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锦书屏着呼吸,拉着芳芳就朝车帘子处走去。
车厢狭窄,芳芳又紧张忐忑,不小心绊到了男子的脚。她吓了一大跳,忘记了方锦书不能呼吸的嘱咐,吸了好大一口气进去,头有些发晕。
好在男子吸入了足够的迷心草烟雾,一时半会不会醒来,连被绊了也毫无所觉。
方锦书将车帘子掀开一条缝,大大的呼吸了一口新鲜空气,拉着芳芳就从车上跳了下来。
骡车本身并不高,但对于两个小女孩来说还是显得有些吃力。
芳芳头脑晕沉沉的跌了下来,在地上一摔,额角磕在了道路上的一个石头上。尖利的疼痛和新鲜空气,令她瞬间清醒了过来。
她毕竟是十岁的孩子,在家里又做惯了农活,这点痛算不得什么。一翻身,便手脚麻利地从地上站了起来。
方锦书却没她这么好运了。
她千算万算,没有算到这具身体的娇弱程度。方锦书原本就是养在深闺的千金小姐,被拐来这几日,又没有好好的吃东西,身体早已虚弱不堪。
从昨夜到现在,加起来也不过吃了两个馒头。这一跳,摔倒在地便手脚乏力爬不起来。
方锦书往后看了一眼,那两辆骡车慢慢往前驶去,心头不由暗自庆幸。庆幸自己坐的是后一辆骡车,否则跳下来立即就会被发现,自己这点力气根本跑不动。
芳芳见她摔倒在地上,连忙走过来将她扶起。
这里果然是官道,四周往来的人、马车虽然多,但也没有人会停下来留意两个年纪不大,穿着粗布麻衣的女孩。
撑着她的手站稳了身子,方锦书借着初升的太阳辨明了京城的方向,往那边指了一指,道:“快走!”
迷心草的烟雾有致人昏迷的效果,但远远不如将迷心草进行提纯加工过的迷心散。顶多能管一刻钟,那男子就会醒来,留给她的时间并不多。
她们必须在一刻钟之内,找到值得信赖的人求助,或者是躲起来。
由于前世的习惯,方锦书没有将希望寄托在寻找她的人身上,她早已习惯了什么事情都靠自己。如果碰巧获救了当然更好,更多的还是要靠自救。
两人夹杂在往来的人中朝着京城的方向走去,小小的身影并不显眼。
方锦书皱着眉头摸了摸脚踝,随着走动,脚踝处传来一阵一阵钻心的疼痛。可能是跳下马车时崴了脚,不过此时也顾不上这么多。
前方不远处,有一个支起来的路边摊。扎着白围裙的男子正手法利落地挑着面条,身形微丰的老板娘热情的招呼着往来的客人。
这是一个供往来客人歇歇脚,顺便吃早饭的摊子。
从这里到京城还有一段距离。早起赶路的人见了这热气腾腾的面条,闻着麻油激发出来的香味,便会觉得饥肠辘辘。
面摊的生意很好,几张桌子都坐得满满的。不断有人吃完会账离开,也有人坐下。
☆、第六章 惊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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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面摊周围,还停了几辆马车,拴了几匹马。应该是在摊子上吃早饭的客人,临时停在这里的。
芳芳扶着她慢慢走着,不断向这个面摊靠近。
“等一下。”方锦书停住了脚步。这个时候,两人离这个面摊已经很近,借着马车藏住了身形,方锦书仔细观察着眼前的一切。
芳芳听话的停下脚步将她扶好,脚踝处传来的疼痛让方锦书的大半个身子都靠在她的身上。好在她做惯了农活,身子有两把子力气。
过了盏茶功夫,方锦书收回眼光,看着跟前的两辆马车,指着右边一辆青布马车道:“我们上去。”
上去?芳芳吓了一跳。
方锦书肯定的点了点头,道:“要快。”根据她的观察,马车的主人就快吃完了面,要回到车上了。
来自她的命令,芳芳不再多想,扶着她就爬上了马车。
马车内比刚刚待过的骡车要宽敞许多,地上铺了一层粗麻垫子,车内还有一个固定住的矮几。座位上也有厚厚的垫子,用料不算好,却阵脚细密柔软舒适。
方锦书拉着芳芳在地上的粗麻垫子上坐了下来,用手抹去因为额头上疼痛而起的冷汗,轻声道:“不要怕,等他们回来了,我来跟他们说。”
事实证明,从昨夜起,她的每一个决定都无比正确。芳芳信服的点点头,反正自己什么都不懂。
马车外传来一名年轻男子的声音,有着少年人特有的清朗:“母亲,您慢点。”
这个马车的主人要回来了!芳芳蓦地心头一紧,双手不安的搓了搓。
方锦书安慰地拍了拍她的肩膀,悄声道:“不会有事的。”
是的,她早已分辨清楚,这辆马车的主人是一名中年妇人,她还带着一个已成年的小伙子和一个姑娘。看他们的亲密程度,应该都是她的儿女。
