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卿倒是临危不惧,“是的。我大哥和段总有过几次合作,我作为他们公司的法律顾问出席过相关会议。”
“是么。”段昱时漫不经心地点点头,“好像在别的地方也见过吧?”
“是啊。”说到这个,应卿眼里的锋芒更盛,“在医院还见过一次。那时候芙提受伤了,我去给她送饭。在走廊里碰到过段总。”
多贴心。
伏玥看了他一眼,“你也会做饭啊?”
应卿答,“会的。”
季明信说,“下次过来,让我们尝尝你的手艺。”
如果说伏玥只是纯粹惊讶,那么季明信就是明晃晃地把应卿当成自己人了。
输在起跑线可不是什么好事。虽然段昱时清楚从前他就没得到过认可。
到底为什么这么招人喜欢。
他目光看了看那往嘴巴里塞小排骨的罪魁祸首,从头到尾都想把自己置身事外,太可恶。
于是段昱时冷不丁地看着她,问了句,“好吃吗?”
芙提:“……”
她不说话不代表她没在听,天知道每嚼一口她的心跳都要跳三下,都快从嗓子眼里跳出来了。
他简简单单一个问题,替她集齐了饭桌上所有的目光。
就连应卿,都笑意吟吟地看着她在修罗场里煎熬。
芙提抿了抿唇,还能尝到葱香的味道。她于是又夹了一块塞进嘴里,犹犹豫豫地开口。
“嗯……小叔做饭一直都很好吃啊。”
结果话一说出口,就看到坐在对面的大家长狠狠地翻了个白眼。
侄女长大了,学会拿小叔挡枪了。
第112章 醋意
芙提嘴巴一直在动,越吃就越觉得这是自己最后的晚餐。
还不如是相亲呢。
所幸这三个男人都不是话多的性格,剩下的谈话都是她和伏玥在进行。
她们圈子重叠,能够聊的话题可太多了。从这个女演员的八卦聊到那个男偶像的私生活,最后又绕回春天的婚礼上。
“我是想趁着月份不大赶紧把事情办了,等生完孩子,恢复身体的时间太长,又要操心媒体,讨厌得要命。”
伏玥是全场最后一个放下筷子的人。
芙提给她端了杯温水,问,“你之前不是想在岛上办婚礼吗?怎么会定在国内?”
季明信说,“是我的意见。”
伏玥看了他一眼,又看了芙提一眼。
应卿站起来,主动道,“我去洗水果。”
段昱时也站起来跟着他进厨房,“应先生客气了,水果是我带来的,还是我来洗吧。”
等两人自觉都消失不见,伏玥才缓缓说,“你小叔觉得婚姻是人生大事,虽然爱情是属于彼此的,但既然决定了要办婚礼,就希望能够被亲朋好友共同见证。”
芙提的目光落在她脸上,伏玥拉过她的手握住。
“到时候季家的人都会来。”
这是很正常的事情,芙提想。
季明信的季是季家的季。
“我知道了。”
“芙提。”伏玥拉住她想要撤回的手,“我和你小叔都没有强迫你的意思,婚宴上你坐哪一桌都是你的自由,你以什么样的身份出席都可以。我们只是希望……你能快快乐乐生活。”
人大抵是没办法割舍掉过去的,毕竟它成就了今天的我们。
但如果时常为回忆感到痛苦,那就鼓起勇气告别吧。
水流淌在银色水槽里,逐渐漫过了上面的车厘子和葡萄,一只白皙的手浸入其中,不小心和另一只手的尾指擦了擦。
段昱时面无表情地说,“抱歉。”
“段先生。”应卿没有看他,径直把水里的水果捞起来装进盘子里,“这个季节已经不是车厘子的季节了。”
“是么。”
段昱时的手指碾过饱满的深色果肉,“我不记得水果的季节,只记得芙提喜欢哪个品种。”
他咬了一口,又甜又绵的口感在味觉里穿梭。
应卿笑了一下,端着盘子走了。
吃过饭后水果,谁都没有久留。
季明信送人下楼,伏玥把人叫住。
“这个是芙提外公的住址。”
当了母亲以后她的美丽不减,拢上一层温柔的慈祥,心态也发生了很大变化。
从前希望世界毁灭,现在希望身边的人幸福。
伏玥说,“给你这个是希望你能够多了解她一点,不要总是端着个架子不把别人的过去当回事。不是只有你的经历才是经历。好不容易能够重来,你争点气吧。”
段昱时放进口袋里,朝她敬了个不着调的礼,“谢了。”
“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容易心理变态,你听过这个说法吗?”
