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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云半书——李惟七【完结】

时间:2024-10-08 23:23:39  作者:李惟七【完结】
  “你不要老,行不行?”顾菟的泪眼里有一丝茫然,还有一丝恐惧——以前的外公那样高大俊朗,很多很多年都没有变过,她一直以为那清俊笑容是永不会蒙尘的月亮,那手臂可以一直将她高高举起,直到地老天荒。
  会老,那么也会……死吧?
  顾菟哆嗦了一下,她突然觉得之前的时光走得太快,而她甚至连“每年都会回来看你”这个小小的许诺也没有兑现。
  温暖重逢的时刻,裴将军不合时宜地凑过来,“慢着慢着!二位,能让我问一个问题吗——为什么一棵桂树会是一只兔子的外公啊?”这肯定不是亲生的你知道吗亲?
  “因为外婆是兔子啊。”顾菟仰起满是泪的小脸。
  “……”好吧你们赢了!
  “我原本是一棵修炼成仙的桂树。广寒宫里虽美,却太冷清了,我花开花落几千年,终于厌烦了那无所事事的日子,溜到了人间。”阑珊梦的声音很好听,如同苍老而新鲜的月光,流经山脊、树梢和千万年的时光,“在人间的几百年里,每天有各色各样的人从我的树下经过,我看着他们,觉得很有趣——
  “后来有一天,我遇到了一只兔子。”
  每个故事的开始,都有那么一点偶然,却又仿佛命运安排的必然。
  “那真是一只冒失的兔子!”阑珊梦微笑,“它一头撞在我的树干上,头上鼓起了大包,呜呜直哭。
  “可是,它竟然能看见我的仙身,傻傻地含着眼泪说‘呀,好俊俏的少年’——我在人间几百年,从来没有人看得到我的仙身;我存在世间几千年,从来没有人说我的仙身好看。”
  说到这里,白发苍苍的老者眼底竟然露出少年般的神情,那表情,让人确信他年轻的时候的确是很好看的。
  “我后来才知道,它是卯地十二神之一,曾经在天地鸿蒙初开的上古时代帮助大禹治水,并不是一般的凡兔,修为甚至比我还要高出许多。所以,它看得见我的仙身,我却看不见它的。她顽皮地说:‘我也长得很好看哦,你想不想看?’随后,我面前出现了一个蹦蹦跳跳的白衣少女,巧笑嫣然容颜如冰,我刹那间便呆住了。
  “从那之后,我的时间突然变得快起来了……凡人说的日月飞驰、如光似电,我竟然也能懂得了。
  “几百年转眼即过——天上一日,人间百年,对上神们来说,其实也就是过了几日,我偷溜出月宫的事情便被发现了,我被连根拔起,带回广寒宫中。从那之后,我便在月宫中受刑。”
  所以,皎皎明月之上,才有吴刚日夜砍伐桂树。
  阑珊梦的神色似悲似喜,“那只傻兔子,竟然请求和我一起到寂寞的广寒宫中受罚,在月宫中日复一日地捣药,成为凡人口中的‘月兔’。虽然有她的陪伴,但在严峻的刑罚下,我还是一天天虚弱下去,枝叶枯萎,花朵凋零。而她自幼在山野之间长大,如今失去自由,比失去生命更残酷。
  “终于有一天,她说:我们逃走吧。
  “逃去哪里?我愕然问她。她眼里的光芒亮了一亮,像是最纯粹的玛瑙宝石被丝缎细细擦拭过,她清晰而肯定地说:人间。
  “她在捣药的时候悄悄制作了迷药,迷倒了广寒宫的守卫,我们从月宫中逃了出来,永失仙籍,堕入凡尘为妖。
  落花如雨,飞雪如诉。
