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
权墨冼笑得玩味,道:“你我也有好几年的交情了,你怎地就没见到过她?”
戴镖头刚想要说话,权墨冼又道:“你若真去了契丹,说不好内子都将她嫁了人,你见到也晚了。”
“好好好,我说不过你!”戴镖头端起酒杯:“来来来,喝酒!”
这顿酒席,权墨冼甚是尽兴。
在朝堂上个个都是老狐狸,他不得不处处小心,逢人说话前都得先想一想。而戴镖头是江湖上的好汉子,乃性情中人。
两人交情深厚,说起话来不用思前想后,极为痛快。
回到清影居时,权墨冼微醺欲醉。
戴镖头知道权墨冼要上早朝,一多半的酒都是他喝的。
下人扶着他进了房,方锦书给他端来醒酒茶,道:“快趁热喝了,发散发散这酒气。明儿还要上朝,早些歇着才是。”
权墨冼扶着桌子,身子摇摇欲坠。因为喝了酒的缘故,黑眸亮得吓人。
他勾了勾唇,一把将方锦书拥入怀中,在她脖颈处来回蹭着:“丫头,你不知道,我有多爱你……”
“你能未卜先知,对不对?”他嘴里嘟囔着,声音忽大忽小,方锦书却听得清楚。
“你是从天上来的仙子,还是修炼成精的狐狸?”权墨冼的灼热的鼻息喷在方锦书的脸侧,两手不安分地扯着她的衣带子。
“夫君,你喝多了。”
很多事情,方锦书都没有刻意隐瞒过他。她知道在权墨冼心头有疑虑,只是平时从来不说。
她推着他的肩膀,哄着他:“你先把这碗醒酒茶喝了,我替你更衣歇息。”
“不!”权墨冼好似孩子一般耍起了无赖,道:“你先回答我,我才喝。”
方锦书哭笑不得:“你都多大啦?还跟孩子一样。”她伸手把碗端过来,递到他的嘴边,道:“我既不是仙子,也不是狐狸精,跟你一样都是人。”
权墨冼喝了两口醒酒茶,斜着眼睛看着她,道:“我不信!”
他的两眼变得有些迷蒙,自言自语道:“我做过一个奇怪的梦。梦里,有一头极漂亮的小白狐。它的眼睛,就跟你一样漂亮。”
小白狐?
方锦书心头一震,追问道:“是个怎样的梦?”
“在梦里,我好像年纪挺大的,带着手下去游猎。哦,对了,是跟随皇上去游猎。”他晃了晃脑袋,道:“只是奇怪了,不是当今皇上。”
方锦书吓了一跳,忙用手掩住他的口,低声道:“不得胡说!”
他这句话,若是被有心人听见传了出去,治个大不敬的罪名绰绰有余。就算是在清影居里,方锦书也不愿冒这个风险。
“唔……”权墨冼被她捂住嘴,张口舔了舔她的掌心。
好痒。
这个人喝醉了酒,怎么跟个孩子似的。
方锦书无奈地放开手,哄着他又喝了几口醒酒茶,问道:“你在梦里去游猎,所以见到那只小白狐吗?”
权墨冼“嗯”了一声,道:“它可漂亮了!眼睛里有灵性。它告诉我,它已经很老了,让我跟它去它选好的墓穴,掩埋了它。”
方锦书吃了一惊:“它会说话?”
权墨冼仔细想了想,摇头道:“不记得是不是说话了,做梦嘛也不奇怪。反正我懂了它的意思,跟着它上到山顶。”
“你说说,一只畜生,也懂得给自己找个风景绝佳的埋骨之地。那山顶上,能看见群山莽莽、霞光万丈,云海蔚然。”
“后来呢?”
“后来……真是奇怪的紧。它引我上去,跟人一样坐在我身边看风景,然后就这么死去了。这么漂亮的小白狐,想来它不愿有人动它的尸骨,我便掘了个深坑将它埋了。”
“记得是哪座山吗?”
方锦书问了,却半晌没有等到答复。歪头一看,他已经伏在她肩头呼呼大睡。
从她的角度看下去,他的鼻梁高挺,睫毛浓密黑亮,脸上的神情好似孩子般安心,睡得香甜。
方锦书的心头泛起温柔,抱着他费劲地将他拖回床上。轻手轻脚地给他换了寝衣,取来热巾子给他擦了脸,盖上丝被。
☆、第九百四十一章 戴镖头
这个男人对自己的好,她从来就知道。
方锦书躺在他身边,侧着身子看着他的面容,心中想着事。
刚才权墨冼说的那个梦,实在是太重要的讯息了。若不是今日喝醉了酒,他也不会忽然说起这个被他自己认为有些无稽的梦。
这个梦,权墨冼摸不着头脑,方锦书却能推测出一二。
梦里发生的事情,或许是权墨冼的前世所经历过的事情。
他随皇上游猎,且不是当今皇上,那极有可能是延平帝登基之后的事情。方锦书清楚地记得,延平帝登基后,十分重用权墨冼。
小白狐。
她当年和方孰玉一起救了它,而权墨冼埋了它。
所以,这一世自己才会和权墨冼有一段这样奇妙的缘分?
