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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粉世家同人)[金粉世家]鹔鹴衔珠玉——惊鸦【完结+番外】

时间:2025-02-20 17:14:01  作者:惊鸦【完结+番外】
  眼前这个洋人,已经有了六分的动心。
  他知道欲速则不达的道理,也怕太过积极引起路易沙逊的疑心。遂也不再继续去劝,只是起身道:“我觉得这次合作对胜华十分有利,希望您再考虑一下。我这就离开了,希望您获得愉快。”
第122章
  宁锡林走之前的那一句话表面上是对路易沙逊的劝勉,好似是希望他立刻选择和金t华合作来加重他这个中间人的重量。实则却是在洗清自己自己身上的嫌疑。
  他无非是在暗示路易沙逊,他这么用心用力只是为了胜华变好,为了增强他自己在胜华的重量。反正全都是为了他宁锡林自己的利益才会这么用心用力,而他宁锡林的利益和胜华绑在一起。他都是为了胜华好。
  先不说他编造的谎言的确可信,毕竟他已经顶住了巨大的压力用他一生的演技来表演一个有野心但却已经被路易沙逊驯服的鬣狗。这样的人既不会背叛他,也会闻风而动,感受到一丁点而的血星而就能冲上去撕咬。
  谎言说了一百遍就成了真话。从心理学来讲,这是一种暗示。就像巴甫洛夫所说,暗示是最简单的应激反应。当宁锡林用着他的精湛演技一日日的装着孙子,和路易沙逊说和金t华合作的好处以及他和胜华的利益相关。路易沙逊的心上很难不被留下痕迹。
  毕竟在表面上,宁锡林说的东西一直都很有道理,很让人信服。你经常听着这些东西,渐渐地潜意识里都会觉得他说的的确有些道理。而这日积月累下带来的认知偏差,会影响一个人的最终决策。
  路易沙逊无疑动摇了。他的疑心被宁锡林的话和他那奴仆一样的姿态和闪烁着凶光于野心的眼睛给打散了。毫无疑问,他觉得这个人绝对不敢背叛他,因为对方的脊梁已经断了。
  同时他也觉得对方没有理由欺骗他,因为对方需要更多的钱,更多的利益,而他只要服从于自己的意志,这些东西都会唾手可得。
  ――尤其是在他的密谋承购,胜华获得银行券代发权,也就是沪上地区的部分货币发行权之后。
  他开始对和金t华合作蠢蠢欲动了。而且如果他和金t华达成合作的话,那么他们的这个提案在第一轮公投的时候通过的概率会大大提高。如果真的有成效的话,只要他能够付出那让他牙疼的利益,在第二轮的投票的时候他绝对不会失败。
  虽然他觉得交出那么多的筹码会让他心如刀割,但是这笔生意并不是赔本的。
  他陷入了纠结,而宁锡林则是继续保持着他那种卑微之中又有些倨傲的神情回到了家里――这是在他决定做这个间谍之后渐渐转变的形象。
  当然,他并没有变,这一副枯老皮囊之下的灵魂仍旧是那个傲慢隐忍而又狠辣阴毒的老狐狸。这副形象是他精心设计出来的。他觉得这副奴才相就和那些已经把英国佬当做第二个爸爸的印度上层阿三一模一样。绝对可以让所有人相信,他已经被沙逊驯服了,已经臣服在英格兰的国旗之下。
  果不其然,他骗过了许有人。
  他躺在床上,想起路易沙逊,竟然是笑了出来。良久,只有他一个人的房间里面的笑声渐渐散去,而他嘴中轻轻地吐出了两句沪上俗语。
  是骂人混蛋的话。
  金t华收到宁锡林的回复之后志得意满,连跟着他父亲学习厚黑,结交那些虚伪的政治人物,以及继续收买拉拢国会议员这些无聊的事情都不再显得那么无聊而乏味。而是充满斗志、兴致勃勃地干了起来。
  这简直让金铨都觉得叹为观止。在他下定决心决定去培养t华的时候便当机立断地让他进书房,并把手中的一些势力交给他操作。虽然t华完美地完成了他交给他的任务,但是他并不是那么喜欢的这一点还是挺明显的。
  当然,这个不喜欢也不是指他讨厌。金t华不讨厌这样的事情,也不讨厌有用的社交。他只是讨厌无所事事的生活、低俗的爱好以及不够高尚的品德。但是有用的事情他向来都不会拒绝。
  只是他的高效并不能够掩盖他激情和热情的缺乏。对于金铨交给他的这些事情,他干起来总是没有像去做他的生意或者是写他的书那样热情盎然,激情澎湃。
  但是现在他明显干什么都很有激情,这是遇到了什么高兴事儿了?