  “长期受刑使我的元神极为虚弱,强行突破月宫结界更使伤势加重,那一年的冬天格外寒冷,山上一直在飘雪,我感觉自己挨不过去了,一些山野小妖用自己的法术帮我,阳光、雨水、肥料……热心地弄来了它们能找到的东西。可是从始至终,月兔只是冷冷站在一旁,什么也没有做。那时她从卯地十二神变成了兔妖,甚至还不如最普通的小妖法力高强,连一堆柴火也没法点燃。”
  “她真的什么都没有做?”裴将军的声音里突然有东西波动。
  阑珊梦眼底虽然平静,却温柔悲伤。
  许久,他才开口:“我很早以前听过一个故事,有个人在森林中迷了路,快要饿死了。这时候,狐狸为他叼来了一罐水,老虎为他弄来了干柴取暖。只有蠢笨的兔子呆呆站在旁边,什么也不会做。其他动物都嘲笑兔子,等它们各自散开了,孤零零的兔子对旅人说:‘我没有什么能为你做的,但我想为你做点什么。’说完这句话,兔子笑着将自己投身进燃烧的火焰中。”
  她什么也没有做,是因为她已经想好怎么做了。
  兔子将自己的元神放在火焰中,烧成最温暖的火种,融化周遭的冰雪,帮助她所爱的桂树过冬。
  “她让我一定要等到春暖花开,连着她的份一起,看漫山遍野的绿色,看从冬眠中醒来的动物们在山谷里奔跑欢叫。”阑珊梦说到这段往事,竟然只是微笑,“我答应了她。春天年复一年,我看过经年的风景,直到自己也成了风景本身。
  “我想,即使再过一万年,也不会有什么特别的事情发生了吧。可是有一天,突然有一只兔子冒冒失失地撞到了我身上,那一刹那我以为时光逆转了千万年……兔子揉着头上的大包泪眼朦胧地瞪我一眼,突然大哭起来:‘你这棵笨蛋树,长这么多桂花,为什么不结胡萝卜?’
  “它是一只断奶不久的小兔崽,并没有多少妖力。那一刻我心中有柔软的地方被触动了,如果月兔还在的话,她应该也有许多的子子孙孙了吧?我从来没有做过父亲,不知道该怎么照顾小孩子,但是论年龄,我应该比她大很多很多辈……于是当这只小兔子问我是谁时,我想了想,只好说自己是外公。
  “我带着那只小兔子一起种胡萝卜,教它捣药,照顾它一天天长大,觉得这是世间最值得专注的事。
  “后来有一天,它背着包袱要出去闯荡。我才发现,她已经是大孩子了——她可以远行,而我不能跟随。那时山中已经有隐士居住,我身后多了一个清雅的庭院。我看见凡人们生老病死,才知道许多人类的老人也是如此,看着孩子跑远的背影,固执地守候春去秋来,等得太久,直到脚生了根,让自己长成一棵树。
  “那一年,道士砍伐了我的树干,将我的元神驱逐。我本应该在那一刻魂飞魄散的,但是未散的执念让我留了下来,我想,如果有一天小兔子回来找我了,找不到我,却只看到光秃秃的树桩,一定会难过吧。因为我妖力尽失,虽然只有一墙之隔,我始终不能跨越。于是我在墙脚等候了六年,满面尘灰,无人看见,直到今日遇到……”
  落英缤纷,凉如雨丝。阑珊梦突然朝叶铿然深深鞠了一躬:“多谢。”
  他的神色如此郑重,仿佛是感谢,又仿佛是敬畏。
  因缘际会,早该魂飞魄散的他拥有了这最后的光华。天地间的雨雪汇集于此,季节逆转,所有的花朵次第盛放。
  如今,他再无遗憾。
  “外公?”顾菟突然迟疑地仰起头,仿佛预感到了什么,突然紧紧抱住阑珊梦:“你不要走!”
  “对不起啊。”阑珊梦温和地低头,摸了摸她的脑袋。他的形体渐渐变得透明,满树繁花正以人眼看得见的速度迅速凋零,枝叶在刹那间败去,仿佛一场美梦如雾散去。
  这一刻,天空中突然下起了大雨,雷声低沉,四周变得昏暗如夜。暴雨之中,叶铿然的嘴唇却干涸得可怕,身体里仿佛有什么力量要冲破桎梏,但眼前的雨雪纷乱如电,他看不清。
  “……叶校尉?”
