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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身蝴蝶——采芹【完结】

时间:2024-11-07 17:12:52  作者:采芹【完结】
  琬蝶走到玄关,在鞋柜上坐下来,套上她本来今天要洗的脏兮兮的跑鞋,系好鞋带,站起来。「好啦。走吧。」
  「很荣幸见到你,Carol。」临出门,他有礼地向她的室友绅士的微微欠身。琬蝶站在门外等他出来,把头伸进拉了一半的门,对她室友说:「数到三再昏倒。」然后把门关上,转身,正好看见他站在楼梯顶端,朝下面挥一下手。琬蝶走过去,探头往台阶下望,没见到人,不过听到有人下楼的脚步声。她看向他,他做个「请」的手势,她耸耸肩,跳著下楼。「找这个地方比较没那么复杂吧?」她无法克制地要讽刺他。
  「唔?」
  「没有过站不停的电梯,没有楼中阁楼,可以直捣虎穴。」
  他懂了。「你的住处是虎穴吗?」但他和气的问。「那你干嘛谢我室友开门放你进屋?」
  「我不确定你是否愿意见到我,或许会把门摔在我脸上。」
  「哼,我也许会,如果开门的是我的话。」出了楼下大门,他的保镖果然一左一右站在停在对街的庞大黑色凯迪拉克旁。想起她的右臂回来后肿了两天她就有气。「毕竟我屋裹没有杀手保护我的安全。」他绕过来站在她面前。「我说过,他们不是杀手。我诚恳的为那天冒犯了你道歉。」她抬眼,固执地瞪著他,尽管心已在见到那束花──或甚至见到他的刹那,便融化了。「还有,我没有开除打通知函的人,只给了那位女士一个──提醒。」「提醒?」
  「提醒她不可再犯相同错误。我告诉过你,那对受文者可能是个致命的错误,虽然於她不过是打错了个数字。」他眸中的柔和和恳切,使她无法再假装强硬。「万一再有人误闯进你住的那层楼,不是任何人的错,单纯只是不小心走错了,这人是不是就该死了呢?」他皱皱眉。「唐小姐,我不是你想像中高高在上,唯我独尊的暴君。」
  「我没这么说。只是我不明白,为什么你就住在自己的办公大楼裹,却如此门禁森严?不,」她抬手挡掉他的解释,「那或是你当老板表现权威的方式,可是你们对不小心闯去的人的反应,你不觉得有点过分吗?我相信你所谓『致命的错误』不是虚言恫喝。那天要是你没有阻止,我很可能已经死在你的保镖的枪下了,而你还说他们不是杀手!」「就算我没有阻止,凯文也不会枪杀你。我的人随身携带的武器,目的只在保护我,不是用来杀人。」「这番说词现在说来容易,因为我还活著。」她停一下,平定忽然激动起来的情绪。「我跟你出来,关先生,因为我猜得到你的来意,但我不想在我室友面前谈这件事。我根本不想再记得或温习那天的经历。我很感谢你专程来这一趟。你的道歉我接受。你的生命太珍贵,我这种平凡贱民最好离你和你的保镖远一点。再见,关先生。」「唐小姐。」他握住她的胳臂阻止她转身走开。
  她冷冷看著臂上他修长的手指。「打算再让我另一只手肿上个几天吗?」他放松了抓力,但没有放开她。「我曾经遭人绑架,几乎……遇害。」
  琬蝶轻轻抽一口气,转回来面对他。不止是他道出来的事情,他声音里的痛苦,犹存余悸,震撼了她。「哦,对不起。我不知道。我……对不起。」除了道歉,她不知道该说什么。他握著她的手松开了,和另一只一起插进裤子口袋。「我不想提的,可是我不希望你误会我养尊处优,妄自尊大。」「我……」琬蝶歉然又难过,并因他如此在乎她对他的想法再次感到受宠若惊。他对她微笑。「现在我们可以做朋友了吗?」这一刻,她没想到他的保镖,那两双在对街紧密地盯著她的眼睛。她只看到一个忽然变得像个孤单的小男孩的男人。一个寂寞,渴望朋友的小男孩。「如果你保证我的安全的话。」她对他说。