在从拐子手里逃出来的时候,便遇见了赴京赶考的权墨冼。自己的姻缘,几经曲折后和他成为了夫妻。
小白狐,和嘟嘟又是什么关系。
难道,小白狐修炼成精后,变成了人,也就是嘟嘟?
这不大可能。
方锦书随即否定了自己的这个想法。光从时间上,就对不上号。
小白狐是权墨冼前世亲手所埋,假若真修炼成精,也不该出现在这一世。
难道,它也重活了一世?
方锦书想得头都痛了,怎么想都有不合理之处。
远处传来更夫的梆子声,方锦书合上眼,慢慢进入了梦乡。
这一觉,她睡得很不踏实。梦里光怪陆离,前世和今生的画面交替出现,让她分不清身在何处。
到了时辰,权墨冼便睁开了眼睛。
看着身侧躺着的方锦书,他轻轻吻了她一下,便起身穿衣。
“夫君。”方锦书睁开眼睛,唤着他。
“醒了?再多睡一会儿。”
“不了。”方锦书坐起来,披上外袍替他穿着衣服,道:“下回少喝些酒,瞧瞧你昨晚都醉成什么样子。”
权墨冼微微一笑,道:“也没喝多少,就心头高兴放纵了些。”
“戴镖头是个好人。”跟他在一起,权墨冼才能放开自己。
权墨冼一拍脑门,道:“昨儿回来我跟你说了没?”
方锦书嗔了他一眼:“说什么,你尽耍无赖了。”
权墨冼哈哈一笑,看着她的眼睛道:“我带了琴语去,戴镖头只看了她几眼,就再没理会过了。”
“在江湖上打滚的汉子,见过的美人也不会少了。他既然看上了芳菲,旁人再美,他也瞧不上。”
方锦书点点头道:“确实是条好汉。我只是觉得,芳菲若嫁给他,日子难免会有些提心吊胆。”
“他若是为了娶芳菲,而弃了兄弟,我反会看不起他。”权墨冼穿戴整齐,道:“他说想见芳菲一面,我替你应了。”
“成与不成,让芳菲自己决定。芳菲若是不愿,也趁早断了他的念想。”
“也行。”方锦书想了想,道:“左右最近无事,不若我今儿就去请他来见芳菲一面。芳菲的年纪也不小了,早些决断为好。”
两人说好此事,方锦书让人打热水来,洗漱完毕用了早饭,权墨冼出门去上早朝。
去慈恩堂请安回来,方锦书让芳菲放下手头的事情,叫她进来说话。
“昨儿夫君去跟戴镖头喝酒,我让琴语跟去伺候。”方锦书看了芳菲一眼,笑道:“镖头,压根就没理会琴语,一直在问你的事情。”
“少夫人!”芳菲羞道:“做什么一直说他的事情,他和婢子有什么相干!”
她口中这样说着,心头却有了几分隐秘的甜蜜。琴语姿色出众,别说在权府,就算放眼整个洛阳城那也是列在前面的美人。
有这样的女子在跟前,戴镖头还能想着自己,这让芳菲对他有了一些好感。
“怎么就不相干了?女子总是要嫁人,但我更希望你能幸福。”方锦书看着她,道:“你能嫁一个良人,夫妻和睦,一直是我期盼的事情。”
“少夫人……”芳菲鼻子一酸,轻声道:“您待我真好。”
方锦书拍了拍她的手,道:“我身边的人,我都希望你们能幸福。我这就让人去传话,晌午过后请戴镖头来一趟。”
“你准备一下,有什么话,到时自己问他。”方锦书看着她:“你若是不愿,我就替你回绝了这门亲事,另找一门安稳的。”
方锦书知道芳菲不愿离开自己,所以她也就不再询问她的意见,直接替她安排了。
才歇了午觉起来,春雨便来报:“少夫人,戴镖头来了。”
芳芷拿着簪子的手顿了一顿,笑着看了一旁伺候着的芳菲一眼,把芳菲看了个大红脸。
方锦书在镜子里看见两人的小动作,抿嘴一笑道:“知道了。你让他去花厅里候着,我这就过去。”
她起身吩咐:“芳芷你同我过去,芳菲你就等我传唤再来。”
她有些话,想要先问问戴镖头。如果不能让她满意,芳菲不见也罢。
戴镖头心头忐忑,心情是前所未有的紧张。
他在花厅里等候着,手心里都冒出了汗。这份心情,比上阵杀敌还要不安几分。
方锦书来到花厅坐定,看着戴镖头,施礼道:“谢过镖头费心,替我寻来的千里眼。”
“不算什么,当不得少夫人一个谢字。”戴镖头连忙摆手,却不知道接下来该做些什么。
“我听夫君说,戴镖头看上了我的丫鬟?”
