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了,董志兆轻扬嘴角,他才是那个运气好的人。
江珮不知道董志兆在想什么,又数落了姜政方一顿,说他到现在都惦记着那只山鸡。
“快过中秋了,哪天有空带你去镇上,给你的家人发封电报吧?”董志兆切完土豆,又开始切小葱。
给原主的父母?江珮不知道自己该说什么,可是也不能不去,只嗯了声。
下午的时候,董淑莲过来,说是晚上都过去家里吃饭。江珮觉得可能是因为分地,这毕竟也算是一件喜事,便想着早早的过去,帮忙准备。
江珮在家里把那件新衣缝制好,用手举起来看了看,她觉得不错。虽然这时候又缝纫机,可是针脚的话,未必她就会差,相反她觉得自己缝的更结实。
做完了,看看时候也差不多了,江珮去了董家。
董淑莲上了山去摘松果,她总是这么勤快。有时候江珮会想,娶了董淑莲的人会多么幸运?那个姑娘勤勤恳恳,本本分分的,一看就不是那种会惹是生非的。
董母坐着小凳子在院子里摘韭菜。见江珮来了,就让她过去刮芋头皮。
江珮皮肤敏感,那芋头的毛弄得她的手痒得很,索性加快了速度弄完。
“娘,志闻去石场了?”江珮问。
“说是胳膊疼,想缓两天,上山打栗子去了。”董母锤了捶自己的腰。
“家里的地分了?”江珮又问。
“分了。”董母脸上没什么表情,“东坡上的那一片,大大小小加起来七八块,也就村西那块还行,平坦。”
看来董母对这一次分的地并不满意,江珮也没再说话。这抓阄本来就有运气的成分,什么样的都可能抓到,不是所有人都会像她一样,抓到两块大地。
对于做饭,江珮已经很熟悉。她很奇怪,因为原主并不太会做饭,可她为什么就学的很快呢?
董母端着盆在用剪刀剪老板鱼,那是今早董卓下夜班捎回来的,董母洗了后便抹了盐腌着。
“娘,这是什么鱼?”江珮蹲过去,好奇的用手指戳了戳。这种鱼长得奇怪,是扁扁平平的,身上也没有鳞片,滑溜溜的,一根长长直直的尾巴。
“老板鱼。”董母道。
江珮一听,把手缩了回来,看去那鱼的尾巴。“娘,这不是黄盆鱼,尾巴上有根毒刺的那种?”
“不是啊!”董母不解的看着江珮,“你家以前没吃过老板鱼?是和黄盆鱼很像,但是黄盆鱼大许多,尾巴上是有毒刺。”
原主吃没吃她不知道,可是江珮以前的确没有吃过。这不是重要的,她想起了以前的事。
那时候,一直给她开药的老郎中就有一根黄盆鱼针,宝贝似得养在一个长长的瓷瓶里。那小瓶里好像是配着什么药。当时还给她画了黄盆鱼的样子,就和这老板鱼一模一样的。
有一次祖母的手臂被毒虫蛰,生了恶疮,一颗颗的水泡破了,里面的黄水就会流出来,流到哪里,皮肤就会溃烂。当时,老郎中就是用那根鱼针治好祖母的手臂。
既然北山村离得海近,那会不会有人也有这样的鱼针?若是用来给董淑莲治皮炎,会不会有用?
“拿柴做饭吧!”董母道了声。“你说的那黄盆鱼尾巴上的刺,毒性大得很,把那刺钉到树根,整棵大树就死了。”
江珮回神,点了点头,说不定可以让董志兆去打听打听这黄盆鱼针,万一就有用呢?
董志闻从外面回来,肩上带着一个布袋。将手里的铁钩一扔,他找了簸箕,把布袋里的东西倒了进去,正是一颗颗的板栗。
“整天正事不干,尽瞎跑!”刚走出屋来的董卓嫌弃的嘟囔着。
董母走过去端起簸箕掂了掂,“这是去哪里打的?这么多?”
