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生桩这个在我看来是陋习,但是在这个时代确实是让人能普遍接受的事情。比如李大人就说:“常大人,咱们现在在别人的地盘上,救下这个小姑娘就算了,其他事情不必去掺和。要不然触怒了河神,这个谁也担待不起不是?”
“这次发大水不知道是谁触怒了河神?”我偏头看向李大人,“发大水,跟天气,黄河带着巨量的泥沙,跟黄河是地上河有关。跟河神有什么关系?既然是神,自然就担负着保佑世人的职责,为什么要孩童生祭?”经过穿越我信命,但是我不信,怪力乱神之语。
常远看向李大人道:“李大人,如今咱们也走过了这些地方,大致的情形都已经知道。愚夫妇还想转道扬州,关于田皮的事情,若是您有什么想法,过几日您来海陵一起商议。不如就此别过?”
“也行,如此我便不打扰贤伉俪!”这位李大人终究脑子和我们俩不是一路的,不过是暂时达成一致罢了。挥手与他告别,常远带着我循着花儿父亲所说的济生桥那里走去,名为济生,为何要人生祭。
到达了那个地方,才打听到这济生桥的祭祀要明日才举行,一路走来都没有一家可以落脚的地方,我俩虽然近乎风餐露宿,不过这孩子实在该洗涮洗涮。我说这话出来,可这外面哪里有什么地方可以供我清洗的。说实话要我跟这个孩子凑一起,也为难了我。满脑袋的跳蚤啊!
常远想起早上路过的那户空室,虽然凌乱,里面还有个铁锅,依旧在灶台上,好似还有个大水缸。外面的藤架上一个干枯的葫芦挂在上面,他带着我们一起回了那里,我一看灶膛里已经全被泥浆堵塞,哪里还能烧煮?常远一脸看傻瓜的神态道:“你不能外面挖个坑烧啊!行军灶来一个。”
常远去不远处找了条小河的湾塘,我索性也将那小缸滚了过去,一并到河里清洗干净。如今洪水已经褪去,河湾里的水倒是十分清澈,常远脱了衣服在河里扑腾了一圈子,我做了会儿热身运动,也下了河里游了一个来回。秋天的水还是十分地凉,常远将一罐子皂角液递给我,我忍着凉水涂抹了头发再游了一会儿,洗了个干净。等我上来找了个芦苇丛,换了衣服,常远已经把锅子给架上,指挥了小姑娘开始烧水。
我从包袱里挖出一包驱虫的硫磺,半包溶解在水缸里,常远用随身的刀将那葫芦一劈为二,刚好可以将那一锅子热水舀入水缸里,我伸手试试差不多了。招手让花儿过来道:“爬进缸里,连头发一起泡一会儿,洗洗干净。”
小姑娘蹲进水缸里之后,我继续烧水,顺带拿了一身我的中衣和中裤,中裤直接将裤腿给扯短了。等下给她凑合着穿上,多余的两截裤腿,刚好给她,让她擦身。
又烧了一锅水,水烧开,我从包袱里拿出干荷叶包里的两束挂面,放进锅子里下了,捞进碗里,拌上八宝辣酱,一碗递给常远,让他去边上蹲着吃去,拍着他的肩膀跟他说道:“剩一半给我。”另外一碗本是我的份儿,给小姑娘留着。
他才吃了一口,就不动了对我说:“你先吃,剩点儿给我就成!”我也不推托,拿起碗吃了两口,拿给他道:“我吃好了!”
“你再来一口!”
“不了,你吃吧!你块头大,消耗也多!真要是不够,包袱里的再拿出来就是。”说完,我站起来回过头去看小姑娘,那水果然是十分地浑浊。
我在锅上另外再烧了清水,让她出来给她兑好了水,让她继续再泡,然后将梳头的篦子,将她的头发一点一点地梳开,将我用剩下的皂角液给她全部倒上,然后帮她搓揉头发。
那姑娘好似有话要讲,又不敢开口,我鼓励她道:“小花,想说什么就说,别遮着掩着,我不喜欢!”
