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程季泽捧一瓶红酒,持一束鲜花,到程家来。程一清为他开门,德婶正在里面炒菜,听到外面门响,她在厨房腾腾热气中大喊:“阿德!你看看是不是程季泽来了?给人开门啊!”德叔正在沙发上翘腿看报纸,翻过一面,假装不在意,“阿女去开门了。”听见程季泽进屋,他仍旧施施然翻报纸,直到对方礼貌喊声“德叔”,他才“嗯”一声,悠悠收起报纸,不紧不慢道:“来啦。坐吧。”
程季泽知道德叔要面子,便给足他面子,晚辈姿态做足,开饭前替德婶将饭菜端出来,替德叔把霸王花排骨汤盛好,拉好椅子,请他落座。德婶看到程季泽做这些,忍不住数落老公:“喂,你摆什么架子!人家跟你可是同辈!”又看看只顾在旁笑的程一清,“你也不帮一下阿泽,说说你爸。”
程一清心想,谁能够占程季泽便宜呢。他不过是做做面子,好让以后老爸少给他找点麻烦,也别对外乱说话。她在饭桌上,看着德叔在一桌叉烧排骨白斩鸡西洋菜前,大讲老程记故事,而程季泽脸带微笑,认真倾听,便觉得此人可真能忍,也真能装。
德叔道:“当年我们祖上有位太婆,娘家是学医的,为程家糕点加入不少养生元素。”又道,“其实广东人香港人煲汤都一样,下很多养生汤料,淮山茯苓百合莲子芡实薏米。”种种老生常谈,程一清听得呵欠连连,程季泽却连声点头说是。倒是德婶喜欢这年轻人,给他夹了菜,又跟他话家常,“家里有什么人啊?”
程一清对德婶眨了眨眼。德婶没看到,笑盈盈看着程季泽,等他回应。程季泽坦然:“很久之前我爸妈就离婚了,我跟我妈。不过逢年过节,也会去我爸那里,跟父兄吃个饭。”
“哦。”德婶自知说错话,“喝汤,喝汤。”
程季泽端起碗,含着点笑,“我喜欢德婶煲的汤,饭菜也好吃。”
德婶笑眯眯,说这都是普通家常便饭,普通家庭汤水。“你喜欢的话常来。”
程季泽说你们不嫌我当然好,又道,“我妈咪不会煮饭,我从小吃菲佣的东西。后来我在国外读书,也是自己随便煮点。毕业回港后,去我爸那里吃饭,倒是能吃到佣人的好饭菜,但总觉得缺少家的味道。”他三言两语谈及自己饮食史,便是一个人前半生的注脚了。程一清忽然有些明白,为何这人身上没有人间烟火气。她悄无声地给他夹了一片叉烧,“我妈亲手整的,不是外面买的那种。”
程季泽的筷子尖戳到那块肥瘦均匀的叉烧,肉质现出金黄色泽,软糯绵绵。他微笑说,那就要好好试试了。
德婶在饭桌上,又自然而然对德叔提起程静结婚的事。“金饰我已经替她准备好了,就是嫁女饼你要提前做……”
饭后,程季泽自然而然帮德婶收拾,德婶说,不用不用,你去旁边看看电视。程季泽说,我从不看电视。德婶惊讶。程季泽赶紧说,新闻也是看的。程一清从厨房里提一袋垃圾出来,拍拍程季泽:“你如果一定要帮忙的话,就陪我去倒垃圾啦。今天垃圾好多,我一个人拿不完。”
两人提着垃圾,沿着损旧脏污的楼宇楼梯往下走,到楼下扔垃圾。德婶从二楼探出脑袋,叫程一清去买点水果回来。程季泽说,我陪你去。两人在骑楼下走,看月光洒在旁边路面上,有小摊贩支起摊卖炒粉炒面,叫声悠扬,香味绵长。这附近有个大市场,白天卖菜,入夜后灯火辉煌,程一清说这就是珠光夜市,炒田螺香味一路飘到马路边,叫卖声不绝。
八十年代广州首开西湖路灯光夜市,解决了当地返程知青就业问题,录音机、蛤蟆镜、喇叭裤等时髦商品在炽热灯光下,更显吸引。但九十年代末起,商品经济发达,百货商店、购物城什么不能买?灯光夜市渐沦为街头小吃跟便宜货、盗版货的流散地。
程一清他们见一家三口穿着休闲居家服在逛街,大白炽灯光下,小虫嘤嘤绕着灯泡飞动。程一清到水果摊档挑些水果,拿回程家。两人陪德叔德婶吃过水果,又聊了一会儿天,就离开了。
下楼后,程季泽打算步行送程一清回家后,再打车离开。程一清说起家里还有啤酒,问他要不要去她家一起喝了。他有些许意外,问,现在吗?
