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仰头但见一轮明月高高挂在天上,清亮的月光照亮了周围的景象,她仰头视线从周围的房子上略过,虽然看得不够真切,却也足够她大概看清楚这座北京城的样子了。
千年前的北京城与前年后的北京城很不一样。
她低低叹了一口气,随后继续在长街上走着,要是找不到客栈的话,她就只能露宿街头了,不过已经在外面流浪这么久了,她其实早就适应风餐露宿的日子了。
不过若是能找到客栈就好了,也算是有了个落脚的地方。
而且,她是真的想要洗澡了。
不过这一路上还算是走运,自从穿越到了这个朝代,日子虽然有些波折,但总归是有惊无险,逃婚、逃难、进城,这些事情还都算是顺利。
就在姜明月准备放弃、在大街上凑合一晚的时候,没想到居然真的看见了客栈,她想了想,先从身上摸出了一锭银子,而后才朝着客栈走去。
现在已经到了晚上,门口的店小二正靠在柱子上打盹儿,姜明月便将他喊了起来。
果不其然,店小二一看她浑身都是脏兮兮的,便将她当成了前来讨饭的乞丐,面上都是嫌弃,不耐烦地摆了摆手,驱赶道:“哪里来的不长眼的乞丐,我们这边可没有让你吃饭的地方,要想吃饱饭,自己去要饭去……”
闻言,姜明月并没有介意,毕竟她现在脏成了这个样子,就连她自己看了都觉得嫌弃,别人嫌弃也是所应当。
她笑了笑,从袖中拿出来了两锭银子递给了店小二,好声好气道:“劳烦小哥了,小女子是从外地逃难到京城的,路上吃了许多苦头,模样这次看起来狼狈了一些,现在想要在客栈歇歇脚,明日好去寻亲,这其中的一锭银子就当是小哥的辛苦费了。”
“明日有空的话,还要劳烦小哥替我去找两身合身的衣服来。”
见她出手阔绰,说话也还算是客气,言谈间不似那些粗鄙的乡下妇人,店小二虽说还是嫌弃,但是面色已经没有那么难看了,反正钱肯定是绰绰有余,他便将她领进了客栈,随后又送来了热水和饭食。
常言道有钱能使鬼推磨,这话还真是一点都不假,姜明月在船上已经许久都没用过热饭热菜了,先前觉得晕船,倒是不饿,可现在事情差不多都尘埃落定了,她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已经是饿得有些前心贴后背了。
当即拿着筷子一阵狼吞虎咽,吃到一半的时候,姜明月忽然听见了门外的敲门声,她心头狠狠一跳,还以为是有什么官兵追了上来,动作匆忙放下了筷子,忙不迭走到了门口开门。
一开门却见是店小二站在门口,见她出来了,递给了她一个包袱道:“这里面有两件衣服。”
闻言,姜明月微微一笑,忙不迭伸手接过了包袱,感谢道:“多谢小哥了。”
见事情处好了,那店小二转身就离开了,当然衣服能找的这么快都是有原因的,都是些邻居不要的旧衣服,根本值不了几个钱,就连那一锭银子的零头都用不了,剩下来的钱自然都是他的了,也不枉费他忙活了这么久。
这个时辰送过来也并非是什么好心,而是确定这乞丐沐浴完肯定没新的衣服穿,就算是送来了一些旧衣服,她也根本不会拒绝。
只是下楼梯的时候,店小二脑海中浮现了那乞丐的笑意,不知道是不是他的错觉,竟然觉得那脏兮兮的乞丐笑起来有些好看?
