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遇上崩塌,能够存活下来的几率有多少?也许严森已经被送进了医院,也许他已经……不会的!严森每年都上山放牧,他手脚这么灵活,就算遇上危险,也知道如何避开。
此时,秦黎的心里就只有一个念头,她要上山去找他。
秦黎把眼睛一抹,从包里掏出一张纸条,用笔写了几个字插在门缝中。然后,一转身,又跑了出去。
***
到快傍晚的时候,严森牵着他的马回来了,这几天下大雨,都没有好好遛过了,马蹄上都生锈了。
他将马拴在马厩里,走回农舍,低头一看,门前两道车辙,还有一些慌乱的脚印。他不仅一怔,暗中好奇,这是谁来过了?
这时,托马斯回来了,手里拎着一袋土地,极其郁闷的道,“今晚又吃煮土豆吗?连着吃了一个月,我都快吐了。”
严森暗道,我也快吐了,可这又有什么办法呢?谁让我俩都不会做饭?
托马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秦黎怎么还没来?”
严森眼睛一暗,一个月的期限就快到了,渐渐的,他对自己的信心越来越少了。
他掏出钥匙,准备打开大门进屋,夹在门缝中的一张纸片突然掉了下来。在空中来回荡了几圈,最后落在地上。
严森捡了起来,上面写着几个极其潦草的字:我去山上找你哥。
什么意思?严森一脸懵逼。
托马斯好奇地伸头过来,瞅了一眼,“什么东西啊?”
严森将纸条凑他面前,托马斯是近视眼,没戴隐形眼镜跟半瞎子似的,眯着眼睛看了半天,才看清楚上面的字。
严森以为是谁恶作剧,正想扔,突然托马斯一拍脑袋,惊叫了一声啊。
严森被他吓一跳,正想责备他为什么一惊一乍的,就听托马斯在那道,“是秦黎!秦黎来了。”
严森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奇道,“你怎么知道?她来了,为什么要去山上找我。”
于是,托马斯就把前因后果和他坦白了。原来,几天前曲丹妮打电话给他,说严森和秦黎明明彼此思念,却扭扭捏捏的拖着。两人离水到渠成就差一阵东风,她要托马斯帮她一起助他们一臂之力。见这几天大雨下个不停,确实也有地方出现山体崩塌。于是,托马斯灵机一动,就想出了这个馊主意,把秦黎给骗来了。
但大家谁也没想到,秦黎出乎意料的在乎严森,情急之下,不但没发现自己被忽悠了,还没头没脑地就往山里撞。
严森知道了事情的始末,听到她不顾一切地跑去山里找自己,心里顿时百感交集。
这个傻女人。
要真是山体崩塌,那么严重的事,电视新闻里岂会不报道?而且,她又没去过他的放牧点,这毫无头绪的,要去哪里找他?
想到这里,他瞪了弟弟一眼。
见严森臭黑着脸,托马斯知道自己玩笑开大了,急忙解释道,“哥,我是一片好心,真心没想到会弄成这样。”
严森拽住他胸口的衣襟,一把将他拽到跟前,道,“这笔帐慢慢再算!现在你去镇上叫人来帮忙,我先去山上找她。”
托马斯点头如捣蒜,不敢耽误,立马就去执行了。
幸好刚刚下过雨,地上拧巴着,还能看见脚印。严森一边顺着脚印走进山里,一边拿出手机打电话给秦黎,可打了半天,她偏偏就是接不通。
他暗骂了句他妈的,脚下的步伐跨得更大了。
好在这一片林子里并没有会吃伤人的野兽,不过,要是天黑了还下不了山,那也够呛。现在是六月底,照理说已经是夏天了,只不过这几天连绵下雨,晚上的温度还是很低,光靠白天的衣服是挡不住寒冷的。更何况,太阳下山后的山坡路不好走。
严森看了一眼手表,现在时间还早,才七点。幸亏现在是夏令时了,不到十点天不会黑。还有三个小时,他一定得找到她。
他绕在山林中,山间里溪水潺潺,呼喊的声音不停回荡着。严森在心里把托马斯骂了个狗血喷头,这家伙心是好的,就可惜,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平白给他制造这么多麻烦。
眼见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还是见到人影,甚至连之前的脚印也断了。他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只能凭感觉去找。严森越来越急躁,冷静随着下沉的阳光,也一点点消磨。
他最担心她发生意外,下过雨的道路很不好走,要是滚下山卡在哪里的话,那就糟糕了。
严森暗暗决定,要是在一个小时内,还是不见人影的话,他就报警。
事实上,在这么一大片山林里,要找一个走失的人是非常困难的,尤其那个人身上还没带手机。严森一想到她是因为自己而贸贸然的跑来,心里既心疼又自责,早知道今天就不该出门,这样就不会错过她。不对,早知道就不该让她走,去他娘的自由空间,那一天就该将她按着强行xo。
严森心里这么想着,但脚下的步伐却一点也没有慢下,他开始祈祷上帝,开个金手指让他找到秦黎吧。他保证把下个月收入的一半奉献给教堂。阿门!
