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之念能从靳于砷的动态中知道他外出旅游。他并不是一个热衷于发朋友圈的人,这次倒是一反常态,将自己的行程拍摄成vlog的形式,隔三差五换一个地方。
汤之念不会错过靳于砷的动态,也不会吝啬点上一个赞。
靳于砷偶尔发消息问她在做什么。
她的回答永远有些无趣:看书,写作业,背单词三件套。
难得,这是靳于砷第一次来电。
汤之念看着这通错过的未接来电,心底有一些摇颤,说不清是喜悦还是遗憾。她大可以回拨,却犹豫再三,最后用文字消息问他:“找我有事吗?我晚上在外面散步没听到电话。”
晚上十点,几乎是汤之念的消息刚发送出去,靳于砷就回了一个定位。
他在川城。
汤之念点开定位,看到彼此之间的距离只有几百公里。
有一种奇妙的感觉在蔓延滋生,明明他们同处过一个屋檐底下,可眼下这几百公里的距离,却像是连接另一端的银河。
下一秒,靳于砷来电。
手机振动,汤之念的心跟着振动。她走到床上坐下,点开接听,清了清嗓子。
“喂?”
“看到我在哪儿了吗?”
他的声音还是一如既往的让她感到熟悉。
即便没有看到他的脸,汤之念也能想象到他一脸肆意。
汤之念说:“看到了,你在川城是吗?”
靳于砷“昂”了一声:“汤同学,来到了你的地盘,是不是该尽一下地主之谊?”
汤之念很大方:“当然没问题,你们会在川城待多久?”
小镇距离川城还有三个小时的距离。
如果她要去川城的话,要乘坐明天清晨六点的班车到县城,再从县城坐班车过去。
靳于砷只是短暂地在川城停留,并不会待太久时间,哪里真的是要她尽什么地主之谊。
“明天一早就走。”他说。
“要去哪儿?”
“哪凉快哪儿待着。”
汤之念想到了几个地方,如果靳于砷真要去那儿的话,只会离她越来越远。
“汤之念。”靳于砷忽然喊她,“知道我晚上吃了什么吗?”
“火锅?”汤之念猜测,“可是川城的火锅实在太辣了,你应该不能吃。”
靳于砷说吃了清汤火锅,爷爷挺爱吃的,还说:“吃了折耳根,那味道简直了。”
汤之念都能想到靳于砷一脸嫌弃皱眉的样子:“你肯定不习惯吧。”
“错了,我觉得挺好吃。”语气倒还挺得意,“有一股淡淡的清香,很解腻。”
“真的假的?”汤之念半信半疑,“一般人都吃不惯那味道。”
靳于砷啧了一声:“我是一般人吗?”
汤之念被逗笑。
这人还是一如既往自恋又自大。
“对了,还没恭喜你。”
“嗯?”
“Kelsen学长说你被斯坦福录取了。”
“嗯。”
靳于砷懒懒靠在椅子上,抬头看天,今晚夜空一轮镰刀般的弯月,星光点点。
他还真想过找辆车去汤之念的家乡,想突然出现在她的面前,吓她一跳。
那股冲动在晚上第一次给她去电那会儿特别强烈,可是她没接电话。
爷爷身边也离不开人照顾。
“你那边能看到星星和月亮吗?”
汤之念闻言起身走到窗户旁,靠在窗台上仰头:“看得到。”
“我这儿也能看到。”
好像说了一句废话。
汤之念没扫兴,跟着说了一句废话:“明天应该又是大太阳。”
“嗯。已经好久没有下雨了。”
“你喜欢下雨吗?”
