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因为生的是女儿,月子里就被打。
大概家暴这种事,是有瘾的。
一开始他打孙红梅,还会有个原因。比如说饭没做好,比如说是话没说对之类的。
可发展到了后来,就是习惯性的。
心情不好要打,心情好还要打。
有时候有人来做客了,他当着外人故意打。就为了显示他的地位。
孙红梅只能默默忍受。
直到最后一次。
又被打了的孙红梅坐在地上,半天也起不来。
她也四十七岁了,这些年日子过的太艰难,又经常挨打,她老的像是五十七岁的人一般。
这一回,她不想忍耐了。
那是一个会有大雨的天气。孙红梅找了个理由,说城里的表哥送了点东西。
李大成贪财啊,自然要去拿。两口子骑着摩托进城。
表哥确实给了东西,是二十斤猪肉。
这也是孙红梅安排的。
得了肉,李大成高兴的不行。
还没回来,大雨就下来了。
本来李大成想等晚点回的,可孙红梅却故意心神不宁起来。
李大成当众给她两个嘴巴子之后问她是怎么回事。
孙红梅就说来的时候看见河沟那好像是有个戒指,怎么看都像是个金的。要是下雨,只怕是就看不见了。
李大成听了这话,还能坐得住?当即就要回去了。
又骂她败家东西,不早说什么的。
孙红梅只说是没确定,本来想回来看的,没想到要下雨了。
李大成赶得及,走到一半雨下来了,可他也没停下。
小河沟有座桥,平时是没事的,可要是这天气就要小心些。
孙红梅说的地方,就是刚过桥那。
李大成是个极度贪财的人,所以就算是天气这样不好,想着一个金戒指,怎么还不卖个一千多块啊?能潇洒多少天了,怎么能不要?
于是,停了摩托下去找的时候就恶狠狠的:“臭娘们儿,要是没有,我回去就打死你。”
孙红梅吓得一个哆嗦,只是指着一处告诉他就在那。
下雨的时候,小河沟的水就湍急的很,李大成不会游泳。
他是一点都想不到妻子想杀了他,或者是经年的殴打叫他觉得不可能。叫他觉得孙红梅就是个弱者。
所以毫无防备的去了。
孙红梅从后头猛然将他推进了河里。
这里的河水还是很深的,何况大雨之下,水流湍急。
李大成第一反应就是扑腾,可下了狠心的人,哪里叫他扑腾出来?
孙红梅搬起石头就对着他砸过去。
她在岸边,石头多得是。
李大成怒骂都不行,一张嘴就是一口水,此时正是山上的水下来,都是泥沙。
很快他就不行了,挣扎不动了。
孙红梅就站在那,看着他渐渐往下沉,吐了一口唾沫,解气的擦泪。
雨太大,她眼泪和雨水混合在一起。
她又爬上去,将摩托车推进了河里。
最后又走回去,小心翼翼的下去,将自己的身上裹上河里的泥沙。
再爬回来,就那么趴着。
大概是累了,她也昏迷了过去,被人拍醒后,已经过了好几个小时了,雨还在下,但是小了。
路过的是别的村里的人。
替她打了电话,等着自家村里人来的时候,那小河沟里的李大成早就不知飘去哪里了。
摩托车倒是还在。
第二天才找到李大成的尸体。
李大成家也没什么人了。所以后事只能是孙红梅操办。
她却送他去了城里火化了,也不办丧事。
村长来找,她也只是说不想办。
火化了那天夜里,她顺带买回来十斤猪肉。
做了个喷香的红烧肉,烧了一锅米饭,又做了闺女爱吃以前却吃不到的基围虾。
娘俩坐在一起,吃了一顿心安理得的饱饭。
十四岁的女儿什么都没问,只是给她妈妈夹菜。
后来,孙红梅将李大成的骨灰撒到了地里。
而村里的一个小伙子给自己种的多肉挖土的时候,挖到了孙红梅家的一点土。
多肉后来卖给了城里的人。
辗转到了寒江手里。
也是寒江八字弱,又因为胃癌导致自己火气低,所以被李自成跟回来了。
也因此,才有了后头的事。
三娘看完了,啧了一声:“你还真是个恶鬼。”
说罢,也不听他哔哔,直接打包丢给了高高兴兴的鹿头鬼。
三娘既然出了手,就帮到底。
迷糊了梅林小区众人的记忆。将一个流窜犯杀人的故事种在他们脑子里。
流窜犯已经被击毙了,所以大家也不用怕了。
至于第一个死的寒江,也被模糊了,众人已经不记得是谁了,只是记得是个小伙子。
三娘并不是去篡改每个人的记忆。而是直接种在寒江的身上。
就是没见面之前可能会被记得他死了,但是只要进了就会恍然,原来是假的。
