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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舒曼先生——红枣

时间:2018-01-23 15:36:32  作者:红枣
鞠躬,感谢大家~~
 
  ☆、第十章
 
  谭湛乘胜追击:“你如果不信,我可以和你先写好合同,白纸黑字,你不用害怕我过河拆桥不履行诺言。”
  林筝果真便动摇了。她的眼神开始游离,而顺着她的目光,谭湛才发现,在她这间屋子的一侧墙角,也正摆放着一架大提琴。林筝远没有林溪那样优异和突出,但她也是一位大提琴演奏者,从小和林溪一同学习大提琴,只是之后的成就就云泥之别了。
  谭湛也不再步步紧逼,他放缓了语调:“你考虑考虑答复我吧。”
  谭湛走后,林筝都还维持着刚才坐的姿势没有动,她突然间有些恍惚。她不想回忆关于往昔的一切,但她无法舍弃“舒曼”。星灿食堂的临时工作也快接近尾声,这之后她只能恢复打零工,想要攒够钱去买回“舒曼”简直天方夜谭,因而对谭湛现下的这个提议,她最终不得不低头。
  当天晚上,她就敲了谭湛的门。
  “喂,你把合同拟好,我做。”林筝有些不自然,但是任何时候,她也没忘记讨价还价,“还要加一条,以后出行,你得让我搭车上下班!”
  对于她的得寸进尺,谭湛也不追究,只点了点头。
  对于工作内容,谭湛只简单地和林筝谈了谈,谭湛需要时间去做一套成熟的采访方案,而林筝也不希望他占用自己上班时间,因而两人便约定了这周末行动,方案由谭湛主导,林筝按照要求配合就行。
  “周末我会带你去见一见朱黎明老师,你也可以就当成是一次叙旧,因为据我所知,他不仅是林溪的大提琴启蒙老师,也是你的大提琴老师,他还住在原来的公寓,你这次周末和我一起去,我不会刻意的一本正经问你,你和林溪的过去,或者你们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发生过什么,路上任何东西让你想起什么,你都可以随意和我说,不用觉得不直接涉及林溪就是没有用的回忆,我会把你所有告诉我的细枝末节拼凑还原出你们原本真实的生活的。”
  听到朱黎明老师的名字,林筝有些意外,但她的语气很笃定:“他不会见你的。”
  自从车祸后,林溪去世的消息一爆出,就有络绎不绝的媒体闻风而动,找到朱黎明的门上,想要以他之口,爆出一些林溪生前事迹,但是不论是好言相商,还是以利相诱,朱黎明一概没有理,而是把这些媒体记者都扫地请出了门。林筝知道,朱黎明是个很反感新闻媒体的人,他觉得一切新闻记者,都是用蘸着人血馒头博关注的心在追逐热点的,因而他是绝对不会欢迎任何媒体采访的。
  谭湛却笑笑:“这你不用担心,朱老师已经答应了我的拜访。我答应了带着‘舒曼’一起去,他很想再看一看这把琴。“
  会带着”舒曼“……这个认知让本来相当抵触的林筝也跃跃欲试的期待起来。到了周六那天的早晨,她几乎是早早的醒来梳妆打扮,等在了谭湛的门口。
  谭湛确实如约的带上了“舒曼”,林筝坐在副驾驶座位上,而那把她心心念念的大提琴就好好地摆在后座上,一路上风景变幻,然而林筝根本无暇顾及,她的整颗心都在“舒曼”身上,仿佛闭上双眼,就能浮现出“舒曼”在舞台上大放异彩的时刻。
  然而随着路途的颠簸,林筝的思维不得不拉回现实,她朝车窗外看了看,才发现眼前已是熟悉的景色。也对了,朱黎明老师还住在原来的公寓,而这一片因为远离主城区,因而即便主城区不少建筑都已经推倒重建了好几次,这儿仍旧保持着原汁原味般的过去风貌。
  与这种怀旧的情怀相一致的,朱黎明老师家也没有变,甚至连摆设都维持了十年前的样貌,林筝走进去的时候,他就呆呆地站在门口,一动不动地看着林筝。
