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素泠低头将步摇轻松挽了个花,再次抬头时,终于有了点笑样子,“姐姐客气了。”
白琳琅见此,这才如释重负地松了口气。
达到了自己震慑的目的,甄素泠径直跃过众人,正要上楼休息,可是刚踏了几步台阶,就又被人不长眼色地叫住了。
她回过头,见徐蔻枝看着自己,声音温和道,“甄妹妹姝色无双,我见之心喜,一会可否允许我拜访一二?”
毒妇终于忍不住了。
甄素泠悠悠然地打量着她,一身雪青色衣裙的徐蔻枝年纪不过二八,柔软细腻的肌肤有着凝脂般的色泽,殷红的菱唇如枝头刚刚绽放的娇嫩花朵,那双秋水含情的桃花眼里流转着散不开的温柔,即使同为女子,见她这样端庄大方,温柔内敛,也不会轻易忍心拒绝她。
可甄素泠只是转了转步摇,歪头俯视着下方的美人,不耐烦道,“我跟你又不熟,你上赶着讨好干什么?”
平常人听了这话早怒气上头了,偏徐蔻枝不焦不躁,还十分有礼地回复,“说讨好也没错,我单方面对甄小姐一见如故,觉得十分有缘,所以……”
刚才还叫甄妹妹,察觉甄素泠的不高兴后,立马不动声色地改口,这份察言观色的本事,就算是甄素泠也不得不佩服。
“不敢当,”甄素泠瞅着自己的指甲,冷哼了一声,蛮横道,“你的两个狗腿子对我虎视眈眈,我害怕跟你走的太近,哪天趁我熟睡,你们几个一起一根白绫勒死了我。”
被说成狗腿子这种难听的字眼,珊月气得脸色通红,禁不住插|嘴反驳道,“……说谁狗腿子呢,你别太过分!”
甄素泠摆摆手:“好吧,我用词不当,不该说你们是狗腿子……”她话锋一转,“毕竟狗如此忠心,是主人看家护院的好手,至于你们……勉强称得上猪腿子吧。”
又蠢又笨,被徐蔻枝当枪使还一脸感激涕零,不是猪腿子是什么?
她说完这句,没了继续交谈的兴致,“我的婢女还在楼上安睡,我要去看看,诸位慢聊。”
“那等妹妹婢女醒了,我再登门拜访。”徐蔻枝涵养很好的一点头,似乎对之前甄素泠的不妥当言词并未放在心上。
甄素泠听她这么说,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漫不经心地想着,她已经骄横不讲理到了这个地步,徐蔻枝还能摆着一张笑脸与自己交谈,果然毒妇的就是毒妇,心思深沉不说,还能忍常人所不能忍,最终得常人所不能得。
恐怕她现在已经在心里已经给自己下了个蠢货的定义吧?甄素泠抿唇,一丝冷笑溢了出来,那就让她看着,一个蠢货是如何独占住程庭朗的心的。
比起输给旗鼓相当的对手,被一个她自认为的蠢货打败反而会显得更加愤怒痛苦。
毕竟跟自己一样,她也曾是有名有姓的官宦之女,接二连三的失败后,内心的骄傲会使她陷入自我怀疑的僵局无法解脱,
在教坊,一般的歌妓花娘只有名没有姓,如果有姓,要么是红极一时的盛名花魁,要么就是清白人家落难的小姐。
徐蔻枝本来是个徐姓小官的女儿,父亲在七年前因站错队被牵连砍头,她也沦落进了教坊,接|客之后,盈乐坊内一直与珊月琳琅保持着绝色三姝的名头,只不过照今天的态势来看,珊月琳琅似乎还隐隐以徐蔻枝为首。
即使如此甄素泠也不怕,她相信程庭朗会将自己护得严严实实的。
“主子……”
微弱的呼声唤回了甄素泠的思绪,她低头一看,本来沉睡的金铃费力睁开了眼睛,正定定地看着自己。
将人扶起来靠坐在床上,又倒了杯水喂她喝,等金铃喝完,甄素泠才温声问道,“醒了?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金铃动了动脖子,感受了一下后皱眉道,“脖子似乎……有点不得劲。”
“没事,你是被十二敲晕了,他当时企图掳走我……你安心休息一会就好了。”甄素泠已经从影卫哪里得知了事情的原委,面对婢女也能回答得也能滴水不漏。
“十二……”金铃愣愣的重复着,接着她似乎想到了什么,慌忙握住甄素泠的胳膊,语气焦急询问道,“主子,我们现在在哪?”