  “叶校尉!”
  尾声
  叶铿然醒来时,发现自己身在马车上。车外雨声淅淅沥沥。
  “我们已经出了河州,再往前六十里,就是陇右军营了。”裴将军双臂环胸笑眯眯地说。
  “……”叶铿然愕然环顾四周,按住有点昏昏沉沉的头,“我怎么会在这里?”
  “你在河州被一只口味奇怪的兔子绑架啦,后来我义薄云天地去救你,遇到了脾气古怪的画师,还有一棵性情温和的桂树。那棵树都被砍得只剩下树桩了,凭着一点执念强留在原地而已。你做了件好事,帮助桂树与兔子重逢,后来啊哈哈,你好事做到底,给了那棵桂树很多雨水,让它枯木逢春。”
  叶铿然慢慢想起了之前发生的事情,只觉得荒唐如梦,而将军笑眯眯不正经的样子也完全不靠谱!
  “你说……雨水?”
  “不不我是说脱水!你脱水昏倒了,是我把你扛到马车上的。”裴将军连忙认真地说。虽然这位九品校尉可以掌控天地间的雨水,但他似乎还从来没有使用过呵,所以才会在在给一棵树浇水时自己丢脸地昏倒啊。(注:叶铿然的身份,见《叶公好龙》)
  “总之,很快就可以回军营啦。”裴将军伸了个懒腰,微微一笑,“叶校尉你觉得,始终呆在一个地方等待某一个人,是不是很笨?”
  叶铿然点点头,随即又摇头,冷漠的神色缓缓变得柔和。
  总有些东西,你跋山涉水,走遍天涯海角也未必能找到它。有时你只能静静地、耐心地等。
  你只有坚守在原地,才有奇迹出现。
第10章 亡羊补牢
引子
  唐开元二十四年。
  “今日盟约一定,边境至少有十年安宁吧。”吐蕃将军乞力徐放声大笑,眼里突然带了几份深意,“其实你们汉人很像一种动物,羊。”
  这话听起来多少有点挑衅的意思,旁边的士兵都大怒拔出刀剑。
  河西唐军主帅崔希逸却淡淡一抬手,制止了他们:“何止我们大唐子民,吐蕃百姓也是。战事一起,烽火硝烟化为豺狼,尽毁家园,百姓们不都是待宰的羔羊么?”
  他的话语虽淡,却如同春雨渗入大地和人心。
  “话虽如此,可是之前唐军杀了我兵将无数,我吐蕃将士岂能甘心?”
  “我们汉人有句话叫‘亡羊补牢,为时未晚’,如今议和,正是时机。”大唐将军扬眉而笑,随即举杯。
  歃血的酒碗碰在一起!
  这一声清越的撞击,涤荡开边关数十年烽火的浊音。
  一
  “待我长发及腰,将军给我加薪可好?”一位少年深情地仰天长啸。
  “等你长发及腰,羊头就烤焦了。”
  “阿嚏!胡椒放太多了!”
  “阿嚏——!”
  在此起彼伏的打喷嚏声中,烤羊肉的香味也飘了出来。这里是军中的伙夫营,是个人人喜欢但没有人愿意来的地方。想当初少年们意气风发来从军,也曾想象过自己驰骋沙场的英姿,结果几年下来,连刀剑也没拿过,只抱着一只铁锅一把勺子,学烧一手好菜,待到长发及腰还不能加薪,实在是一件沮丧的事情。
  更沮丧的是,之前蒸、煮、煎、炒样样拿手的外号厨神的伙夫长退役了,新来的伙夫长不会做菜,不会烧汤,也不会烤肉……什么都不会你来做什么伙夫长啊?可是这个伙夫长就是淡定,来了这么多天,除了沉默地烧菜,把自己和别人都吃吐了,然后接着烧,只把自己吃吐了……最后半夜冒着严寒上厕所次数太多以致感染风寒发烧,仍然没有半句废话。听说他本来是精锐营的校尉,听说因为回乡探亲耽搁了归期,才被将军发配到伙夫营来的。
  ——没错,他就是那位正直靠谱,但不幸与不靠谱的将军一路同行终于回到了陇右军营然后才发现终点才是人生新起点的叶铿然。
  此刻,叶伙夫长正沉默地劈柴,苍白的脸上表情冷漠,被汗水打湿的衣衫裹紧在身上,但脊背仍然笔直。客观地说,他劈柴还是很在行的,三个月时间,把伙夫营里三年需要的柴火都劈好了。
  “叶校尉,柴火够啦。”士兵们只觉得疹得慌。
  叶伙夫长点点头,面无表情地站了起来:“我来做饭。”
  “不用!”士兵们异口同声地说。
  伙夫营的少年们虽然平时人心散了点,但在有些问题上还是很齐心的,比如如何对待新伙夫长下厨这件事,所有人都达成了共识——头可断,血可流,叶伙夫长做的饭不能吃!