他在路灯下看她的脸,她穿着无袖衫,露出两条胳膊,胳膊上方没怎么被太阳晒过的地方,白了一截,令人联想起清甜的白糖糕。手臂上方线条流畅,一路往里回溯,更多线条隐藏在衣衫下。
程一清顿时明白他在想什么。这个时间,这种请求,很难不让人想歪。
两人这时已沿着骑楼走到程一清家楼下,她停下脚步,用手轻打一下他肩膀,“怎么,怕我吃了你?要留你过夜?我就是想消耗家里啤酒,又不是要勾引你,更不会发生什么事。你要是怕的话,我就不再叫你了。”
她道了晚安,正要转身,他突然往前靠,身体将她半困在楼道大门上,一张脸凑近,人离得近,呼吸也近。程一清吃一吓。
程季泽伸出手掌,往下压住她肩膀,低了头。程一清肩膀发抖,他的嘴唇慢慢凑到她耳朵上来。“现在是谁在害怕?”
“哈,我就是开个玩笑。”她抖动右边肩膀,想甩开他。
他用力压制住,没让她成功挣脱。“这样的话,以后别再说了。我们是合伙人,没有男女关系,不代表我会对你没有那种想法。但我不希望当真发展到那一步,影响到生意,你这样聪明,不会不懂。”
他的手很轻地抚过她脑袋,顺着后脑勺往下,轻轻将她鬓边碎发勾到耳朵后。手停留在她耳朵上方,很轻地触碰到她耳朵尖尖。
她居然浑身一阵酥麻。
在她还没来得及有任何反应之前,他翻转手腕,及时地收回手,冷不防转身往路边走去。
扬起手,一辆的士在跟前停下。
人上了车,眼睛从车窗上方看着程一清,看着她像被钉子钉在门板上般,一动不动。
直到车子跟人离开,她才像从魔法中解脱出来般,跌跌撞撞上楼去,开了冰箱,开罐啤酒,坐在窗前,遥遥听着隔壁珠光夜市里的叫卖声。
第44章 【3-2】灰姑娘没等到王子上门
自从跟前辈闹掰后,何澄工作量大减,即使被安排任务,也都是些邻里纠纷、争夺老人遗产、高空掷物等街坊新闻。她不是被白白欺负不吭声的角色,但找过副主编、主编,都被打发回来。邬玛说:“如果我是你,我就不会找他们。”
“那要怎样?忍吗?”
“街坊新闻也可以做出头。”她抛下这句话,就出去跑采访了。
何澄觉得她未免不够体谅,直到自己在资料库里查到,当年邬玛也曾经跑过一段时间普通港闻。这期间,她写过一篇《香港二十四小时》,笔尖从港岛九龙到新界,从政商名流到市民贩夫,从细节侧写金融风暴影响下香港社会的方方面面。这篇稿拿下新闻大奖,让当时被嫉才的她,打了个漂亮的翻身仗。
她拿着稿子去问邬玛:“你是指这种?”
