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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鲤的美食恋爱日常——海阅【完结+番外】

时间:2024-07-11 23:04:11  作者:海阅【完结+番外】
  阿诚听了也没移动,只是摇了摇头。
  他好像从不来都走在黎锦的前面,多数时间,阿诚走在黎锦后面,偶尔、比如今天,则是走在黎锦身边。
  这虽然是他对黎锦的尊重,但反而让黎锦多少有些过意不去。
  黎锦过去确实是收留了流民阿诚,但也不过是收留而已。他从来不是自家的奴仆,身家性命并不真正属于黎锦。
  阿诚虽然是黎锦的随从,但黎锦并不完全将他当作自己的下属。阿诚是黎锦的随从,不过是因为她需要在收留他的时候给阿诚一个身份罢了。
  在黎锦的心中,阿诚本来就是随时都有权利离开的自由之人。如果他有条件到更好的地方就职,黎锦也是会真心祝福他前程锦绣的。
  虽然阿诚若是离开了自己的话,黎锦应该会感到寂寞,但这份别离也是没办法的事情。她不能为了自己的自私,不让阿诚有前程。
  黎锦本来就有个叫黎秀的弟弟,据父亲说出仕去了,回家时姐弟俩未能相见,实在可惜。
  五年过去了,她也不知黎秀现在生得是什么模样,实在感到颇为遗憾。
  阿诚的年纪比黎秀略大一点点,容貌又十分年轻。黎锦猜想他们看上去应是同龄人才对,但因为没见到黎秀现在的模样,这猜想也只能算是猜想。
  黎锦心想,自己对阿诚多少有些偏爱,大概与她离家在外,与弟弟多年未见有关。
  想到黎秀,黎锦颇感寂寞,也不知道他在外的日子过得好不好。
  弟弟现在,究竟在哪里就职呢,仕途是否顺利?
  父亲什么都没和黎锦说,黎锦都有些担心黎秀是不是出了事,父亲才不愿和自己提及的。
  又想到父亲的脸上始终没什么忧虑之色,出事应当也不太可能,便决定暂时还是别思考这种事了,免得给自己心里添堵。
  回去就下厨吧。黎锦一边这么想着,一边同阿诚走回大杂院去了。
  一进了大杂院,黎锦就让阿诚帮忙刷洗新锅,自己则是打了水,开始处理各样食材。
  洗净了芫荽与生姜,先放在一边的盆子里。
  又稍微清洗了一下猪里脊,投入盛有冷水、刚刷洗好的锅中。
  由于要焯水,之前里脊肉就算洗得不仔细、甚至不洗都行。
  直接清洗生猪肉,也只能洗掉些浮灰而已。
  但若是将生里脊肉投入冷水锅,等水开起来的时候,立刻捞起来,再用冷水清洗一番,就会变得相当干净了,比起用冷水清洗的效果好得多。
  焯过猪肉的沸水,是不适合喝也不能洗衣服的。虽然放冷了还可以用来灌溉,但大杂院里什么东西也没种,只能直接当废水倒掉了。
  黎锦对此感到甚为可惜,幸好,这些水一开始加进锅里的的时候,就并不多,扔了也就扔了。
  倒掉锅中废水之后,再洗掉焯水时留在锅里的泡沫等污物,便可以开始正式煮粥了。
  将适量粳米与糯米放入空锅中,加入大量冷水,盖上锅盖。
  猪里脊肉先切片再切成小丁,加盐、胡椒粉拌匀腌制。
  洗净的姜非常新鲜,不干也不硬,同样先切片再切丁,切的过程中鲜姜特有的辛辣香味也跟着飘溢了出来。
  这种姜的香味,能除秽气、通神明,沁人心脾。黎锦切姜时深深吸了几口香气,觉得足以平心安神。
  切碎的姜也丢进里脊肉丁里,再拌匀腌制。
  再将芫荽也切成碎末,芫荽这种植物向来香气扑鼻,切的时候自然散发出芬芳的清香,令人心旷神怡、神清气爽。黎锦最喜欢这种香气了。
  一切辅料都准备好了。
  这时,便要静待一段时间了。
  虽然等待的时间会很长,但这时的锅是离不开人的。米粥煮沸的时候,一眼没看到就可能会从锅里潽[pū]出来。所以还是要尽量全心全意盯着锅的状况,不能走神聊天。