在前世,她就很擅长识人,能通过面相来看一个人内心的善恶。有时候,甚至能看准一个人刚刚经历过什么事。这个本领近乎直觉,曾经让她避开过好几次危险。
这名妇人,面容愁苦,但看着自己儿女的眼神却慈爱善良,有着希冀的光芒在眼中闪动。
她的儿子背对着她坐着,头上戴了一块四方巾,穿着一袭洗得发白的青布直裰,这是典型的读书人打扮,就是不知道有没有考得功名在身。
她的女儿看上去在二十岁左右,梳着少女的发辫着一件千草色衫子。眉眼中藏着忧郁之色,面上却微微笑着,想来是不愿让母亲更添忧愁。
这就是普通的一家子,母女两人身上都笼罩着阴云,显然是有什么事情困扰着他们。不知为何要上京,正好在这里被方锦书给碰上了。
方锦书想得很清楚,以她和芳芳两人的速度,无论如何也不及成年男子。当拐子发现她们丢了,一定会沿途返回寻找。这条官道上,并没有什么可供藏身之处,被找到只是早晚问题。
摆在她面前的,只剩下找人求助这一条路。而这辆马车,根据种种行迹判断,正好是要去往京城的方向,又是良善的人家。
时间有限,再没有比他们更好的选择。
车帘子被揭了开来,那名着千草色衫子的少女率先进了车厢。她刚从外面进来,还没能适应车内的昏暗,更没想过车内竟然还有旁人。
一时间,她并没有发现蜷缩在车内的方锦书和芳芳两人,转身便去扶母亲上车。
待两人都上车坐好,少年摸了摸黑马的头,道:“黑子,辛苦你了!到了京城你就可以好好歇着了。”说罢便坐上了车辕,扬鞭出发。
车内,少女扶着母亲坐好,眼角余光处却瞥到一个孩子。她一时以为自己眼花了,定睛一看,见车厢角落的地垫上,果然蜷缩着两个女孩,吓得她“啊!”地一声惊叫出来。
少女的母亲轻斥道:“不过是两个孩子,一惊一乍地做什么?”
车厢外驾车的少年听见了这声惊叫,停下手中鞭子,回身问道:“大姐,什么事?”
“没什么,黑郎你好好驾车。”妇人答了,便转过头看向这两个孩子。
两个女孩肩靠着肩坐着,一个头发枯黄、手脚粗大,一看就是贫苦人家的孩子。
而另外一个,虽然穿着单薄的粗布麻衣,但她的肤色气质,绝不是普通人家能养得出来的。
只见她,脸上的几道黑灰也掩不住肌肤的柔嫩光洁,一头黑亮的头发柔顺的贴在耳后,发上还沾着几根枯草。两条细而长的柳叶眉之下,是她漆黑如星的眼眸,眼神之中,有超越年纪的沉静。
“大娘,我是京里礼部侍郎的孙女。中秋那夜被拐子拐了,好不容易才逃了出来,求大娘救我。”从昨夜到现在,方锦书连水都没能喝上一口,嗓音有些沙哑。
说着,她泪盈于睫,眼睛湿漉漉的望着妇人。
这中年妇人本就是良善人,见生得玉雪可爱的方锦书如此可怜巴巴的求助,只觉得一颗心都要融化了。
伸手将她从地上拉到自己身边坐下,温言道:“好孩子,别怕,管我叫权大娘便是。”指了一下那名着千草色衫子的少女道:“她叫权璐,你们叫璐姐姐便是。”
权璐也醒过神来,不过是两个手无长物的小女孩,没有半点危险,实在是不值得自己刚才那般大惊小怪。
她不好意思的笑了笑,显出几分爽朗来,倒将笼罩在她眉头的忧郁冲淡不少。伸手将芳芳也从地上拉起来,坐到了她的身边。
芳芳此时已经对方锦书佩服得五体投地,事情的发展跟之前她说的一模一样,这家人果然连问都没有多问,就接纳了她们二人。
“权大娘,璐姐姐。”
方锦书从善如流,甜甜的叫了两声。
权大娘笑着应了,问道:“乖囡囡,你多大啦?记得住在哪里吗?”
若是换了原版的方锦书来答,还真说不清楚位置。一个养在深闺的少女,就算出门也都有奴仆簇拥着,坐着马车来去,实在是没有关心过这些地理问题。
☆、第七章 权臣奸佞(求推荐票)
要不然,方锦书怎么能对南市那般好奇,以至于走丢了?实在是头一次游玩,被眼前的新鲜热闹吸引去了心神。
幸好这个已经换了芯子,方锦书仰着脸看着她,道:“权大娘,我家就住在京城的修文坊呢。沿着定鼎门大街往里一直走,右边第五个街口便是。”
就跟名字一样,修文坊里住着的全是朝中的文官,大多都是三品大员以上。
方锦书的祖父只是礼部侍郎,才正四品。能在这里拥有一座宅子,和朝中重臣做邻居,还是托了方家嫡支的福分。
报出了路线,方锦书在心头微微有些愣怔。
方家的住址,她早已烂熟于心。可惜在前世为了避嫌,她始终未能迈进去过一次。和他一别之后,再见已是君臣,两人连话都未曾好好说过几句。
可就是这般谨慎小心,和他的过去仍然在延平六年被有心人翻了出来,最终导致方家满门被灭的惨剧。
想到这里,她的心好似被人狠狠的揪了一把,疼痛不已。眉尖微微的蹙了起来,神色黯然。
她这番神色变化,都落在了权大娘的眼中,关切的问道:“怎么了?”
