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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食记——菜汪汪【完结】

时间:2024-01-02 18:40:04  作者:菜汪汪【完结】
  那恶魔大概从小就觉得打人是一种天赋吧。
  所以,他不光打自己这个哥哥,也打妈妈。
  此时,他就这么看着他。看着他被他爸爸打。妈妈又躲起来了,这么多年了,她还没有躲腻?
  肖奇忽然升起一种空前的报复欲。
  既然弟弟这么恶魔,彻底毁掉好了。
  他摸到了菜刀。
  他太瘦了,但是个子还是有的。
  他狠了心,闭着眼挥下去第一下,第二下,第三下,不知道多少下。
  他听见了尖叫。
  那是弟弟的。
  然后又有一声,是妈妈的。
  他睁开眼,第一眼就看见自己握刀的手,全是血。
  然后是妈妈的尖叫和弟弟的大哭。
  他快意的笑了起来,笑完之后,就冲进了茫茫的雪夜。
  三娘看完,轻轻挑眉。
  真是个小可怜。
  肖奇醒来后,就被送去了最近的派出所。
  自首去了。
  不过,有张正气打了招呼,自然没受什么罪。
  他被关了起来。
  他是自卫过失杀人。又是个未成年,并且多年遭受家暴。
  虽然妈妈不肯作证,但是他身上至今还有伤痕呢。做不了假。
  奶奶也承认多年来一直能接到他求救的电话。
  所以,虽然也需要进少管所关半年,但是毕竟只有半年。
  只是,出来后,他也不愿意跟着妈妈了。
  后来,爷爷奶奶不知怎么良心发现,还是把他接回去了。
  肖奇变得沉默,只是安心读书。
  换了学校之后,也没人知道他的过去了。
  他勤快又努力。因为他知道,就算是这里,也不是他家。
  他现在没有家,只有努力才会有。
  这些话,是那一天早上,那个漂亮姐姐说的。
  她说十四岁到十八岁,也没多少年。总不会比你遭受家暴的那几年难熬。
  读大学之后,你就可以自己赚钱存钱了。然后独立生活。
  不再需要依靠别人。不再需要别人给你一个家,你就可以拥有自己给自己的一个家了。
  所以,十五岁的肖奇在努力。
  十六岁的肖奇也在努力。
  十七岁的肖奇依旧努力。
  终于过完了十八岁生日的肖奇,更加努力。
  三十岁时候的肖奇,给了爷爷奶奶二十万。笑着对他们说,谢谢你们供我读书。现在,我要走了。永远都不会回来了。
  那时候的爷爷奶奶已经不再是过去伤害他抛弃他的老人了,可他却始终也不会忘记当年。
  他又给了妈妈十万块。
  告诉妈妈,当年你带走的是我爸爸的买命钱,现在,是我还你的生育之恩。
  他没管妈妈被打的鼻青脸肿的样子。他知道,那是他那个恶魔弟弟做的。
  肖奇还想去当年那个小饭馆,一如读书那些年,他常去路口看一看,似乎看一看,就又能生出无数的动力。
  不过这一次,他没敢去,他怕看不到。
  就叫那小饭馆一直存在他心里吧。
  然后,他去了机场。
  机场有个人等着他。
  那是一个戴着眼镜的人,他笑容包容又温柔。他的手掌温暖有力。他伸手,那人就将他的手抓在手心。
  令他觉得无比的安心,无比的放松。
  他会在他加班的时候替他准备好夜宵。
  在他遇到困难的时候,温柔的开解。
  在他做恶梦的时候,哄着他入睡。
  他太害怕再受伤,所以迟迟不肯接受。那人也耐心的陪伴他多年。
  现在,他要走了,离开这个繁华的城市。
  奔赴远方。天高海阔,而自己而活。
  至于过去,就让它随风而逝吧。
第290章 水煮牛肉
  这几天,薛冲没什么事,每天就在无味馆里。
  反正他不上班也没人管,大家都要求着他千万不要辞职呢。
  毕竟就算是总局老大也就是个八百年的章鱼。还是个外籍。
  咳咳,所以一千多岁的树祖宗,那还能不香?