  米粥煮沸了,这时就要稍微将锅盖错开缝隙,控制锅内温度不要过高,防止沸腾过度、米粥的泡沫从锅中溢出。
  这时,倒本来是可以稍微放松片刻的,但黎锦依然一直凝视着粥锅,她不习惯见缝插针一样的松弛行为。
  米粥又再煮了一会儿,黎锦用勺子舀了一点点粥,放进嘴里品尝了一下,发现已经开始变得软烂了。
  她马上把混有姜末的肉末倒入锅里,又将错开的锅盖重新放了回去。
  自己的碗里、父亲的碗里、阿诚的碗里都加好了切碎的芫荽,剩下的芫荽都装在小陶盆里,谁要吃便可以自己加。
  让阿诚先替自己看守一会儿粥锅,黎锦便去找父亲,让他先出门准备吃晚饭。
  黎锦又去找徐妈,让她招呼所有的下人都来盛粥。
  这次她煮的比上次多太多了,应该足够大杂院里的所有人饱餐一顿。
  今天她似乎是疏忽了,没有准备配菜和馒头,下次吧,黎锦心想。
  没想起准备配菜和馒头,是因为黎锦现在还不怎么饿,她便一时忘了常人吃粥都是搭配小菜与馒头来吃的。
  肉末粥煮好了,黎锦便为自己、父亲与阿诚都盛了粥,在父亲的屋子里吃了。
  粳米与糯米混合煮制的粥,口感饱满而且软糯,虽然绵软柔腻,却又带有米粒特有的弹性。
  洁白香甜的米粥,热气腾腾,米香浓郁。
  经过搅拌之后,鲜绿的芫荽被翻了出来。清爽的馨香气味,也跟着滚烫的热气一起钻进鼻子里。
  而柔软鲜嫩的里脊肉丁,则是鲜美异常。肉味微咸,却又略带甜味,稍一咀嚼就咬碎了,嫩得仿佛要化在舌头上。
  生姜与胡椒粉的辛香味道,则是让本已被温暖的脾胃,更多了一层舒缓与安心的体验。
  果然还是喜欢吃自己做的饭菜啊……黎锦心想。
  虽然黎锦当将军的时候是不怎么下厨的,但时隔多年,她几乎完全没有忘记自己记得的食谱与菜谱。
  喜欢吃自己做的饭啊。
  虽然很多外人也能做出好吃的食物,但是,对黎锦来说,吃外人做的饭,不过是充饥而已。只有吃下自己做的饭,她才能感觉到内心获得了慰藉与满足。
  也只有吃自己做的食物,脾胃才觉得轻松温暖。
  满满地吃下了一大碗粥,黎锦这才安心地呼出一口气。
  吃饱喝足了,黎锦就将念头放在了别的事情上。
  “爹爹,说来,我们现在用的这种碗还真重呢。”黎锦嘟囔道,“瓷碗都是这么重的吗?”
  黎锦虽然见过瓷碗,但她以前却没真的使用过。
  将军府以前用的都是银餐具。就连去边境赴任时的黎锦,也是随身携带了一套,又几乎原封不动地带了回来。
  黎锦这人,有时大而化之,有时又心细如发。
  她在边疆待了好几年,随身之物却连一把银匙都没丢过。
  但她的银碗太小了。盛饭尚可,不适合盛粥,就用了公用的大瓷碗。
  老将军道:“这是粗瓷碗,自然很重。若是细瓷碗,就轻巧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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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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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果然,粗瓷碗与细瓷碗,在重量上的区别还是非常大的……黎锦心里这么想着,好奇地来回翻看着手上的这个大碗。
  这种碗确实是相当大,也许沉重也是与它的大小有关。
  它摸起来尚算光滑,但颜色却不是莹洁如玉的纯白,而是一种又灰又黄的怪异白色,或者可说是一种又黄又白的浅灰色。
  没有花纹,外层涂着一层暗淡的灰绿色,碗虽然应当不算旧,却因为颜色显得与新无缘。
  这种碗非常之厚,厚度快有一指了,自然也因此非常沉重。
  黎锦道:“细瓷碗很贵吗?”
