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客气。”
“但是我不会喝这种现磨咖啡怎么办?”
“嘿嘿我早有准备,我那个代购的朋友送了我一套喝咖啡的工具……”
……
八月的花城,炎热又充满生机。
阳台外,清白的光荚含羞草开的正好,白白软软的挂了一枝头,衬的天更蓝、花更白。
她想,或许她真的收获了另一个朋友。
这周很是愉快,除了收到沈长阳送的咖啡豆,付之幸还收到了罗珠送的花,说是为了给她庆祝大厂转正。
向日葵混搭着几朵白色黄色的玫瑰,被米黄色和嫩绿色的包装纸包成一大束,里面还放着一张手写小贺卡。
付之幸拿出来一看,上面写着:【苟富贵,勿相忘。永远爱你的猪。】
她要感动哭了,除了大学毕业那年,她和罗珠在毕业典礼上互相给对方送了一束花之外,工作的这两年再也没买过花,也没送过花。
仿佛那些张扬的、浪漫的、傻里傻气的举动只适合在学生时代。
于是,当天她斥巨资也给罗珠送了一束花。一束红艳艳的玫瑰,带着晶莹的小水珠,还有一串闪闪发光的小灯。
两个人抱着互送的花傻笑,场景从穿着学士服的大学校园变成了付之幸的小出租屋。
罗珠感慨道:“这辈子就想成为富婆。”
周五团建可以带家属,付之幸问罗珠要不要去。
罗珠像是吃了兴奋剂,说这么好的认识大厂精英的机会,就算是世界末日她也要去。于是,罗珠装病请假了。
“你有个雄性荷尔蒙爆棚的商陆,我一个男人都没有!这次我得戴好隐形眼镜好好挑一挑!”
“没有,我和商陆没有感情。”
付之幸带她来团建的另一个原因,想让她看看她和商陆的关系并没有罗珠想象中那么近。
罗却说:“感情慢慢来,可以先睡一睡平衡一下内分泌嘛!双方都不亏!”
付之幸:“……”
团建那天中午,罗珠邀请付之幸去她家挑衣服。
罗珠有几套很满意的裙子,都是她亲自设计的,她一大早就找了出来,等着付之幸试穿。
付之幸坐公交车去罗珠所在的老小区,她带了一兜芭乐。
粉白粉白的芭乐透着浓浓的果香,她吃了一个,红心果肉软糯多汁,像冰淇凌一样。
小时候她看港剧听演员说“香蕉你个芭乐”,她以为芭乐是一个很脏的词,到了花城才知道芭乐竟然是一种水果。
她拎着芭乐来到七楼,门没锁,付之幸推开门,就看到罗珠在客厅里摆弄她那个一比一高的人台。人台模特穿了一件一字肩的大红色修身长裙,罗珠刚把裙边改成了开叉鱼尾。
听到付之幸的声音,罗珠扭头便朝她跑来,像个猪一样在她怀里拱了几下。
“针!针!”付之幸见她手里还拿着大头针,害怕的退了几步。
罗珠知道她晕针,她笑着收起大头针,调侃道:“入职体检你不抽血了?”
她永远不会忘两人上大学时,付之幸体检抽血的情况。当时两人还不认识,付之幸穿着军训服坐在抽血的台子上,脸煞白,一头栽进了旁边罗珠的怀里。
吓得罗珠血流的很快,几秒就装满了一瓶。
“能全麻抽血就好了。”付之幸开玩笑。
“先打几针麻药,再扎一针抽血?有必要吗?”罗珠接过芭乐,呀了一声,她喜欢吃芭乐,立马拿去水槽冲洗了。
付之幸打量了一眼罗珠的房子。
本是一两室一厅的楼房被房东隔成了两个一室一厅。罗珠一个人住,她喜欢囤货,房子里到处都是高高低低的衣架,上面挂满了各种衣服。
两人坐在小餐桌上吃了几个芭乐。罗珠拿出一部分芭乐放在冰箱冷冻层冻了起来,她说冻完后这就是天然的芭乐冰棍。
付之幸洗掉手上的汁水,被罗珠拽到衣台模特前,说这是给她准备的衣服,让她试试看。
罗珠的衣品很好,衣服设计出彩,风格成熟,版型能很好的衬出身材。例如付之幸试穿的这件红色的修身长裙,搭配一条冷白的珍珠项链,简直绝了。
“穿这样去团建会不会太夸张?”付之幸犹豫。
她本不是喜欢张扬的人,除非特殊场合,例如主持晚会之类的,其余时候她都是怎么舒服怎么穿。再准确一点说,当时的她是有穿衣羞耻的。
“你身材这么好不这样穿多可惜啊!”罗珠趁机摸了摸她紧致的腰,“穿这身不得迷死你们公司那帮臭男人?”
付之幸:“……我是去团建,不是相亲。”
罗珠准备的衣服都超级夸张,试来试去,她选了一条比较保守的新中式黑色小旗袍,搭配一双黑色细高跟。说它保守吧,它的胸口到肩部分都是镂空,侧面开叉也不低,后背还裸露着一大片。
属于不仔细看感觉很正经,仔细看到处是细节和风情。
第20章 暗夜之刀
付之幸又搭配了一件米色镂空小披肩,遮住了裸露的后背。
罗珠不满:“你是不是现代人?”
