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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花的手——阿莫【完结】

时间:2024-11-07 14:48:13  作者:阿莫【完结】
  除夕的晚上,和人豪通了一次电话,妙云说:“我为你唱首歌。”她轻轻唱起那首《九九艳阳天》,“九九那个艳阳天来哟,蚕豆花儿香麦苗儿鲜……”
  悠悠的歌声通过纤细的电话线,传送到千里之外。人豪泪水婆娑。他外表坚强,其实内心脆弱,感情也丰富。心爱的人,独自在异乡过年,他不只是思念,还要为她的不幸感到悲伤,同时也愤恨自己无能为力。
  过了年一直到初五,妙云都没有找到工作。家教继续,但一份工作远远不能凑齐下学期的费用。
  正当妙云为工作发愁之际,工作却找上门来。
  那晚,她疲惫地回到宿舍,由于已经熄灯,她点燃了备用的蜡烛。忽然门外有人敲门,吓了她一跳。
  “顾妙云,下午外语系章老师来过电话,我说你不在,她说让你晚上给她回个电话!说是给你联系了一个活!”老大爷因为妙云那一条烟,对妙云的事非常上心。
  妙云的全部倦意一扫而光,打开门,着急地问:“什么活?”
  老大爷似乎可以体会她的急迫,说:“章老师让你多晚都去个电话,还叮嘱我一定转达!”
  妙云连忙给章老师打电话。
  “顾妙云,我听李娟老师说,咱们全系,就你一个没回家过年,系里很关心你!”章老师无论真假的话,妙云都不在意,她只关心她介绍的工作。
  “是这样,咱们系里来了几位外国专家,想到附近的景点转悠一下。如今放假,学生都走光了,老师们也都回家过年了。你看能不能做个导游。”
  妙云心里摇头,这个城市,我自己都陌生,哪能给别人做导游?何况,我是外语系的,可还没开始学习呢?半年的军训,英语几乎都放下,这种现场翻译,怎么可能做得来?可是经历了超市的事件后,妙云的胆子大了,她发觉在这个世界存活,不能太实在,该厉害时,就得强硬,该夸口的,就得夸口。
  “可以呀!章老师,谢谢您给我介绍!”
  妙云特意找了一件自己所有冬天的衣服里最昂贵的一件毛衣套上,在镜子前,转悠了几圈,感觉自己还是不错,才走出宿舍。既然是见老外,她可不能给中国人丢脸,中国是贫穷,可中国人有骨气。这么想着,心里又哀叹,骨气?现在中国人都不记得它们怎么写了吧!有人不是批评朱自清不食美国救济粮是愚蠢的吗?
  连续三天,妙云都带领老外游览,她的口语和听力也迅速长进。她发觉,对于她蹩脚的发音和笨拙的表达,老外们毫不为意,他们很热切地帮助她、纠正她。
  当终于将他们送回饭店,妙云顿觉身心轻松,三天来,奔波来去的劳累不算什么,就是费力猜度他们的讲话、费力地表达自己的想法,使她感觉犹如处在外星球。
  这次做导游,让她发了笔“小横财”。从小到大,手里第一次握住这么多钱,她的心脏都扑通扑通乱跳。谁不爱钱,没有钱,寸步难行;有了钱,你就有底气,你的腰板就直;这是一个残酷的时代。
  妙云骄傲地迈进一家时装精品店,她想犒劳自己一番,也买身新衣服,庆祝新年。以往这种门面奢华的地方,她都望而却步,感觉里面的五彩缤纷,绝对不是属于她这样一个贫穷的孤女的。
  她选中了一套毛裙,淡紫色,没有多余的修饰,简洁、端庄。妙云没有看看价格,就进去试穿。
  出来时,售货员眼睛一亮,真诚地叫道:“太好了,非常的适合!”她把妙云拉到镜前,妙云抬头望见镜里一个陌生的女子,娇美的衣服衬托着妩媚。
  忽然,她从镜里看到一张熟悉的身影,虽然那影子只见过一次,可是她记得很清楚。他是谭隽。
  他也望见了她,同样也认出了她。他那似笑非笑的神色扫过妙云的全身,仿佛妙云没有穿衣服一般。妙云感到一股莫名的愤怒。
  “很不错!”他环绕着她,欣赏着她的美,肆无忌惮地凝视她的身材。
  “谭先生,哪阵风把您吹来的?”店里的女老板热情地和他招呼。
  “您的香风呀!我在三里之外就闻到了!”谭隽裂开嘴巴,嬉皮地说。
  妙云心里又给他狠狠打了一个大叉,一个流氓,章老师怎么认识他?