*
姜明月接过包裹后进了屋子,也没打开看,而是继续拿着筷子吃饭,但想到这一路上饿了许久,也没敢吃太饱,吃到七分饱的时候就放下了筷子。
这包裹也不用打开看了,送来的定然是一些旧衣服。
这么晚了,成衣铺都已经关门了,就算是店小二真认识一些裁缝,也不可能去给她买新衣服的。
不过衣服送来的确实很及时,这样就够了。
考虑到这是客栈,鱼龙混杂,姜明月先是将房门反锁,随后将屋内的蜡烛吹灭,最后才脱了衣衫踏进浴桶沐浴,热水放了这么久早就变成温水了,进去沐浴刚刚好。
温热的水蔓延过了身子,她拿起皂荚仔仔细细洗着头发和身子。
水利万物而不争,而万物莫能与之争①。
这一刻,她全身都浸泡在温热的水中,也仿佛是短暂地忘记了所有的烦恼。
是夜,姜明月睡得格外睡,一上床榻就睡着了,是前所未有的安宁和踏实,混在流民中的时候总是担心会有人害她,在船上蜷缩在一个小角落的时候,也会不由自主地害怕被船家赶下船。
此时此刻,她待在这个锁着的屋子中,是得到了一些久违的安全感的。
一夜无梦,沉沉睡到天亮,梦里隐约她嗅到了莲花的清香。
*
翌日,等到姜明月起身的时候早已是日上三竿了,她睁眼盯着白色微微泛黄的床幔,眨了眨眼,这才慢慢反应了过来自己现在究竟身在何处。
京城,她已经到京城了。
一觉睡到了这个点,根本就没人喊她,又或者喊了也没听见。
铜盆中还有些清水,姜明月穿着一袭中衣起身,她先是走到铜盆旁洗漱了一番,倒也不觉得饿,她之前的乔装打扮混在流民中或许看不出来什么问题,但现在进了京城人多眼杂肯定就不合适了,容易穿帮。
是以姜明月只是往腰间多缠了一根腰带,将腰身撑得圆润了一些。
这房间中也是有梳妆台的,只是铜镜没那么清晰、只能模糊地勾勒出一个轮廓,姜明月盯着铜镜中隐约勾勒出来的轮廓,低低叹了口气,她这样出门肯定是不行的,但是戴着幕篱出门更是显眼,如此便只能从这张脸上做功夫了。
她垂眸眉心微微蹙起在梳妆台的瓶瓶罐罐中找着,终于找到了一罐胭脂,只是打开了胭脂一看,她眉心的褶皱就更加明显了,胭脂一看就很是粗糙。
她用右手食指蘸了一些胭脂涂在了手背之上,果不其然没过一会儿手背上的胭脂就褪色了。
这胭脂根本就不能用。
想到此,姜明月莫名有些垂头丧气,眼下虽然到了京城,可未来的日子还是一团乱麻,她虽然有钱银可却连个户籍都没有,况且在这里她又是孤身一人,只怕有钱也保不住。
她趴在桌子上低低叹了一口气,未来的日子也不知道要何去何从,户籍也不知道要如何解决。
不过这段时间京城涌入了许多流民,这些流民想来都同她一样没有路引和户籍,而且她并非黑户,是有明面上身份的,将来朝廷肯定要给他们这些人处户籍。
她如今还是要尽快在京城找个活计安定下来才是。
很快她就再次振作了起来,夏日的衣服比较轻薄,她便从衣角扯下了一段料子当做面纱蒙在了脸上,很快门外响起了一阵敲门声,姜明月推开门便发现是店小二,是来送饭菜的,她忙不迭接过了饭菜,道谢后就关上了门。
昨夜用过饭菜后,她将碗筷都收拾好放在了门口,想来是店小二都已经收拾走了。
姜明月坐在桌边用着饭菜,许是心情发生了变化,眼下倒是有些食不知味了,方才与那店小二交谈的时间虽然短,她蒙着下半张脸、只露出来了眉眼,可是方才却还是从那店小二的眼中窥出了些许惊艳。
这间客栈她算是待不下去了,才安定下来又要四处流窜,她心中自然是有些郁气。