“……”
两人做了头发的造型,化了妆,下午准时到了团建的地点。
那是一座在三十五楼的自助宴会厅,服务员给两人拉开两扇巨大的门,里面富丽堂皇的,铺着复古的地毯,挂着水晶灯。巨大的落地窗,两侧放着长长的餐桌,上面摆着各种精致的美食和美酒。
也只有这样大的宴会厅才能一次性装下一百五十多个人。
罗珠兴奋的掐着她的胳膊,眼睛大的像铜铃:“你们商老大真舍得给组员花钱啊,团建搞这么隆重,不知道的还以为是什么名利场呢!我有点期待你们公司的年会了!”
付之幸也被震惊了,虽然看过照片,但是远不及现场带来的冲击更大。
罗珠看着她的震惊脸:“是不是后悔没穿那间红色长裙?穿上了你绝对是焦点。”
场地虽然隆重,但大家并没有端着,一群又一群的年轻人嘻嘻哈哈,该吃吃该喝喝。
罗珠很自然的混入其中,一口一个姐妹儿、哥们儿,两个组的人都以为她是隔壁组的。她拿着高脚杯和众人拍照,在签名墙大手一挥签名,不一会儿就发了好几条朋友圈。
厅里有一个巨大的舞台,舞台侧面摞着很多一箱一箱的东西。付之幸仔细看了看,看到了她中意的除湿机。
她鬼鬼祟祟的跑到除湿机后面,蹲在地上仔细看了看包装盒上写的内容,功率、使用方法、品牌等。
她脑子里忽然闪现了一个疑问:“除湿机里的水能喝吗?”
如果她生活在一个水资源紧缺的地方,她能不能靠着一台除湿机过上水草丰茂的生活?
脑子想着,嘴巴已经说出来了。
“公司有商业医保,你可以放心喝。”
冷不丁的声音响起,吓得付之幸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商陆本想调试一下舞台的灯光,来到舞台旁边就看到付之幸对着除湿机碎碎念,出于好奇,他就听了听她在说什么。
他扫了一眼付之幸的穿着,身材真是不错,该大的大该小的小,裙子开叉有点高,不过对男人来说正好,身后披着的镂空披风歪歪斜斜,遮住一半雪白的后背,引人遐想还欲盖弥彰。
可付之幸并不知道这些,她拍拍屁股站起来,尴尬解释道:“我只是好奇,我不会喝的。”
“你喝了我也不知道,不用解释。”商陆移走目光,和万柿大吉组的老大去舞台后方调灯光。
其实,她的出现并没有如他幻想中的那样完全打破他的生活节奏,在这三个月的接触中,付之幸总体是个好控制且没心机的普通人。
如果能维持住这样的状态再进一步,如果她愿意,有些事情也不是不可以。
商陆正想着,就见吴风走过来,和付之幸站在一起说说笑笑的。
吴风是西北人,付之幸是鲁南人,两人在饮食和气候上有些共同的话题。
谈到花城的水土问题,吴风道:“刚来花城时我以为自己掉在了水里,吸气仿佛在水里游泳,我们老家给薯片封口是为了防止它变得干巴,在花城是为了防止薯片变成薯饼!”
付之幸哈哈笑起来,“你需要一台除湿机,今天抽奖说不定会抽到哦!”
“算了,我还是更想要苹果全家桶!”
正聊着,罗珠慌慌张张跑过来,四处查看了一下,用手挡住自己的脸,在付之幸耳边小声说:“大事不好,你猜我看到谁了?”
“谁?”付之幸转身看了一圈,“仇家吗?”
“是狗甲方和万香盈!我的老天爷我可是请了病假啊!万一被他抓到,回公司去老板那儿告我一状,我以后要过什么苦日子啊!”
罗珠掩面假装哭泣,“我又不像万香盈那样和领导攀亲带故,她三天两头不上班都行,我不行啊……”
付之幸顺着罗珠的目光果然看到了宋承佑和万香盈,这两个人一个是商陆的朋友,一个是商陆继母的女儿,团建她能带罗珠,那商陆自然也能带他的朋友和妹妹。
“猪,你把头发散下来遮住脸?”
“不行不行,你忘了我头上放着一块颅顶增高神器呢!”罗珠抓住付之幸的小披风,“幸宝,披风借我一用!”