“一般吧。”
他们聊了好久,一堆的废话,好像并没有什么重点,但谁都没有提出挂断电话。
汤之念说自己学会了几首吉他曲,靳于砷让她弹来听听,她又觉得拿不出手,作罢。靳于砷没强求,让她多加练习,等开学了回来弹给她听。她说好。
靳于砷说自己学会了摄影和拍照,他倒是很大方,一次性给她发了很多照片和视频。
汤之念拿出耳机,一边和他打电话,一边翻看那些照片。他还随时进行讲解,详细说明去的地方叫什么名字,发生了哪些有趣的事情,吃过哪些特色美食。
靳于砷说国内的风景并不比外面差,中国几乎涵盖了全部地貌类型,高原、盆地、沙漠、戈壁……能认认真真走遍祖国,也得花费不少时间精力。但是国内比国外好太多,太平,安全,没有语言方面的障碍,基础设施完善,去哪里都能玩。
他去的地方多,见识广,对一件事物有多方面的见解。
她似乎也跟随他的讲解一起踏足那些陌生的地方,充满好奇。
汤之念听得认真,时不时发出一些疑问和感慨,靳于砷也都耐心回答。
一直到,汤之念注意到自己的手机只有百分之二的电量。
而这个时候时针也即将转向零点。
汤之念:“我手机马上就要没电了。”
“挂电话吧,早点休息。”
“你也是,早点休息。”汤之念顿了顿,说:“晚安。”
她并没有对任何说晚安的习惯,这似乎是第一次对靳于砷说晚安。
也没什么说不出口的。
“晚安,汤之念。”他说,“做个好梦。”
梦里有我。
*
ps:【作者有话说附都市小番外】
第054章 K
夏日夜晚, 伴着蝉鸣,重温了一遍《寻梦环游记》,惊喜发现即便不用看字幕, 也能毫无压力地看完英文原版。
第一次接触死亡的我, 父亲因债务跳楼自杀, 留下一具全尸。那时我刚刚记事,只知道爸爸死了,但死这件事并没有在我心目中占据多大的分量。我每天照常吃喝玩乐,讨厌上学。
爸爸出殡那天我还在和小伙伴玩捉迷藏,躲在角落才发现妈妈在嚎啕大哭。看到妈妈哭,我才跟着难过, 并不是因为爸爸的死去。
如今回想起来,孩童时代没心没肺, 不懂死亡, 并不将这件事转化成悲伤。
如果换一种看法, 面对死亡,庆祝死亡, 调侃死亡, 接近死亡, 将死亡看成人生的一项终极游戏闯关。
或许,死亡并没有那么可怕。
——《来自汤汤分享的歌曲》
*
两个多月的暑期生活转瞬即逝, 汤之念又跟一只迁徙的小蜗牛似的, 背着行囊返回恒誉市。现在她乘坐各种交通工具已经是熟门熟路, 不需要用什么导航,闭着眼睛也把恒誉市给摸熟了。
回想一年前的今天, 汤之念初来乍到,看着恒誉市这片天, 总觉得充满了未知的神秘。
除去光鲜亮丽的高楼大厦,这个城市也有充满烟火气息的市井角落。这里有开几百万豪车的人,也有骑普通自行车的人。这个城市包罗万象,每个人行色匆匆,或为了生活,或为了梦想,或为了迷茫。
实则,天也是那片天。
她也还是那个她。
一个人的心态往往决定了事物的角度不同。
开学一段时间,恒誉市的秋老虎似带着咆哮般来袭,一直到国庆前夕,正式降温。降温往往伴随着降雨,一场秋雨一场寒,老旧泛黄的树叶被一夜狂风和暴雨打落,一夜睡醒,不止是冷空气,还有一地狼藉。
盛夏过去,寒冬即将来临。
本学期汤之念换了一个小组,仍和周晓瑶同组,她的同桌已经不是靳于砷了。
拿到名校offer的靳于砷很明确不会再来学校上课,他不像谢彭越那样留在学校里,乐队和话剧都不是他感兴趣的事。
这段时间靳于砷只安心地陪着靳老爷子。
恒誉国际还是那个恒誉国际,可汤之念却觉得这里莫名清冷了许多,可能是没了叽叽喳喳总是爱热闹的谢彭越,又或许是没有靳于砷总是三不五时地使唤她当跑腿小妹,就连周晓瑶看起来也沉寂了许多。
如此一来,汤之念倒也能够安心下来好好学习。
汤之念在日常学习和交流中,基本上都可以毫无压力地用英语进行。不用再疯狂地每日学习英语之后,她决定再利用课余的时间学另外一门外语。
在恒誉国际,除了选择英语作为第二语言学习外,还有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日语等可以让学生选择的语言。
汤之念选择了日语,是因为日语相对来说简单。或许还有另一半的原因是受新同桌的影响。