然后他自己编造一个故事,车祸或者是坠楼没死都行。
之所以不给他改变身份,自然也是因为他老子虽然丢了官运,但是好歹帝都官场混了这些年,找人类跑腿小弟,总要找个有用的呀。
这件事,在三娘这里,就算是解决了。
至于孙红梅母女。
也有后续。
好多年后,孙红梅那已经改名改姓孙的女儿终于考上大学又大学毕业结婚。
孙红梅那时候也已经老了。
她鼓起勇气,走进了派出所。
交代了当年杀了丈夫的全部过程。
孙玲玲都要崩溃了,她十四岁时候就知道自己那个爸爸死的蹊跷,可觉得这样又如何?妈妈还是最好的。
第275章 找死的人
可在看守所里,孙红梅是这样对女儿说的:“那是个畜生,是个该死的东西。可本该是妈妈杀了他。这些年,我只怕自首害了你。还好,小陈是个好孩子,你们好好过。你们如今都不在老家了,也没人知道你爸妈是什么人。好好过吧。这些年,咱们娘俩过了几年安生日子,我满足了。”
“可是没有人知道啊,为什么啊……你为什么要自首啊?”孙玲玲哭着问。
“傻孩子,可是天知道啊。妈妈虽然没文化,可当年也是念了几年书的。道理还是懂的。杀了人,就是要承担的。要不是有你,我当年早就跟他同归于尽了。虽然我不后悔杀了他,但是咱们不能亏了心啊。孩子,记住,不能亏了心。”
她是可以不来自首,可是她心里很清楚,自己的女儿知道这件事。
她怕,怕女儿有一天,走上她的老路。
一旦叫女儿知道,杀了人也不会怎么样,反正躲得过。有了这种念头,岂不是害了她?
也会害了以后的孙子吧。
还有就是,孙红梅信命。
她怕自己造孽,报应到女儿头上。毕竟那混账东西死的不亏,可他是女儿血缘的爸爸。
知道自己爸爸被杀了还不管,那不是有罪么?
索性,她自己承担好了。
最后,孙红梅还是被判刑了。
不过,有孙玲玲和她老公奔波,又有当年村里的一群人作证。
最后判定孙红梅杀人情有可原。虽然一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是免除死刑。判了二十年。
孙红梅服刑期间,遇见了几个好人。
狱中人对她也算照顾。
她也勤快,积极努力的工作,更是劝导后来人不能犯罪。
接连获得几次减刑,最后只关了十三年就出来了。
那时候,孙玲玲已经两个孩子了。
孙玲玲的老公是个好人,婆家也算好。
终于是接了孙红梅,去了更南方一座海滨城市养老。
哪怕那时候,孙红梅已经很老了。
该有的惩罚没能逃掉,但是出狱后的孙红梅,安心多了。
她受过那么多年的苦,也亲手报了仇,最后又承担了自己报仇的恶果。
虽然老了,终于能安心的过日子了。
虽然这一生,实在是艰难困苦。可有这个好女儿,终究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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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江还没恢复以前的样子,自然也没过来。
只是打了电话报告了一下进度。
三娘他们的日子照旧。
天气冷,三娘天天就窝着,白天在店里窝着,晚上家里窝着。
派来照顾小朋友的是个狐妖,道行是不高,不过做事勤恳踏实。
嗯,你要问狐狸精还用做保姆么?是的,藏狐兄弟他长得就勤勤恳恳的。
是的,他是个雄性。
藏狐小兄弟臧萌以前的历史那也是血泪史。
直到遇见了玄英,才翻身做了主。
当然,这故事就以后再说吧。
这一天,无味馆里来了三个打扮的特别……嗯,风尘的姑娘。
看起来都不年轻了,三十岁上下,底子应该是不错,可过度化妆和穿着暴露的衣服显得特别的轻浮。
包括说话的样子和风格,都叫一般人不太好意思接近。
阿黄点单还被调戏了一番。
她们倒是舍得花钱,只可惜三娘这店子就不是什么能花大钱的地方,三个人花了八百块,就还算浪费了。
毕竟这里是帝都,物价本身高。
这三个姑娘临走的时候,路过前台,见三娘正看剧,结账时候也着实惊艳了一把。
她们都是出来混了十来年了,跟着老板们什么地方都去过。
什么样子的美人都见了,可没有一个有眼前人一丝一毫的气质的美貌。