  “朱老师,我是林筝。”
  直到林筝开口,朱黎明才终于没忍住背过身去,用手小幅度地擦拭眼角的眼泪。林筝有些不忍,朱黎明一向对林溪青眼有加,两个人学琴,林溪虽然天分更高,但永远是最调皮捣蛋的一个,有时候朱黎明责罚起来,她也总能振振有词的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
  “林溪其实不算个乖巧的孩子。”给谭湛、林筝倒了茶,朱黎明才坐下,他的眼睛望着窗外,带了回忆和感慨,“她一直是个骨子里充满野性的孩子,而且也有很多恶作剧的想法,以前练琴还不自觉,我有时候一转身去厨房煮个茶,回头就看到她一边拉琴,一边把我茶几上的零食在往嘴里塞。有一次我临时出去有事,关照林溪林筝先在家里练琴,结果林溪刚趁我前脚走,后脚就爬到沙发上想去拿架子上我国外买来的新琴谱,不小心把我最喜欢的花瓶给打碎了。”朱黎明想起旧事,也忍不住笑起来,“结果她用502胶水都一片一片给我粘好了,假装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把花瓶又给我摆放回了原位,我一直一直都没发现,直到一年以后,我站在客厅里,教一个新的学生,花瓶突然就碎裂回了一片片,那个学生的表情我到现在还记得,以为是凭空见了鬼……林溪这个小兔崽子听说了,特意打电话慰问我,还在电话里就咯咯咯地笑起来,在那儿给我幸灾乐祸,还说要去投诉502胶水公司呢。”朱黎明一回忆起林溪那些古灵精怪的往事来,就有些刹不住车,直到看到眼前的谭湛,才有些意识到自己的失态,“对不起,人老了就是老想着这些以前的旧事。”他也直到这时,才意识到对林筝的忽视,有些不好意思,“相比起来,林筝就一直是个让人省心的体贴孩子。”他拍了拍林筝的肩,“如今一点也没变,除了变更漂亮了,还是那么安安静静,乖乖巧巧的。以前也是,林溪那些捣蛋事,几乎都是你去给她擦屁股的,你们爸妈也不怎么管你们,长姐如母,虽然你只比林溪早出生几分钟,但林溪太躁了,又太胡来,每次都是你照看着她,有时候也多有迁就着她。她是很有天赋的大提琴手,但如果没有你的帮衬和打理那些生活社交琐事,她也走不到之前那一步。”
  林筝有些不自在,心里也充满了难过和矛盾的痛苦,但她仍旧配合着朱黎明说的,朝他淡淡地微笑,她不敢多发一言,只静静地坐在一边,在朱黎明的眼里,这并无任何不妥,因为在他印象里,林筝就一直是这样的,比起林溪的灿烂和引人注目,她像是一块背景,沉默而安静。然而这一切在谭湛眼里就不可思议了起来,他看了看身边的林筝,心中疑惑而不解。
  他怎么觉得朱黎明讲的都是错的,他从来不觉得林筝是他形容的那种安静乖巧文静内向的女孩子,相反,她躁动、风风火火,满口胡言,说谎都不打草稿,睁眼说瞎话,看起来才像是会把打碎的花瓶粘起来假装没事的人……然而他到底也是意外的,原来对林溪,林筝包容而付出了许多,在朱黎明的形容里,林溪不谙世事,虽然对于喜欢她的人,那是不谙世事的天真,正如朱黎明一口一个的”小兔崽子“,他喜爱她,因而她的一切行为,在他眼里便是无伤大雅的调皮可爱。但对于陌生人,那种不谙世事就未免会给旁人带来麻烦了,从一个拉提琴的小女孩,成长为一个世界知名的大提琴手,这背后需要斡旋的方方面面,都是林溪所不擅长的,但没有人责怪她,因为她只需要拉好琴就可以了,这些琐碎而无趣的对外联络和社交,自然交给了林筝。而因林溪不通人情世故闯下的祸,也自然是林筝去处理,处理不好的,就由她来背黑锅。
  谭湛听着朱黎明的回忆,看着身边沉默的林筝,有一瞬间突然有些替她觉得不公平。虽没有林溪那天才般的领悟力,但朱黎明的形容来看,林筝的大提琴功力绝对也不差,况且她比林溪更勤奋,假若不是因为帮助林溪去打理她的提琴事业而牵制了大量精力,假若她没有被林溪这么大的光芒遮住,或许假以时日,天道酬勤,她也将是大提琴界一颗璀璨的新星。