“阿娘说,您是我主子,该我伺候您的!”小花嗫喏却又十分有条理地说道。
“行啊!等你出来去洗碗!”我让她把满头的沫子洗干净之后,出来吃饭。
小姑娘吃着这碗已经不热且有些涨开的面条,津津有味,我的衣服到她瘦小的身上,犹如道袍一样不合身,但是总比她原来那一身已经破烂不堪的衣服要好些。
我和常远寻了一处避风的地儿将粗布毯子摊开,直接和衣而睡,我身边的那个小花,很快就进入了黑甜乡。
这个时候我才跟常远说道:“记得前世的小学里就开始学了一篇文章,叫西门豹治邺,文章里就是讲的河伯娶亲的故事……”我说完故事,又讲了关于活人生祭在世界各地的一个情况,好似反而在我们这个地方,迷信程度上反而没那么高。
“你说得没错,这话在历史上,大楚的始皇帝,取消了活人陪葬,采用陶俑进行陪葬。如今这还要进行活人生祭,实在是愚昧至极。我看西门豹治邺这个故事很不错。”常远对我说道。
我转念想到包裹里有块明矾,是我出门前怕外面的水都太脏,用来扔进去净化水质所用,后来出来之后发现一路上水质倒是还好,没有用上。所以我对常远说道:“你看要不假借河神的命令,咱们这么干……”
再次风餐露宿之后,我跟着他一起去了济生桥畔,随着有限的人群,看着那如跳大神一样的男子,开始装神弄鬼,换下了我身边的花儿,他们还是找到了另外一个孩子来替代,在那大神的载歌载舞中,我听着那个孩子撕心裂肺的哭声。
天上飞下来一张纯白的纸头,飘落在了那跳大神的哥们面前的案几上,这个时候一阵风过来,原本案几上供奉的半瓶酒洒了出来,上面显现出了蓝色的字体。
众人以为是河神显灵都下跪磕头,这个时候有人念出那一排字道:“玄真子,请下河一叙!”
常远在旁边喊道:“道长神通,感动河神,河神要邀请道长下河!”
那原本穿着道袍在那里施法的道士,看见桌上的那张打湿的纸,对着常远说道:“你胡说什么?”
“上面河神不是写地很清楚了,邀您下河一叙,您怎么还不走啊?”常远在那里问他。
“河神并未邀请我,你不要胡说!”
“这还不叫邀请这叫什么?”常远问的有些咄咄逼人,那道士对着他很是光火道:“你是何人,祭祀这样的场合,岂容你胡说八道!”
“我只是看见有张纸,把内容念了出来,想来道长神通,已经惊动了河神,所以河神盛情相邀。”常远淡淡地笑看着他,说的话很是咄咄逼人:“道长,你说是也不是?要不他怎么作为一个神仙,还要童男童女的命这种事情都托付与你呢?道长,既然河神相邀,你就下去看看如何?”说完常远就揪住了他的衣襟,要将他投入这河水当中。
“我,我从来都没有跟这条河的河神说过话!”当常远要将他投入前面的这条河中,他说出了这样的话。
“各位乡亲父老,打生桩就不可取!一代明君结束群雄争霸的,实现天下一大统的楚始皇。他的母亲就是活人殉葬的风俗中,去陪葬了楚始皇的父亲,他深恶痛绝这个恶习,所以后来他兴建皇陵,以陶俑,陶马放入陵墓内。废除了活人殉葬这个沿袭了几千年的习俗。如今这样的一个陋习,居然被人给拿出来,用活人血祭。你们自己有儿有女,可愿意?”