  “小妹妹,买了吧,很合适你,也不贵,699,就收你690好了!”售货员笑着说。
  妙云却犹如五雷轰顶,这么贵!她急忙翻看标签,果然是699元,都怪自己一时得意忘形,竟然忘了看价格,自以为是发财,其实也不过是别人的小零头。她握着衣服,僵持在那里!怎么办?如果没有碰见谭隽,她是可以放下衣服走人的,大不了,就是被售货员在背后嘲弄“没钱还敢进店门”;然而谭隽在这里,她真不想在他面前丢脸,但要保持脸面,就得花钱。她可不能把半年的生活费都买了一件衣服。
  谭隽发现了她的窘境,气定神闲地看着她,一点也没有出手帮助的意思。
  妙云因而更加讨厌他。
  “我觉得不是太适合我!”妙云十分认真地说,“我还是学生,想穿着比较休闲一些!”她发现自己说谎的本领越来越高超。
  总算脱离时装店,她疾步走远,生怕谭隽追上来。
  “很漂亮的丫头!”女老板顺着谭隽的目光望着妙云的背影。
  谭隽轻笑道:“一朵骄傲的玫瑰!”
第4章
  学校正月十六开学,十八号,一年级的新生又被拉回营地。
  吹着凛冽的北风,班武豪迈地说:“知识青年,就得下乡!从劳动中来,再回到劳动中去!”
  他似乎很喜欢“总结陈词”,所以罗志彬取笑他有“官气”。
  人豪懒散地躺在黄沙的地上,这是训练的间歇。他是十六号才回来的,本来他想早回来陪妙云,但是他妈想让他过完元宵节再走。和妙云分开那么久,再见面,他就拉她到了校园偏僻的角落,拥抱着、亲吻着,他尝到她苦涩的泪水,他很骄傲,她的泪水是为他而流。
  他情不自禁寻找她的身影,发现她也在向他这边望,两人的视线交汇了,隔着几十米、隔着许多人,他们却只看到对方。
  邵齐推一下人豪,正要开口,敏锐地觉出他的异样,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遥见顾妙云的目光也朝向这里。他暗笑一下,不再打搅人豪。
  军训将在六月结束。这些十年寒窗苦读、没吃过多少苦的新生们,一个个晒得黑不溜秋、瘦得似猴,斯斯文文的也变成了大嗓门、口吐脏话。
  最后的拉练是军训的大总结。各连连长舌灿如花,鼓动同学们争取第一。同学们也是热血沸腾。
  然而40公里的拉练,差点没把学生们折腾死。他们晚上出发,背着军用包,里面有弹药、食物、枪等等,负重约十公斤,连长还说这是比较轻松的,当同学们一背起来,就开始叫嚷。
  开始,同学们说说笑笑、兴奋不已,逐渐哀怨声四起,再逐渐,就悄无声息。他们疲倦得连牢骚也发不出了。
  “我不行了,我要睡觉!”沈茜呢喃。
  “我走不动了,我的脚疼!”采灵哭声诉说。
  “坚持,坚持,别停下,否则我们会掉队的!”妙云拽着采灵,同时狠狠掐了一下沈茜,不让她睡着。
  沈茜疼得直嚎叫,清醒片刻,又继续瞌睡。
  “唱歌!”采灵喃喃地说,“妙云,你快唱,高声点!”
  妙云唱起来,由于口中干燥,她的嗓音嘶哑,她又故意拔高音调,就使得歌声不像是歌声。但对疲倦不堪的同学来说,却是天外来音。
  “前进、前进,我们的队伍像太阳……”
  连长正愁着如何鼓舞士气,听到歌声,他立刻高喊:“唱歌,撕开嗓子唱,小伙子、大姑娘,拿出你们狠劲来!”