  朱黎明想到林溪,不免又一阵伤感:“可惜了,真是可惜了。天意弄人。”
  看得出来,他是真心喜欢林溪的,那种缅怀的眼神,心痛的表情,都是骗不了人的,相比而言,林筝对他留下的印象显然相当苍白,就是一个沉默安静勤奋的学生而已。
  看着这样的朱黎明,林筝却觉得绞痛而难过,她只要咬住嘴唇,死死地控制住情绪。                        
作者有话要说:  继续吆喝大家收藏啊~收藏~~~~
最近把我的猫给剃毛了……现在觉得猫也好,人也好,都靠发型啊……如今这金吉拉,真的一点儿也不萌啦……大家发出了惨无人道的笑声,猫我觉得都要得抑郁症了……
 
  ☆、第十一章
 
  茶喝完了,一席话便也这么聊完了。谭湛也兑现承诺,拿出了林溪生前使用的那把大提琴,轻轻打开琴盒,将它交给朱黎明。
  朱黎明百感交集,他轻轻抚摸着琴弓和琴弦,看到这把琴,仿佛这七年的岁月都不存在,他有种错觉,仿佛林溪还会笑跳着走进他的房子,拿出这把琴,炫耀一样地给他拉一支曲子。
  在经得谭湛同意后,朱黎明拿出了这把提琴,然后坐下来调试琴弓琴弦,拉了一支曲子。
  在此前,谭湛也多少抱有些期待,朱黎明是林溪的启蒙老师,他期待着这把大提琴能在他的手中再度绽放。然而他还是失望了,谁也不是林溪,谁也代替不了林溪,朱黎明的音乐沉稳而有一种大气之美,但谭湛总觉得少了点什么,他们都没有林溪那种奋不顾身扑在大提琴上的孤注一掷。
  朱黎明一曲罢了,看了眼林筝:“你想试试吗?现在你的大提琴练得怎么样?有跟着什么老师在学吗?”
  对于朝思暮想的“舒曼”,此刻林筝却退缩了,她摇了摇头,她的声音平静而波澜不惊:“我已经不拉大提琴了,我没有林溪的天赋。”
  即便朱黎明再三鼓励也表达了自己的惋惜,但林筝却坚决不松口,她说什么也不愿意再碰那把大提琴,她只是站在一边,安安静静地看着,安安静静地听着。直到最终和朱黎明告辞,她都一直很沉默,像是刻意要降低自己存在感一般,而她也达到了效果,朱黎明的心都在林溪身上,他只不过偶尔会瞥过林筝,想从她的脸上想象如果林溪还活着的长相。他的回忆是属于他和林溪的,林筝只不过是一个定期出场的配角。
  谭湛很敏感地觉察到,对于这次拜访,林筝的情绪是紧绷但又低落的,她掩藏的很好,但时不时那眼睛里流露出的哀伤和寂寞还是让他有些在意。他原本并没有意识到,对于林筝而言,与林溪有关的一切回忆里,她是扮演着暗淡的角色。或许当时并没有如此强烈的落差对比,但如今物是人非,借由着别人的口,终究还是能听出林溪林筝两人在他人心中分量的差距。
  也就在昨天,他查阅林溪林筝的消息,才发现除却那些惋惜同情祝福外,有些极端粉丝对林筝满溢出来的恶意和诅咒。
  这样一来,对于这次出行,谭湛就多少抱了点负罪感。
  “中午我请你吃饭。“
  此刻将近饭点,谭湛看了看手表,便驱车往市里去,他决定带林筝吃些好的,以洗刷自己内心一些不明的罪恶感。
  他选了洪氏菌菇煲这家店,听起来是吃菌菇的,但是多数是各种野生名贵食用类的菌菇,用的是乌鸡锅底或者乳鸽锅底,汤汁鲜美,菌菇的鲜味完全融在其中,味道纯正,也不油腻。
  谭湛是老顾客了,店里的员工见了他,就笑着把他引进了小包厢。林筝跟着谭湛,进了店里,才发现与店门外面低调的装修不同的是,里面可谓是曲径通幽,古色古香的氛围,家具都是明清风格,而各种摆设看起来也都有几分古董的味道,仍旧是不高调,但骨子里那种底蕴和富饶却是不争的。而服务员安排给两人的小包厢,看起来也是专门给谭湛留着的。
  谭湛熟门熟路地点了菜,服务员挺热情地给他推荐饮品。
  “谭先生,饮料要点什么呢?最近我们有新酿的果酒,是完全手工酿造的,天气这么冷,喝点酒也暖胃。”
  谭湛抬头看了眼林筝:“果酒你可以吗?”