出去之后,还低声嘀咕,说这的服务员太好看了什么的。
其中一个叫青青的,眼珠子一转,心里就有了想法。
无味馆里,阿黄收拾了桌子,就趴在前台小声说:“我看这几个人心术不正哎。”
“嗯,不管他们。”三娘无所谓。
当天夜里,青青就去了红珊瑚酒吧。如今的酒吧都不好干了。
查的严,他们这些人也是小心翼翼的。
青青去找到了宋哥。
“真的?”听完了青青的话,宋哥意外。
“这几年我什么时候骗你了?真的。之前李老板不就想找个美人,这个真的是特别美。我看也就二十岁左右的年纪。估计是刚出来,这么小就打工,家庭肯定不怎么样。弄过来之后,就算是不肯,见了钱也就肯了。跟以前那个什么阿玉似得,如今那小贱人开着豪车住着别墅,别提多高兴了。”青青道。
“叫你说的这么好,我得自己去看一眼。放心,只要真的好,保证少不了你的好处。”宋哥道。
“那可多谢您了。”青青又道:“可是要是李老板满意了……”
“放心,李老板只要是满意了,肯收了货。我给你这个数。”他比划了一个数字。
别墅沙发上,三娘本来正在看玄英给她发的庄园照片。忽然感应到了这些。
冷笑了一声,就继续看了。
算计她,真是想死,如今这世道真是疯狂啊。
“姑姑吃饭了。”臧萌叫。
三娘丢下手机起身:“不许叫姑姑,把我叫的跟白浅似得。”
“啊?白浅是谁?”臧萌茫然。
“嗯,一个美丽的女上神。”三娘眨眼。
“啊?上神?哦哦,那估计是我没听过的上神吧。”臧萌道。
三娘噗嗤一笑。
阿黄也笑:“她骗你呢,那是电视剧里的人。四海八荒的姑姑。”
臧萌挠头:“嘿嘿,嘿嘿嘿。”
“那叫什么呀?”臧萌继续挠头。
“叫三娘。”三娘道。
“啊?可是……可是那……小太子会骂我的……”
小太子,就是玄英。
“没关系啦,就叫三娘好了。心里尊敬就好了呀,现在在人间嘛。”阿黄拍他的肩膀。
阿黄自打成一直化作人形之后,就是三娘最好的小跟班和传话筒。又聪明,反应快,还不别扭。
是个最好的小猫咪了。
臧萌哦了一声,心想还得先问问小太子。
不许叫三公主就已经很不敬了呢。
第276章 恶自有恶报
第二天中午的时候,宋哥就约了几个人,专门来无味馆吃饭了。
他本来是来看人的,没想到这里的饭菜倒也意外的好吃。
至于人,那是一眼就看上了。果然是个美人。
如今整容脸随处可见,可天然美成这样的,真是太稀少了。
可以说,宋哥也是平生仅见。就算是他在那种声色犬马的场合里混了二十来年,也是没见过这样的。
一眼就看直了。
宋哥比青青会看人,看这美女这动作就不是个服务员。
要么是老板的什么亲戚,要么就是老板。
他倒是不觉得这么年轻的姑娘就结婚了。
看这店里的装修什么的,只怕是这姑娘也不缺钱。
不缺钱,那就只能来阴的了。
三娘是从他们进来开始,就知道他们的心思了。虽然不具体,但是恶意早就感受到了。此时正冒火呢。
宋老板也没用利诱的招数,还是先走了,决定找机会再来。
怕惊动了美女。
三娘眼皮子都懒得抬起来看他们。越是这样,宋哥越是觉得心痒痒,这样的好货,别说是给李老板,他自己也得好好享受啊。
三娘差点恶心死,要不是顾及这里凡人太多,直接就化作原型撕碎这个狗东西了。
而她做的,只是抽走了李哥身上所有的福运和幸运。
一旦失去了所有的福运和幸运,他这些年作孽这么多,自然是有无数血债和霉运等着他。
上车的时候就把脚趾头撞了。
倒也没当回事,满脑子都是想着美女。
这一天晚上,宋哥在酒吧。有人要货,他就从后门过去,那边有两个摄像头看不到的死角。
结果来人并不在那里,反倒是宋哥忽然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等他想跑回去的时候就发现,他迷路了。
这里距离酒吧后门就十几步远,居然迷路了。
他还没喝几口酒,自然是清醒的,他本身就很相信这些,当即从衣服里掏出一个大金佛。
那是上回去泰国时候求来的。
可此时拿出来也没见有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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