  他的笑容扩大。「你有一个随时听候你差遣的保镖了。」他伸出一只手。琬蝶和他握住。他掌心的皮肤出人意料的粗糙。「好啦,保镖。你想到什么地方坐坐?」他再次教她吃了一惊。他露出尴尬的表情,说,「我不知道。除了我住的地方,我不知有何处可去。」
第二章
  台湾嘉义县六脚乡六南村
  吕木森才到门口,就听到他阿母又在嘀嘀咕咕念他阿爸。
  「妩宰见笑……一年换二十四个头家……饮饱困,困饱饮……棺篮仔假烧金……」都是些重复了十几二十年的老词,他都听腻了,难怪他阿爸老僧入定般,任她搬破嘴皮,全然无动於衷。左脚前面一瓶空了一半的米酒,右脚前一堆花生,两脚中间空地上一地的碎花生壳,吕进财就这么蹲在屋廊下,右手抓把花生,手心一夹,壳和皮全吹到地上,留下一粒粒浑圆饱满的花生仁在手心裹,他就这么左手捞酒瓶,右手花生的,可以在那蹲上大半天。吕木森小时候觉得阿爸吹捏花生的本领十分神奇,蹲在旁边跟著学,等他要站起来时,两腿麻得一屁股跌在地上,他阿爸哈哈大笑,他阿母却气得破口大骂他们上梁不正下梁歪。她以为阿森年纪小小也跟著喝酒。
  「阿爸。」吕木森经过阿爸身边,喊了一声。他阿爸眼皮也没抬一下,也没任何反应。
  以前,很久以前,他阿爸不是这么冷漠。他十之八九都是醉茫茫的,可是他对阿森很好。他不大说话,但有好吃的都拣出来给阿森。有了钱先买东西给阿森。多半是漫画书、笔记本和铅笔之类。剩下的钱才拿去买他心爱的米酒。不过他买东西给阿森,都特别叮咛不要给阿母看见。
  阿森从小就爱看书,可是家裹太穷,没法让他上学,而且他记忆中,他们老是在搬家,几乎难得在同一个地方住上超过三个月。
  阿森小时候只能把眼睛贴著门缝,眼巴巴地看其他小孩背著书包,叽叽喳喳,成群结队去上学。他很好奇学校到底是什么样子,一定是个很好玩的地方,因为那些小孩每天放学时,个个都蹦蹦跳跳,开心得不得了。他问阿爸,阿爸没答理,一脸的闷闷不乐,但第二天出去回来,就给阿森买了一本。那是他拥有的第一本书。阿森高兴极了,也很惊奇。因为他没上过学,可是他发现可以读书本裹的注音符号。阿森央求像别的小孩一样去上学,挨了阿母一顿臭骂,从此再不敢提起。
  每隔一些时候,阿爸会悄悄问他上次买的图画书看完没有,他总忙不迭点头。不久他就会在枕头底下发现一本新书。后来阿爸发觉阿森用一小截捡来的铅笔,跟著书本,一笔一划自己在纸上练习写字,又给他买了铅笔和练习簿。
  这一直是他们父子间的秘密。阿森记忆裹,阿爸本来就不多话,最多阿母唠叨得太久,耳朵撑满了,才大声吼几句三字经。而后年岁越大,他越沉默,连阿森也不大搭理了。大概装聋作哑最后成了习惯吧。吕木森走进厨房,把便当从塑胶袋裹拿出来。「阿母。」自很久以前开始,他叫她便只为了不叫好像不应该。最初她会回一声:「我没那么好命。」后来索性不理睬,偶尔心情好,会冷冰冰「嗯」一声。阿森倒无所谓。他是在阿母的冷眼冷言玲语中长大的。她看他若肉中刺,因为他是吕进财不知从哪带回来的。阿爸带他回家那晚,阿森依稀记得,阿母发了疯似的和阿爸大吵一架,非要他说出那个狐狸精是谁,及他既然和别的女人生了个已经四岁的儿子,干嘛还娶她?阿爸什么也没解释,吼著命令她收拾东西,他们连夜搬了家。后来又搬了无数次,都是匆匆忙忙的,阿爸临时决定,说搬就搬。
  不知什么原因,阿母始终没生孩子。二十几年了,她有时还会为阿森的出生来历和阿爸吵,从来也吵不出结果。阿爸要嘛根本不吭声,再不就是×××的骂上一大串,然后喝个烂醉。阿母要是还不甘休,他就揍她一顿。当然倒楣的是阿森。他们吵过后的连续几天,他去上工就没便当吃,等他下工回来,阿母丢一大堆杂活要他做,做完才有剩下的冷饭菜裹腹,阿爸只要有酒喝,什么都不管不理。阿母如何待他,阿森从来也不说。只要他们不吵架,她不歇斯底里的瞎闹,闹得阿爸酒喝得更凶,天下就太平。阿森常觉得阿爸不是阿母口中醉生梦死的酒鬼。酒精麻痹的只是他的反应,他心裹其实心事重重。或许阿爸为了无能也无力改善家裹的景况,感到沮丧吧!
