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如其人,在一个人的字上也可以看到他的性格。
魏鹏的字,很像堂兄,但是又显得要稍稍比堂兄圆润一些,放在为人处事上,魏鹏也确确实实是比堂兄要更为圆滑。
魏达的字,倒是有着几分凌厉感,看得出来是个骨子里就不会认输的一个人。
这一点应该是随了母亲,跟父亲没什么关系。
春联、福字,还有烟花爆竹,这应当是新年最具有存在感的物件了。
平江府今年特意请了人舞狮子、踩高跷,就沿着主街往前走,旁边有衙役负责治安。
在辞旧迎新的这一天里,这也算是官府对百姓的一份心意吧,一起热闹热闹。
在贴完春联之后,魏时就带着一家人出去了,右手抱着女儿,左手牵着夫人,后面还跟着小弟和侄子。
这样的场面在平江府并不少见,跟大靖朝的其他地方比起来,这里的民风确实是要更为开放一些,男男女女在街上牵手也不能算是特别稀罕的事儿,更何况这还带着孩子呢,又不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
如果是夫妻俩人单独出来手牵手在街上走的话,那可能会收到路人多一点的注目礼。
魏鹏和魏达也从一开始的不习惯,变成了现在的熟视无睹。
他们虽然不知道为何兄长/堂叔大力发展官学,也在多处建了书院,可见是遵从孔孟之礼的,但却不曾对这里的民风加以引导。
大街之上,男男女女,毫不避讳,即便是未出阁的女郎,脸上也没有蒙着纱巾的。
当然了,能够手牵手在街上走的男女,看上去都应当是成了婚的人,成了婚的夫妻还如此,真的太腻歪了,他们看着都觉得牙疼。
也不知道小鱼在平江府这样的环境下长大,之后回到京城可怎么办。
堂叔是不可能一直呆在平江府的,可能几年,也可能十几年,反正总有一日是会调回京城去的。
他们虽然没有去过京城,可也知道除了平江府之外,大靖朝的其他地方,风气是远没有这么开放的。
真还挺为小侄女儿/堂妹担心的。
第131章
让别人担心的魏宁,生活里头还真说不上有什么烦恼,讲道理,四岁的小孩子,几乎可以说什么生活的困苦都没有经历过,没有远虑,也没有近忧。
就算是平日里学的那些东西,对于普通的四岁小孩来说有些繁重了,可这原就是魏宁喜欢的东西,而且是从小到大就一直有接触的东西,没什么不习惯的。
在看小家伙写字的时候还要想一想,下笔之前就已经规划好了结构,可在其他的事情上还是有些冒失的,比如看到人舞狮子,尖叫声都出来了。
小孩子的尖叫声要比大人更细一些,平心而论,还是挺吵人的,但是人类对于幼崽,相对而言都是比较宽容的,这要是个大人在大街上尖叫,管他什么美丑呢,肯定是惹人不喜的。
但换作是小孩子,大家就宽容多了,尤其这还是知府大人家的千金。
并没有被打扰到的恼怒不说,还会笑着往后退一退,伸手拦一拦,别让周围的人把小姑娘撞到。
魏时这张面孔即便不穿着官服,在府城的大街上还是能有不少人认出来。
在这个地方做了五年的父母官,再过几个月,就满六年了,他这个知府做的可不怎么低调。
先不说平江府翻天覆地的变化,光是在民间百姓面前露脸的次数,那几乎都不是一个知府应当有的。
最开始的几年,魏时各项政令下达,都让他觉得如履薄冰,生怕出什么岔子,没少亲自下去瞧了,这些个工坊、商铺、街道,甚至是不少的农田,他都亲自去过。
有时候是穿着官服,有时候是穿着常服悄悄去,后来穿什么都不重要了,府城包括府城附近的很多地方,都已经认得他这张脸了。
再加上几乎整个平江府的人都知道,他是一个喜欢下来转一转、走一走的知府,所以碰到年龄相当、留着胡子、衣着又比较讲究的陌生面孔,都会联想到他这个平江府知府。
还好他没触动哪一部分人的利益,不用担心路上会被刺杀,可就算如此,但凡是出来他身边不是带着护院,就是带着衙役,对自己的人身安全还是相当重视的。
不低调的知府大人,领着妻女走在大街上,甚至还跟夫人手牵着手,这在府城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往年的时候除了夫人和千金之外,知府大人家的小公子也会跟着一块。
要么说‘龙生龙,凤生凤’呢。
知府大人气宇轩昂,虽然留着胡子,可依旧能看得出俊美。
知府家的公子和千金,全都随了大人和夫人的好样貌,而且教养极好,彬彬有礼,落落大方,可又不像一些酸儒家的儿女,目无下尘,看人的眼睛里都带着清高。
可以说,在平江府这五年,魏时一大家子人都已经被这片土地的百姓所接受了,夫人所开的铺子,总是要比旁人家的铺子生意更好一些,哪怕卖一样的商品也是如此,可能也是基于这个原因吧。
人都是知恩的,有这样的百姓,魏时愿意辛苦一些,再辛苦一些。
府城的大年夜过得尤为热闹,早些年魏时刚来这边的时候,大年夜基本上还是各家过各家的,甚少有人到街上来。
也就是这几年,大家的日子都好过了,官府又会出钱在大年夜搞一些花样,大家也乐得晚上出来逛逛,即便是寒风萧瑟,也想出来凑凑热闹,不爱凑热闹的人,也不想辜负了知府大人一番好意。