董志闻颇有些得意,“在深山里打的,那里人去的少。”
“没扎着手?”董母看着董志闻。
“没有!”董志闻摆摆手,“明天再往里走走,看有没有了。”
“还是跟你哥一起干吧。”董母劝道,那石头的确挣钱,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儿子整天乱跑,她实在心事。
“过两天吧,我这胳膊还疼着。”比起上山打栗子,捉鸟儿,打石头实在单调乏味,而且脏累。
说不过小儿子,董母翻了翻簸箕里的板栗,走到自己男人那儿,“这个晒两三天,就有面了,也甜。”
董卓哼了一声,转身去了一旁,蹲去地上修农具。
分地到个人手里,总算是一件大事,所以董家全家坐在了一起。晚饭,炖了两盘芋头;老板鱼炖熟了撒上韭菜;前些日子晒得土豆干泡了泡,炖了五花肉。
满满的一桌子菜,董母拿出一瓶白酒打开,摆了三个酒盅。
一如往常,饭桌上很少有说话声,董母会偶尔说上几句。
董志闻的年纪虽说不大,但是却很好酒。董卓和董志兆的酒还没怎么动,他的盅里已经干了,然后抬眼看着自己的娘。董母白了他一样,却还是给他又倒了一盅。
饭后,董家夫妇和两个儿子在东间说话,江珮和董家姐妹在正间收拾盘子,洗刷。
董五爹这时来了,也想和自己的二哥谈谈今天分地的事,以及接下来他大女儿小欣出嫁的事。
“志兆这次分的地可真不错。”董五爹笑着道,心里替这个大侄子高兴,“你坡上那块地过些日子可以种麦子,河边那块种菜。可以先种上葱,菠菜什么的,明年开春可以吃。”
董志兆嗯了声,“我想把西坡上的那块地,用来种果树。河边那块,就像您说的,种菜,到时候可以往工厂的伙房里送。”
“你做事向来有打算,你想种什么果树?咱这边的地以前都是种粮食的。”董五爹问。
“现在日子一天比一天好,除了粮食蔬菜,水果也有销路。”董志兆道,“我想着种桃树,等我去四爹那里问问有没有这方面的书。”
董五爹点头,却又有些担心,“就是前几年,果树小,会没有进项。”
“期间就在树空里,种西瓜。”董志兆道,“西瓜种一年,然后隔年种别的,山豆角什么的。”
“有些想法啊!”董五爹觉得董家的这些小辈里,就数董志兆是脑袋最活络的。
坐在炕里头的董卓喝了一口茶,咳了咳,打断叔侄俩的谈话,“那个,你分出去了,也要往家里交口粮。”
董志兆一怔,看去自己的爹,灯光昏黄,依旧是严肃的脸色,“口粮?”
“以前都是这样的,分了家也要往家里交。”董卓放下茶碗。“不如这样,粮不用你们交,把村头那块地交给家里来种吧!”
董五爹一听,这个二哥怎么又犯糊涂了?“二哥,这地是村里分给志兆的,你家里不是分了地吗?”
“我想要那块地种菜!”董卓觉得他是老子,问儿子要东西那是天经地义的。“东坡的,我给他两块种着。”
“爹,东坡的地?”董志兆问,“哪两块?”
“就是靠里的那两块。”董卓盘腿坐着,背靠在后墙上。
董五爹不乐意了,“二哥,那两块角?也就种两排玉米!”自己的儿子分到好地,作为爹非但不高兴,还想着要到自己手里?
“怎么了?我都说了,以后的口粮不用交了。”董卓高了嗓门儿,“我要快离得近的地种,不行?”
“不是啊,二哥。”董五爹简直气得想笑,“你能种得了那么多地?你要上班,志闻又小,这眼看着小莲也要找人家。顾不过来!”
自己的爹突然开口,想要江珮抓回来的地?董志兆的手攥了起来。
第28章 承诺
“这个不用你心事!”董卓固执的认定, 好地就应该让给家里的父母, 这是孝道。
董志兆脸上平静无波,心里却已然翻腾起来。以前他不跟家里挣, 是因为家里的东西的确是父母的, 分给他多少, 他没有意见。可是现在不行, 他要跟江珮一起过,他想让她过得好, 况且那是江珮抓回来的地,他不会相让。就算是亲爹,也应该讲道理。
“爹, 那块地我要留着。”董志兆开口,意志坚定,“我已经分出去了, 所以要过自己的日子。总要有个种菜的地方吧?”
以往的大儿子很少这么顶撞自己,董卓瞪了过去,“敢这么说话了?真是娶了媳妇儿忘了爹娘。”
“我不会忘, 我始终是你们的儿子, 会尽孝道。”董志兆准备彻底说清楚, 他不要江珮跟着自己受委屈,“可是我现在也有家要养, 我希望早点过得好一些,作为父母,你们是不是也这么希望?”
董卓如此一听, 更加的生气,额上的青筋都爆了出来,“你了不起了!”
“我没做什么过分的事儿,那块地本来就是村里分给我的。”董志兆没有退缩,“我和江珮也需要吃菜!”
一对父子剑拔弩张着,董母不知如何相劝,眼神看去董五爹,希望他能开口。
“这事志兆说的有些道理,他也要过日子。”董五爹道,想着缓和一下,“你看他,现在在石场里干活儿,他媳妇儿自己忙活着家里。总得存点粮食不是?”