段昱时皮笑肉不笑地,替她关好门,“没听过,但是谢谢婶婶科普。”
伏玥站在原地,捂着嘴巴差点迎来第一次孕吐。
芙提是蹭助理的车过来的,现在站在地下停车场,一边听小叔和应卿说话,一边祈祷段昱时和伏玥再聊久一点吧。
她可不想被两个男人抢着送回家。
无论选哪个感觉都是死路一条。
结果这个念头刚冒出来,季明信就说了句,“那下次见了。”
“好。”
像是才看到一直站着的芙提,季明信眼神奇怪地问了句,“你还不走?”
“我没开车来……”
“那正好,让应卿送你。”季明信转头,“不麻烦吧?”
应卿笑笑,“不麻烦的。”
“那行,我回去了。”
看着季明信的背影消失在电梯合上的门里,芙提将视线收回,那种被几万只蚂蚁啃咬的感觉又上来了。
上次见面好像还是夏天,两个人走到了绝境,没想到又在这里柳暗花明又一村。
应卿的表情看起来不像没想到,他甚至能够像从前一样无比自然地对她说,“上车吧。”
“嗯……好。”
其实芙提最理想的解决办法是打车,但碍于季明信如今骑虎难下,正愁待会怎么度过在车上的几十分钟,身后就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跑步声。
先是一道气喘吁吁的声音,说着:“等一下。”
然后映入眼帘了一双berluti鳄鱼皮鞋。
芙提心想谁会穿十几万的鞋子在停车场跑步呢,结果抬眼就看到了段昱时有些薄汗的脸。
他今天穿得很正式,比平时吊儿郎当的休闲风严肃许多。
但现在居然为了阻止她上另一个男人的车,而弄得气喘吁吁。
“……”芙提问,“后面有鬼追你?”
应卿也看到他了,打了声招呼,“段先生。”
段昱时装也不装了,扯着人就要走,“我送她。”
“段先生——”
粗糙的水泥地上,不同的脚步声乱成交响乐,又同时停下来。
应卿说,“你起码让她自己选择。”
段昱时却说,“不。”
他站在芙提身侧,比娇小的女孩子高出一个头,轻轻松松就能把人揽进臂弯,锁住不放。
两双黑眸的对视,在彼此幽深的瞳孔里,借着昏暗光线也能看清的野心毫无隐藏之处。
其实在饭桌上说漏了一些。
他们不止在会议和医院里见过。甚至曾经还同过桌,一起吃过一顿算得上和谐的晚饭。
那天是自己负责把芙提送回家的,应卿记得一清二楚。
因为那一天,他以为段昱时起码会挣扎一下,甚至做好了和情敌碰一碰的准备。
因为那一天,也是芙提希望他彻底死心的一天。
后来他们没再碰过面,应卿也只能从娱乐新闻里捕捉她时隐时现的踪迹。
他和芙提的职业、经历、生活轨迹几乎完全错开,除去主动邀约和对方许可的见面,根本没有能够打听她下落的方法。
应卿许愿自己早日放下,毕竟缘起缘灭不能强求,他也不是死缠烂打的性格。
时间替他过滤了很多伤春悲秋,但在看到段昱时不加修饰的采访时,还是被烫到了手。
新来的实习生连送咖啡这种事情都做不好,让合伙人很生气,应卿却挥挥手,说算了,是他的问题。
他原本以为,段昱时对芙提的爱并没有他想象中的浓重。
因为即便是他,也做不到拱手让人的地步。
而那句被他忽略的,从段昱时口中说出的,“她讨厌我”,直到今日应卿才明白究竟是什么意思。
芙提在他臂弯里挣扎许久未果,已经放弃抵抗,任由他发落了。
应卿移开视线,转到她脸上,她却一下子改掉生气的表情,变得拘谨起来。
段昱时先开口了。
没有想象中的感情牌,没有拿那次放弃说事,更没有提及他们相爱的过往向他施压。
他只说,“应先生,我和她比较顺路。”
第113章 生气
应卿至今还记得那天晚上的月亮,不是很圆,缺了一块。再过些日子,或许就能变得饱满。
从他见芙提第一面开始,心里其实就已经清楚了,自己和她在一起的几率并不大这件事情。
至于为什么会这么想,应卿有些说不上来。
或许是性格,或许是感觉。
所有的猜测和预感在得知段昱时的存在时,都在极力暗示他,应该往这个方向想。
但事实却是,芙提拒绝他的那天,用的理由和这位假想敌的关系并不大。
应卿不是没有谈过恋爱,也不是没有见过身边的人谈恋爱。
许是因为基因构造和生理结构不同,女性在恋爱时总归会比男性要更感性一些。他就有不少女性朋友会一头撞入爱情这潭死水,求而不得后又拚命地往自己身上找原因,或者是单向地把责任归咎于对方。
