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岳山盯着秦瑶的脸看了一会儿,随后笑了:“这位秦助理真是又富又贵的长相,老李啊,你可千万要记得多和她结交结交,将来苟富贵,莫相忘。”
秦瑶哭笑不得,还以为他要扯一些江湖术士的话,比如什么印堂啊,比如什么眼睛,耳朵之类的口诀,结果人家就如此的实诚,让人觉得他不过是在说粗糙逗趣的好话。
旁边的老李都快看傻眼了:“你是说真的吗?你当初说我可不是这么说的,那嗖嗖的一大串没有了,你该不会是故意讨好秦助理吧,看见人家长得漂亮,嘴巴就跟抹了蜜一样,咕噜咕噜地往外冒甜言蜜语。”
钟岳山:“这还要详细说?你自己有眼睛不会看啊?且看她眉宇放松,神态飞扬,一看就生活顺遂,找不到半点苦相,而且——她的姻缘线很棒,婚姻幸福,姑娘们真该像你学习。”
文章憎命达,魑魅喜人过。很多文学成就高的文人,一辈子艰辛坎坷,男的很多在仕途上,女作者女诗人很多情感婚姻上多坎坷磨难,有自己的原因,也有男方的原因。
老实嘴笨的男人不讨人喜欢,也不知道耍浪漫,不追求仪式感,更不会花言巧语地嘴甜哄女人。而追求灵性的作者向往浪漫的感情,只有风流嘴甜的调情浪子,才会给女人一段“甜如蜜”“美似幻”的感情体验。
对于女人来说,有时候理智上明明知道这个男人是个渣,却仍然忍不住沦陷在两人相处时的甜蜜中。
钟岳山能看出秦瑶的婚姻家庭幸福美满,猜测她不一定能成为一个文学成就高的女作者,但这样顺遂的过一辈子,不经历那么多坎坷,保持一种理想化的天真,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面对这种真正命好的,都懒得去分析,羡慕啊,眼酸这种命好的人,难受。
“那要不要再帮我看看我孩子怎么样?”秦瑶忍不住追问道:“这种好话多说点。”
钟岳山:“别把我当天桥底下的江湖骗子,秦助理,儿孙自有儿孙福,你就别操心这么多了。”
秦瑶莞尔。
“看来这老钟说得真不错,婚姻家庭美满,比什么富贵荣华幸福多了,富贵荣华转头是空,唯独这些人间真情才是最求之不得的。”
“可遇不可求吧。”
“所以我说这些女同志就该向你学学。”
秦瑶无言以对:“……”
学什么?学她的主动吗?或者换另一个形容,那就是相信自己的身体,相信自己身上所有的细胞以及每一个基因的选择,身体喜欢什么样的,想要向什么样的人靠拢,这是理智无法分析出来的喜好选择,这大概就是身体基因的选择,天然的吸引力。
顾呈对她而言,是有这种第一眼的身体吸引力,不过这种事情就不说给外人听了。
这会儿市面上都没有什么恋爱感情流小说呢,普通人也不太懂怎么谈对象,将来若是写爱情相关的小说,肯定能吸引一波风潮。
毕竟爱情这玩意相关的书籍,已经被封禁了十数年,将来放开后,能吸引起一阵阵风潮。
八十九十年代左右,流行琼瑶言情小说,跟秦瑶穿书那会儿流行的小甜剧不一样,这些言情小甜剧都有一大堆的完美男神男主,而琼瑶的言情小说,渣男一堆堆,可谓是一翻一个渣,渣的花样百出,写尽了男人的劣根性,以及男人对女性才华的嫉妒,而不是欣赏。
找了个比自己优秀的老婆,这些男人是愤恨,心理扭曲,怨恨嫉妒,自认怀才不遇,怨天尤人……写的真实又残酷。
说琼瑶的小说恋爱脑倒也不尽然,很多小说倒是劝谏女人不要恋爱脑的,因为她书里大多数恋爱脑的女人结局都很悲惨,里面的男主都很渣,女主恋爱脑爱上渣男的,下场都特别惨……
秦瑶头一次看琼瑶小说的时候,也惊奇这些女主的花式悲惨结局,有恋爱脑女主孤寡终生的,这还算好了,起码只是孤寡;恋爱脑女主被家暴男活活打死,还是富家千金嫁给穷才子,最后被家暴致死,比薛宝钏还要薛宝钏;更有恋爱脑女主疑神疑鬼下场疯癫的。
要说看了这类小说能恋爱脑的……有些看完了,简直是渣男百态,活灵活现的渣,看透了这些渣男真实的软弱模样。
小甜剧里的男主又太过于虚假了,现实很难找到这样完美的男人,大抵是给人造梦的,里面的男主非常吸粉。