  阿森长大后,深深体会没有学历,到哪或做任何事都矮人一大截的痛苦。阿母一直持续的接些加工在家做,不管他们搬至何处,住多久,在阿森十四岁开始去工厂做工赚钱之前,家裹的所有开销,就靠她做加工的微薄收入维持。所以她脾气坏,阿森很能谅解。他不了解的是阿爸甚至试也不试出去找份工作做。他也不知道阿爸带他回家以前是做什么的。事实上,阿森对自己四岁以前的记忆是一片空白。阿爸只告诉他,他亲生的妈已经死了。至於为什么死的,她是怎样一个人,他不说,阿森也完全不记得。或许他亲生的妈死了,阿爸太伤心而变得一蹶不振,不事生产只知买醉,想看看酒精能不能把他毒死。那就难怪阿母看到他眼裹就跟生了钉子似的。
  自己把便当洗了,阿森问阿母有没有事情要他做,她不理他,他便知趣的出来,蹲在阿爸旁边。「阿爸,」他依然文风不动,不过阿森知道他在听著。「工厂又走掉了好几个人。」他拾起一片花生壳,挖著指甲缝裹面黑乌乌的油溃。工厂裹的机器老得连加油都快推不动了。「上个礼拜阿田回来,大家差点认不得他。他穿著西装,头发抹了鞋油似的,亮光光的。脚上那双皮鞋比头还亮。」他阿爸灌著酒,往嘴裹扔著花生,眼睛木然盯著前方。
  「他们都说要去台北。」
  吕进财喀啦又捏碎一把花生。
  「我不是羡慕阿田的打扮啦,不过我……阿爸,我也想去台北。」
  吕进财呛了一口酒。「干!」他灰蒙无神的眼睛转过来了。「台北有啥米好?」「我想多赚点钱,你和阿母也好过好一点的生活。」
  「干!现在的生活哪里不好了?」「阿母不能再做加工了。她年纪也大了,做那些手工很伤眼睛。还有阿爸你……」「哇?哇按怎?你赚了几年钱,给我买了几瓶酒,怃甘了吗?想走了吗?干!莫怪你阿母常常说饲你未输送肉饲虎。」阿森皱了眉。阿爸从来没用这种语气对他说过话──彷佛他是这个家裹养的一条狗。「我不是这个意思,阿爸……」
  「那莫你啥米意思?未去台北,免肖想啦,除非我死了。」
  吕进财继续喝酒,不再理他。阿森看著阿爸握著酒瓶的手颤抖得几乎没法把瓶口对准嘴巴。他不明白阿爸为什么气成这样。一口气把剩下的酒统统倒进嘴裹,吕进财让辛辣的酒精冲掉腹中绞缩的罪恶感和恐惧。差不多了,他想。怪不得最近眼皮直跳,该来的终归要来,但是,能拖一天是一天。也许这裹不能再住下去了。可是他实在搬家搬怕了,也躲累了。
  他还能躲多久,藏多久呢?