用过饭菜后,姜明月就收拾好了自己的行李离开了,京城果真是繁华如许、行人如织,江南因着水患的缘故早就乱成一锅粥了,可京城即便是涌入了这么多了流民,却还是一点都没有受到影响,真可谓是乱花迷人眼。
一时间,她看得也是有些眼花缭乱。
她先去成衣铺买了两身衣裳和面纱,随后便继续在长街上走着,幕篱这样的东西戴上太过显眼,她自然是没买。
姜明月在长街上走了许久,倒是看见了绣楼在招人,她自然是心动的,毕竟绣楼中都是绣娘,要安全许多,可惜,她并不会绣花,只能作罢。
偌大的京城,居然没有一个她可以落脚的地方。
就在她有些心灰意冷的时候,忽然走到了一座宅子旁边,只见这宅子的门口贴着一张告示,许多人都围在旁边看,姜明月也凑了进去,虽说这告示上的字她认不全,可大致还是看明白了这告示的意思,府中要招些许伺候人的丫鬟,可以卖活契、也可以卖死契。
还真是天无绝人之路。
这个活计还算是比较适合她的。
姜明月心中一喜,当即便穿过人群挤了过去。
第21章 一场淅淅沥沥的梅雨。……
人群攒动,姜明月倒是费了一番功夫这才进去,在这种府上先卖活契当个丫鬟,等到以后时局安定了再赎身,虽说是为奴为婢伺候人,但最起码安全。
想到这里,她不觉又想起了春歌与春元,不知道她们现在到底怎么样了?
后来姜家发生了那样的事情,她们若是早点走了也好。
这府邸看起来像是大户人家,即便是招奴仆也是需要经过层层选拔,姜明月此时倒是有些庆幸自己出门的时候没在脸上用胭脂点红疹子了。
不过方才她也注意到了一点,就是府中招聘只要丫鬟,不要旁的,她倒是有些惊讶,等待选拔的时候便问了问一旁负责挑选丫鬟的侍女。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我家府上只有老夫人一个主子,招男丁的话平日里伺候也不方便。”
闻言,姜明月心中更是放心了一些,府中没有什么旁的主子,只有老夫人一个人伺候的话,就更要安全一些了。
见她面上浮现了一丝笑意,冬葵面色有些狐疑地看了她一眼,还以为她是痴心妄想,想着能在老夫人身边伺候,于是就毫不客气地开口道:“姑娘,你想什么呢,刚入府怎么可能是在老夫人身边伺候,只能从粗使丫鬟做起。”
闻言,姜明月也知道是自己让旁人误会了,忙不迭解释道:“姐姐,你误会了,我是从南边逃难到这里的,方才是为自己能有个安身之所而高兴,能入府做个粗使丫鬟已经是我三辈子修来的福气了。”
听闻此话,冬葵的面色才有了些许缓和,倒也是个苦命的,只是看她样子不像是个能干粗活的,在姜明月的再三保证之下,冬葵才算是勉强答应了让她入府伺候。
“不过丑话说在前头,若是你入府之后笨手笨脚什么都干不好,可是要把你赶出来的。”
闻言,姜明月顿时就连连点头表示知晓了,经过了层层选拔的时候总算是成功入府成了一名粗使丫鬟。
因为她说自己是从南边逃难过来的,是以冬葵英当晚便直接让她在府中住下了,姜明月倒很是感动,连连又在她身边喊了好几声“姐姐”。
“你也不必在我这里讨巧卖乖,若是干不好自己的差事,还是要将你赶走的。”
“不过若是伺候好的话,户籍这样的事情你也就不必担心了。”
当晚,姜明月就在府中住下了,宅子还算是大,就算是粗使丫鬟也是两人一间房,她今日刚住进来,屋子里面也只有她一个人,昨夜的时候沾上枕头就睡着了,可是今夜到时有些翻来覆去睡不着。
*
时间匆匆到了七月二十日,转眼姜明月在府中已经安置下来了,这些日子姜明月也算是搞清楚了府中的一切情况,比如她此时所处的宅子名为中庸侯府,忠勇侯当年战死沙场,陛下感念其衷心和英勇,所以赐下了忠勇侯的谥号和爵位,爵位可以世袭罔替。
