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留香终是只能站起来推开了窗,让海风带走了房里的几许焦味。
他坐在窗边开始翻开起这两本书,书并不厚,但他却看了半个多时辰之久。
如果可以,他希望不会翻到尽头,因为如今他也只能隔着书页,得知乐远岑过得很好。
外面的天色已经暗了下来,书终是会读完。
楚留香还是笑着合上了书。这些书的内容着实不错,不负山大师之称号。
来日相见,难道他要以此作为开场,比如‘我看了你的书,画不错,文章也很好’,这会不会太奇怪了?
这时,胡铁花上了船,他敲开了楚留香们房门就说,“老臭虫,快跟我走,有好东西,听说了吗?断货很久的《春情》到了,我让天香楼的邱妈妈留了一套。”
“看你的样子,有兴致去天香楼,那么高亚男没再追着你,她回华山了吗?”
楚留香才刚刚把两本书放好,他才想着有的事只能等到来日遇到了再说,但是胡铁花总有哪壶不开提哪壶的本事。
胡铁花摸了摸额头,“老臭虫,你怎么也这样?我就从来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我们开开心心不好吗?”
“是吗?假设你不会哪壶不开提哪壶,但你会醉了酒就向人求婚,但是醒了又不认。”
楚留香淡淡地说了这个事实,“开开心心是好,但起码我知道婚约这种事不能随便开口,哪怕是醉了也不能,说了就是一辈子,更是不能反悔。”
“老臭虫,你怎么想起说这些了?你的脑子该不是坏掉了?”
胡铁花的话一出口就有些不对,这场面有些熟悉,“这话我以前是不是说过?”
楚留香眨了眨眼否认了, “你没有说过,我看你年纪还轻,但你的记性不行了。好了,既然记性已经不行了,那就别多想了。船上没有晚饭了,就去天香楼吃吧。”
胡铁花被一下子掐断了回忆,他也就不再多想,他一路对楚留香有关山大师的名作。两人往天香楼去了。
**
被人惦念的乐远岑,与姬冰雁两人来到了玉门关。
两人正打算深入西域,一方面是为了经商,另一方面,也是往恶人谷而去。
第50章
白手起家, 也就意味着创业初期的很多事情都要亲力亲为。
因为乐远岑的技术支持,姬冰雁在大半年里打开了一扇书画行业的新大门。
图文并茂的春宫书籍在这个年代也能算前无古人, 更何况乐山的作品故事又动人, 图画又勾人,想要不红着实有些难。
然而, 姬冰雁的目标是西北巨富, 他并不满足于仅仅开拓了书画行业的新方向。胆子要更大一些,要更能闯一些, 最好是当下不太有人去做的生意。那么对于一个挤入商界的新人来说,竞争压力也相对较小。
比如说和田玉的生意。
这不是什么新行当,古已有之,但是因为交通往来的困难, 要度过西域沙漠才能将玉石运入关内, 敢做这种生意的人并不多。
这意味着极大的风险, 不仅是要应对沙漠的变化莫测,更要应对出现在沙漠里的各种大小势力。所以这是一条暴利之途, 但与之相伴的就是很不确定的危险。
姬冰雁却是决定去闯一闯。依据他的调查,在本朝建立后, 因为各种原因, 和田玉的运输商路始终没能固定下来,就以近几十年而言, 除了西域的各国通过商队进入中原卖玉石,还真的鲜少有关内商队主动去开拓一条沙漠商路。
比起普通商人,姬冰雁的武功不俗, 这就是一个很好的优势,能够有可能横渡大漠,找到一条可行的商路。
乐远岑觉得姬冰雁有心去闯荡一番也未尝不好,尽管她从前走过大漠知道其中的危险。但是姬冰雁其实才二十几岁,人有心做一番事业,也就能将那些怅然的情绪抛之脑后,说不定刚好就应了情场失意,事业得意。
有关姬冰雁为何要退出江湖,甚至是有心要远远避开胡铁花,还是没有能绕过一个情字。他们都喜欢上的同一个女子,高亚男心仪的是胡铁花,那么姬冰雁也就不再多留了。
这些是在乐山名作大卖的庆功宴后,姬冰雁终是喝醉后才吐露一二的话。
情之一字,其实不能说毫无道理可言。
如果一个人没有任何吸引你的优点,那你也不可能动心,可也不是只有这些就能两情相悦。如果让乐远岑来看,姬冰雁比胡铁花要靠谱,可是高亚男不喜欢,又有什么办法。
