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说着,用尽力气把躺在地上的女人拖走了,女人一直赖着不起,用衣服给店里擦了一遍地,他们离去之后,周围的人都唏嘘不已。
“啧啧啧,要不是今天亲眼见了他们,我真是不相信世界上竟然有这么狠心的父母!”
“可不是,龙凤胎竟然舍得扔掉一个,那可是活生生的人命啊!”
“大师说小女孩已经投胎转世了,我真是觉得不解气,希望小女孩变成恶鬼,狠狠报复这两口子!”
“呵,要是弃婴真能变成恶鬼,那全国不知道有多少父母要被报复了!”
“不过看他们这样子,下半辈子也不会好过了,他们的积蓄被骗光,儿子又不成器,估计要啃他们俩一辈子,这夫妻俩七老八十还要养活儿子,生不如死啊!”
“到时候不止儿子,说不定还有孙子呢,这两人不是爱生男孩吗,那就祝他们家多生几个男孩,越多越好!”
此话一出,众人哄堂大笑,眼看也到了午休的时间,翁旭华客气地请走了众人,关上了店门。
“好可怜的女孩,刚出生就被遗弃,然后又被野狗吃掉……”
夏芒的思绪还回荡在刚才的案件中,眼里满是悲伤。
白眠低头整理了一下桌面,笑而不语,其实这并不是事情的真相,她对那对夫妻撒了谎,自从她到人间以来,这还是头一次对缘主撒谎。
那女孩被遗弃到山里后,确实哭了好一会,周围也确实有野狗环伺,但幸亏她声音响亮,引来了附近一位登山客,这名登山客正好刚刚结婚,他和妻子无法生育,打算收养一个孩子,就在此时他遇见了这个女婴,女婴脸上爬满了蚂蚁,登山客对她心生怜爱,觉得这是天赐的缘分,于是他把女孩抱回了家,起名云霄。
把云霄抱回家时,养父正在创业,他在广深市开办了全国第一家物流公司,如今二十多年过去了,养父成了榜上有名的企业家,那家小小的物流公司变成了闻名全国的云氏物流集团,而云霄也就成了云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
所以,夫妻俩的邻居没有说错,他在广深市看见的那个女人确实是这两口子多年前遗弃的女婴,但是为了云霄考虑,白眠撒了这个谎。
如果据实相告,这两口子找上门去,云霄自然不会给他们好脸色看,但这样的人家就像苍蝇一样,还是不沾惹的好,一旦沾惹上了,他们势必会对云霄造成困扰,到时候他们要钱不成,还会去网上抹黑云霄的名声,与其这样,不如一开始就对他们隐瞒云霄的身份。
反正,属于他们的女儿确实是死了,如今的云霄是云氏集团的千金大小姐,和他们没有半毛钱关系。
夏芒并没有发现白眠的微表情,她伤感了一会就被厨房里的香味吸引了注意力,高瑾掀开盖子,锅里炖了两条鱼,鱼汤炖成奶白色,再撒上一点葱花香菜,看着让人格外有食欲。
“诶呦呦,饿死我了,”翁旭华揉着肚子走了过来,“今天上午来的患者可真多,把我累个够呛,肚子一直咕噜咕噜叫。”
高瑾心疼地看了他一眼:“你忙不过来就别接那么多患者,你年龄也不小了,不能总和年轻的时候比。”
翁旭华不在意地笑笑:“没事,你放心,我身子骨硬朗着呢!”
高瑾沉默了一会,忽然说道:“老头子,你什么时候退休?”
翁旭华一惊,立刻变得严肃起来:“你这是怎么了,怎么忽然说起这个?难道……你生病了?”
说着,翁旭华伸出手把住高瑾的脉搏,把了片刻,疑惑地说道:“不对,脉象很正常啊,老婆子,你到底怎么了?”
高瑾不满地抽出手来,撇撇嘴说:“你真是一点都不明白我心里在想什么,我没病,只是想休息一段时间,你想想,咱们自从结婚以来就一直在忙,忙着治病救人,忙着攒钱,忙着找孩子,从来都没有休息过。”
高瑾这么一说,翁旭华立刻就明白了,他满脸愧色,高瑾继续说:“老头子,我这不是和你抱怨,我是真的心疼你,咱们一辈子生活在青水镇,一次都没有出去旅游过,难道不可惜吗?以前女儿没找到,咱们心里都难受,没有心思旅游,而且那时候收入低,也没钱去旅游,现在托眠眠的福,女儿找到了,铺子里也有钱了,咱们不该出去看看吗?如果不能享受,挣钱又有什么意义呢?”
