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上的描写旁边还搭着手绘市井的图。
“你可想起什么了?”怎么偏偏是西福胡同?
银霜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说不清到底是个什么感觉,但那儿莫名吸引着她去。
“我觉得这地儿眼熟,我、想去看看。”
沈南瑗压下了心头的疑问,“……好。”
但是,不是银霜自个去的,沈南瑗另外找了两个人跟着去。
直到天黑,她以为银霜不会再回来的时候,人却又回来了,带着和去时一样的茫然。
手底下跟着的人同她也汇报了,说人在西福胡同来来回回走了两三个时辰,逛遍了角角落落,最后又回了沈公馆,显然是什么都没想起来。
“没想起来就没想起来罢,等你好全了,说不准就能想起来了。”
银霜仍是维持那踌躇迟疑的神情,喃喃说道,“我看那名字很熟悉,可真去了那儿,却什么都想不起来……胶……胶卷……”
“什么?”沈南没听清,只听得一个什么卷的,春卷?又想起冬儿说银霜口音不像本地人这桩,再问她,也只是仓皇地摇头怕是自个也不清楚,她一时也不知说什么安慰了。
而银霜眼神涣散了一刻,仔细嚼了沈南瑗的话,随即在她面儿跪下了,把人吓了一跳。
“银霜的命是小姐救的,若不是您也未必会有现下安稳的处境。不管银霜记不记事儿,都记得您的恩情!”
仿佛是知道她心里想的,银霜的话句句说在了她心坎儿上。沈南瑗谨慎惯了,就在刚刚一瞬亦是动了把人送离开的念头,可眼下却开不了这个口了。
银霜是她随意取的假名字,这人到底是谁,为何会出现在跑马场都是个谜。
而西福胡同会不会是个巧合又因为她的失忆而变得未可知。
同沈南瑗一般陷入前路迷茫的还有薛氏,从奉天观回来,她当真是气昏头了,所以让巧儿加了两味相冲的中药,想以彼之道还治彼身,慢慢折磨死这个恶女人,却没想到前脚刚动了手脚,后脚就被人发现。
为此,薛氏狠狠瞪了巧儿一眼,认定是这丫头做得不仔细!
可眼前,她还是得打起精神,憋着满肚子怒火,应对苏氏的先发制人。
“太太怕是有什么误会吧?我怎么可能会做出害太太的事儿来?”
苏氏冷笑哼哼了声,“误会?可要我叫巧儿亲自跟你对峙啊?”
“巧儿?”薛氏不置信的声儿都变了调儿,这丫头跟了自己,自己待她可是掏心掏肺好的!
“二、二姨太,您有什么就跟太太招了吧。那、那害人的招儿,都是您吩咐我做的!”巧儿噗通跪在了苏氏跟前,一个劲儿磕头,“太太饶命,太太饶命啊!”
苏氏眉眼都是冷然的笑意,仿佛欣赏这一幕欣赏够了似的,才同‘死不瞑目’的薛氏解释,“药房的伙计认得巧儿,抓去了警察局,谋害当家主母的罪起码得治个死,还有什么不能招了的。”
“你——”薛氏差点给气了个心肌梗塞。
“你也别急,别怪巧儿,手底下的人蠢笨,那是随了主子的。主子蠢成了这样,还妄图跟我斗,你凭什么?”苏氏站着,薛氏坐着,一手抵在了她的肩膀处,跟能戳死她似的用了劲儿。
不待薛氏反抗,苏氏就道了另一桩,“不过是让你当几天家,你还以为这能当上一辈子了?亏空家用,自以为做的周全,想不到是我挖了个陷阱等你跳罢!我呢,这儿有两份账本,只要这两本一并到老爷那,你猜一向视财如命的老爷,会怎么对你?”
薛氏这才瞪圆了眼珠子,整个人都慌了起来。“你——你个毒妇!!”
她也是这时候才觉察到苏氏的可怕,这女人早在十来年前就给自己跟三姨太下绝子药,是何等狠毒的心思。而在沈南瑗来之前,这个家无疑是处在她掌控之下的平衡。
这番心机让她陡然发凉。
苏氏笑盈盈的,似乎对这称呼很是满意,“就今儿,这话摆在明面上,只消我拿了账本一去,甭管你想说我什么,我都会说是你反咬我一口,你想扯上三姨太,就三姨太那唯唯诺诺的性子且不说,等沈南瑗一出嫁,你猜,是你们死得快,还是我死得快?”