汤之念新同桌是个爱二次元动漫的男生,名叫钟鞍,英文名Jimmy。他爱嘻哈的打扮,有一头锡纸烫,个头不算太高,有点微胖。
钟鞍说零基础学日语是见效最快的,因为日语里面有大量中文,句式结构和中文一样,入门起来不算太难。有些人学习速度快,能够速成日语,不用几个月就能和日本人自然交流。
钟鞍俨然是汤之念的小粉丝,他说自己超喜欢听汤之念唱歌,圣诞晚会和公益演唱会他都看了。尤其公益演唱会,他用自己的零花钱捐了十万块钱。
钟鞍问汤之念以后会不会往演艺事业方面发展,例如去当个歌手?他一定全力支持,做她的头号粉丝。
汤之念摇头,明确表示自己不会当歌手。
钟鞍觉得惋惜,但也能理解。
当歌手不容易,有好嗓音条件的人千千万,能成名的人却不多。而当下这个大环境,做歌手不是一件吃香的事业。
就这样,日子如平静的流水,缓缓向前移动。
国庆节后,中秋前夕,汤之念在靳家见到了靳于砷。在此之前,汤之念隔三差五就能从靳于砷发布的vlog中了解到他的动态。
那是一个平常的假日傍晚,天气凉爽,汤之念坐在靳家门前的秋千上,静观火焰一般嫣红的晚霞。
汤之念最喜欢这个季节,温度适宜,没有夏日毒辣的炎阳,没有冬日刺骨的寒冷,更没有春日连绵不绝的雨水。
她安安静静地坐在秋千上,没有晃动,双手抓着粗绳,身体微斜,脑袋靠在一只手上。
没想太多有的没的,只是有些感慨,自己偷来的时光似乎开始倒计时了。
靳于砷不知何时走到汤之念的身后,他脖子上挂着一只专业级别的摄像机,抬起相机,将镜头聚焦在的身上汤之念。
堪称完美的构图,昏黄夕阳、高大梧桐、穿着百褶裙的女孩和秋千。
靳于砷先拍了一张汤之念的背影,再喊了一声她的名字:“汤之念。”
女生闻声,转过头来,脸上有惊讶、喜悦、不敢置信,多种情绪交织,那张脸仍是画面中最精彩的焦点。
靳于砷飞快地按下快门,将那副画面捕捉下来,再低头看一眼自己拍摄的成果,满意地点点头。
“靳于砷……你回来啦?”
汤之念不算自然地从秋千上下来,一只手仍紧紧攥着秋千绳。
她想过很多种再次见面的方式,没有一种是这样毫无防备的,让她心颤的。
他突然出现。
好久不见了。
他的头发变得好短,皮肤黑了几个度,整个人明显多了一丝沉稳。
靳于砷放下相机,朝汤之念走去。他穿一件黑色冲锋衣外套,搭同色系长裤,脚踩一双马丁靴。个头高,肩膀宽,有种野性难驯的少年气。
短短几步路的距离,似在汤之念的心头踩下一步步深坑,让她应接不暇。
“怎么?不欢迎啊?”他仍是这样,一身的肆意和不羁,一开口,还是那副令汤之念熟悉的姿态和感觉。
汤之念闻言收起拘谨,朝他嬉皮:“欢迎欢迎,热烈欢迎。”
靳于砷啧了一声,走到她面前,说:“手给我。”
汤之念不明所以,但还是乖乖地伸出手,手心朝上。
她想他应该是有什么东西送给她的。
靳于砷掌心握着那条未曾送出去的生日礼物。
这几个月,他跑了中国数个地方,这条手链就跟着他一起“走南闯北”。
他一向不可一世,不管她愿不愿意,自顾自将手链戴到她腕上。
细细小小的手腕,他一把能折断了似的,小心翼翼地将手链扣上,说:“欠的生日礼物给你补上了啊。”
汤之念早忘了这茬。
原来那次在火车站,他追了几百米的站台,就为了送这么一条链子。
无论这条手链是否价值千金,但在汤之念心中已经是无价。
挺好看的。
汤之念抬起手腕晃了晃链子,对靳于砷说:“谢谢。”
彼此都心照不宣,没有提及那个所谓的“初吻”。
靳于砷走到秋千旁边,伸手拽了拽秋千绳,问汤之念:“牢固吗?”
汤之念点点头:“牢固的,你要荡一会儿吗?”
靳于砷摇头。
他只是怕秋千绳日晒雨淋的,断了容易伤着她。不过目前看来应该没有什么问题。
靳家这个秋千,除了汤之念偶尔会上去悠一悠,就再没有人上去过。家里的佣人似乎心照不宣,不能随意碰不该碰的东西,包括这个秋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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