“这是我曾打过的仗,但你有自己的战场,自己的仗,要自己去打。”
邬玛跟男人一样捉摸不定。她曾一度对自己很热情,但一旦自己真有什么事,她绝对不替下属扛着,也没有什么温言软语。用她的话说,她自己也挨过世界,“现在轮到你了。”
因入职不久就有高光作品,此时对何澄来说,非常煎熬。偏偏上次跟程季康接吻后,她有意识躲开去香港程记采访。偶尔接些通稿改改,如有必要,也只是给万仁打打电话,出来的作品便只是行货。香港程记那边投了广告,自然希望有更多见报率跟软文,但评估后效果不理想。
万仁想砍《得周刊》的广告费。他原本投鼠忌器,怕得失掉老板的女伴。但眼看上次程季康连何澄名字都想不起,更警告他不要揣摩自己意图,便胆粗粗,在预算单上直接填上《得周刊》及削减费用。
这些都是小事,程季康不会在意。而他也不知道,何澄由此在杂志社更力薄。众人都觉得她没了靠山,除了邬玛跟茶水间琴姐外,谁都可以踩她一脚。
她当然也可以选择跟程季康说。只是,她不想。
而且,自上次他送给她手机后,就再没打过电话、发过消息来了。
何澄虽在平民区长大,却是个心气高的。他不找她,她才不会主动跟他联系。即使跟他联系,也不会跟他提《得周刊》的事。人人背后议论她有靠山,有金主,她憋着一口气,要证明完全靠自己。
但她仍旧听从安排,这天她收到观塘市民报料,说那边有野猴出没扰民,便一早架着相机去跟新闻。去到当地,马上有街坊围着她诉苦,说过去大半个月,有一只猴子在屋村附近出没,常将附近孩童吓哭,还抢居民手中袋子食物,众人不堪其扰。何澄打电话给渔护署,对方表示已经派人放置铁笼希望将它诱捕,但暂时没有所获。居民围着何澄诉苦:“我们打过给渔护署了,连房屋署跟区议员都联系过,上次隔壁花师奶还报警!不过官方说他们能够做的,也就是这样。哎呀,真的很烦。你们记者要帮帮我们。”
何澄想,渔护署、房屋署、警署跟新闻署都管不了一只猴子,更何况她呢。这事虽困扰居民,但似乎背后也没有什么更深层次的社会价值。她逐一记录居民谈话内容,又到放置了香蕉的捕猴笼前拍了些照片,转身要走。
就在这时,从斜坡上面下来四五个不良少年装扮的年轻人,向何澄迎面走来。其中一个染了蓝发的见到她后,凑在同伴身边低声说了句什么,其余同伴大笑。何澄当时并没在意,只顾将手机放入口袋里。这时,不良少年们已行至跟前,蓝发少年斜着肩膀撞向她,将她手机撞跌。
“哎呀,sorry~”对方怪腔怪调道歉。同伴们笑起来。
何澄捡起手机,没有理会,要继续往前走。
少年用手拦住她,“要不要看一下手机有没有问题?”
“不用。”何澄横眉。
“或者有呢?万一你的手机,或者你有什么问题,我会心疼的。”少年语气暧昧奇怪,同伴们又放肆大笑起来。
此处是屋村楼宇后面,甚少居民经过,何澄倒也不惧他们,但也不想大声叫喊。她拿起手机,对着少年们道,“我手机好得很。要不,我现在报警试试?”
少年们调笑的心思没了,一个金发少年带些狠意,恶狠狠向她逼近几步,“八婆,你威胁我?”
“她没有威胁你们,只是警告。”一只手搭在金发少年肩头,少年往后挣,却挣不脱,被手掌死死按住。他往后一看,却被对方顺势扭过手臂,将他压到墙上。
其余少年见这突然出现的男子,一表人才西装骨骨,跟观塘的工厦氛围格格不入,本想趁人多哄上去,但金发少年呀呀怪叫,其他人都唬住了,不敢上前。
程季康松了手,“走吧。”
金发少年不服气,掰着指头松手腕,卡卡作响,像要伺机复仇。
何澄握着手机,举到耳边,“我过来调查屋村犯罪率,刚刚约了区议员、警署跟社工代表,你们猜,谁来得更快?”
少年相互看了一眼,嘴里骂着狠话,边骂边跑开。
何澄将手机塞回口袋,低头往小巴站方向走。程季康从后面追上来,扣住她手臂,“去哪里?我送你。”
“不需要。”
“你是记者。宣判我有罪之前,起码要做事件调查,让当事人有机会说明情况吧?”程季康说。
何澄不语。程季康将车驶来,何澄上了车。她问:“你为什么会在这里?”