听她这么问,戴镖头严肃了神色,郑重抱拳道:“少夫人,在下想要迎娶芳菲姑娘,还望少夫人允许。”
“你不过只见了她一面,连脾性都不了解,就要迎娶?”方锦书问道。
“这……”戴镖头有些迟疑,道:“少夫人,虽只见了一面,在下心头便忘不了她,只想娶她为妻。”
或许,这就是所谓一见钟情。
方锦书在心头笑了笑,没想到,芳菲竟然能有如此奇妙的姻缘。
“那若是真成了亲,你发现她和你想的并不一样,当如何?”
“不会不一样!”戴镖头脱口而出,又接着讪讪地解释道:“她做什么,在我看来,都一定是对的。”
那样美好的女子,他若能娶到就是十分的幸运。就算两人真有什么意见不合,他也会让着她。
☆、第九百四十二章 情义两难全
戴镖头这番话真心实意,方锦书听了点点头,问了最后一个问题:“你长年在外,又如何能保证芳菲过得幸福?”
这个问题,不用方锦书问,从戴镖头心头升起想娶芳菲为妻的这个念头时,就已经反复想过多次。
他拱手答道:“我想过,将父母亲接来,成亲后就在京中定居。和丰镖局已经在京中有了根基,我多参与一些事务,有需要的时候再出镖。”
以他目前的身家,就算从此后再不出镖,也足够今后一辈子的花销。但他不能就这样离开,这已经是他能想出的最好法子。
情义两难全。
方锦书道:“难为镖头考虑周全,我这就让芳菲来见你。”
她起身离开,让芳芷去叫芳菲到花厅见戴镖头,自己则去了花园里散步。
半晌后,芳菲才红着脸来到她跟前。
方锦书笑着打量了她一通,道:“戴镖头一片诚心,你嫁过去不会吃亏。这就让他来提亲,如何?”
“少夫人,婢子还没想好。”
“就这么定了。”方锦书知道她脸皮薄,干脆替她做主了。
芳菲不再反对,显然便是应了下来。
既然迟早要嫁人,那嫁一个一心对自己好的人,最合适不过。
戴镖头,他看上去很有男子气概,是个让人放心的男子。芳菲觉着,若是嫁给他,自己不会让人欺负了去。
至于人品,虽然只见过短短两面,但他是大爷和少夫人都认可的人,不会有错。
既然芳菲愿意,接下来的事情就简单了。
方锦书让花嬷嬷去了一趟京兆府,将芳菲的身份改为良民,不再是方家的奴婢。
她被卖的时候已经八九岁,记得自己的亲生父母。但父母既然狠心将她卖掉,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要回去认亲。
就连原来的姓氏,芳菲也不愿说,干脆就随了主家的姓,换了个名字叫方芳。
方锦书身边的大丫鬟要出嫁,底下满院子的丫鬟就都起了心思。
春雨被提拔起来,正是成为方锦书身边的一等丫鬟。另外,启用了两个二等丫鬟,分别赐名叫做松月、雁月。
戴镖头得了喜讯,欢喜得不知如何是好。
一边请了官媒上门提亲,一边差人回去老家将父母接来,一边购置宅院修葺,忙得前脚直打后脑勺。
芳菲出嫁的那一日,正是最热的夏日。
喜轿锣鼓到了权府门口,戴镖头一身喜袍,喜气洋洋地前来迎亲。
和芳菲交好的姐妹们,一直将她送到轿子旁。后面跟着的,是方锦书为她置办的嫁妆,和各人为她添的妆。
该说的话,都已经说过了。
芳菲到了喜轿前,转身对着清影居的方向,恭恭敬敬地磕了三个头,才回身上轿。
三日后,戴镖头陪着芳菲一同回门。
她肌肤亮泽,嘴角含羞。挽着妇人的发髻,一头秀发用鎏金如意簪别住,耳垂上是水滴状金坠子,手腕上戴了一个苍翠欲滴的镯子,端的是一副富家少奶奶的派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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