薛氏瞪视着她,在她那得意的笑容里遍体生寒,“我先让你死!送你去陪你那个短命女儿!”说着,她大喝一声,伸出尖锐指甲猛地去掐苏氏脖子,苏氏猝不及防整个脸被刮了一道。当即疯了一般的反击。
薛氏到底是杂院儿里出来的,撒泼打滚外加拽头发,苏氏哪是她对手,不一会儿身上就挂了彩,不单是脸上,脖子还有胳膊手那都被抓伤。饶是如此,也就死死揪着薛氏的头发,顺从本能地缠斗一块。
最后是严三娘听到动静进来,一看里面的情景,顿时皱起了眉头,不到一刻就解决了纷争。
一把木仓指在了薛氏的太阳穴上。
苏氏‘啪’的一个大耳刮子甩了过去,一记还不够,左右开弓,直到手打疼了才解气收回,整了整衣服鬓角,恢复‘得体’,“打啊,不是很能打么,你再来啊。”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薛氏怎么都想不到苏氏招来的这个厨娘竟然还是个配木仓的,被黑洞洞的玩意儿一指,后背冷气直窜。
“她是什么人,你管不着,你只需晓得,她——是我的人。”苏氏阴测测的笑。“而你现在,只能顺从我,听我的吩咐办事。”
薛氏再横,那也横不过拿木仓的,而苏氏手里又握着她要命的把柄,这一场撒泼胡闹像是把攒着的气儿全给漏了,颓然地一屁股瘫坐在了凳子上。
“你想要我做什么?”
“不是我想要你做什么,而是,你现在能为我做什么,好让我考虑到底要不要继续留着你。”
薛氏抬眸,看到苏氏眼底满是恶毒算计,以及旁边拿着木仓和平日里完全不同的冷面女人,心头一阵发寒。
她知道苏茉莉和老爷是青梅竹马,而似乎才想起,当年白家覆灭有她的一份功劳。
——
薛氏的不对劲,沈南瑗很快就发现了。
疑心总有疑心的好,就是她敏感,同时感官也敏锐了。
这几日,薛氏看她的眼神,总是怯懦中带着闪躲。
而对苏氏,就是闪躲中带着怨毒了。
沈南瑗猜不透她们又背着自己干了什么。
但薛氏向来是个墙头草,她能干出点什么,都能约莫猜个七八,跟苏氏脱不了关系。
沈南瑗特地嘱托了银霜,连带着薛氏也得留意着。
可沈家并没有什么异常。
若是有的话,就是沈黎棠将严三娘堵在了房间里,没多久,严三娘便披头散发地跑了出来。
得没得手,沈南瑗都懒得去管。
反正,苏氏弄这个严三娘来的目的,不就是为此嘛!
算是拉皮条拉到了家里来。
怎么说呢,只能说苏氏的心大。
或者换句话讲,苏氏连沈黎棠都不在乎了。
沈南瑗也是个女人,倒是十分了解女人的嫉妒心。
不晓得为什么,她从沈芸卉的眼睛里,也看出了这种嫉妒。
以前的沈芸卉看她,眼神里只有嫌恶。
沈南瑗自己都纳闷了,她这么倒霉,还有什么可被人羡慕嫉妒恨的。
果然是女主光环,聚恨灯,都尼玛照在她的头上了。
照的她整个人闪闪发光。
腊月十五,掰着手指头算,离过年也就只有十五天的时间了。
沈元阑考完了试,也放了寒假。
不晓得是不是因为他的回转,让这个七零八碎的沈家,看起来又像是一家人了。
不谈论苏氏的人品,只说苏氏对儿女不可谓不上心。
对女儿是操心婚事,对儿子操心的事情则更多。
沈黎棠希望沈元阑可以出国留学,苏氏一开始有些舍不得,现在则是一力促成,想让儿子快些走。
她的计划,年前解决了沈南瑗那个小贱人,年后开春送走了沈元阑。
等沈元阑走后,她和沈黎棠得有个结果。
她精心伺候了他这么些年,什么都没有捞着,还落了个伤心伤身的下场。
苏氏的想法很简单,那就是——老娘不伺候了。
心里想的开,面上的颜色就好看了不少。
苏氏对着镜子仔细瞧了又瞧,要是她早几年能想明白多好,没准儿她也能活的像那顾夫人似的那般潇洒。
这是谁不过谁家的日子,就不能够理解谁家的烦恼。
顾夫人也在发愁,朗华那儿和杜家交涉了几天,才把她们母女接回了凯乐门酒店。
顾红梅打包了行李,想连夜出城,逃往天京。
可掀了窗户一看,楼下还立着杜夫人派来的兵。
偏偏婚约确实有过,杜夫人就是抓住了这一层理,哪怕她去跟张将军告状,这一状都告的显得自己心虚。
更何况,张将军喜欢的是她善解人意事不多。
若是泷城这边死咬着不放,没准儿她就是张将军的弃棋。
她太了解那些男人了,没事的时候,她就是他的心肝宝贝。