  所以没事干的时候,要翘班,就翘班呗。
  无味馆里,生意一如既往的好。
  大概是时间长了,人的生意好了,鬼魂的生意也就好了。
  三娘与薛冲正在一起看韩剧,虽然看的小将军满眼都是泪。嗯……困的。
  “小将军不喜欢?”三娘挑眉。
  “喜欢喜欢。”薛冲忙道。
  “喜欢谁?那个长头发的美女,还是这个短头发的?”三娘继续问。
  “呃……我主要是喜欢陪你看剧,喜欢你。她们不好看。你好看。”薛冲抱住三娘:“娘子不要吃醋,你最好。”
  “好吧,奖励你。给你做好吃的,想吃什么?”三娘坐在他腿上,抱着他的脖子问。
  薛冲哪里还记得吃什么,把人抱住就亲上去了。嘀咕:“先吃你。”
  三娘不给吃:“冬天没心情。还想瞎折腾,晚上再说吧。”
  薛冲郁闷。
  “给你做肉吃吧。”三娘靠着他听着他的心跳:“给你做个水煮神牛。”
  “噗,叫咖喱牛听到要吓死。”薛冲就抱着三娘起来,往厨房去。
  “帮你做。”
  三娘就叫他焖饭。
  三娘把牛肉拿出来,切了一块里脊肉洗干净。
  逆着肉的纹理切成薄片。加上生抽,淀粉,鸡蛋清,用手抓匀。腌制起来。
  干红辣椒切丝,辣椒酱预备好。
  锅里放油烧热,下花椒干辣椒丝炸香。捞出来丢掉。
  然后放入辣椒酱炒出红油,下一些蒜蓉。姜丝来炒香。
  倒入高汤,等大火烧开分散将牛肉撒进去,先不要动,免得脱浆。
  生菜洗好摆在大碗里。
  牛肉变色后,就赶紧倒出来。把葱末和蒜末洒在上头。
  再滚一勺油,把花椒辣椒炸开,浇在蒜末上头就好了。
  鲜香美味,叫人食指大动。
  三娘还顺手做了个手撕包菜。
  其余的菜就是胡惜做的了,大家刚吃完饭,才倒上茶。就有女鬼上门来了。
  那女鬼脸色苍白,站在了三娘他们跟前:“请问,龙老板在吗?”
  “找我?”三娘问。
  “听说,只要肯出价,您就会满足鬼魂的愿望。所以我就来了。”
  “那你的愿望是什么?”三娘看这个女鬼,她死于意外。大概是淹死的。
  “我……说来,您可能会笑我。”女鬼自嘲一笑:“我想,把我的故事都告诉您。还想求您替我告诉一个人一句话。”
  三娘笑了笑:“坐吧,我这个人,喜欢听故事。”
  女鬼坐下来。
  三娘将新煮好的茶倒了一杯给她。
  那是姜丝桂圆枸杞红糖一起煮的茶,温暖而辛辣。却别有一番滋味。
  女鬼喝了几口,苍白的脸竟然也有些缓和了。
  “我叫孟洋。死的时候,二十八岁。”
  孟洋笑了笑:“我十四岁的时候,爸爸妈妈出了车祸去世了。我就辗转亲戚家。终于念完了书,有了工作。不必寄人篱下。”
  “我认识许凌是个意外。他是一个脑科医生。年轻,帅气,多金,有名气。”
  “我那时候被撞了一下,就去检查脑子的时候遇见了他。原本……是没有交集的。至少我从没想,要找那么一个男朋友。”
  “是他,是他要走了我的联系方式,然后跟我聊天,约我见面。他那么忙,还能抽空跟我吃饭,看电影,带我去玩。”
  孟洋又笑了笑,轻轻摇头。
  那时候,她还小,刚毕业。意外真的遇见了真爱。
  天降帅哥,还是那么出色的一个人。怎么不高兴啊?
  在一起,也就顺理成章。
  “我不是个自卑的人,所以只觉得我自己有我自己的优点。所以跟他在一起,也不是个高攀的事。刚在一起的时候,他对我不错。我也很满足。我是很早就失去了家庭的人,所以珍惜跟他在一起的每一天。”
  “可渐渐的,我就发现了一些……一些叫我不开心的事。比如他会很在意某件小东西。我换了家里的一个小摆件,他都会不高兴。他不高兴的时候,不会发火,只是沉默。那种……那种叫人受不了的沉默。”
  “在一起三年后,我渐渐明白,他心里有人。有个我永远也及不上的人。那次我闹了分手。我承认,只是想逼他一下,我那时候真的好爱他啊。”
  “可是没用,我离家出走了一个月,他每天都会给我发消息,关心我。甚至给我转钱,叫我早些回来,却从来不道歉,也不说什么承诺的话。”
  “我不知道,您能理解么?就是那种无力感。你知道他对你很好,可你也知道,他对你好,却并不在乎你想什么。”
  “我回去了。我几乎每天都在想,要怎么做。我打听过很多,可我那时候才悲哀的发现,我进不去他的圈子。”
  “但是这世上的事,总会有暴露的时候,又过了半年,我就知道他以前发生了什么。原来,他的初恋,是他青梅竹马的人。他们从初中就开始在一起。高中不在一个学校,也每个礼拜都见面。大学异地,但是依旧一到假期就见面。”
  “后来,他医科大毕业,去国外进修,那女孩就陪他去了国外。他们甚至已经在国外的教堂里,举行过婚礼了。”
  “我从……从他的邮箱里,看到了这些,又翻到了他记录这些事的一个账号。甚至他跟我在一起四年了。还在每天思念那个女孩子。”
  “那女孩子,是跟他一起回国的那一年,遭遇了车祸去世的。那是他的朱砂痣,是他的白月光。是他永远忘不掉的爱人。”孟洋流出血泪,却还在笑。