常远在这里说道:“你们知道我为什么会买下这个小花吗?我前几日,半夜有人托梦,说他不想要什么童男童女,问我是否可以阻止?等我醒来,桌上就放着这样一张白纸。今日我拿着这张纸过来,也不知道是什么意思,但是梦里那位仁兄让我阻止这里的活人殉祭却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按照他所指引的路线,果然遇见了这个孩子。而今天来这里没想到这张纸方才居然自己飞了起来,到了这案桌上,没想到就出现了这几个字。我方始明白,原来那日托梦的居然是这条河的水君?”
“胡说八道,这里的水君怎么可能托梦于你?”那个道士突然胆子大了起来对着常远说道,“你是什么人,居然来信口雌黄?”
常远呵呵冷笑一声之后神情肃然,对着那道士说:“你说我信口雌黄,方才那张纸上的字迹自显,难道也是我信口雌黄?我再跟你说,他不仅托梦于我,还跟我说,他已经向上天求了三回,想要让静海风调雨顺,但是九重天上说,这是一场大劫,世人不得不受。而且接下去还有一年多的大旱灾,接踵而来的还有蝗灾。他作为这里的守护神,如今很是伤神,却也无能为力。只有昴日星官肯听他一言,给了他一个建议说道,若是家家户户能多养些鸡,这些鸡可以让昴日星官给予神力,或许在蝗灾中能抵挡一二。另外他跟我说,我之前得的一些东西,乃是仙人的指引,如果能够好好种,在大旱之后或许还能给人一条活路。这件事情实在太过于离奇,我家娘子所种职务他如何晓得?如果你们真的要攀诬这位河神,你们可以把孩子埋下!不过这恐怕并非河神所愿。”
常远地这一番话,让在场的众人将信将疑,我在旁边开腔道:“不管你们信与不信,我与我家相公,原本在海陵,偏生就跟鬼差神使一般来到了静海。道长,也不要转移话题,既然河神传书,你去聊聊?”
那些人嗡嗡的议论声传进我耳朵里,常远再次紧逼那神棍,那神棍坚持不下去,弃了神坛从常远地咯吱窝下面爬钻了出去,仓皇而逃。
第101章
这一件事情, 我俩很快就将它放在了脑后,但是没有想到几年之后,以讹传讹,越传越神, 成了常远天命所归的证据之一。河神托梦, 上天给他红薯和土豆,让他活人无数。这是题外话, 先放一边。
在外面流浪了十几天, 吃完了口袋里的存粮, 在出了高价, 还吃到有霉味儿的麦麸饼之后,我俩总算踏进了海陵的家门, 才到家门口, 吟风这个平素十分稳重的妹子, 近乎咋咋呼呼地对我叫道:“奶奶,红薯!红薯!”
我一听心悬在了半当中,别我种地不对头, 光长叶子没有长红薯吧?那我岂不是要哭死?等等,我看过的文献,都说这是一个适应性极光的作物啊!
她拖着我往里走,我已经顾不得身边的小花儿了, 跟她往里去, 她拉着我进了准备好的仓库我看见稻草堆上堆满了红薯。
我呐呐地说:“这么多?”
“什么啊!这只是一小部分!咱们三亩地,您知道刨了多少石?”她睁着晶晶亮的眼睛问我。
我问她:“多少?”
“一亩地有四十多石!”
“这么多?”常远也惊呼道, “一筐子红薯,长出了这么多,当时一筐子有多少?”
“多少?”我回忆了一下:“跟土豆差不多,一共才百来斤。那些土豆种了一亩地,收了两千斤不到已经让我觉得吓死了。玉米籽倒是多,前前后后也就五六百斤一亩,比水稻什么稍微多一些。可这红薯也太吓人了!”