琼瑶的恋爱小说,保留了更多属于真实的残酷,男主渣的花样百出,反而突显了女主的美好,她的小说男主粉很少,有些几乎没有,女性角色却有很多粉丝,每次拍成电视剧,受人关注爆红的,总是女演员。
两种类型小说都是不同的特质,但是要捧女演员的话,还是第二种类型更加出彩。
不过这种类型的,秦瑶不一定能写得出来,小甜剧也有一定的市场,她倒是觉得自己在将来能开辟一些小甜剧的赛道,对于创作者来说,倒也没那么死板,因为总写一个类型,容易腻味。
“总之,还是谢谢你这些话,听了让人高兴。”
钟岳山:“……我只是实话实说。”
“秦助理,你要不要参加我们私底下组织的诗会?咱们诗会要是有您加入,肯定能蓬荜生辉,兴许还能搭上您这条大船,带着咱们一起“又富又贵”。”老李在一旁开口道。
他们这些人私底下弄了个诗会组织,或者说,这种组织早就在下乡当知青的时候就背地里存在了很久,大家都有各自不同的联系方式,互相交换手稿,交换一些不能见光的文章。
现在这些内容,好似能摆在明面上,又好似不行。
高考结束后,很多人考上了大学,聚在大学里,又形成了一股力量,他们组织成了诗会,大家经常聚在一起朗读自己所创作的诗歌,再由各自点评。
他们也偷偷的在七八年初创办了期刊,只不过是隐秘私底下的状态,
每个月发行量非常少,还要担心被人取缔,因此十分小心翼翼,非但不赚钱,还要靠大家来投钱维持,虽然维持的很辛苦,但是所有人都甘之如饴,就像是在做一项“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的艰巨的任务,每个人都有一种牺牲主义者的精神。
如果能邀请到秦瑶来参加,这兴许是一件好事,当然,也有可能是一件坏事,但目前看来,应该是好事,于是老李对秦瑶发出了这样的邀请。
“秦助理,你考虑考虑吧。”想到这里,老李不禁发出了一丝热切的期待。
边上一个女人听了之后,却是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哼”声,国字脸的男人同样是微微蹙了眉毛。
女人觉得老李太过于天真多事,还有这钟岳山,遇见人家长得漂亮的,都会积攒嘴德了,什么好话都往外说,生怕攀不上人家的富贵关系。
什么婚姻家庭美满和谐,呵呵,让人冷笑,大抵是嫁了个长得丑却家庭条件好的男人罢了。
第136章 第一更
哼声的女人留着长发,发尾微微带着一点儿黄,瘦长脸,中庭长,本是清秀的脸庞,由于中庭过长的原因,显得微妙奇怪,隐约像是一张好看的马脸。
这女人名叫孙央,是在小众文化群里略有名声的女诗人,她写的诗剑走偏锋,平日里说话也是尖酸刻薄,我行我素,对外并不顾及他人颜面,是一个比较自我的人。
她的诗很受追捧,是一个有性格有棱角的人,只是她的脾气不讨人喜欢,有些痴迷她的读者跟她见面相处过后,却是受不了她的性格,当然,也会有人喜欢她这样的“真性情”。
孙央属于过度悲观主义者,诗歌里全是情绪的喧嚣,带着极强的煽动性,非常有感染力,而她身旁皱眉的男人,更是个了不起的人物,可以说是他们组织这诗会的“灵魂人物”,也是写诗水平最高,最有力量感的男诗人。
秦瑶认识这个男诗人,原群,可以说是八十年代最出名的诗歌界领军人物之一,非常受民众的追捧,他的诗充满着个人主义者的表达,都是个人情感的宣泄,同时也带有一点儿寻根儿文化。
这一男一女都是诗会里有影响力的领军人物,而老李则是文学爱好者,他写诗的能力一般,却也有几首脍炙人口的诗,他写的小说也很一般,但参加过电影剧本的创作,文章故事性极好,同时他本人的组织能力强,很多杂事都由他来调配,可以说是管家式的人物。
钟岳山这人则更擅长写小说,尤其善于刻画描写人物,将各类角色描绘地栩栩如生。
这些人里,可谓是各有各擅长的地方,聚集在一起,组成诗会,同时形成一个小小的文化圈。
“好啊,那我就去你们诗会玩玩,感受一下气氛。”秦瑶看出了原群和孙央的不欢迎,不过这跟她又有什么关系呢?她偏偏要去见识见识这诗会是什么样子,亲眼目睹一番这些人读诗讨论的模样。