  “而他当初会约我,是因为我笑起来的样子,跟那女孩子很像,说话的感觉也很像。”
  “我……我看到了这些,伤心的一夜都没能睡着。他早上回来的时候,刚做完了一台手术。他知道我看到了那些,第一次,他跟我道歉了,说对不起。”
第291章 忘不掉的痛苦
  “可你知道么?他的对不起,那么不走心。”
  “那一年,我二十六岁。他也是我的初恋。他走不出初恋。我也很难走出来。后来的一年多,过的……很痛苦。我再也没有办法笑,我正式提出了分手。可他说,他会试着忘记。叫我等他,给他时间。”
  “我真的信了,我想,他是因为前女友死了,才会念念不忘。他也很难过,需要走出来。我真的信了。可是我太傻了。”孟洋摇摇头。
  “我二十七岁的那一年除夕。我怎么都联系不上他。我去医院找他,可他同事说那天没有他的手术。有个不知道细节的护士告诉我,他大概是去墓地了。”
  “我开车去了那个地方。那一天,祭拜的人不少,我还是很容易找到了他。我看到,他给他女友的墓碑擦灰。摆上了他女友喜欢的花。然后,就坐在那抽烟,发呆。他坐了多久,我就站了多久。天黑透了。我心也冷了。”
  “他看到我的时候,有些慌乱,但是还是没有解释什么。我也……没有想要解释了。”
  孟洋的眼泪蜿蜒而下,可她始终是笑着。
  “我当时没有闹,没有哭,依旧好好做了几个菜。过那个除夕夜。我做了他喜欢的菜。他大概是有话跟我说,可这回,是我不想听,我打断了。我那时候想,其实我也是有病,为什么一定要叫人家忘记过去的事呢?不必拉,就这样也很好啊。”
  孟洋深吸气,作为鬼魂,她似乎还能感受到心口的闷痛一般。
  “我的生日,是正月初六。那一天,他有手术。是没有办法推迟的那种。他跟我说,第二天就补上。我看得出,他很认真的要补上。我甚至,在家里找到了他买的戒指,是我的尺寸,大概他想跟我结婚了吧。”
  “可是,不可能了。我收拾了行李,没有全收拾。只有一些衣服,一张卡。我把他送我的东西都留下来了。我收拾的时候,发现他给我买了很多东西,首饰,珠宝,名表,那都是我买不起的东西。他有出色的家世,也有出色的工作。他对我很好。除了不爱我。”
  孟洋又笑:“我都没有带走。我带走了我的卡。像以前每一次,每一次离家出走一样,给他发了一条消息,说我要走了,别找我,找也找不到。”
  “大概,他会以为,我又是无理取闹吧。但我真的走了。我甚至把手机都丢下了。”
  “我走的时候,帝都还很冷。我一路往南去。去以前我想与他一起去的地方。不过,只有我一个人。奇迹般的,我那时候也没多难过,好像都能放得下,或者……终于累了吧。我跟着车队,去戈壁滩,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人。他叫向遥。他比我小三岁。”
  孟洋又笑了,这一次,是开心的笑。
  “向遥很有趣,他虽然小,但是性格好玩。一开始我不理他,他却总是来逗我。说我年纪轻轻的,就像是个多愁善感的寡妇。他是个很会玩的人,他能一个人住在戈壁滩外的小城市里半年,就只为了找一种石头。他说,那是大地留下的证据。”
  “他喜欢跟我讲那些亿万年前的生物。我不太懂得,但是那些真的很有意思。”
  “他喜欢吃,就带我找各种小馆子吃。我离开戈壁滩的时候,他跟我说喜欢我。他说他看得出,我受过伤。不过没关系,没受伤的人生不完美。”
  “他从来就没说过以后怎么对我,只是对我说,跟一个人在一起,最起码,要开心。”
  “我那时候……大概也是疯了。真的就跟他在一起了。跟一个认识不到七天的人在一起了。甚至我觉得我爱上他了。七天,够不够爱上一个人啊?不知道,反正我是爱上了他。”
  “我甚至还不知道他的家世,不知道他到底是做什么的。但我跟他在一起,真的快乐。他比我疯多了,他甚至背着我打电话,叫他爸爸集户口本来,说要跟我来帝都结婚。”
  “还好,还好没有结婚。”孟洋笑着摇摇头:“本来真的要来帝都结婚的。不过他接了个电话,是他的好朋友,说是要结婚了,要他去参加。他还很欢乐的跟人家说,要带着老婆一起去。”
  “于是,我们专门买了火车票,从西北坐车去南方。就为了一路风景。可是……我们还没到那边,就遇见了水灾。”
  “火车不能直达那个地方,我们需要换车。雨太大太多,没有办法。我们两个人必须淌过一截路,不能坐车。是因为两个孩子。不知道从哪里掉进水里的孩子。就在江边。那里已经很危险了。可我们两个是大人,见到这样的事,能不管么。”
  “我被洪水卷下去的时候,已经看不清楚了,也不知道我救得孩子活没活。更不知道他活没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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