天地之大,有情人能携手同归是幸运,而更多的人是不能。
既然不能,那就要让自己活得更加充实。
姬冰雁要去和田玉的原产地,那里也正好是乐远岑要去的昆仑山脉恶人谷附近。
既然目的地一致,两人一起都能多一份照应。
乐远岑与姬冰雁并没有多带其他人,这一路是为了探路而来,其他人反而会变成累赘。姬冰雁会根据天上的星相变化,绘制出一张可靠的行路途。
出了玉门关之后,两人一路向西而去。
乐远岑不能完全断定,这个世界与上个世界的地理布局一致。
正如本朝也叫明朝,历史脉络上也与她所知大概相仿,但是皇帝并不姓朱而是姓郑,谁也说不好会在地理布局上会有细微的差异。而且,她以前出行沙漠走的是天山一脉,而非昆仑一脉,所以过去的经验只能作为借鉴。
沙漠行路,最怕的是没有水。就算武功高超还是需要喝水,只不过忍耐力比起普通人要好上一些。能够找到水脉的走向,可以说是在大漠生存的高超本领。
在走了近三个月后,地下河的踪迹变得越来越难以预测。
这时,乐远岑再度觉得眼盲也不是坏事。人看不见了,就会听更多,感觉到更多。黑暗之中的世界,其实更加多姿多彩,比如说她就感觉到了几乎微不可闻的水气。
“前面是有一个小山丘。”姬冰雁语气激动地指向了西南方。
即便现在是冬季,就算遇到过一两场大雪,但是因为气候干燥,雪落之后大多也不会凝为水。他们已经有三天没有喝过水了,如果再没有办法补充水源,那么早晚会渴死在沙地里。幸而,乐远岑及时找到了水源,远方的小山丘之下很有可能会是暗河的支流。
沙漠上空旷无比,虽然遥遥能望到小山丘,实则还有几十里地的距离。
只是,人一旦有了希望,脚步都会轻松很多。
“姬大哥,我似乎还听到了鞭子的声音,也是从那个方向发出来的。是不是有其他人来了?”
乐远岑说是似乎听到,但她已经可以肯定来的是两个人,都是以轻功在移动。一个的声音很轻,武功应该很好,另一个的声音较重,却是跑在了前面,这感觉有些像是一追一逃。
姬冰雁本来并没有看到,但是随着他与乐远岑也急速靠近小山丘,他看清了远方是有两个女人。“是有两个人,穿白衣的再追杀穿红衣的,”
风里传来了那个人的说话声。
红衣人:“我不知道你是谁,但如果我不死,或者我死了,也会变作冤魂日日夜夜缠着你。”
白衣人:“你做人的时候,我都不怕。你做鬼了,我难道还要害怕吗?不是我要找你的麻烦,而是你管了不该管的闲事。你杀不了我,那么我就杀了你。江湖之事,本就如此。”
这两句话之后,白衣人抡起鞭子就朝着红衣人的脸上再度抽了过去。
这一会的功夫,姬冰雁已经看得清楚那两个人的相貌。
白衣人看着也许是二三十岁,外貌圣洁如莲,可是她的手段阴毒至极,将红衣人原本妩媚又俏皮的脸划出了三道深深的血鞭。
“你看要去管一管吗?”姬冰雁已经不再是当年的意气青年了,眼前的局面也不知道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冒然插手说不定惹上一个大.麻烦。
乐远岑听着鞭声微微蹙眉,杀人不过头点地,往女子的脸上的抽鞭子,这种手段着实恶毒。
“只怕我们不想管,但也已经被认作是要除掉的人。我看那白衣人不讲道理,人不讲道理了,就该把见到她动手的人都杀了。谁让我们刚好撞上了这一出。”
当前的情况也确实如此,那就只能管一管了。
可别说二对一是胜之不武。这又不是公平比试,而是要把那个白衣人打到痛了离开。
乐远岑与姬冰雁一跃离开了骆驼,就冲着那两人的方向而去。
白衣人早也发现了远方骑着骆驼的两个人。
那两个人也认不出是男是女,穿着一身粗布衣物,头上不仅是戴着帷帽,更是围着口罩、方巾,手上还戴了一副手套,把全身围得严实。
这让白衣人认为那他们就是普通人,才会穿着如此行头来到沙漠,是为了避免风沙吹袭。既然是普通人,那么就等解决了红艺人再动动手指杀了,却是没有料到这两人居然会武功。
乐远岑如果知道白衣人的猜测,她必须说对方挺了解进入大漠要穿的装备。她与姬冰雁如此穿着就是全面防风沙,免得吹得头发、脖子里都是沙粒。
谁说武功高就不可以穿得像个寻常人了,难道一定穿得白衣飘飘才行吗?