她若是真有了事情,他的眼里只有大局。
这也是顾红梅思索了再三,没有往天京打电话的原因。
说起来,还是自己的分量不够。
顾红梅丧气地将手里的衣服扔在了大床上。
顾歆儿抹了把眼泪说:“姆妈,这次是我任性了!要不是我……”
一开始要回来的人确实是她。
她姆妈只是没有法子,看不得她这么大了还不嫁人,才冒险走这一招。
顾红梅思索了片刻,一咬牙道:“歆儿,既然都到这个地步了,那你便不能像先前那样……陈雪岚不是非要你嫁给那个傻子嘛,那你便非得嫁给杜聿霖才行啊!姆妈都想过了,那杜夫人比你的年纪可大的多,头几年的日子难熬一点,等到她一死,杜家可不就是你说的算了。”
“可是,聿霖哥哥他对我们意见很大!”顾歆儿负气地说:“就连那个傻子也好似受了他们的影响,也总是对我若即若离。”
“傻,男人要靠哄,你得这样……”顾夫人招了她在耳边传授,那一句‘生米煮成熟饭’那才是正经的道理。
顾红梅一副过来人的样子说着,眼中还露出了得意的情绪。
想当年,又有几个男人能逃得过她的手段。
歆儿的爹算一个,那位杜督军原本也算一个,若不是中间出了纰漏,她现在才是正儿八经的督军夫人。
有正派的夫人做,谁愿意做那上不了台面的外室。
就好比现在,她若是正儿八经的将军夫人,量谁也不敢如此难为她!
顾红梅的心思转了几转,又拉着女儿好一阵嘀咕。
她教的简直事无巨细。
顾歆儿红着脸咬了咬嘴唇,只挣扎了一下,再看向顾红梅的时候,微微点了点头。
她原本就是回来试试,可现在她若不能嫁给杜聿霖的话,那就得嫁给傻子。
这下子,逼她上梁山,她不上也不行了。
母女俩正说着这事情,门口响起了敲门声音。
“顾夫人!”
是朗华。
顾歆儿擦干了眼泪,打开门,甜甜地笑:“朗叔叔!”
朗华的眼睛从她的脸上扫过,不动声色地道:“顾小姐,下楼吃午饭吗?”
顾歆儿道:“好的,我去叫我姆妈!”
朗华点了点头,绅士地等在门口。
可是顾红梅对朗华的心里有怨,她总觉得这个朗华的心思深沉,就这次他跟杜督军交涉的时候,总让她感觉他没有使出全力。若他使出全力,说不定就能直接送她们母女回天京了。
顾红梅没将自己的感觉告诉女儿,只一托头道:“我头疼不想吃。”
门并没有关严实,外头的朗华听了个真切。
是以,顾歆儿出来尴尬地婉拒的时候,他微微笑笑,道:“那我让侍应将午饭给二位送上来。”
顾歆儿道了谢,歉意地合上了房门。
朗华一下楼,只给顾氏母女点了两份牛扒,自己则带了帽子,拎着手杖便出了门。
久不回泷城,馋的还是泷城的小吃。
就在井岸胡同的不远处,有一个老嬷嬷卖的云吞面,云吞薄皮馅儿多,竹荪面又细又脆,酸汤也够味。
只是物是人非,不知那老嬷嬷现在还在不在了。
朗华看了看昏黄的天,总感觉这天快要下雪了。
下雪前若能吃上一口的话,一定会从内暖到外面。
他叫了辆黄包车,决定去碰一碰运气。
黄包车穿过了大街,压上了青石路面。
不多时,就到了他指定要到的地方。
这里离井岸胡同还有很远,是一处繁华的街市,两边的铺子卖什么的都有。
朗华这人做事谨慎,他的行踪,一定不能落人眼睛。
他像是随走随逛,买了几样泷城特色的小物件,这才七拐八拐地走向了真的目的地。
大老远,朗华便看见了冒着白雾的云吞面摊。
那白雾之中,一个驮着背的老嬷嬷,兴许是刚下过一碗,正在往锅里添水。
他并没有急着过去,仍旧是左右看过了之后,才慢慢悠悠地走上前去,闲聊一样问道:“嬷嬷,这么大年纪了还摆摊啊?身体吃的消吗?”
老嬷嬷咧了咧嘴,道:“吃的消!我还能再摆二十年呢!听先生口音不像是本地的,我跟你说,我包的云吞面不比那大饭店里的差。”
朗华手杖柱地,笑笑地说:“那就来一碗!”
“好嘞!”
先前都是白雾,朗华没有看清。
等到白雾散开,朗华这才看见四方桌旁坐着的一个少女。
少女那双晶亮的眼睛带着狐疑,正上下打量着他。
朗华苦笑了一下,走了过去,“沈小姐,真是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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