  ★※★※★※
  台北
  「怎么样?有消息了吗?」
  「确定他在纽约,可是就是看不到他人。」
  「废话,我当然知道他在纽约。美国其他城市几个『关氏』机构我都彻底清查过了。听清楚了,『我』彻底清查的。现在给你个主要目标,不过叫你把人找出来你都找不到。」
  「康乃狄克的别墅,曼哈顿的洋房,我都雇了人二十四小时监视看守,关辂一次也没去过这两个地方。我实在想不出他会住在什么地方。上个月他老头来,两边都住了两晚,也没见关辂出现。老头来,不可能不和他儿子见面。我在想……」
  「想个屁。你的脑子除了花天酒地、女人和赌博,就是一团豆腐渣。当年要不是你尽顾著泡那个女秘书,把那么重要的事交给一群不中用的混混,也不至於给我留下这么大一条尾巴。」
  「你当初只交代把人在开会之前带走,关他个几天,让他老子屁滚尿流一下,分分他的心和注意力。我不过是想,看一个小鬼哪裹用得著我亲自出马?我哪儿知道那群混蛋弄到钱以后居然把小鬼一扔,撒腿跑了?」
  「你这一套我已经听腻了。要不是看在我们有亲戚关系的份上,你今天还想有口饭吃吗?」
  「我已经尽全力想将功赎罪了。这么多年,我不是一直都配合你,听你的吩咐,到处帮你找那个小子?」
  「你可别搞错了,你是在帮你自己的忙,少来跟我卖人情。这二十几年你从我这拿的还少吗?」
  「可是我……」
  「废话少说,快把人找出来。这件事已经拖太久了,眼看著龙要出洞了。关锦棠这么些年按兵不动,不晓得暗地里打什么主意。等他认为时机成熟,让他严密保护了二十几年,连踪迹都查不到的独生子露面,大家全要吃不完兜著走。这还要感谢你,当年居然笨到让那个小鬼看见你!」
  「我看那小鬼八成不记得了,否则老早说出来了。关锦棠还会等这么久才有反应吗?」
  「你也就这么一点小聪明。就当小鬼当时年纪小,吓胡涂了,他不会永远失去记忆。我们绝不可以冒一丁点的险。心存侥幸,就等著完蛋,全军覆没!」
  「我要是找到他,该怎么处置?」
  「当然是留著唤醒他的记忆,好让他指认你,你这个白痴!」一阵沉默。
  「绑架是一回事,杀人灭口的事我可不干。」
  他冷笑。「我也想不出你有这个胆子。你可以约他喝咖啡,话话家常,告诉他你只是个跑腿,拿钱当差的,求他饶你的狗命,把我和你姑姑卖了。他不饶你,关锦棠一定会宽宏大量放过你。」
  「我……我会想办法在这花钱买人。」
  「横竖花的不是你的钱,是关锦棠的。这次你给我做得干净俐落点。再留个烂摊子,你自己去收拾,别来找我。到时候,你姑姑也不会承认的。」挂上电话,他靠向椅背,看向一直站在他座椅旁边的女人。「你怎么会有这种侄子?」
  「当初想到叫他去做的人是你,不是我,我告诉你他成天胡混不可靠。是你说他这种人才能找到那种为了钱什么都肯做,好打发,不会有后患的小混混。」
  「他找的人是没有后患,跑得鬼影子不见一个,留下后患的是他自己。」
  「我们谁也没想到锦棠接了电话,听到儿子被绑架,居然还泰然自若回去把会开完。」
  「而且事后接著几天在我们面前一字不提关辂遭绑架失踪的事,也真的没有报警。」
  「我早说过你们兄弟三个,就他心机最深,心眼最多。老早就先从老东西那把家传怀表骗到手,又设计哄得老东西把主权交给他。不过以锦棠的个性,我看向老东西甜言蜜语的八成是他那个花瓶老婆。」
  「瞧你酸的,」他把她拉坐到他腿上,搂住她依然纤细的腰肢。「你该不会心裹还想著他吧?」
  她一根葱指戳上他额头。「我的心早让你这条狗给吃了。」
  「我是狗,你是什么?」他一手轻快地拉下她洋装背后的拉链,一手熟练的抚过她肌肤滑腻如脂的大腿,探进裙子底下。「嗯,做什么呀,也不怕人闯进来看见。」她娇瞠著,扭著臀故意摩擦他已经坚硬起来的两腿中间。「都出去了,佣人也休假。你明明知道屋裹就我们两个。」他急迫地推下她的洋装上半身,隔著透明蕾丝胸罩,贪婪地一口含上去,又舔又吮。潮湿的丝料贴著乳尖,使他舌头和牙齿的啃吮动作更具挑逗,带给她一种似有若无的快感,而使她想要更多地把胸脯挺向他。当他的手指滑进她的丝底裤,指尖找到她的敏感中心点,她嘎哑的呻吟出声。「快点,帮我。」他抓她的手按向他的裤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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