她边问边快速打量着四周,生怕十二把甄素泠带到什么荒僻的地方藏了起来。
甄素泠抚着金铃的肩膀,安慰道,“别怕,我们已经被人从花坊赎出来了。”
“……啊,赎出来了?是谁?”金铃的神色有些忐忑。
甄素泠见她这样,沉吟了一会说道,“是程公子。”
“是他?!主子你怎么能让他赎出来呢?”金铃听说是程庭朗,急得眼泪都要流下来了,声音拔高,比担心自己还要担心甄素泠道,“自从你脸上长了恶斑,他知道后就再也没来看过主子一眼,一看就是个风流花心靠不住的,现在进了这个魔窟,主子你以后可要怎么办呐……”
金铃说着,几乎悲从中来。
“好了金铃,别太难过……”甄素泠无奈地笑了笑,握起金铃的手,将它放在自己脸上,“你看,我的斑在哪呢?”
金铃先前神经高度紧绷,根本没注意甄素泠的脸,如今一摸,只觉手下触感滑嫩,那还有凹凸不平的感觉?
斑……消了?
这时甄素泠凑近她的耳朵,与她低声耳语几句后才再次分开。
“……原来是这样。”金铃点点头,知道了来龙去脉后,终于没再哭天抹泪了。
“那主子你……你是不是对程公子有情啊?”金铃觑了眼甄素泠,小心地发问。
如果没情意,怎么会同意他的计划呢?
听她这么问,甄素泠只是微微一笑,既没有否认,也没有承认。
她不留痕迹地扯开话题,摸了摸婢女的头发,“我有件礼物要送给你,就当做是我们脱离火海的庆祝吧。”
知道自己和主子离开了彩绣坊,金铃整个人也放松了下来,听甄素泠这么说,她用探寻的目光看向床边的主子。
金铃:???
甄素泠打开衣橱从里面捧出两套衣裳,一直走到金铃面前才将衣裳递给她,“答应过你让你能穿上荣华布庄的衣裳的,快看看,喜欢吗?”
金铃低头看去,两套衣裳布料柔软,分别是蜜蕊色和软烟色,上面的花朵精致非凡,连刺绣的蝴蝶也几乎振翅欲飞。
摸衣料的手微微颤抖,金铃抬头看着甄素泠,瓮声瓮气道,“主子,原来你还记得……”话没说完,一把将甄素泠整个人抱住,眼泪再也忍不住般扑簌落下。
甄素泠被紧紧搂着,她抚摸着金铃的头,任怀里人哭的眼泪鼻涕乱飞,有些生硬地训斥道,“……好了,别哭了。”
她气势不足,金铃听她这么说反而哭的更大声了。
甄素泠扶额,好吧,哭吧哭吧。
正在主仆二人倾诉衷肠的时候,门外有人禀报,“甄小姐,老爷请你一同共进晚饭,还托婢子带来了这个。”
甄素泠拿手帕替仔细金铃擦去眼泪后才开了门,她拿起程庭朗专门写给自己的信纸,展开一看,愣住了。
上面写着简短的八个字:故人已至,晚宴可见。
清涟……终于到了吗?
不管心思那一瞬间是如何浮动翩飞,看着门口垂首等待的婢子,甄素泠仍然冷静地吩咐她道,“等会叫人把大堂那张破了洞的茶几子搬走。”
“是。”婢女柔顺地应声。
特意拜托程庭朗搬了一张做过手脚的茶几子放在那里,又提前在那桌几上的某处钻了个洞,否则凭她那细胳膊细腿,怎么可能将檀木桌子捅个窟窿出来?
不过俗话说得好,兵不厌诈。就算是徐蔻枝,不也被自己那突然的一手惊住了吗?
以后这群人要找麻烦,也得先提前掂量掂量自己够不够分量。
想到这里,甄素泠对婢女道,“去跟老爷说,我马上过去。”
经年未见,也不知清涟现在如何了?
第41章 劝说
金乌西沉,婢子提着元宝造型的澄黄灯笼在前引路,甄素泠跟在后面缓步而行,即将见到旧人的欣喜与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旁杂念头混合在一起,令甄素泠的心绪显得有些浮乱。
等走到熟悉的院落,看着牌匾上端端正正的三个墨金字体,她将疑惑的目光投向了带路的婢子。
不是说赴宴吗,怎么回了鹣鲽院这儿?
婢子福了福身子,善解人意地笑道,“老爷说,甄小姐与清涟姐姐主仆情深,想必一定有很多私密话说,他已经在墨直斋吃过了,就不来打扰了。”
墨直斋是程庭朗的书房,他平时就在那里处理事务和会见管事。
听她这么说,甄素泠愣了一秒,点点头表示知道后,挥手让婢女下去了。
屋内烛火通明,一只细腻白皙的手慢慢蜷起靠近房门,顺着凸出的门棱往下无声滑了一段距离之后,半晌,终于鼓足勇气扣响了房门。
笃,笃,笃。
三声不轻不重地扣门声惊醒了正在桌旁发呆的人,因背对房门,她下意识地扭头,出声试探性询问道,“……小姐?”