听罢,饭桌上的茵茵也抬起头说:“爸,妈妈说得对,都是我不好,因为我的事,耽误了你们半辈子,是我不孝,现在我回来了,就应该由我来养家,我是真的不忍心看你和妈妈那么忙碌,最近我的肉夹馍生意很好,大伙都是看了直播来的,很支持我,就算你歇业一段时间,家里光靠我的收入也够了!”
瘸哥也劝道:“老板,你是该带老板娘出去玩几天,说句不好听的,人生嘛,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趁着你们现在都身体健康,有钱有闲,出去看看大好河山,店里有我和小财神撑着就够了。”
夏芒也跟着帮腔:“对啊,现在很多旅游景点都对老年人有优惠,如果不想做攻略的话,也可以跟团游,比如什么夫妻蜜月旅行,金婚纪念旅行……”
尽管大家都帮着出谋划策,翁旭华却沉默不语,等大家说完以后,他才低声开口:“老婆子,我要对你说一句抱歉,你这个要求我无法答应,现在店里这么忙,每天来这么多患者,我怎么能休息呢?我实在是放不下这些患者,要不这样吧,我留在店里,你和女儿出去旅行,也算是圆了你的心愿。”
高瑾不太高兴:“我是想和你一起去旅行,你不去,我一个人去又有什么意思?”
说完这句话,饭桌上便没人再开口说话了,大家都看得出高瑾有些伤心,但是谁也劝不动倔脾气的翁旭华,他是个工作狂,这一点大家都知道。
在这样的气氛下,美味的鱼汤也变得没了滋味,高瑾一吃完饭就回屋抹眼泪去了,翁旭华独自留在厨房洗锅,其他人都回到各自的房间睡午觉。
白眠躺在床上,翻看了一下直播的评论区,看见了一条来自陈新云的留言——
“大师,真被你说对了!顾阿姨一进病房,我妈就醒来了,现在我妈已经能走路能说话了,连医生都说她恢复的速度是医院里最快的,不过她手还有点抖,吃饭需要人喂,我本来打算喂她吃饭的,但是顾阿姨把勺子抢过去了,她非要亲手喂我妈,我妈这顿饭吃得可香了,这是她入院以来吃得最多的一餐,医生说照这样发展下去,我妈不久就能出院了!”
“对了,我们商量了一下,我妈出院以后,我打算送她去上老年大学,让她学学书法和刺绣,这样应该对她的大脑有好处,顾阿姨也去,在老年大学里,她们两个又可以当同桌了,大师,真是太感谢你啦!”
看完这条评论,白眠会心一笑,然后放下手机合眼睡去,她睡了一个又香又甜的午觉,梦里她似乎看见了漫天桂花飘落。
午觉醒来,白眠缓缓走下楼梯,给自己泡了一杯薄荷荷叶茶,然后坐在诊脉案后,等待第三位缘主的到来。
第160章
第三位缘主是个唯唯诺诺的年轻人, 他穿着格子衬衫,剃了个小平头,眼镜很厚, 属于丢进人群就找不出来的那种人。
来到桌子前,他似乎有些紧张, 低着头不敢看白眠的眼睛, 白眠没有催他,只是静静地等待着, 过了几分钟后,他终于做好了心理准备, 弯下腰坐在了椅子上。
白眠温和地问他:“你想咨询什么问题?”
小平头推了推眼镜,有些结巴地说:“大、大师, 你觉得这个世界上有红色皮肤的人吗?”
“红皮肤?”白眠想了想,“这要看你指的是哪种红了。”
“就是鲜红色, 像血一样红。”小平头说。
白眠摇了摇头, 这个世界上虽然存在不同肤色的人种, 但还没有一种像他说的这样。
小平头惶恐不安地说:“果然,那、那我一定是遇见鬼了。”
夏芒提醒他:“喂, 你别打哑谜,把话说清楚呀, 你为什么要问这个问题?”
小平头看了一眼夏芒, 立刻就红了脸,他轻咳了一声,对众人说道:“抱歉,各位, 我有恐女症,看见女人就会紧张, 特别是漂亮女人,我一紧张,说话就会打、打结巴。”
夏芒不屑地说道:“你怕什么,我又不会吃了你!”
小平头擦了擦额头上的汗:“哈哈,没办法,这是我的生理反应,我控制不住的,咳咳,言归正传,我还是把我的故事从头讲起吧。”
“我叫孔庆生,是一个很不辛的人,我出生在农村,从小和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妈妈在我小的时候就跑了,我爸爸常年在外打工,我和他也并不是很熟,我说自己不幸不是因为我的出身,而是因为——我从小就被鬼缠上了。”
听到这话,众人都很好奇,孔庆生继续讲述:“我脑海中没有五岁以前的记忆,这是因为我受过一场惊吓,在我五岁生日那天,我撞了鬼,把以前的事情全都忘了,至于撞鬼的细节我也记不清了,我只记得一个红色皮肤的女人和一朵莲花形状的生日蜡烛。”
“莲花生日蜡烛?是不是这种的——”夏芒伸出手比划,“它原本是一个聚拢的花苞,花苞中心有个打火点,只要点燃中心,莲花就会绽开,每个花瓣上都载着一截短蜡烛,还挺好看的,我们小时候也玩过!”