  二
  夜深人静,四周只有飘雪的声音。
  忙碌了一天的少年们都钻进了被窝,四周安静得可以,但总有一种什么事情要发生的感觉。
  “听说最近又要打仗了。”说话的是白天那个叫着“长发及腰要加薪”少年,他叫崔修笛,人长得白皙清瘦如书生,这种气质在长安或洛阳那些歌舞升平的城市是很受妹子们欢迎的,但在军营里就各种被嫌弃,以至于被扔到了伙夫营来。
  “打仗又怎么样?反正不关我们的事!”另一个人不耐烦地回答。这位大厨是个胖子,名字却叫寿……其实众人每次面对一个大胖子喊“瘦”的心情和面对一只羊肉火锅喊青菜的感觉差不多,总有一点热泪盈眶的违和感。
  “说的没错,我们这些人把饭菜做好就行了,打仗的事,操那么多心没用。”
  “可不能这么说!别看精锐营那些人一脸高冷,要是没有我们做饭,他们一样饿得腿软!别说杀敌了,走几步路都要扶墙呢!”声音宏亮、话语豪爽的少年叫尉迟焰,身材也长得高大威猛,但是动作协调性很成问题,让踏左脚他踏右脚,新兵训练的时候永远是队列里让教官抓狂的一个,但是他煮汤很好喝,而且也不会拿错勺子,于是被扔到了伙夫营来发挥特长。
  “可是……”这次说话的少年长了一张女孩子似的脸,他叫北雁,性格软弱腼腆,因为把汤煮糊已经哭过三次鼻子了,“我昨天看见,叶校尉走路也扶墙呢。”
  卧谈进行到这里,大家突然安静了一下,因为所有人都看见,叶伙夫长扶着墙走进来了。
  “……”
  “叶校尉,你还在拉肚子?”崔修笛从被窝里探出头来问。
  “嗯。”叶铿然答。
  “你的风寒好像又加重了,没事吧?”
  “嗯。”
  这位从精锐营到伙夫营来的新头儿,非常脱离群众,有时候一整天说的话不超过十个字。有一天性格活泼的崔修笛认真地问:“叶校尉,我有个小小的心愿,你能跟我说话超过十个字吗?”
  叶铿然沉默了一会儿:“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崔修笛扳着指头数了数:“九个字,还差一个。”
  “……”叶铿然沉默了很久:“我这句话有没有十个字?”
  好吧,刚好十个字。
  崔修笛不死心地继续问:“叶校尉,我还有个小小小心愿,你能笑一下吗?”
  这次,叶铿然沉默了更久,然后——
  没有然后了。
  叶铿然一如既往地没有参加卧谈,径自走到自己的床铺睡下,只是不时从喉咙里逸出压抑的咳嗽声。
  “叶校尉,你咳得很厉害,要不要去找军医看看?”还是活泼外向的崔修笛最先伸着脖子问。
  “不必。”叶铿然答。
  “叶校尉,这里有包甘草,是我离家时我娘给我的,说风寒咳嗽很灵的。”北雁从枕头下面摸出包东西,忐忑地递过去。
  “不必。”
  “明早我去煮一大锅鸭梨汤!”尉迟焰的大嗓门响了起来,“风寒要吃什么药?食疗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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