  林筝点了点头,她刚才随意扫了一眼菜单,不论是菜品还是饮品,这家店的价格可都不低调,因而对于点菜,她决定不发表任何观点,全听谭湛的,面对这么高昂的定价,她可不敢随意指手画脚。
  好在与他们高昂的定价相对应的,是快速又贴心的服务,谭湛点了一个乳鸽汤底,很快锅便端了上来,那些山珍菌菇也都一一洗净,由服务员下到了汤底里。氤氲的雾气上升,那种自然的属于菌菇的鲜香味便也晕染开来。
  林筝在这种若有似无的香气勾引里,胃很不争气地饿了,平日里她几乎不会这么奢侈的下馆子,她相当节省,从来都是自己随便买些蔬菜炒炒完事,这下胃里的馋虫都被勾起来了。
  等那一碗菌菇汤终于下肚,她才满足地舔了舔嘴唇,谭湛这个人,对美食的品味倒是极好的。而除了菌菇汤之外,谭湛还点了一些小炒还有兔腿,小包厢加剧了温馨亲近的气氛,两个人围着一口锅,热气腾腾里,林筝倒觉得整个冬日似乎都温暖了起来,刚才在朱黎明家里那点压抑和难耐,终于也在美食面前一扫而光。林筝连续吃了几碗菌菇汤,四肢百骸都感觉充满了暖暖的气流;相比林筝,谭湛吃的就含蓄多了,比起菌菇煲,他似乎更钟意果酒,那眯着眼睛细细品味的样子引得林筝也对果酒好奇起来。
  “我也想喝点。”
  谭湛愣了愣,给她倒了一杯,林筝闻了闻,确实飘散出果味清香,她仰了头,一饮而尽,意外发现这果酒竟然十分香甜爽口,当下她便继续自己倒了一杯。
  等她喝到第六杯的时候,谭湛终于看不下去阻止了她:”这种果酒后劲足,你不能再喝了。”
  “不会啊,我觉得很清醒啊!”林筝晃了晃头,盯着谭湛继续想喝酒,谭湛没有理睬她。
  林筝被收缴了酒杯,便有些百无聊赖,等谭湛再看她的时候,她正两眼直勾勾地盯着那一锅沸腾的菌菇汤,脸上有些绯红,表情也有些呆滞了。刚才还说着很清醒的人,此刻果酒的后劲上来,根本抵挡不住,很快就缴械投降般的醉了。她盯着谭湛看了很久,突然傻笑着站起来,把椅子搬到了谭湛的边上,一屁股坐了下来。
  “你还好吗?”
  谭湛有些后悔不该让林筝碰酒,也不知道她酒品如何,然而他刚开口询问,林筝便朝他笑起来,她竖起一根手指,贴到了谭湛的嘴唇上,做了个“嘘“的姿势,她显然醉的厉害,因为她的动作带了点些微的迟缓,此刻整个人也歪歪斜斜的,她想侧身,却反而变成了完全一侧身体靠在谭湛身上的姿势。
  谭湛没法和醉酒的人理论,只能轻轻地把林筝推开按回她自己的座椅上。然而林筝却很执着,她咯咯咯笑着又坐了起来,朝着谭湛意味不明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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