  于是黑漆漆的夜晚,一望无际的草原飞散出学生们高低不平、难成曲调的歌声。
  过去许多年,同学们都记得那个夜晚,在旷野里,他们高唱凯歌,和疲惫、懦弱、睡眠、痛苦作战,挑战自己的极限。
  经历了那样一个艰苦的拉练,同学们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七月暑假,同学们都回家了。人豪坚决地把妙云拉回了老家。想到她一人孤零零地住在宿舍里,他无论如何也舍不得。
  孟家对妙云表现出极大的欢迎,这使得自卑的妙云感激不尽。她庆幸遇着像孟家这样的好人家。其实,哪一个家庭,遇到妙云这样的儿媳妇,不会热烈欢迎呢?她不只长相秀美,性情也好,朴实、勤快、尊敬老人。
  “你就和孟蝶住一起!”孙阿姨对妙云说,“在这里,别客气,就是自己的家。过几年,你和人豪结婚,我们再买新房子。”
  妙云脸红。他们已经想得那么远了。不过孙阿姨这样一说,她也可以安心了,这表示他家认可了她、接受了她。
  孟蝶高兴地说:“太好了,我有个做伴的了!”
  人豪用自行车带着妙云去他的小学校,向她描述他小时的那些“壮烈”事迹。空旷的大操场,毒辣的太阳炙晒,人豪跑到主席台上,对着台下的妙云说:“美丽的顾妙云,孟人豪要为你唱首歌!”说着他就在台上嘶哑地唱起来。
  “我家住在黄土高坡,大风从坡上刮过……”
  妙云笑着。他多么容易快乐,他的笑容多么璀璨!她一辈子都无法忘记!
  开学了,他们开始上课。妙云一边学习,一边继续打工。她先是在街头发传单,接着去一家餐厅做服务员。一个偶然的机会,餐厅老板听到她在唱歌,惊为天人,推荐妙云去一家PUB里唱。
  “我不会唱流行歌曲,我只会一些民歌,比如《我的祖国》、《九九艳阳天》等。”妙云和PUB老板说。
  “我这里就是这个怀旧的特色,推广民族经典。你唱得好,我多给你薪水!”老板说。
  听到多给钱,妙云一切顾虑全部打消,她要唱,不就是唱歌嘛!比起打扫卫生,轻松多了。
  她犹豫几次,终于没把在PUB唱歌的事告诉人豪。她了解,人豪的思想在某些方面还是保守的。他喜欢听妙云唱歌,可是只喜欢她唱给他听,不喜欢她登台演唱。像那些老观点,他觉得,一个女孩子站到台上,那女孩子就被侮辱了。如果让他知道,她在鱼蛇混杂的PUB“卖唱”,他会骂死她,会蔑视她、看不起她、疏远她。他是个非常清高、自负的人。
  虽然是他猛烈地追求她的,然而当他们恋爱起来以后,妙云的心态就一直处于弱势,她因为爱他,就事事迁就他、讨好他。他是大男子主义,虽然也为妙云做些“丢脸”的事,那都是在他的高调“一切为了伟大的爱情”的调调下才做的。他的原则是顽固之极的。妙云越了解他、越爱他,就越让自己“委曲求全”。都是因为爱呀!失去家庭的温暖,忽然有个人来热切地、真诚地爱她,她太珍惜了!
  “一条大河波浪宽,风吹稻花香两岸……”
  妙云恬美的歌声回荡在PUB里,虽然已经人满,但很寂静,大家端着酒杯,忘记了喝,凝神倾听如此美妙的歌声。在流行歌曲日益泛滥的今日,民歌仍旧具有顽强的生命力。还有很多人喜欢民歌。
  当谭隽进来时,就是这个场景。平常有些嘈杂的PUB,此时却安静无声。正前方的台上,一个穿着《红灯记》里李铁梅那样的衣服,梳着长长的辫子,动情地演唱。当她唱道:“若是那豺狼来了,迎接它的有猎枪”时,他能感觉到她浑身充满力量,有一股凛然的威风。
  妙云走出PUB,仰望夜空,漆黑一片。夜已深沉,城市依然车水马龙,万家灯火闪烁,一阵夜风吹来,倍感孤单。
  眼看末班车开走,妙云气得直跺脚,都怪她刚才走慢了。难不成今晚走回去?反正她舍不得打出租。
  就在她踌躇、后悔时,一辆车停在她身侧,妙云一愣,就见谭隽的脸部从里面探出来,“我正要去学校,走吧!”