孔庆生点了点头:“对,莲花绽开的同时还会播放生日快乐歌,而且能放很久很久,一整夜都不停。”
夏芒连连点头:“对对对,就是这玩意,居然没有设计开关,真是烦死人了!我们小时候第一次点它的时候,全家人都不知道该怎么让音乐停下来,最后还是我爸彻底把莲花拆开,把里面的电线拉断才搞定的!”
夏芒说得一脸兴奋,孔庆生却面露菜色:“这种莲花生日蜡烛,是我人生中最恐惧的东西。”
白眠微微皱眉,问道:“为什么?”
孔庆生看了看左右,似乎有些不敢说:“因为——因为就是在五岁生日那天点燃这个蜡烛之后,我见到了女鬼。”
夏芒很是好奇:“女鬼,她长什么样子?”
孔庆生咬咬嘴唇:“她和电影里面演的一模一样,有一头乌黑的长发,一双哀怨的眼睛,死死地盯着我,最恐怖的是——她全身都是鲜红色的!”
“红衣女鬼?”夏芒忽然开始怀疑孔庆生这话的真实性,现实里的女鬼真的会和电影里演的一样吗?
“不是衣服,是皮肤——”孔庆生纠正了她的话,“我看得清清楚楚,她身上的皮肤全都是红色的。”
看孔庆生这么肯定,夏芒也不敢再乱说话了,毕竟鬼怪一类的事情她也不懂,所有人都看向了白眠。
白眠问道:“你把细节说清楚,你生日那天是如何撞鬼的?”
孔庆生为难地说:“不是我不想说清楚,而是我的记忆本来就很混乱,我只能尽力描述了,首先,那是一个夜晚,我和爷爷奶奶都在农村,那天爸爸也回来了,他给我带回来一个很漂亮的生日蛋糕,还有那朵莲花蜡烛,我们一家在农村的小院里吹着晚风吃晚饭,大家都很惬意。”
“吃完晚饭后,天色也彻底黑了,我们拿出那个蛋糕,切成几块,一人吃了一块,吃完蛋糕之后,我爸才想起来忘了给我点生日蜡烛,他把那朵莲花蜡烛从口袋里拿出来,摆在我面前,然后用打火机点燃了蜡烛,莲花绽开,一片温暖明亮的烛光照在我们脸上,我耳边响起了咿咿呀呀的生日快乐歌——是从那蜡烛里传出来的。”
“接着,我双手合十,闭上眼睛,准备开始许愿,我的家人们围在我身边,一起给我唱生日快乐歌,他们唱到一半,歌声忽然中断了,不知道发生了什么,空气中响起了尖叫声,不是一个人的声音,而是好几种尖叫声——家里每一个人都在尖叫。”
“我睁开眼,想看看到底是怎么回事,但是我的眼前一片黑暗,我好像短暂性失明了,我听见我的家人在乱吼、撕扯、奔走,我越来越着急,放声大哭了起来,不知道哭了多久,我的家人们全都安静下来,而我也终于能看见了,我睁开眼,向前方看了一眼,就是那一眼,我看到了女鬼。”
“她整个人像一幅画一样悬挂在我眼前,凄美又哀怨地看着我,似乎完全没有要伤害我的意思,至于她的样子,我刚才已经描述过了,长发,大眼睛,红色的皮肤,她的手臂和身躯之间似乎连着什么东西,远看上去就像一只人形蝙蝠。”
“只看了她一眼,我就晕死了过去,等清醒过来之后,我已经什么都不记得了,除了这几个让我印象深刻的画面之外,我完全不记得自己五岁之前发生了什么,后来爸爸把我带到了城里上学,我也很快就淡忘了在农村的那些事,唯独忘不掉女鬼和那朵莲花蜡烛。”
“这么多年了,只要一看到莲花状的东西,或是听到生日快乐歌,我就会阴影重现,我总是做噩梦,在梦里我会看见那个女鬼,她从不言语,只是像五岁那年一样,静静地挂在我面前的墙上,用她诡异的身躯吓唬我,我总是惨叫着醒来。”
说完这些,孔庆生再度擦了擦汗,刚才讲述的时候他起了一头冷汗:“由于我奇怪的表现,大家都觉得我是个怪人,我的同学和同事全都会远离我,但我真的很冤,我不是怪人,只是被女鬼缠上了而已!也是因为这个女鬼,我不敢和女孩说话,只要一看到女的,我就会害怕,我的人生完全被耽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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