她是一个务实的人,既然是第一次走这条线,对于线路尚不清楚就包裹得严实一些。谁知道下一次能在哪里洗脸。穿得怪异了一些,但是感觉舒坦就好。反正她也看不见,眼不见心就不烦。
“你们也是来管闲事的吗?”白衣人看着在地上抽痛的红衣人,她摔动了手里的鞭子。“何必呢?不如与我去宫殿享福如何?”
在帷帽之下,乐远岑的表情一凝。
她是真的不喜欢再听到,陌生女人请她去宫殿里享福之言了。“你若有诚意,应该以八台大轿来接,难道我们看上去会这么随便地与你去吗?”
白衣人听着来人尖利又阴郁的声音,更加无法辨别他们究竟是何人,却也无需知道他们是谁。“既然你们不愿去人间的宫殿,那么就去地下的阎罗殿吧!”
白衣人的话音落下就已经挥动了鞭子。如此一言不合,三人缠斗到了一起。
姬冰雁这会认出了鞭子是九现神龙鬼见愁,这种兵器极为罕见。它乍一看就像是金龙,左右伸出了龙的角,而从龙嘴里吐出一条碧绿色的舌头就是鞭子了。
如果他没记错,这一年多以来,传言有以个喜欢穿红衣服的少女,诛杀群盗以而名震黑道,正是使用了这种兵器,被人称为小仙女。
那么地上重伤的红衣人就是小仙女,而这鞭子是白衣人夺了去的。
姬冰雁没有说话,他不会变音,说话指不定日后会被听出而节外生枝。他只是比划了几下,乐远岑就明白了,鞭子是被抢走的。
白衣人用红衣人的鞭子,抽花了红衣人的脸,这手段真是更加恶心了。
下一刻,白衣人的鞭子冲着乐远岑的面门而来。
在触及帷帽之前,却被乐远岑一把紧紧抓住了鞭尾。从刚才十几回的来往拆招可以看出,白衣人不善用鞭子,她用鞭子就是在羞辱恶心红衣人。
“你的师父没有告诉你,别用鞭子抽人的脸吗?”
乐远岑的声音有些诡异,但又带着三分笑意,就显得格外的阴森,“如果,他没有教过你,那么我可以代为告之。”
也许,在沙漠这种环境下,对于炙热如火的嫁衣神功,更为天时地利人和。
只见一股灼热之气瞬间沿着鞭子逆行而上,直冲向白衣人的手,即便白衣人甩开得够快,手上还是多了几个水泡。
乐远岑夺过了鞭子,就毫不犹豫地抽向了白衣人的脸,“以彼之道,还施彼身,很是公平。”
第51章
白衣人当然没有被抽到这一鞭, 她灵巧地仰身避了过去,却是没有想到鞭子上带着的灼热之气, 差一点就划伤了脸。
“很好, 你必须死!”白衣人的语调依旧柔美,却是掺杂了刻骨的狠毒。
她终是不再一心二用, 而是专门围攻向乐远岑, 敢对她的脸下手,那么也就不必留一命了。
乐远岑不认为她会死。从刚才的比斗中, 她确定以内力而言不是白衣人的对手。那又如何?两者对战,不是谁的内功高强就一定会赢。
天时、地利、人和,白衣人一个没有占据,刚刚更是主动显出了弱点。白衣人用鞭子抽打红衣人的脸, 这就已经引人怀疑了。打人不打脸, 更不提是如此不留情地鞭打, 那就说明白衣人在意容貌,而且是非常在意。
乐远岑看不见白衣人的容貌, 也许那是倾国倾城让人能心甘情愿地死去,但是对于一个瞎子而言, 敌人长得再美又能怎么样?
乐远岑对姬冰雁摇了摇头, 让他先去将昏迷的红衣人带到一边,她要单独会一会白衣人。
白衣人已经以一种诡异的身法攻向了乐远岑, 那身姿似是在舞蹈,但每一次扭身都是直取乐远岑的心口而去,招式手法也是犹如残影。
白衣人确定要好几招都已经落到了几处死穴, 却是不知为何乐远岑像是没事人一样。
乐远岑总不会解说这是因为天移地转大移穴法,她身上所有的穴位之伤都能在瞬间就转换了,根本不存在常人所言的死穴。而她根本没有避的打算,逃在很多情况下不是她的风格,不要命地打才是她的风格。
之前就说了,白衣人并不占据天时与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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