“我们工厂在这边。”
观塘位于九龙,地价低,租金平,工厦跟基层工人都多,但随着工业转型及北移,部分工厦也改成写字楼,因其价廉,吸引初创企业、中小型企业及工作室studio前来。由于不少艺术家租用仓库来创作,因此地区面貌大为改变,但此地氛围仍迥异于中环景观。无论是工人还是打工仔,无论是艺术家还是居民,脸上都平等地写着一个字,穷。
这个字,在程季康身上是看不见的。他边开车边打量何澄一眼,发现她用的是另一部手机,“我送你那部电话呢?”
“我交还给你秘书了。”
“我昨晚下机后就回家睡觉,今早直接到工厂来,还没回公司。”
“你贵人事忙。”
“那天之后我就有事去了美国——”
“程生,你不用跟我解释。你忙的时候,我也没像灰姑娘那样在家等你。我跟了三条新闻线索,跑了六个采访,写了两篇稿。谢谢你刚才替我解围,但真心假意逢场作戏,我看得出。前面小巴站放我下来,谢谢。”
那天晚上,他送她回家,他们在车上有了一个绵长如跨世纪的吻。新世纪的灰姑娘没有玻璃鞋,但捧着王子送的新手机回家。她并不虚荣,但他说希望她快乐的一刻,她的心也动了。
但灰姑娘没有等到王子上门来寻她。
此时此刻,他瞥一眼小巴站前神色疲倦排着队的打工人,一脚踩油门,加速驶离这边,嘴上问,“生气了?”
何澄也不说虚话,“那天之后,你没有找过我。现在路过这边见到我,想起来了,又可以玩玩?你以为汉武帝一年后重遇卫子夫?”
程季康的中国史不太好,他知道汉武帝,但不知道卫子夫。谁知道何澄的典故在说什么。他沉着应对,“去我家。我有东西给你看。”
他家比她想像中要小,九百多尺,一人独居尚可,但她曾以为他会过着TVB里的富人日子。倒是地段极好,家私用品相当讲究,纵是她不认识的牌子,但也看得出全部进口,且品味不俗。他从屋内取过一份黑色缎面书皮的文件,递到她跟前,“打开看看。”
何澄纳闷,但仍慢慢打开。
里面是一份装裱过的手稿,底覆褙纸,四边留有一些白色距条边。
“这是卡波特的手稿,我在美国旧货市场偶尔淘到。当时我觉得,同样执笔为生,写非虚构的你,也许会有兴趣。”
何澄有些意外。
程季康道,“我没有向人交代行踪的习惯。即使是以前的女朋友,我也不会向她们解释我去了哪里。或者你会不安,我很抱歉。但如果以后我们要在一起,你必须适应这一点。”
他从未向她认真告白。那两个莫名其妙的吻以后,两人的关系也像气球一样,不知道飘向哪里,落点何处,哪里会断线。她只知道,那根线,从来都只拴在程季康一个人手上。
何澄不是被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她放下卡波特手稿,说声谢谢。“我为什么要去适应?你带给我的烦恼还不够多吗?因为你的形象问题,我也受连累。我做错了什么?只是作为记者去采访了你。他们就要抹黑我,说我想尽办法贴你。”
“那是他们的问题,不是你的错。”
“那你呢?你让我适应这,适应那。你有没有想过,我根本就不想适应。我觉得,我们根本就不合适——”
她正要转身走,程季康从后面抱住她,“没试过,又怎知道是否适应。人会变,你会,我也会。我这次离开香港前也不知道,自己竟然会这样挂念你。”
何澄在他怀中,莫名其妙想起刚才在观塘区经过的仓库。一个穿工装的男人推着车子往前走,嘴里叼着根香烟。她总依稀觉得这男人很像父亲。又何止这个男人呢。观塘区千百个工友,在街边吃饭盒的,在路边等小巴的,在士多店买可乐的,每一个都像极了她的父亲。这是程季康这种人不曾体验的世界,是被他们践踏的世界,而她从原地拔起脚来,慢慢踏进他的世界,陷了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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