  妙云犹豫一下,上了车。但一坐稳当,转头望见他那目光,她就后悔了。这人一副猎手的神情,仿佛谁在他身边,连秘密也保不住。
  “唱得不错!”他懒散地说。
  “不是身材不错了?!”妙云讥讽。
  他笑了,“别那么记仇!”他按下车里的播放机,里面流淌出蔡琴的歌声:“像一场细雨洒落我心底,那感觉如此神秘,我不禁抬头看着你,而你并不露痕迹,虽然不言不语,叫人难忘记。那是你的眼神,明亮又美丽,啊……友情天地。”
  妙云沉浸在歌声里,就是在这个歌声里,她发现自己爱上了人豪。人豪也最喜欢蔡琴的歌。多么不可思议,人豪那样的人,也喜欢这样柔情的歌声。
  妙云轻声哼起来。谭隽从车镜里望她一眼,没有打搅她。
  人豪买了包烟,狠命地吸一口,呛得他不停地咳嗽,他用力将烟扔在地上,用脚碾碎。他的心情糟糕至极。今天,他一时心血来潮,到妙云工作的餐厅。结果那里的人说,现在妙云不在餐厅打工,在一家PUB唱歌,PUB?什么东西?人豪气愤难平,她在学坏。他必须阻止。
  人豪就在女生宿舍楼下的拐角,从这里可以一眼望见宿舍的大门。他必须今晚就问清楚,他要问妙云?问她为什么去卖唱?她没有钱,可以问他要呀!他的钱不多,可是最起码可以负担两人的生活。她为什么去自甘堕落?这个城市果然是个大染缸,把好人也染坏了。
  妙云在校门口下了谭隽的车,当他的车子跑远,她才想起应该问问他,那天在超市是不是他帮助了她?姓谭的,她只认识这一个姓谭的。
  “人豪!”妙云惊呼一声,人豪已经粗暴地把妙云拉到阴影处,他的手紧紧攥着她的手腕,她都感觉到疼痛了。
  “你今晚做什么去了?”他厉声问。
  他的神情表明他已经知道了真相,妙云也不再隐瞒。她话未完,他就火冒三丈,句句指责她:“为了钱,出卖尊严,堕落!”
  妙云接受了他的责骂。他怎么能体会她的难处?他可以伸手向父母要,她向谁要?她只有靠自己。尊严,谁不想拥有?可惜,穷人时常维持不了这么高雅的“东西”。被父母疼爱的人豪怎么可以理解?再说唱歌,难道就是堕落?我没偷没抢,光明正大。她这些理由都没有说出口。她知道自己一辩解就是火上浇油。她得等他火气消了,再慢慢解释。
  人豪坚决要求妙云做出保证,以后决不到PUB唱歌。妙云表面上答应了他。
  新学期开始,妙云和人豪的课业都很繁重。妙云一面学习一面打工,忙忙碌碌;人豪则忙于那些学校事务,也是忙得顾头不顾尾;结果属于他们两个一起的时间非常的少。只有在周末可以一起出去走走。
  自从演砸了那出戏,人豪就立誓“东山再起”。他高票当选班长,又加入了学校的学生会,积极参与了迎接新生晚会的筹备和演出,士气高昂。因为与校花顾妙云恋爱,他已经成了“校园王子”。据沈茜说,有很多女生在暗恋他,包括高年纪的学姐们;更不用说新入学的“小嫩瓜”!
  学校又取消了一年级新生军训一年,改为军训三个月,就在学校里。结果,小女生们训练完毕,无所事事,都跑去参加社团。耕耘社成为热门社团。最近又出了第一期“社报”,登录了一些诗和散文。作为社长的孟人豪自然是风云人物。现在他的名气可超过了顾妙云,大一新生谁不知道孟人豪?相对来说,妙云就低调得多,主要是为了人豪。她看得出,人豪极其重视那些“名利”,如果她超过他,他就恼怒,不高兴。他从不在妙云面前掩饰这些情绪。妙云想让他快乐,而且他名气大,也是她的骄傲呀!现在她很幸福在她的名字前加上他的名字作为限定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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