也不看看这次考试多难,其实有个一百一二十都很好了。”
“不说这个”有人八卦道,“我在新闻上看到了乌姐男朋友,那个是不是真的?一起拍卖那个。”
“真不真不知道,但挺帅是真的,尤其拍卖的时候,连英文发音都和乌姐同宗同源,大概率真情侣,我还在这里玛卡巴卡,别人已经爱情学业两手抓了。”
“羡慕啊,人缘超好,每天都有女生给她送零食饮料,课间跑步也一群人围着她,成绩也超好,家境也超好,连男朋友都超好。”
“后天百日誓师,不知道她男朋友会不会来。”
“怎么可能,百日誓师都是父母和兄弟姐妹过来加油,要是男朋友来,父母能同意?”
而杜晚歌此刻正在和自己爸爸、男朋友一起吃饭。
她冷汗都要下来了。
乌长谦对这个救过自己的年轻人格外热情:“司期你爱吃哪个菜?叔叔给你夹。”
黎司期笑着给乌长谦倒酒:“您是长辈,怎么能让您给我夹菜。”
他坐下,杜晚歌拉了拉他的衣角。
黎司期不动声色,却在桌下握住她的手。
乌长谦却注意到了他倒酒时,袖口上一闪而过的袖扣:“你这个袖扣不错。”
黎司期浅笑:“是我女朋友送的。”
杜晚歌心里咯噔一声,感觉不妙。
乌长谦有些意外,黎司期这么年轻:“你有女朋友了?”
“是,其实时间不算长,正在了解中,才几个月。”黎司期温文浅笑。
乌长谦是实在没想到,他记得这个后辈好像今年才十九岁,比小歌还小几个月。
“是打算到年龄结婚?”
黎司期放下酒瓶:“还没有见过家长,怕对方父亲不同意。”
乌长谦拍了拍他的肩膀:“这有什么不同意的,司期你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做事又有担当,对方父亲怎么会介意?”
杜晚歌差点把茶从鼻子里喷出来。
『一时不知夸乌爸爸什么好』
『天才,真正的天才!乌爸爸就没有想过,年龄这么相近,黎司期又只说父亲没说母亲,也许就是自己女儿?』
黎司期人模狗样,稳重却能让乌爸爸从他话语中感觉到凄凉:
“毕竟我父母走得早,年龄又还小,怕女朋友的父亲觉得我还担不起事。”
听得乌长谦都心疼,连忙安抚这个孩子:
“这怎么会,叔叔最近一直在看你的拍卖视频,你才十九岁,在业内已经赫赫有名,少年天才,不会有长辈不喜欢你这么优秀又出众的孩子。”
杜晚歌第一次这么想翻白眼。
『搁这儿上演自我攻略呢?』
黎司期还一派温良敦厚,斯斯文文:“谢谢叔叔,和叔叔的事业比起来不过是小打小闹罢了。”
杜晚歌在旁边无语。
她扶额叹气。
乌长谦实在心疼,把手搭在他肩膀上:“至于父母走得早,这不是问题,如果你不介意,叔叔愿意作为你亲密的父母辈替你上门,不嫌弃的话,认叔叔当干爹,希望能不失礼对方。”
这话是真的,乌家本来就比黎家有钱,杜家看不起乌长谦,但乌长谦是实实在在白手起家的大佬。
更别说最近事业风生水起,身价比原来翻了十几倍,在杜老爷子面前都不虚了。
黎司期能拜乌长谦的山头,是绝对的好事。
然而就在乌长谦以为黎司期会考虑的时候,黎司期却果断拒绝:“谢谢叔叔好意,但干爹可能不行,我…”
眼见他要脱口而出,杜晚歌知道瞒不住了,干脆道:
“爸爸,其实在和黎司期谈恋爱的是我。”
沉默一秒。
啪嗒。
乌长谦的筷子掉在了地上,不敢置信:
“你说什么?”
黎司期要开口,杜晚歌直接按住他的手,自己站起来,硬着头皮道:
“就是…其实我觉得和黎风那会儿真是小打小闹,他特别会装,我那个时候单纯被骗住了,但是经过这么多事情,现在我发现我是真的喜欢黎司期。”
乌长谦难以置信地看着刚刚自己还夸赞着的后生,又看了一眼自己女儿。
一时间有些不知道怎么开口,怕伤害到这个父母早亡的孩子,又不想自己的女儿再和黎家有牵扯。
后知后觉意识到,原来刚刚黎司期说的是自己。
难怪,只提了女朋友的父亲。
这小子,是在试他呢!
说实话,有了以前黎风那些事情,现在他对小歌的择偶只有希望找个好人这一条。
黎司期人不错,就算是用很严苛的眼光来看都很不错。
但是黎司期是黎家的,难免还有那些糟心事,以后也免不了和黎风打交道,万一黎风拿以前的事情为难她怎么办?
乌长谦陷入了纠结之中。
而且这后续的事情,万一有人嘲笑小歌怎么办?有些人说话是真的难听,小歌又还小,怕她被别人的目光影响。
他犹犹豫豫,终于给出一个委婉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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