  当金铨问到他的时候,他露出了一抹笑:“当然是咱们的大鱼上钩了。”
  大鱼?
  他一说金铨就瞬间明白了这大鱼指的是他主张去下套的对象――路易沙逊。
  金t华掏出了自己的怀表,看了看之后笑道:“爸爸,我已经把我和宁先生的信件整理好,并写了一份对于这件事情的报告。东西在这间书房里我的办公桌的抽屉里面。”他把一把雕刻着海棠花的黄铜钥匙放在了桌子上面,对金铨道:“爸爸可以自己去拿,我晚上还有约会。”
  他和金铨的关系已经越来越亲密了。之前的时候金t华总是在外面读书,而金铨也没打算把他培养成继承人。他们之间相处得不多,就像所有的传统父子一样,关系不见得有多亲密。所有的感情维系在五千年的道德准则、家长威严以及父子之间的血缘财产继承关系上。
  那个时候金t华还是叫金铨父亲多,叫金铨爸爸和爹的时候较少。
  但是现在情况渐渐不同了起来。
  金铨现在属意金t华,有意栽培他接手他的政治力量,期冀着他的儿子能够不在官场也能对政治具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就像美洲和欧陆上的那些大家族一样,把金家传承千年百年。
  他们之间接触得越来越多了。
  他发现这个儿子和他很像,又很不像。他的儿子和他一样,具有坚韧不拔的毅力和恒心,也有狠辣的手段,一样都有着聪明的头脑,又一样有着士大夫所赞颂的家国情怀。
  难得的是,他们都在拥有着这种家国情怀的同时不是那么地清高和天真,他们懂得妥协,也懂得和光同尘,借力打力。
  但是他们又很不一样。
  他的儿子在某些方面很喜欢过着清教徒一般的生活――有的时候他甚至怀疑着他的儿子信仰了基督。比如说他觉得纳妾是不够明智和高尚的行为,这让他这个拥有两个姨太太的老父亲觉得有点心塞。比如说他十年如一日的自律,并且不断地学习,很让人难以相信这是一个年轻人能够坚持下来的事情。
  但是在他问t华的时候,t华信誓旦旦地告诉他,自己是一个坚定的唯物主义者。虽然他阅读黑格尔的书籍,也学习牛顿爵士的物理,同时十分喜欢《创世纪》。但他欣赏的是科学与哲学,这些和信仰以及世界观无关。
  可是在某些方面,他又超乎寻常的讲究。他喜欢穿的好、吃的好、用的好,食不厌精、脍不厌细。一定会尽最大的可能满足自己的喜好。他甚至不在乎别人说他过得奢侈浮华。
  他曾经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午后问过t华这个问题,他那个时候穿着一件云锦的青色长衫倚在椅子上对他道:“我赚的钱来得堂堂正正,同时我也经常做善事来反哺这个社会。那么我怎么用我的钱就是我自己的事情了。不违背这个社会的规则与法律,这是人与禽兽的区分。而在不违背社会规则与法律的前提下,又能够不违背自己心中的正义以及圣人所说的道德,这样的人就是君子了。但是不违背世人的眼光和苛责,这样的人可能是道德君子,也可能是道德的囚徒。”
  “我会尽全力让自己不成为一个小人,但是我永远不会成为任何人的奴隶。”他轻笑道:“这个世界绑架不了我,世人的眼光和言语也不能绑架我,纲常伦理也不能绑架我。如果能制定规则,我就去制定规则。如果不能制定规则,我只愿意在不违背我的意愿的情况下遵守规则。”
  “这也是我一直很急迫的原因。我感觉我后面有着东西在追着我跑。所以我要么打死它,要么就要比他跑地快。现在很明显,我的力量不足以打死它,所以我就要跑得快一点。”
  “爸爸?”金t华看着金铨走神,轻声唤他:“您听到了吗,这把钥匙是开我抽屉的锁的。里面有详细的资料。”
  金铨正在想着他们父子之前的那场谈话,但是这不代表他就没听到金t华的话。这些年在仕途里面打滚,一心二用一心三用都是正常的。就算想着事情,也不妨碍他记下儿子的话。
  要不然召开会议的时候政敌拿出议案或者官员任用的提名在那里滔滔不绝的时候,他们是怎么做到在措手不及的情况下还能够一边儿听那些人的铿锵有力的观点,一边儿想出对策和各方面利害关系,甚至还能够再被被人当场提问的时候还能够对答如流的呢?