即便世界上存在的大多都是清醒的人,也不能否认还是会有不少人会使用这样的做法,以此来减轻自己内心的痛苦。
可发生在芙提身上的,听众听了都会觉得一定是男方责任更多的故事,却被她以最理性的方式吸收掉了。
过去的段昱时成为了她的一部分,她认为自己从中得到了成长,无以为谢,于是既往不咎。
她大大方方地承认自己的幼稚,也愿意为自己的心碎买单。
勇敢地像一支队伍。
这能够说明,她和自己的往来并不是出于怀念旧人。
可就是因为清楚,应卿才更觉得心痛。
从始至终芙提都很认真。开始就是开始,结束就是结束,其中不牵扯任何过往和他人,她只问自己的心,是否朝这一边跳动。
太勇敢的人很容易一败涂地,但显然,段昱时已经做好了随时做好了迎接她的准备。
这个男人,从一开始就在计划一切。
他对芙提的情绪拿捏得太精准,什么时候出现她才会不厌烦,以什么样的形式接近她才会不感觉到讨厌,段昱时都算计得明明白白。
知道她讨厌,所以适可而止地让她自由。知道她害怕,所以恰好到处地跟随。知道她计较,所以尽心尽力地弥补。
有求必应,知错就改。
从前沉得住气让自己送芙提回家,是担心引起她的反感。如今强取豪夺,想必已经是胜券在握。
爱情如果是场博弈,段昱时算是玩的明明白白。
他根本就没有把应卿放在眼里。
从头到尾,在乎的只有芙提对他的感受。
可这样用真心做对赌的人……应卿苦笑,即便是他,也没有办法不给自己留退路。
车厘子的品种比应不应季更重要。
顺路比愿意被麻烦更重要。
他和段昱时确实相似,也称得上是同一路人。
只是他可能会不愿意做爱情的笨蛋,而段昱时愿意。
你为我做,和你愿意为我做是不一样的。
这句话,应卿终于懂了。
“你真的不觉得自己这样做很不礼貌吗?”芙提坐在副驾驶,尽力压抑自己的怒火,“好好说话是不是很难?他起码是我小叔的客人……”
“可我也是伏玥的客人。”
段昱时说,“你怎么就不在乎我委不委屈?我看着你上别人的车,让别人送你回家,我就开心了?”
芙提冷笑,“你少用这种正宫语气和我说话,我看你以前做这种事就很开心啊。”
“……”
段昱时摸了下鼻子,把车停好。还没来得及说什么,芙提就已经小旋风一样地下车跑了。
摁下电梯打算去段望舒那里借住一晚,结果一开门就撞上准备带猫散步的女人。
对方一脸怨气地把绳子塞到他手里,“来的正好,谁的孩子谁负责。”
“……”
十分钟里连续被两个女人不待见,段昱时的心情属实有些复杂。
他抱起粥粥,大眼瞪小眼地看了一会,突然很想亲亲它,结果还没把嘴巴凑上去,就被黑乎乎的猫爪扇了一巴掌。
“你妈不待见我,你也不待见我?”
段昱时死活要亲,任由粥粥张牙舞爪,咧牙嗷叫都不管。
占完了便宜还要恐吓它。
“明天就帮你预约绝育。”
他向来说做就做,当天晚上就在挑宠物医院了。只是比机构电话来的更早的是段望舒的哀嚎,“粥粥走丢了!”
走丢了?
段昱时心头一跳。
段望舒是个周全的人,想必已经是力所能及地找过了,最后无果才给他打的这通电话。
只是现在大晚上的,他也没精力突然跑过去。
“你先别急,等天一亮我就来,我们一起找。”
段望舒说,“你是不是预约绝育的时候被它看见了?不然孩子怎么会叛逆地离家出走……”
段昱时:“……”
电话挂了,深夜的家里静悄悄的,脑子里突然跑进来一段回忆。
小的时候段舒华想培养他们姐弟的能力,促进彼此的和谐,有过让他两养一只宠物的念头。只是段望舒那时候总是三天两头不着家,段昱时嫌对生命负责很烦,遂作罢。
姐姐是怎么想的,段昱时不知道。但他知道自己觉得很麻烦。毛绒绒的东西很麻烦,照顾一个活物很麻烦,万一在意了日后会更麻烦。
宠物的生命太有限,他不愿意为早知期限的事物付出太多。
可那年芙提走了,他的世界一下子被挖走了百分之十,甚至比他想象中的更多,心口直接裂出一个巨大的破洞,任何回忆都变成了风吹草动,吹得破旧帆布摇晃颠簸。
米米的归来,就像一块补丁一样,贴在了他空落落的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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