董卓依旧不改脸色,手里紧攥着茶碗,就差狠狠的摔去董志兆脸上。
“咱都是从旧时候过来的,知道没有吃的多艰难。”董五爹继续道,“孩子嘛,咱们不都是希望他们过得好,能吃的上饭吗?孩子大了,你就放手让他们自己去干。”
“就让他们交口粮,你看看他这态度!”董卓抬着手指,情绪激动地指着董志兆。
“你也别怪他。”董五爹继续劝说,“他现在要养家,刚分出去也不容易。家里没什么钱,还借钱买了自行车。以后有了孩子,那还是要花钱的。”
提到未来的孙子,董卓收回了手指,嘴里哼了声。
董五爹喝了口茶,“你忘了当年你分家的时候了?自己过有多难,这也没有,那也没有。现在志兆就是,家里连像样的摆设都没有。就让他们孩子去干,你到时候在家里看孙子,抢着种什么地?”
董五爹的劝说算是把这件事稍稍平下来,但是董卓的心里还是不乐意,总认为孩子就应该听老子的。不过有一句话他挺在意的,那就是将来的孙子。等着小儿子顶替了,他就可以退休带着小孙子。
“可不是吗,将来有了孩子还要花钱。”董母跟着帮腔,“志闻到时候上班,也不能回来种地。”
“对了,不是说有些单位会给工人配宿舍吗?”董五爹将话题扯到了别处,“橡胶厂有没有?二哥你可留意着点儿。”
这件事董卓也有听说,也一直关注着,到时候小儿子顶替的话,可以去申请一套,将来留给他结婚。如此一想,再看站在地上的大儿子,突然心里有些复杂。
“你种着吧!”董卓开口,手中的茶碗终于松了,“口粮的话,等你有了孩子,就不用交了。”
董五爹终于松了一口气,他这个二哥上来糊涂,那真是谁说都不行。或许是今天分的地不合心意,可是那也不能怪人家老大呀!
董五爹继续在董家,跟董家夫妇商议女儿结婚的事儿。人家女婿来了,交定礼,自家要回回去什么?
东间的争执,坐在正间的江珮听得清楚。她知道董志兆的脾气不是冲动的,所以没想到他会正面跟董卓明说,不愿意给地。
人就是这样,孝顺归孝顺,但是前提是要讲道理。这一点,董志兆做的很好。
天晚了,董志兆和江珮回到老屋。天上的明月浅照,微微树影婆娑,“扑啦啦”的飞过一只蝙蝠。夜风微凉,如此静谧。
开了灯,江珮从东间拿出做好的衣裳,送去董志兆面前,“做好了,你试试?”
光线明亮,衣服叠的板板整整。董志兆接过,抖了开来,是件长袖褂子,普通的款式,但是做得板正。
“手真巧。”董志兆刚才与董卓说话,心中的阴郁散了,此刻多了温暖。他把衣服穿到身上,大小合适,再看那细细的针脚,做的人该是多么心灵手巧?所以刚才与自己的爹相争,他未曾后悔。
“正好!”江珮很满意自己做得衣服,伸手帮董志兆拽了拽衣角,却在下一瞬被握去了人家手里,“你……”
两只手很细嫩,白白的,柔柔的。董志兆握着两只手来到自己眼前,这样漂亮手,就是用来写字的,不是用来做粗活的,他要让她的手永远这样细滑嫩白。
“好好复习,我送你上大学。”董志兆看着江珮的眼睛,他要找到自己的身影,“到时候,我给你买最好看的衣裳,亲自送你去校园。”
说到这里,董志兆又有些微微的惆怅,校园一定很美好吧?她去了,还愿意回来吗?
江珮短暂的愣怔之后,心里满满的感动。董志兆是个好人,当初原主冷冰冰的对他,可他现在却这样说。
“明天起,你就在家好好看书。缺什么书,我出去给你找。”董志兆没有松开江珮的手,他想要一生一世的牵着,“我想看你和小月一起拿到录取通知书。”
江珮不知道说什么,原主的书她看不进去。可是看着董志兆那炯炯的眼神,又不能泼人家的冷水,只能木木的点头。接着,她便被人拉过去,小鼻梁撞在人家的肩头,猝不及防落入温暖的怀抱。
“以后让我照顾你。”董志兆终于可以将日日思恋的人儿抱住,鼻间萦绕的全是江珮的气息,令人迷醉,甚至某些悸动,“我不会让你受苦的。”
这是什么意思?江珮有些懵,心里更是乱成一团,伸手拭着推开抱住她的人,“我……”
“你什么?”江珮结巴了,这让董志兆开心的翘了嘴角,她平日里伶牙俐齿,连闫家兄妹都不是她的对手,她现在结巴了,是因为自己?
“我的……鼻子疼!”江珮的心噗噗跳个不停,终于找到一个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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