可即便是这样热闹的大年夜,街上也是免不了要有乞丐的,多数是年长者,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是只有五六岁的乞儿。
年长者暂且不说了,这些人沦落至此的原因多还是出于自己身上,儿女不孝的少见,大靖朝以孝治天下,在民生极为重要的年代里,很少有人愿意担上不孝的名声。
大部分年长的乞讨者,真就是懒而已,愿意伸手向别人讨饭,也不愿意去租种几亩地。
平江府地广人稀,这几年又开垦了不少的荒地,哪怕是黑户,都是能够租种到土地的,而且事先不需要拿任何的银子和粮食,只是头几年的租子会比其他人重一些。
可是只要老老实实的干,糊口是没有问题的,而且坚持四年,只要没有作奸犯科,又确实勤劳肯干,在经过核实的情况下,官府是会给这人落户的。
这是在其他的地方从来都没有的政令,可即便是如此,这些人不照样还是在这乞讨。
官府对这个事儿张贴了布告,也安排人在各处宣传过,就是因为大多数人都不识字,可以说是耗费了不少的人力物力。
最后还是剩下了这么多人。
跟年长者比起来,幼儿才最是让人心疼的,工坊是收小乞儿的,是年龄限定在七岁以上。
去年的时候,平江府又办了收容所,指明是用来收养婴儿和小孩子的,跟年长者没关系。
但收容所能够收纳的人数是有限的,年纪越小的孩子,如果不管的话,存活率就越低。
所以收容所优先收年纪比较小的,有一些人家,是真的会把刚出生的女婴抛弃在街上,如今的生活是比之前好过了,可能养活的人还是有限的,想再要儿子,就得把已经生出来的女儿扔掉,收容所大部分收留的还是女婴。
尽管官府已经三令五申,甚至抓了好几个典型,罚银两,可仍然有在其中浑水摸鱼者。
收容所不能够收留所有的小孩子,所以在街上仍然能够看见这样年纪小的乞儿。
很少会有人收养这样的孩子,一则是能养得起孩子的人家,基本上都是不缺孩子的,二则也是怕养不熟,从小在外边流浪的野孩子,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身上就没有一块干净的地方,也肯定学了不少坏的习性,这要是自己的孩子,可能还有耐心教导指正,可这是街上的野孩子,谁还能有这份耐心。
而且万一是个小白眼狼,你养了他,他回头再咬你一口,这样的事情不是没有。
善心对于大多数人而言,是在不怎么能够触及到自己利益的时候,才有的。
魏时一直都觉得自己也属于这一类人,他看中自己的性命,要多过于对百姓民生的重视,他愿意为百姓多做一些事情,多干一些实事,但从来没想过为此牺牲自己和家里人。
境界、修养跟这个年代真正的一心为公的士大夫比起来,还是有差距的。
在明知道有差距的情况下,魏时仍旧没有想过要缩短这一部分差距。
但是在很多人看来,魏时无疑是清官、好官了,这一点从他在平江府的名声上就能看得出来,往上数个五六百年,在平江府的人口大融合之后,历任父母官,都没有拥有像魏时这么高的威望和民心。
有时候事情就是循环的,越是是为百姓做了实事,百姓就会越信重官府,而百姓越信重官府,官府的政令就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能做的实事也就更多。
可能出于这样一部分原因,朝廷才会选择把平江府作为新粮种的试点。
在终于换上春装的四月份,魏时这边刚刚收到儿子的信,后边就领了来自于皇上的圣旨。
儿子是在考完县试之后给他写的这封信,自我感觉发挥还是不错的,只不过刚刚考完,成绩还没出来,但是颇有自信,言语之间,仿佛一个县案首就已经拿到手了。
这幅狂傲劲儿,还真是没随了他。
说来也奇怪,儿子小时候他带的更多,所以这孩子跟他最是亲近,女儿则是夫人带的更多,跟夫人更亲近。
但是这两个孩子的性格,儿子更跟夫人相近,女儿的性格跟他则更为相同。
夫人的性格是洒脱的,在自己专注的事情上,还真有那么一两分的狂傲劲儿。
反倒是他的性格,有一些谨小慎微,这一点从差事上就能够看得出来,如果不是谨小慎微,又怎么会一趟一趟的在下头转,什么事情都得自个儿亲自盯着才觉得安心。
儿女的性格暂且不提,儿子这次能不能一举拿下县案首,也不是他现在关心的问题了,反正都已经考过去了,是狂傲,还是自信,基本上是已经定了型的事情。
他现在关心的是新粮种。
跟之前的占城稻不同,稻子是大靖朝早就已经有的作物了,很多地方都能种,而且是中了几千年,占城稻不过是一种新型稻,产量更高,可归根到底它还是稻子,没怎么变模样,甚至栽种的方式,也跟以往的那些稻子没有太大的区别。
但是朝廷这次送过来的新粮种,据说是在大靖朝的土地上从来都没有种植过的,在皇庄里试种了一年,产量极高,虽说味道不怎么样,可是极能饱腹。
试问这天底下还有比吃饱肚子更重要的事情吗。
产量高,能饱腹。
相较于味道,这两点才是最为重要的。
只不过跟占城稻不同,新粮种的推行和普及要更为困难一些,毕竟在此之前,百姓们谁都没有见过这样的粮食。
魏时在接到圣旨的时候,脑子还算是清明,不过并没有想到之后如何推广新粮种,而是在想这新粮种是什么。
产量高,味道还不怎么样。这能是什么粮食?