说完付之幸感觉后背一凉,白色的小披风已经围在了罗珠的脸上,围的像一个阿拉伯人。
付之幸的身体在吴风意味深长的目光下僵硬了几秒,她假装若无其事的笑笑。她想她应该学着像个都市现代人一样,不要再扭扭捏捏的,一看就是从小地方来的人。
她确实鄙夷过曾经的自己。
会场的灯光忽然暗淡下来,照明主灯被关,柔光灯星星点点的亮起,每个人都沉在黑暗中。也将付之幸隐藏在昏暗中。
“开始了吗?还没到时间啊?”万柿大吉组的贺经理见商陆关掉了灯光,十分不解。
“我调试一下灯,候场的歌手来了先热场吧。”
贺经理点头,他三十三岁才爬上这个位置,可商陆才二十八岁就已经面临着下一个晋升的机会了,年轻人前途无量啊。
歌手上台,刺耳的重金属音乐乒乒乓乓作响。然后是主持人上台讲解流程,经过了一系列的热场游戏、舞台表演、第一轮抽奖、中场休息,又重复到第二场热场游戏、表演、抽奖……
反复几次下来,马上就到了三等奖的抽奖环节。
付之幸在台下紧攥着手里的号码,眼睁睁看着主持人小姐姐按下鼠标,大屏幕上的号码开始滚动。
“3,2,1,停!”
五名获奖者的名字出现在屏幕上,没有她。
没事,还有一轮三等奖抽奖。
等到下一轮抽奖时,付之幸屏息凝神,期待好运降临在她身上。
号码再次滚动,付之幸默默祈祷苍天啊求求你让我中奖吧!
“3,2,1,停!”
“啊!我中奖了!是一台除湿机!”蔡春婷激动的抓住了付之幸的手,“阿辛我中奖了!”
“……恭喜你啊。”付之幸失落了一下。
想到还有一等奖和二等奖,难道她注定要得二等奖然后和别人换两台除湿机?
事实证明她多想了,二等奖跟她没一毛钱关系,最后一轮抽奖,三个她不认识的同事从三个方位发出了兴奋的吼叫,一等奖也跟她没关系。
“没中奖的朋友不要灰心,我们还有隐藏环节!”主持人小姐姐拿着话筒在台上,“接下来是一个听前奏猜歌抢麦游戏,抢到麦并且能准确唱出歌的人,可以任意选择一个奖品!”
屏幕上显示着几个奖品,其中就有除湿机。
人群中忽然亮起一束聚光灯,聚光灯下是一个落地麦克风。
虽然有了希望,但付之幸心中更忐忑了。
因为她没这个胆量去抢麦克风。
歌曲前奏刚响起,立马有人说:“我知道,这个是……是什么来着?”
“《金风玉露》……”付之幸默默说。
“我记得你会唱啊,快去快去!”罗珠看出了她的纠结。
她太了解付之幸了,从大学时她就不敢抛头露面,总说自己这里不行那里不好,虽说大学四年有所改变,但不多。
“我不去!你别拉我!”
付之幸还在挣扎着,眼看有人蠢蠢欲动准备抢话筒了,罗珠一个箭步冲上去,拿起话筒就朝着付之幸跑了过来。
“拿着!勇敢点儿!”
付之幸微微发抖,手已经握住了麦克风。
聚光灯移动过来,打在她的身上,像一轮皎洁的月亮。
“有人抢到了麦克风!请说出歌名!”主持人小姐姐询问。
“金……”
“《金风玉露》。”
商陆的声音传来。
付之幸扭头,看到商陆坐在舞台侧面的桌子后,一束冷白的聚光灯也打在他的身上。
“回答正确!这是男女合唱的歌,两个麦克风都被抢到了,准确的唱出来就可以获得奖品啦!”
和商陆一起唱歌这件事比她自己独唱还要紧张。
“别紧张付之幸,你可以的!我给你带了绝杀武器!”
罗珠快速的从包里拿出一瓶喷雾摇了摇,对着付之幸的黑色衣裙喷了一圈,漆黑的布料上瞬间喷上了亮晶晶的细腻流沙闪粉。
犹如绚烂的银河,在聚光灯的照耀下,随着付之幸的喘息反射着细碎的光。
“哇哦!”蔡春婷看呆了眼,“这是什么高科技!”
“服装人必备的闪粉喷雾。”罗珠得意。
前奏再次响起,这是首爱意浓浓的情歌,明显不符合两人的之间的关系。
付之幸站在台下的聚光灯里,尴尬的看向舞台侧面的商陆。
他一点都不紧张,甚至都没起身,悠闲的拿起了话筒。
商陆一开口,是粤语,深沉的嗓音和柔情的语调,引得台下人一阵躁动。
这是付之幸第一次听到他唱歌,和平常的他很不同,又或许是歌曲风格的原因,此刻的他十分温柔、迷人。
他的目光穿过密密麻麻的人群,看向付之幸。柔情的像一滩水。
付之幸忽然就有了勇气。
他唱粤语,她搭国语,两人一唱一和。
聚光灯不知是得了谁的真传,在商陆唱时照亮商陆,付之幸这边黑下去;在付之幸唱时照亮付之幸,商陆那边就黑了下去。
一股莫名其妙的暧昧气氛,随着曲调、歌词和灯光,犹如荡漾的水波般从商陆传到付之幸身上,又从付之幸身上弹回商陆身上。
付之幸的声音不再颤抖,她发誓她要记这个场景一辈子。
当然,还有接下来的事,她也会记一辈子。
因为接下来,付之幸这边的聚光灯黑了,全部的焦点都在商陆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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