当年忠勇侯死后,夫人也便殉情跟着一起去了,只留下一个年幼的孩子。
现在的侯府老夫人是忠勇侯的母亲,是奚朝的长公主,名为奚向晚,是当朝陛下奚仲柏的姑姑,当年先帝奚玉辞子嗣众多,夺嫡之争颇为激烈,奚向晚虽然是陛下的姑姑,可与陛下的关系却算不得亲厚。
当年长公主十六岁的时候便嫁给了当朝探花郎,探花郎俊美无双,虽然出身贫寒,但长公主是不在意这些事情的,婚后也算是过了一段夫妻恩爱的日子。
可惜探花郎当年寒窗苦读的时候吃了太多苦,身体也留下了病根,不过是三十岁左右的年纪便去世了。
为此,长公主奚向晚伤心欲绝、一蹶不振了许久,当时只恨不得能随探花郎一同去了。
病了大半载,太医用了许多灵丹妙药才将长公主从鬼门关拉了回来。
若不是长公主与探花郎还有一个孩子,只怕长公主是没有半分求生之意了。
他们的儿子名为宋煜。
其实奚朝民风开放,女子和离改嫁都是常有的事情,丈夫死了,女子当然可以改嫁,更何况是身份尊贵的长公主呢?
只是长公主与探花郎夫妻情深,不愿意改嫁,这些年便是一心一意将两人的孩子抚养长大。
害怕儿子会步了丈夫的后尘,长公主在宋煜年幼的时候就给他请来了许多传授武艺的师傅,希望他可以学些武功强身健体,延年益寿。
长公主让儿子习武的本意是希望他能长命百岁,哪料却成了儿子的催命符。
奚朝要与苗疆一族打仗,这本来是朝中将领的事情,与她的煜儿何干,偏偏成婚没多久,宋煜就前去从军了。
离京的时候,宋煜的妻子已经怀有身孕了。
原以为宋煜很快就会回来,没想到一年后就战死沙场了。
夫人生下孩子后也是郁郁而终,随宋煜去了。
只留下一个幼子。
长公主身份尊贵,早年尽享荣华,偏偏命运多舛,青年丧夫,晚年丧子,只有一个孙儿养在膝下。
如今长公主已经是六十左右的高龄了,因着经历了两次重击,心疾比较严重,整日都需要喝中药。
这些年其实就是靠着名贵药材吊命。
不过当朝陛下奚仲柏也还算是仁慈,虽说年少时在皇宫中不得重视,与长公主的关系也不算是亲厚。
可是或许是这些年皇家长辈逐渐薨逝的缘故,陛下对长公主的病情倒是颇为关注,经常派太医前来给长公主看病。
并且会时不时送来一些名贵药材,长公主这些年也全是靠着皇宫送来的名贵药材才能熬到现在。
但是年过六十之后,长公主的身子终究还是一日比一日差了。
当年长公主与先帝是一母同胞所处,与这位兄长的关系还算是比较好,两人相差的岁数也比较大,先帝对他这个妹妹也还算是比较宠爱,当年出嫁的时候也给了不少嫁妆。
但因为探花郎出身贫寒,便是入朝为官俸禄也算不上高,自从探花郎死了,朝廷的俸禄也便不再发放了,这些年其实都是靠着长公主的嫁妆维持各种花销,自从先帝过世以后,皇宫中每年明里暗里的贴补更是少了许多。
是以,这些年忠勇侯府日子过得还算是节俭,奴仆也是只要够用就行,不似寻常世家出行那般奴仆环绕。
最近这段时间若不是老夫人的病情愈发严重了,府中也不会招丫鬟。
这两日姜明月也算是弄明白了府中的一些事情,因着府中只有老夫人这一位主子,府中丫鬟居多,府中侍卫据说都是当年忠勇侯手下的后人,还算是守规矩,老夫人心善对待将士的遗孤总会照看一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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