不过等到看见了整整五辆车的新粮食之后,他就知道这新粮是什么了。
也不知道京城那边是怎么吃的,居然会认为这东西味道不好。
“这粮食可起了名字?”魏时拿了一个放在手里,跟他在后世看见的比起来,这个头实在是太小了,而且也没有那么圆,反倒是像一根棍条。
不过还是能够认得出来的。
“回大人的话,圣上亲自起的名字,就叫——红果,自从您第一次带着人出海之后,每一次出海的人都会在当地收集种子和植物,而且都在皇庄里试种过,因为红果是产量最高的,比咱们本土的稻子和粟都要厉害。”
除了味道上不怎么样以外,这红果真是没什么别的毛病了。
‘红果’这个名字确实是要比红薯和地瓜好听得多,但可能是心理原因吧,魏时总觉得听起来怪怪的,不那么接地气。
这东西产量确实是高,就是不知道除了外形之外,是不是口感上跟后世的差别也比较大,所以才会让人觉得味道不好。
“这东西都是直接煮了吃吗,还是要把皮儿去了,也磨成粉?”魏时问道。
按理来说,这应该是他从来都没有见到过的东西,还是‘懵懂’一些为好,不能表现的太过渊博。
“就是直接煮着吃,洗干净放锅里煮就行,不用把皮儿去了,更不用磨成粉,还是比较方便的,但是吃这东西的时候,最好有汤或者水,这东西太干了,很容易会让人噎到。”
“就没旁的吃法了?”
“没了,皇庄里的人也试过将红果磨成粉,或者是跟青菜一样,切成条和片,在锅里头炒,但是根本就不成个儿,而且还特别容易糊锅,只能是煮着吃。”
凡事有利就有弊,人家都已经这么高的产量了,又很能够饱腹,哪儿还用奢求别的什么。
魏时让人拿了几个去锅里头煮煮试试,剩下的还真不能再浪费了,按照这些从皇庄里出来的师傅们的说法,这些个红果都是要种到地里的,培养出秧苗来,这些秧苗就相当于是种子了,把秧苗栽种到地里去,之后才能收获。
这些问题上魏时当然还是听师傅的,别看他上辈子没少吃了红果……红薯,但到底是怎么种出来的,还真不清楚。
过红果可不光是能够煮着吃,烤地瓜、红薯干、红薯片,还有老少皆宜的粉条,这可也是红薯做出来的,不过现在改名都叫红果了。
自从把发条玩具苏出来之后,不得不说,作为文科生的魏时有些膨胀了,他虽然有短板在,可是手底下却有那么好的工匠师傅和大厨,有些事情他只要提供一个思路,这些能工巧匠就能够研究出来。
红果在平江府能发挥到的作用,一定会比朝廷预想到的更多。
煮过的长长的红果,扒皮还是挺容易的,不过这东西都是洗干净了的,倒也没必要把皮儿扒了。
总共就四块红果,十几个人分着吃,每个人能分到的还真不多。
跟其他人期待的心情不同,魏时在吃的时候,还有那么一些怀念,上辈子他也还是挺爱吃红薯的,尤其是在冬日里,学校门口经常有卖烤红薯的推车,大家都要排起长队来。
黄澄澄的红薯最常见,紫薯就要稀罕一些了,他一直到大学的时候,才知道还有紫薯这个品种,价格上要更贵一些,但是要比黄色的更好吃、更甜。
而他现在正吃着的红果,跟他上辈子记忆里的红薯和紫薯就没法比了,口感很是寡淡,不能说没有甜味儿,但是甜味太轻了,几乎是尝不到的。
想到到上辈子,魏时猛然间想起自己还曾经吃过红薯叶,就把这东西放到粥里一块煮着吃,或者弄熟之后再凉拌,总之是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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