老李很高兴:“那敢情好,我啊,特别想听听秦助理你的大作!你这样的声音,读自己写的诗,这听在耳边,那得是多么美妙,让我想想用什么句子来形容——如听仙乐耳暂明。”
秦瑶:“……”同志,太夸张了。
不说是老李的言语夸张,他的语调更加夸张,活灵活现的,带着奇异的腔调,好似是他自创的朗读腔。
文人的性格,很多都跟猫一样,时而激情澎湃热情洋溢,时而冷漠自持高冷拒人于千里之外。
平日里独自趴着睡觉谁也不搭理,却也时不时会蹦跶起来,发几场“猫来疯”。
孙央这时走过来道:“你这样的人写诗,该不会黏黏糊糊的,写得都是家庭琐碎小事,格局太小。”
“无论是写文章还是写诗,都是表达所思所感所想,没有拘束,什么都能写进诗里。”秦瑶微微笑道:“我并不觉得写诗是什么高雅的活儿,就跟写日记一样,随手写在草稿纸上,它就成了一首诗。”
写诗的看不起写小说的,自古以来都是如此,总是写诗的自认为高人一等,而小说属于通俗文化,属于市井小民,不是那种阳春白雪的东西。
八十年代是诗歌的繁盛时期,这时候的文化人,也崇尚写诗,而不太看得起写小说的,只不过后来诗歌的受众越来越小,再也无法引领狂潮,诗歌方面的人才逐步凋零。
秦瑶知道孙央这个名字,虽然风头盛过一时,但她写的东西经不起时间的沉淀,大多是情绪的发泄,时代变迁后,再也无法引起人们共鸣,也就消失在大众的视野中,寂寂无名。
秦瑶知道孙央在后期过于把写诗看得太庄重,反而束手束脚,再也写不出什么出彩的诗,而是一些充满匠气的“工笔画”,漂亮是漂亮,却是食之无味,弃之可惜,已经缺乏真实的情感。
真正的艺术一定是带有作者感情的,而当一个作者成名后,开始“端着”走,就很难再写出带有真实情感的句子。
孙央:“你们没水平的人就是这样,对文学艺术不尊重。”
“不是什么阿猫阿狗都能来参加我们诗会的。”
秦瑶淡淡道:“那你可以离开诗会,是的,没错,别瞪大眼睛看着我,包容心这么差又小心眼的人,往后能写出几首好诗啊?别是天天在背后刻薄人。”
孙央大怒:“你以为你是什么东西?”
“他们都欢迎我,你不欢迎我,少数服从多数,你要是不满意,你自己申请退出啊。”秦瑶挑眉略显轻蔑地看着她。
秦瑶原本想结交几个诗人作者,但也绝不会委屈自己,对方说话不客气,该怼的照样怼,另外,结交不结交这群人,对她来说也没太大的所谓。
“噗——”此时旁边一个女人毫不客气笑了起来,她留着一头干劲利落的短发,虽然是个女人,五官却是棱角分明,刚刚站在那里,眼神冷漠,表情甚至带有几分刻薄的冷艳,此时笑起来,就像是冰霜融化。
钟岳山:“这女同志吵起架来是真厉害!”
原本还皱眉的原群,此时眼睛边也带着笑,以前诗会的人都习惯了孙央的脾气,女的战斗力不强,大多说不过她,而男人很少为了这些事情跟她争吵计较,也就纵容了孙央的气焰。
这会儿碰上个敢直接怼她的秦瑶,倒是有意思多了,孙央同志踢到铁板喽。
秦瑶:“你们男同志是不吵,直接掀桌子,图穷匕见。”
她的话说话,那个短发的女人又接连笑起来,这人叫许哲华,名字有些男性化,总被人误会成男的,她也不恼,不解释,别人把她当男的,那她就是男的,把她当女的,那就是女的。
“秦助理,你非得加入我们诗会不可,诗会里的女同志少,多一个你就是多一份力量,你对这些男人说话都不客气,这股劲儿好。”
许哲华非常不喜欢孙央,孙央这人,表面真性情,但是在诗会里,对男同志和女同志总是明显的区别对待,她对男同志说话客气,尤其是在原群面前,几乎可以说是“讨好”的姿态,而对待别的女同志,又是所谓实话实说的“真性情”,真是令人作呕。
许哲华是最明显感受到这种区别对待的人,孙央这家伙开头把她当男人了,她又长得高挑清秀,受到了孙央的“特殊热情对待”,等知道她是个女人,又火速变了脸,这可真是……
许哲华挺受不了她,这家伙这么对秦瑶说话,也正是因为秦瑶是个女人,但凡换成个男的,一个男的秦助理,她早就堆着一张笑脸挤上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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