  “我都记住了。”金铨这些天见惯了他出去应酬,想到他最近饱满的工作热情,他问道:“今天你是去见谁?”心里已经在猜想,他这是要去见金系的故旧,还是去见生意上面的下属或合作伙伴?
  “我去见秀珠,她和她的朋友们办了一场茶话会。男友都要陪同的,我得早点回房间准备合适得体的衣服。”金t华道:“爸爸没事儿的话,我这就走了。”
  对不起金总理,你想的哪个都不是。
  你儿子今天晚上不会去工作,他要去陪女朋友了。
  或许,这也不错?这也算是他儿子不是清教徒的保证?金铨想着金t华今天下午时少有地掏了几回怀表看时间,以及今天和他说晚上有约会时的欢欣。不自觉地有些牙疼。
第123章
  金t华今天打扮得格外漂亮。
  长袍是赤色的,衣料是一种从杭州运过来的绸子。料子上的梅花暗纹极其漂亮,是缂丝的工艺。外面披着的是他的那件浑白如雪的狐裘大氅。这种红和白的对撞一下子就能够吸引所有人的眼球,但却不是所有人都能压住这一身的。
  但金t华他容貌俊美,气质高华冷淡。穿这一身既不会让人觉得压不住衣裳,也不会让人觉得女气。
  大氅的搭扣是银制的,上面的宝石可以替换。而今天金t华特意把宝石换成了威廉海德堡给他寄过来的红钻――这是他们在非洲开采的第一座钻石矿里面的宝石,成色极好。
  银制的怀表链锤在胸前,与十八骨的油纸伞遮挡着天上降落下来的轻雪。白秀珠和她的几个朋友坐在二楼茶室的窗边儿,在听到汽车的声音的时候,白秀珠便不由自主地往窗边儿看。
  熟悉的汽车往院内驶来,而她期待的人也撑着伞从车上走下来。
  金t华走到屋内,管家亲自过来接过了他的伞:“四爷,外面路好走吗?”
  金t华笑道:“还好,不是很滑。秀珠呢?大哥大嫂在家吗?”