上帝像是听到了他的祈祷,在他濒临绝望之际,突然听到一声微弱的叫声。
是秦黎!
秦黎在叫他!
严森立即转头,竖着耳朵判别那声音的来源。那一刻他恨不得自己是只兔子,这样就会有良好的洞察力;同时他也希望自己是一只山鹰,这样就能有敏锐的视觉,让他把周围听得更清楚,看得更真切。
终于,他在斜坡边看见了蹲在石岩上的秦黎。
严森深吸了口气,觉得自己的眼睛似乎热了,忍不住拿起挂在胸口的十字架亲了一下。
谢谢上帝!
第五十一章
因为下雨地滑, 秦黎不小心滑下了山坡,之后脚卡在石岩的缝隙中拔不出来了。要不是严森及时找到她, 估计就要一个人在这深山老林里过夜了, 那非把她苦胆吓出来不可。
刚才上山,她是凭借着一时冲动, 就像当初自杀, 事后立马就后悔了。她这样不带手机冲上山,不但找不到人, 自己还会有危险。
严森走惯山路,上下斜坡的动作很敏捷, 把秦黎卡在石缝里的脚拔了出来, 问, “有受伤?”
她转了转脚腕,除了有一些轻微的拉伤,没有大碍。严森一把架住她, 推着向上,两三步就回到了山路上。他正想说她几句, 话还没出口,就被她死死地一把抱住了。
“托马斯说你遇到山体塌方,我, 我……”她说这话时的语气真是既委屈又恐惧。
严森心里很感动,伸手环住她的肩膀拍了拍,安慰道,“我没事。”
“真的没事?”虽然见他点头, 她还是不放心,松开手,向后退了一步,上下仔细检查。他身上衣着整齐,确实没有伤痕,她这才把心放了下来。
虽说她这事做的有点傻,却是真情流露,如果真遇上灾难,她就会像现在这样不怕死地上山找自己。在这现实的社会中,这份感情是多么的难能可贵!
想到这里,严森心中一暖,嘴角不禁向上弯起,露出了个温暖的笑容。他不忍心再欺骗她,就和她实话实说了,“我没有遇上崩塌,是托马斯骗你。”
秦黎一时反应不过来,问,“他为什么骗我?”
严森道,“因为他希望你来。”
听他这么说,秦黎顿时明白了,自己不顾一切地往这里跑,结果都是假的。害她白白担心了一场不说,还差点在山上当野人,真是太可恶了。
伤心一下头,怒火上立马就涌了上来。
她握紧拳头,愤怒地砸着严森的胸膛,道,“可恶,你们骗我!”
严森纠正,“不是我们,是托马斯。”
秦黎一怔,随即带着十二分怨念地瞪他,这人就不能顺着她的意,说点好话吗?毕竟她为了他,连自身安危都豁出去不要了。
见她朝自己死命翻白眼的样子,严森失笑,这是把自己也一起迁怒了的节奏。于是,他伸手将她拉进怀里,用铜墙铁壁般的双臂将她拥住,话峰一转,“不过我感谢托马斯。”
秦黎挣扎着了下,哼哼道,“有什么好谢的。”
严森,“是他的这阵东风把你送了回来。”
听到这话,她一下子就停止了挣扎,这大概是从这臭农民嘴里说出来的最浪漫的话了。她将头靠在他的胸口,静静地听着他强有力的心跳,突然就不再计较托马斯了。
严森吻了一下她的头发,看着远处一大片火烧云,心底是无比的满足。理智提醒他应该立马下山,可感性却在说,再等一会儿,就一会儿。
秦黎问,“阿尔卑斯山到底有没有发生过崩塌?”
严森,“冬天经常会有雪崩。但夏天很少,基本不会。”
秦黎,“为什么?”
中国的山经常会发生崩塌滑坡,电视新闻里看到过太多次,每次都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和伤亡,所以她才会对此深感到恐惧。
“也许是因为阿尔卑斯是石头山。”所以不大会崩塌,最多是石头滚落。
秦黎自嘲地叹了口气,没文化真可怕啊!
太阳已经沉下山头的太阳,空中还有最后一瞥惊鸿,秦黎有些担忧,“马上就要天黑了,你还能找到回家的路吗?”
严森摇头,“有点困难。”
身上没有指南针,要等星星冒出尖,才能分辨方向。可是刚下完雨,山上起雾了,把天空遮了起来。抬起头除了飞快飘过的云朵,就剩下那丝丝缕缕的霞光。
现在天没有完全黑下来,可再过一会儿,恐怕就什么也看不见了,到时候没有光,恐怕路更难走。
严森当机立断地决定,找个地方过夜。
秦黎担忧地四处看看,一没山洞二没人家的,去哪里过夜?
天很快就全黑了,山下是村庄,望下去灯光点点。但山里却乌漆嘛黑一片,只能靠严森手机屏幕上的这点灯光,摸黑前进。
秦黎不放心地问,“你怎么知道我们有没有来过这里?”
