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这一次,革命党声势浩大,她可以借势为再也不能开口的关霄翻案,但是也没有。王还旌不与林积来往,但背着王还旌,大臻已经跟王还旌夫人家的企业签了几笔单子,徐允丞的挂名公司也顺利进驻商盟,林积就这样用一种高高在上的姿态服软了。
颜泗郁继续说道:“我知道利害——上头有一只翻云覆雨手,捏死你我只需要顺力而为,你不出头,原本是人之常情。”
林积道:“那四哥是有什么不明白呢?”
他苦笑了一下,“你可是金陵头一号硬骨头啊。你怎么会这么选?”
她面无表情地摸过打火机,掂了掂,又打开抽屉放了进去,“三少说他没有软肋,只有良心,可我跟他反过来。大臻的几万名工人是软肋,这些年的苦心孤诣是软肋,三少要的东西也是软肋。我的命不好,能够得着的东西全都是软肋,全都输不起。”
颜泗郁想了想,“可用这样的苟且手段得来的东西,滋味会好么?”
林积想了一会,笑吟吟地比了比头顶,“苟且的滋味不好,可我不要三少功亏一篑。四哥是医科生,想必懂得温水煮青蛙的道理。如今他们要什么,我全都给,他日我要什么,我要他们不得不给。我要他们知道惧怕,要他们看见高天厚土都在我掌中。”
颜泗郁笑起来,“大小姐,你未免也太霸道,您是哪一国的皇帝?难道现在还兴只手遮天的吗?”
林积敛起一半笑容,“王道与霸道一墙之隔,我不过要足下之地风平海阔、公道人心,要良善之人安平无忧、勇往直前。我既不破墙而出,就是只手遮天,又有何不可?”
关霄没做完的事,她泳血踏火都要毕其功于一役。关霄想要的东西,她摘月揽星都要放在他墓前。
清党和暗杀的纷争告一段落,曹祯戎在南山墓地风光下葬。徐允丞和王还旌伤后痊愈,回到部里,立即顺着上头的意思顺水推舟,把之前那批党棍一一揪出来清算,又为庞希尔等人重订档案,总之扶摇青云直上,和林积的照片一起,在报纸上被连着刊印了数天,满是溢美之词,内容类似“护驾有功”。
大臻的股价连涨了数成,林积继续忙了几天,腰上的伤总算好得差不多,终于腾出时间来回锋山府一趟。
关霄恶名在外,寻仇之事一出,关倦弓的名望也一落千丈,锋山府门外依旧是重重列队,但警戒比之从前早已大相径庭,司机下车去说了几句,那些军官便拉开了门。林积让司机在楼下等着,自己上楼去整理东西。
她的东西很多,连杯子都有好几套,还有不少书画,其中就有曹祯戎送的那副“明月隐雪渡锋山”。阿岚帮她一样一样装进箱子,最后终于忍不住说:“大小姐,您去过南山了吗?”
关霄的墓也在南山。那天翠微居的楼板都烧塌了,后厨也烧成一片火海,受牵连者甚众,据颜泗郁说,尸体实在分辨不出,焦糊成一片,所以只是衣冠墓。林积做不了为情所困死去活来的情种,她和大多数人一样,不管身边有没有肯牵她手的人,都要迎风向前。可吊唁这种事毕竟不一样,阿岚觉得很重要。
关霄口味杂,什么都听,隔壁的房间里总是放着各样唱片,今天却十分安静,所以更觉得陌生,尤其刘妈和老李已经回家了,车子都被封起来,司机自然也早就遣送出去了,只有阿岚还在锋山府,因为那个医馆的伙计写信给她,告诉她自己马上就来金陵学医。
林积摇摇头,把旗袍胡乱塞进箱中。阿岚又说:“陈小姐不在,我陪您去看看三少吧。”
这是个难得的大晴天,晴日万里,燕子撒着青蓝的尾巴划过冒了青芽的银杏枝头,屋里却是一个时间凝固的盒子。一瞬的思绪极其短暂,林积突然说:“南山的医院是大臻投资的,我在那新置了几间宅子。他定好地方了吗?没有的话,可以去南山医院做事。”
阿岚愣了愣,见林积垂下眼睛拂了一下碎发,“趁今天有车,你也搬吧。”
阿岚便搬着箱子上了车。车子驶离锋山府,阿岚忍不住回了回头,两个军官叼着烟把雕花铁门关上,又落了锁,贴上封条。阿岚只觉得心里一阵揪痛,但林积连头都没有回,她更不敢说什么,只一路沉默着到了南山。
那间医院果然是簇新刚刚建起的,半侧楼层还在施工,另一半却一早就投入了使用,因为林积请的一批欧洲医生声誉颇高,不少高官年纪大了都有病根,一周总要来几趟。
走廊里又静又亮,阿岚小跑着跟上林积,迎面只见几个人提着箱笼包袱走来,一个高挑俊俏的年轻人停下脚步,叫道:“大小姐。”
白家父母见是林积,知道白致亚有话要说,便先行离开。白致亚先笑道:“小阿岚,你来做什么?”