  老将军道:“若是对过去的我们家而言,自然不算什么。但如果说的是穷人家的话,还是挺贵的负担呢。”
  黎锦轻轻叹了口气,她想了想,又忍不住说道:“孩儿今天在铁匠铺订购了一些镀银的铁碗。”
  老将军很高兴地道:“那很不错啊。”
  订购一些镀银铁碗有什么很不错的呢?黎锦暗想,父亲好像永远都是这样淡然而又乐观。
  他什么事都觉得很好,什么灾难都觉得问题不大。从黎锦有记忆以来,她都几乎没见过父亲着急上火,也简直没有见过父亲生气发怒的样子。
  黎锦觉得自己已经算是脾气很好、容易看开的人了,但与父亲相比,在这方面的境界却差得很远。
  不过黎锦也并不想成为父亲那样的人,她觉得自己现在这样就挺好的。
  当年离家的时候,黎锦年纪很小,太单纯,不谙世事,几乎还是个小姑娘呢。
  她只知道父亲病了,弟弟当时太年幼,而朝廷需要至少有一个人去镇守边疆,并且当时找上了黎家。
  而这个人选,黎锦想了想,在家族里也只有自己适合些,所以她就负起原本应该是父亲的责任,去当了将军。
  而现在过了好几年,回家后,黎锦回忆了一下当年的情况,忽然觉得事情实在有些可疑。
  当年父亲生病的事情是真的吗?他该不会……只是装病不想去镇守边疆吧?
  以前就隐约这么怀疑了,只是时至今日,黎锦觉得自己的怀疑越来越可信了。
  当年黎锦离家的时候,可是抱着父女或许再不能相见的决心去的。
  她当时在边疆镇守时,几乎日日挂念父亲的病体,生怕这一别便是生死永别。
  不料才过了一年多,父亲忽然寄信来,说自己万幸,身体已经痊愈。
  黎锦多疑地以为是父亲骗她,心中依然忧愁不安。就连父亲后来寄给自己的信,她都要怀疑是早已病故的父亲在生前写好,死后又托人定期寄出给自己安心的谎言。
  幸而又过了一段时间,黎锦见到父亲的信件中,提及了一些时下的新鲜事情,并且能对她在信中所述之事有所回应,她这才稍微放心了些。
  但就算在这时,黎锦也是常常怀疑,与自己通信的人并非父亲,而是父亲找来的与自己笔迹相似、代写信件的人。对方为了让自己在边疆安心镇守,就这样一直欺骗了下去而已。
  可惜的是,时间久远,黎锦已经忘记自己当年是为什么又相信了与自己通信的人是父亲的了。
  总而言之,在那之后,父亲再没提过生病的事情。
  当年,黎锦以为他是对自己报喜不报忧,便有疾病也瞒着自己不提。但她现在回家一看,显然也并非如此。
  现在的父亲,怎么看都是健康得很,毫无病色。
  身为女儿,黎锦自然希望父亲越是健康强壮越好。但结合当年的事情一想,父亲的健康强壮不能不让她又不由得重又生起疑心。
  黎锦想到这里,不由得轻叹一声。
  “小鱼,怎么了?”老将军看出女儿的不高兴,便问道。
  黎锦道:“爹爹,阿诚虽然是我的随从,却也是我的得力助手。他聪明乖巧,十分能干,是好人家出身的孩子。孩儿觉得如果与粗人同住,太委屈他了。孩儿想让他住在别的地方。”
  “这倒是个问题……”老将军想了想道,“不知这孩子愿不愿住在我这屋子的‘厢房’里?”