  管家还没有回话,楼梯那边儿就传来了声音。望过去便是正在往楼下走的秀珠。
  她今天穿了一件雪色的改良上袄,袄上绣了一枝红梅,腰身很窄,袄也不长,只到了腰腹处。下身是一条绯色的马面裙,上面是精致的刺绣。头发梳了起来,一边儿是一根红玉的梅花大簪,另一边儿则是三排白玉凤钗。这些簪子是一套,出自同一位琢玉名家之手。
  说起来,金t华今天穿的这身儿还是知道了她为茶话会准备的衣裳是什么样的之后特意让裁缝做的。
  “秀珠,你看。”他眼睛里面好像是有光的:“我今天这一身衣裳,是不是和你很配。”
  “我真高兴。”秀珠接过了他的带来送她的郁金香,然后挽住了他的胳膊。
  这种感觉真的很奇妙。也许在许多人眼中,这只不过是一件相配衣裳而已,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她真的好高兴啊,高兴到感觉自己的脑海里面好像有烟花在炸。
  四哥这么忙,但是却是连衣裳这点儿小事也被他放在了心上。
  这种被人放在心上关爱的感觉,真的是让人心口发烫。
  白秀珠带着她亲爱的先生来到了楼上的茶室。屋子里面因为墙壁里面镶嵌的热水管而温暖如春,桌子上面放着香甜的茶点。西式小蛋糕上面撒着杏仁碎和蓝莓果干。黑色的铁壶里面涌动着醇厚的咖啡香气。
  长相俊美的年轻男女们坐在这间茶室里。男人们在打牌,女孩子们坐在一起窃窃私语。当主人家带着她的未婚夫重新回到二楼的茶室的时候,这些人露出了和善的微笑。白秀珠亲自把金t华带来的郁金香插到了花瓶里,然后结果他的大氅,把衣裳挂在那一个用来给男伴挂衣裳的衣架上。
  金t华则是笑着向众人问好:“我是秀珠的未婚夫,金t华。”
  没有其他的任何别称,也没有任何其他的介绍。今晚他的身份只有白秀珠的未婚夫,在这样的场合里,他的她的陪衬,也只是她的陪衬。
  众人纷纷过来问好,男人们心中想着他的地位和价值,女人们则是在那里想着他今天穿的这一身衣裳。
  明显是和白秀珠一个风格,是提前准备的。
  真是用心。和自己家的男人比起来,真的是天上地下。人世百种,各不相同。
  秀珠挂好衣裳之后笑着挽着他坐下,然后道:“湘湘,秦远。你们快点儿过来。让我们家t华见一见你们。他可是想见你们很久了。”
  之前两个人打趣,秀珠说她认识了一个青年才俊,是她朋友的男友。金t华那个时候发表了一番关于“吃醋”的高谈。在那次知道了顾湘小姐和秦远先生后,他便一直在打趣她,在电话里问她秦先生的朋友是不是和他一样是青年才俊?顾湘小姐会不会把青年才俊介绍给她?
  他还对她道,你那么好,万一有人对你一见钟情、死缠烂打可怎么办?
  真是的,这个世界也就他会觉得自己样样都好,是个人人都想啃上一口的香饽饽吧?
  顾湘和秦远过来,一个穿着桃色的旗袍,另一个穿着灰色的西装。郎才女貌,果然是天作之合。顾湘是个有点外向的性格,过来便狡黠地道:“金四爷放心,我不会给秀珠介绍男朋友的。她都有你这么一个优质未婚夫了,哪里还会看得上别人?”
  金t华哑然失笑。
  他之前和秀珠说的那些话都是在开玩笑,甚至有一点的意味在里边儿。这姑娘是怎么知道的?
  白秀珠听到顾湘的话,恨不得把她的嘴给缝上。这人怎么嘴上没个把门的,什么都问什么都说。
  她不好意思地扯了扯他的衣角:“那天你给我打电话,她在我家。非得要听咱们讲电话。很抱歉”
  金t华笑了,摸了摸她的头:“没事儿,听了就听了。正好警告她一下,不要给你介绍男朋友。”
  他这是在开玩笑,任是谁都听得出。北平这么大,哪个人敢去撬他金四的墙角?不过他这么一说,就让他家都觉得他没有那么高高在上,一下子都亲近了不少。
  “秦先生,我听秀珠说过你。”金t华道:“很感谢你在我不在北平的时候对秀珠的帮助。”
  秦远爽朗地道:“哪里用您说声儿谢呢?湘湘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白小姐和湘湘处的都和姐妹一样了,帮小姨子还用道谢吗?”
  这可真不够见外的,一下子他和金t华的关系都成连襟了。可他这样也并不让人觉得反感,反而让人觉得挺热情的。或许这就是个人魅力不同带来的效果吧。同样的话有些人说起来会让人觉得如同春风拂面,可是有些人说起来却会让人产生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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