白致亚递了辞呈,从此打算接手家里的生意,白太太却大病了一场,今天正要出院。阿岚强迫自己笑着说:“跟大小姐跑腿。”
白致亚道:“哦,你也来给三少泼脏水。”
阿岚一怔,白致亚忙说:“别哭别哭,翻案哪有那么容易,何况顺着他们还能做点好事,三少如今的名声也不差那么一点了,我也没少添把火,逗你玩的。”
林积笑了笑,“白公子,别吓唬我家的小孩子。这就要走了?”
白致亚说:“老白和白太太信不过老王和徐先生那两颗草,急着去东北商会挤暖和,我能怎么办?过几天就走。”
白致亚已经走到了医院门口,正要叫人拉开车门,突听背后阿岚叫道:“白先生!”
阿岚气喘吁吁跑过来,把手心里攥着的东西塞给他,那东西硬硬的,被纸包着,他不用看都知道是支票和印信。阿岚说:“大小姐说,到了东北,家里有什么难处,尽管拿印去那边的大臻饭店找人……还有就是,白先生,大小姐要我转告您一句话,今后若还有谁需要帮忙,请白先生尽管放手去做,大臻毁家纾难,以死奉陪。”
白致亚心中一动,低声问:“她要做什么?”
隔着一辆车,白太太在那边问:“那是锋山府的孩子?你们说什么呢?白致亚,你现在有什么都不跟妈妈说。”
阿岚行了个礼,飞奔了回去。林积没长翅膀,也飞不了,但白致亚想问的问题,她也想知道,所以格外心慌,总觉得要出事,一路跑得颊上生出热汗,在走廊尽头远远站住了,扶住膝盖叫道:“大小姐!”
她听说林积拒绝用吗啡,有时疼起来只靠硬熬,所以见林积坐在走道边的长椅上,还以为她腰疼,连忙跑过去。但林积面色很好,甚至比之前还稍微添了一点红润,叠着长腿,气定神闲地把手里的一叠报告放进手袋,又摸出烟来,“白秘书走了?”
阿岚点点头,林积便带她下楼,也不坐车,走了一截路,把一排房子指给她看,“你挑。”
她吓了一大跳,连忙摆手,“这怎么能行?”
林积说:“那你是如何打算?我将来就在这里挑一间住,你不陪我也就罢了,还要把我一个人丢下不成?”
阿岚只好跟着她进去看房子。那间房子宽敞明亮,有个很大的天井,做活的老伯搬进两张洒满白漆点的椅子,林积便坐下去,很认真地抽起了那支烟。
阿岚小声说:“大小姐,戒了吧。”
林积“嗯”了一声,“最后一支。”
明明是哄她玩,但一支烟抽得十分郑重,一副真的要戒烟的样子。
阿岚陪她坐了许久,终于问道:“锋山府这就散了?”
“这就散了。”
阿岚突然觉得难过极了,突然说:“三少不是他们说的那样。”
林积随口笑道:“你记得他是什么样就好。”
天光从天井边缘洒下,地缝里已经钻出了青青的草茬。林积把烟头捻灭,又说:“陪我去趟洋行?”
过几天就是清明,城里十分热闹,洋行路边的卖货郎挑着担子卖红头绳、水钻耳环、花花绿绿的绢花,都是过时的东西。林积下车走了几步,又有些好奇,回头看了好几眼,阿岚说:“大小姐怎么了?”
林积从手袋里摸出零钱,溜了回去,竟然有些鬼鬼祟祟地在小马扎上坐下。满脸皱纹的货郎在她薄薄的耳垂上点了两个小点,警告道:“会疼,小姐别乱动。”
林积攥着手点点头。货郎随即拿出酒淬火烤过的针来,手起针落,便是一个耳洞,见她果然一缩,又把她的头摆正,穿了另一个。
货郎放开她,端详一阵,取过首饰盒,“小姐挑一副银耳环?纯银,童叟无欺。”
林积把钱放下,“我不戴。”
她大步向前,春风吹过她的裤脚,笔直裤线被风吹乱,波波折折,如同云上谪仙。阿岚追上去,“不戴?不戴会长起来的。”
林积拐进洋行,声调慵懒,“那不就正好再打一次。”
洋行的职员见是她,便去库中把小柜的钥匙交给她。林积拿了东西,回到大臻,合上办公室里的浴室门,又打开花洒,让水声哗哗响起,这才揪住袋底一抖,一个装朱古力糖的金纸盒子滚了出来。
林积一看就失笑,因为这糖早已过时了,盒子也埋汰得很,活像装银票的老物件,难怪在洋行里存了这么多年,都没人有兴趣打开看看。
盒盖被她揭开,里面是整整齐齐的十六颗朱古力糖,用金箔糖纸裹着,她一颗一颗打开掰碎,其中一颗难掰得多,捻开来,只见里面是一个装丸药的圆盒,里面盛着两枚戒指,鸽血红钻赫赫清艳。林积找了一根细细的银链子,把两枚戒指都挂在颈中。
林碧初留给她的东西不多,这是最贵重的一样。那时春明班名声大噪,她也发了财,第一件事就是买了颗鸽血红钻,做了两枚戒指给他们,十分嘚瑟,“将来你们结婚用,你给新娘子,你给新姑爷,也算是传家宝了。小姨不偏心吧?”