严森道,“那就把这地形拍下来。”
秦黎听了急忙阻止他,“算了,还是不要拍照了。”
这半夜三更在深山里拍照,要万一拍到点啥,不是自己把自己吓破胆吗?
见她胆这么小,严森忍不住笑了,主动牵住她的手,道,“别怕。”
两个人总比一个人强,秦黎感受到从他手心里传递过来的温度,总算心定了点。可半夜走在这山道里,头顶时不时发出一两声夜猫子的厉叫,也实在叫人无法心安。
两人走了一段山路,峰回路转,突然看见树林里有一间小木屋。
秦黎真是既高兴又害怕,高兴的是终于可以不露宿山林了,害怕的是为毛这深山老林有一座房子啊!该不会是鬼屋吧?
秦黎的害怕也不是没有根源的,这小木屋孤零零地矗在那。从外面看,破破烂烂,墙上刷着的油漆都褪色了,屋顶的瓦片也碎了,看着很有些年代了。可就这样风吹雨淋的,居然还没有倒。
严森走了过去,道,“今晚就在这落脚。”
秦黎一把拉住他,“这里?”
深山老林里孤零零的一座小木屋,太让人匪夷所思了。
严森拍拍她的手,“总比外面强。”
秦黎还在迟疑,严森却已经大大咧咧地推开屋门,一步走了进去。他转头,看到她在门口探头探脑,不由觉得好笑,道,“这世上没有鬼怪。”
被他一眼看穿了心事,秦黎脸红了一下,只好硬着头皮跟进去。
屋子不是很大,却有门有窗,还有椅子和橱柜,只不过上面都是灰,脏兮兮的。因为很没人来了,不通风通气,一股发霉的腐朽味。
秦黎捂着鼻子把门打开,让风把新鲜空气带进来,虽然害怕,但也好奇,就问,“为什么山里有屋子,还没上锁?这是给人住的吗?”
严森拉开橱门,找到了几支蜡烛,掏出打火机一一点上,屋子里一下子亮堂起来。
他解释道,“这是猎人休息的地方。有时上山打猎,一去就是一两天,为了方便落脚,大家就凑钱就在林里造一两座这样的木屋。这是公用的,所以不上锁。”
这么解释合情合理,秦黎也就没那么害怕了。
严森道,“不过这个木屋很陈旧破败,有些年代了,估计已经被弃用了。”
记得他以前说过去打了野猪自己腌肉的事,就问,“你也经常去打猎吗?”
严森点头,“有空会去。”
秦黎好奇,“都能打到些什么?”
严森,“僵尸。”
秦黎吓一跳,转头看他,只见火苗下他的眼光闪烁,嘴角含笑,显然是在拿她消遣。
尽管知道现实世界里没有僵尸,但看到外面乌漆嘛黑一片,时不时的树影摇曳,很是阴森。秦黎心里一阵堵得慌。
见她神色紧张,严森也就不逗她了,道,“野猪野鹿野兔,有什么打什么。”
秦黎打起精神继续问,“那你怎么没有猎狗?”
严森,“前年得了急性病,死了。”
秦黎问,“不再买一条吗?”
严森,“小狗养起来麻烦,特别是猎犬,要培养,没有时间。”
秦黎冲口而出,“我来帮你培养。”
严森眼珠子一转,转到她身上,道,“好。”
他答应过,只要她留在农舍,就买一条狗送她。也许她不记得了,但他还守着这个承诺。
小木屋虽小,但里面家具还挺齐全,就是破烂。
秦黎好奇地东看西看,“有没有吃的?”
严森还没回答,就听她突然凄厉地尖叫了一声,把他吓了一跳,急忙回头看过去。只见她全身僵硬地站在那里,一手指着某处,神色惊恐地道,“骷,骷髅。”
严森一开始还以为她在开玩笑,毕竟刚才自己也拿僵尸逗她,所以并不以为然。但走进一看,不由也被震慑了,柜子的夹缝里还真的有一个骷髅。那形状分明就是人类的,眼睛的地方两个黑森森的洞,下面鼻子和牙齿,一时难以分辨是真的人骨还是模型。
秦黎平生第一次看到骷髅,还是在这种情况下,一颗心砰砰直跳,双脚不都知道站哪,仿佛站哪哪都有骨头藏着。
严森毕竟是个男人,大吃一惊后,又恢复了镇定。他很是好奇,想一探究竟。
见他要去开橱柜,秦黎急忙一把拉住他,叫道,“别去!”
他笑道,“也许是假的。”
秦黎仍然死死地拽紧他,那要是真人骨呢?
“这里会不会是命案现场?”
说着,秦黎自动脑补出一个变态食人狂用猎枪把人杀害,然后把受害者拉到这里,用锯子分尸,把肉吃了,骨头扔这……艾玛。
这恐怖故事彼编得能给满分,自己都把自己都吓到了。
严森听了她的话,不由好笑,这女人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吃货,恐怖片还带着吃吃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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