方锦书回过神来,掩饰的笑着揉了揉脚踝处,道:“之前逃跑的时候有些急,恐怕是崴着了脚。”
岂止是脚踝,早间被那婆子狠狠的在大腿上踢了一脚,伤处也在隐隐作痛。
“作孽的拐子!”权大娘骂了一句,捋起她的裤腿,瞧着白生生的肌肤上硬是肿了一个包,忙道:“璐璐,将那瓶药酒找出来。”
看着两个女孩的狼狈样子,牵动了权大娘的一颗慈母心。拿出水囊倒了茶水给她们喝,又找了两件外衣给两人披上。虽然并不合身,好在能抵御这初秋清晨的寒气。
茶水是刚刚才在面摊上重新灌满的,还温热着。沿着喉咙进入肚子里,方锦书觉得这是两辈子以来喝过味道最好的茶。
官道上人来人往,马车走得并不快。
方锦书刚刚松了一口气,就听见外面一阵喧嚣,一名男子凶神恶煞的声音从外面传来:“有没有瞧着两个小女孩?那是我家的逃奴!瞧瞧,这是身契!”
方锦书没有想到,在银子面前,拐子连身家性命都不顾了。冒着会暴露的风险,回来这般大张旗鼓的寻人。
拐子也足够聪明,拿出了芳芳一人的身契来,便能让众人看了之后就都相信他的话,从而认为两人都是逃奴。
关键在于,芳芳确实是被她爹卖给拐子,说是逃奴也不假。
权璐刚刚从箱子里翻出药酒,就听见外面男子所说的话,手上的动作变得迟疑,看向方锦书的眼光,也充满了怀疑。
收留被拐走的孩子,和收容逃奴,这是截然不同的两回事!在高芒的律法里,收容逃奴与逃奴同罪。
事态紧急,方锦书的心咚咚咚地跳个不停。
方锦书心头清楚,权大娘一家并不是什么富贵人家。观他们的神色,也正有着为难之事。
若是拐子不曾出现,顺道带她一道上京,还有可能让礼部侍郎府上欠下一个大人情,又何乐而不为呢?
可是,一旦有了被问罪的风险,他们还愿意吗?
毕竟她才八岁,中秋那一身衣服早都被拐子换走。此刻,没有任何凭据,能证明她刚刚说的都是真的,值得他们为此冒险。
芳芳就更加紧张,但她牢牢记住方锦书之前的吩咐,紧紧闭着嘴唇不说话。
为今之计,只有让权大娘一家都相信,她和芳芳都是被拐走的。不把芳芳摘出来,她也就不清白。
悄悄吸了口气,方锦书正要说话,外面的那个赶车的少年郎“吁”地一声,将马车缓缓停在了路边上。
方锦书心头突地一跳,难道,他要将自己交出去了?
“母亲,方才忘记将水囊给你了。”少年郎的嗓音清朗干净,让方锦书的一颗心重新落回到了肚子里。
水囊明明就在车里,他这么说很明显只是为了突然停车找了个借口而已。
待马车停稳,少年郎掀开车帘子进来。初秋的晨光在他的身后洒入,为他的身形披上一层浅蓝色的光。因是逆光,方锦书看不清他的容貌神情。
他进来坐定之后,先是出言安抚权璐的情绪,道:“大姐别急,我来问问。”
权璐的那声惊叫,他都听在耳中,随后便仔细留意起车中的动静。车厢里几人说过的话,他听得一清二楚。
礼部除了掌天下礼乐、皇家祭祀、藩王属国朝觐等,更是管着全天下读书人的命运。只要是走科举一途的士子,从童生试开始,到最后的殿试,都由礼部管辖。
他这次上京,就是为了在明年的春闱上大显身手。如果,这个小女孩真是礼部侍郎的孙女,对他来说,冒多大的风险,他都愿意救。
当他坐定,方锦书终于看清了他的容颜。
他的肤色黝黑,瞳色深墨似炭,薄薄的嘴唇微微抿着。长眉入鬓,眉锋似剑,鼻梁如刀削一般笔挺。若是忽略他的肤色,这一张清俊英俊的侧脸,面部轮廓完美的无可挑剔。
如果不是如今洛阳城中认为皮肤白皙的男子才是美男,甚至还时兴敷粉簪花,他的容颜之美,令人惊艳!
但是,这五官,这轮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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