甄素泠垂下来的手一下子攥紧了,过了好一会,才竭力保持平静地回复:“是我。”
这两个字几乎用光了她刚才好不容易聚集起来的勇气。
听到回复,房内突然传来了凳子倒地的咣当声响,接着是急促的脚步声、越来越近的喘气声,最后……是门被猛然拉开的嘎吱声。
烛光自房内乍然泄出,门里门外的两个人,时隔多年,终于再次相见了。
当然,时隔多年只是甄素泠一个人的感觉,上辈子与清涟最后分别已经过去了很久,久到连清涟的长相都在她的记忆中逐渐模糊。可对于清涟来说,甄府巨变,不过是这短短几个月内所降临的天大灾难。
甄府抄家后,她被卖到了风水城的教坊,因性子烈又不肯轻易低头,吃了不少苦头,最后不愿苟活卖笑,好不容易寻到机会,趁人不注意干脆触柱自尽了。
撞柱的时候她本来存了必死的决心,用了十二分的力道,没成想峰回路转偏被人给救了,缠绵病榻一段时间后,终于死里逃生醒了过来。
甄素泠久久不能挪开自己的目光,她脑子里关于心腹婢女的记忆如同积了厚灰的妆奁,本来在慢慢失去存在感,不知是谁轻轻一吹,箱面顷刻间就被吹去了一层薄薄的飞灰,主仆二人曾经一起度过的快活过往似天幕中的星子,断断续续闪烁了起来。
她们彼此看着对方,一时谁也没有开口。
“你……”甄素泠刚说了一个字,面色突然一变,她盯着面色激动,话都说不出来的清涟,沉声问道,“你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清涟额侧至太阳穴的地方不知怎么回事,添了一道长约两寸的深深疤痕,虽然已经愈合,可伤口的痕迹仍清晰可见,就像一只丑陋的短体蜈蚣盘踞在美人娇俏的脸蛋上。
“小姐问这个啊……”下意识偏过头,似乎不让甄素泠窥见全貌,清涟摸了摸那疤痕,顿了顿,才刻意将语气放平淡道,“这是触柱自尽留下的。”
说到这里,清涟似乎不想多谈这个话题,抬头用眸光望着甄素泠,笑着说道,“总站在门口也不叫个事,小姐若还有什么话想问奴婢,不妨进来我们慢慢再叙,宅子的主人十分大方,为我们准备了好些美酒佳肴呢。”
甄素泠听她这么说,也觉得一直站在门口不进去有些不妥,于是点了点头,同意了清涟的话。
同一时间。
同样的烛火通明,鹣鲽院是主仆执手,畅叙往事感怀伤情,恨不能泪撒湘江,墨直斋的气氛则无故显得十分沉闷。
程庭朗一身描金圆领长袍,整个人立于书桌后方,他一手负在身后,另一手将算账时向来不离的金丝楠乌木算盘竖抱在胸前,手指时不时地转动档柱间的算盘珠子,烛光的阴影恰好掩住他的半张俊颜,光影的分界格外明显,以至于少年的神情看上去显得有些沉郁。
比起一般的算盘,程庭朗抱于胸前的楠木算盘很有些年份,整个算盘看起来十分巨大笨重,每颗盘珠约是鸡蛋的一半大小,经过长时间的抚摸滚动,珠面十分光滑,泛着木头所特有的旧物光泽感。
金丝楠木非常沉重,同时极其稀少昂贵,别说是平民百姓,这种价格堪比黄金的珍贵木材就连一般的富贵人家也轻易用不起,至于用得起的世家公府,一般通常会命匠人将楠木打制成案几椅凳来彰显家中富贵,极少有人用楠木来刻雕算盘的。
屋中少年凝望着半空,似乎那里有什么重要的东西令人不得不看,同时他的左手无意识地动作,五根修长而充满韧劲的手指将整个算盘控在空中噼里啪啦转个不停,顺着算珠的滑动轨迹,指尖来回变换动作,在空中硬生生将巨大的算盘来回斜舞的姿态平衡又优美。
少年把玩算盘时似乎玩的非常轻松惬意,堂下的程一见了,不自觉地屏息凝神,一个字也不敢开口。
在程府待久了的奴仆就会知道,飞算盘是程庭朗不知道什么时候养成的固定习惯,每当他不那么高兴的时候,就会将前任家主,也就是他爹,留下给他的算盘耍弄一通,好发泄心中郁气。
“你刚才说的……确定没有任何转圜的余地?”
程庭朗耍够了算盘,低头盯着垂首企图将自己存在感降到最低的程一,语气沉沉。
程一顶着家主几乎要吃人的目光,硬着头皮答道,“……是的。”
程庭朗听完脸上神色变来变去,看着自己两个细瘦的手腕,最后痛定思痛,咬牙妥协道,“好吧,拿两个十斤重的沙袋来。”
他练,为了能顺利抱得美人归,他练!
程一得了吩咐脚下却像生了根,一动不动,回复的声音也仿佛从嗓子眼里挤出来似的,慢吞吞道“主子,你现在……最好从五斤的开始练。”
从来没经受过这种训练的人,猝然训练过猛,极有可能造成腕骨骨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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