“奶奶,您当时不是四五天掐一次头,种一次吗?咱们三亩地分了几批种下去,收成有多有少,但是也没差那么多。都挺好的!我们几个人一看,这么好!想起您当时让咱们把最后那些没有幼弱的苗子,随意栽在田间地头,我们去刨了一下,没这里的多,但是也不少。”吟风到现在都没有抑制住自己的兴奋。
先别跟我说了,我问她要吃的,一碗银耳羹倒进肚子里,慰藉了我的五脏庙,我让他们洗了几个红薯,埋在灶膛的草木灰里。
趁着空当儿,我扑进池子里,好好地将自己一身的味儿给洗了。浑身上下搓地皮肤都红了,才从池子里爬出来,常远已经洗完了,坐在池子边上的竹榻上,修着脚指甲。
我坐他旁边擦着身体,他把脑袋凑过来,在我的肩膀上咬了一口道:“想死我了!”
“帮我也修修吧!”说完我把腿伸搁在他腿上,自己躺着,我这浑身的骨头,就想把自己给摆平了。他笑了一下,拿了剪子帮我修指甲,我睁不开眼了,困死了。
再睁开眼,看着床内侧的雕花板,这是到家了,不是睡外面稻草堆里。常远的手依然放在我胸口,我转过身来,他还呼吸均匀地睡着,我轻轻地在他脸上亲了一口,越是在一起久了,就越是无法自拔,幸好他是我的那一位。
他被我吵醒了,尚且睡眼朦胧之中,几乎是条件反射地就压我身上来……
白米饭,拌上两勺红烧肉汁,是我从来没有感觉过得美味,看的小九儿觉得我要夺了她的卤鹌鹑蛋,连忙往嘴巴里塞,腮帮子鼓地如哈姆太郎,这傻孩子我从来没饿着她吧?
常远帮九儿夹了一筷子木耳道:“九儿,吃口木耳!”,嘟嘟的脸蛋摇地跟拨浪鼓似的。然后对着我说:“嫂嫂吃木耳!”
我心里一暖,真是个懂事的孩子,伸手夹了木耳往嘴巴里塞去,她对着常远说:“大哥哥,嫂嫂爱吃!给嫂嫂吃!”这是从哪里学来的?
最后,拿出几个在草木灰里煨熟的红薯,拿着剥开了皮,一股子红薯的气息扑面而来。这是记忆中的味道,却在咬下去的时候,发现不对劲了,不那么甜,也没那么绵软。更没有黏黏的糖汁流淌下来的感觉。有点淡,有点面,饱腹可以,但是吃口上也就那样。
“味道不错啊!有点甜,还挺香的,一亩可以产四千斤,算它五斤抵一斤米,那也要每亩有八百斤的产量,等于稻谷一千多斤,这是小麦的三倍了。”常远吃地乐滋滋的,盘算得十分开心。好吧!我要求高了,这是他没有吃过好吃的红薯。
“抢粮了!抢粮了!陈庄那里,在抢粮了!”听到这个声音,常远和我都站了起来。寄杉说道:“爷和奶奶不要着急,万爷和阿牛兄弟他们已经商量好了,这些天分了组,日夜巡守粮田呢!”
我听他讲这几天已经到了秋粮收成的日子,春种一粒粟,秋收万颗子。海陵的金色稻海实在太惹人了。这几日正是秋收的时节,流民多了就三五人成一伙,十来人成一股,拉帮结派了来抢粮。
为了对付这种流窜的团伙,海陵这里清风寨也好,阿牛的那些人也罢,包括了我们安置的流民,编成了组,划了片区进行守护,在这样的情况跟下,这些人经过训练,从某种意义上和军队没有差异。毕竟,大周的军队,大多数的时候,那些当兵的还没有我们的这些人训练有素。种粮护粮成了最好的借口,毕竟如今世间不太平,这点子口粮谁看的不紧?
常远这些天心情很好,每天盘算着来年可以种多少亩。我却抱怨记忆里的红薯要比这个口感好,可他明显并不在意。我觉得需要进行优选育种,但是如何育种,植物这一块,我的经验也仅止于这辈子种过菜,改良这个事情还没思考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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