关霄那时不知道出了什么毛病,本来在高高兴兴地吃糖看小说,拿了这么贵重的东西,竟然气哼哼地上楼换了运动服和无袖毛衣,鼻孔喷着气拉庞希尔打球去了。林碧初诧异极了,问林积道:“他怎么了?”
林积说:“我怎么知道。”
作者有话要说: 我承诺接下来全是糖纸打的刀【。。。
☆、当春潜入夜
人人都知道这件事情已经过去了,林积本就不是什么光采正直的人,为这种事折腰并不稀罕。徐允丞带着陈雁杯从国外寄回的特产来过几次,顺便把第二天下午特别委员会解散拍合影的事通知给她,“这照片拍完,便是新光景了。”
林积正忙着批货单,拨冗抬头问道:“陈雁杯的电话我总是打不通。”
“那边技术落后。等她回来,叫她陪你打牌,只可惜是二缺二。”
林积笑道:“徐先生和李经理都不会打,我看就很好,哪里二缺二。”
徐允丞见她面上淡淡的,便想起除了利益干系之外,关霄曾经对她诸多为难,心里一块多疑的小石头更是分崩离析地轻松起来,等到明天那场合影一结束,眼前这个人就可以尘埃落定。大臻楼下响起了轻快欢脱的曲子,他在酒窖里选了一支白玫瑰露,挽着风衣下楼。
天气暖和了起来,再也用不着穿厚厚的风衣,路边的行人也不再瑟缩着神情笼手走路,春天快要结束,夏天快要到来,整座城市重新跨进了温暖和煦的体面。
徐允丞心情很好,他的宅子在摄山南麓,是从前一个西印度大使的府邸,花园里种满红玫瑰,两个花匠日夜照料,已经开了不少。他吹着口哨上楼,示意脸上有个痦子的看守打开卧室门上的锁。
门里照旧是浓烈的香水气味,一个女人正对镜涂口红,闻声微笑着回头,露出一张过于苍白的面容,“徐允丞,九点了。”
她连开灯都想不起来,却记得他说过今晚九点到家。屋里窗帘密密掩着,只有顶上的通风口漏下一点月光,打在套住她脚腕的铁索上,莹亮得冷如刀锋。那口红自然是涂坏了,他把她拽在怀中,仔仔细细地将唇上鲜红的脂膏擦净,又把蛋糕喂给她,“饿了没有?”
陈雁杯在他怀中非常乖巧,任由摆弄,那双曾经被无数画报勾勒过的眼瞳明亮如春雨洗过,稚拙新奇,好像此生除他之外没有见过别人。
那种神情让人心安。徐允丞从小在家备受欺凌,西南边地的祠堂常被小说家写得像鬼屋或者地狱,但事实上常常是灯火通明,烛火跃动,人脸上每一个细微狰狞的表情都被放大,他在那里面跪得多了,察言观色的本事一流,自知绝不会看错人,他喜欢的这个人一定会永远留在身边。
哪怕是疯了,也没有关系。
白玫瑰露甜腻轻柔,酒瓶做得像一种花瓶,橄榄枝似的金标缠绕一圈,正面是金字。陈雁杯喝到一半就趴在他膝头,手指点着那些字,任由他的手在自己腰间揉按,看到那两行字,突然笑出了声,笑声酣然,念了出来,“玫瑰花放香如海,恰似红豆寄相思……徐允丞,这酒我认识。”
徐允丞笑着问:“是谁的?”
陈雁杯茫然地思索了一会。她是个笨姑娘,读书时成绩差,背书背不下来,背台词功底也不行,常被花边小报编排,但这两行字却记得很清晰,只是想不起来处。
她惯常耍赖,拉开徐允丞的枪套,果然徐允丞立即站了起来,她便一转手,他的皮带被扯了下来。徐允丞无奈地笑了一下,刮刮她的鼻尖,“这么想要?”
她跪在地上,仰着头,唇边还沾着朱古力酱,“徐允丞,九点了。”
徐允丞得承认自己在这方面有些卑劣。这个美丽的疯女人滋味之好,几乎让人发疯,几乎让人将真心话和盘托出。他死死攥住她细长的脖颈,嘶声告诉她:“你要是不恨我,那该多好?”
陈雁杯懵然娇软地吟出声,试图拨开他的手,“徐允丞,我爱你,我们什么时候结婚?”
此话一出,徐允丞又觉得她像个小孩子,“你好起来,我们什么时候都可以结婚。明天委员会光荣解散,你要是没有疯,应该跟我去拍照。明明全金陵的女人里你最好看,却要被我金屋藏娇,多可惜。”
陈雁杯咿咿呀呀地笑起来,拉着他的手轻轻摇晃,话音却尖刻至极,神情在一瞬间变得狞厉,几乎化出青面獠牙,“你到底是为什么?徐允丞,督军待你不薄,你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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