  厢房本来是不好的位置,指的是在正房两旁的小房屋或者小房间。但若是住在老将军的屋子的厢房里,倒是要比与下人同住强得多了。
  阿诚却是吓了一跳,说道:“这怎么成?阿诚哪里有资格叨扰老将军呢?!若是允许阿诚单独住的话,阿诚倒想在院子空地里搭一个帐篷,在那里凑合栖身也便罢了。”
  黎锦听了阿诚这话,心里虽然知道该说些别的,却没一时忍住,不由得失声笑了。
  黎锦这一笑,与她一贯温和庄重的形象很不符合,时机也不恰当。
  阿诚听了,心生疑惑,怔怔地看着她。
  老将军也笑了,他道:“也是有趣。锦儿年纪还小的时候,天气和暖之时,就喜欢在自己院子里搭帐篷,不喜欢睡在屋子里。听了你这话,锦儿大概是想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才笑的。”
  黎锦收起了笑容,道:“天气和暖时暂且不提,现在可是秋天了,再过些日子便要入冬。你若睡在帐篷里,该多么冷啊。京城又不是山区,柴火都要花钱买的,在帐篷里烧火取暖也绝不便宜。”
  阿诚有些为难地道:“这的确是没办法。我将就着冷些算了。”
  老将军道:“我看你这孩子性情倒实在,伶俐俊秀,也确实像是好人家儿女。既是锦儿要关照的人,我便顺着她,护着你一些便是了。”
  阿诚听了老将军的话,似是颇为感动。他当场便要跪拜下来,却被手疾眼快的黎锦拉住了。
  黎锦道:“这么点儿事情,不至于下跪谢恩。这件事我和父亲做主,就这么定了。”
  阿诚道:“多谢老将军。多谢将军。”
  黎锦道:“不必谢了。我们武将世家,本没那么多讲究。我有一个弟弟出仕在外,对他甚是想念。阿诚你今后便当我是姐姐,我们做一家人相处好了。”
  阿诚听了,脸有些红,表情很是微妙。黎锦竟有些看不懂其中的意味。
  但见他深施一礼,道:“将军的大恩大德,阿诚没齿难忘。”
  黎锦浅浅笑道:“行啦,这么点事情,原不应如此大惊小怪。我先洗碗去了,你也早些休息吧,明天还要干活儿呢。”
  说罢,黎锦端起碗筷,就要往外走,阿诚急忙把她拦了下来。
  “这些事阿诚来做就行了。还是将军先去休息吧。”
  “好,那这活计就交给你,我先休息去了。”黎锦见阿诚这般,倒也不觉得有什么问题。
  黎锦出去洗漱了一番,便准备睡了。
  天虽然才刚刚擦黑,但干活的人也没有什么资格消遣。
  就算挣了几个小钱,黎锦也依然舍不得点灯。
  明天,还得去英亲王府别院找紫衣女子送糖雪球……黎锦想了想就觉得头疼。
  她宁愿那紫衣女子住在真正的英亲王府,若是这样,黎锦进门时起码不会觉得多么为难感伤。
  虽然天渐渐黑了,外面倒依然是灯火通明。其繁华热闹的程度,甚至超越白昼。
  毕竟是京城,有些人入夜才出去找乐子,更有些人甚至是彻夜不眠。
  路上街上,尚有许多做买卖的商铺,都点着油灯或是蜡烛。
  这些灯虽然单独一盏并不亮,但胜在数量够多,全都加在一起,也是显得很亮。
  但如果是坐在屋子里,想借着这点灯光读书的话,亮度就不够了。
  没钱又想看书的话,最好是走出门去,到夜间市场上寻个明亮的角落,理直气壮地端着书研读。不过,这样做的穷书生倒也不多。
  黎锦天刚黑就躺在床上,自然根本不怎么困,但又想休息不想动,便开始胡思乱想。
  这京城中,到了晚上,就有一种新的夜间市场,叫做夜市,常常开到三更天才结束营业,也有彻夜都开着店的商铺饭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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