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楠这才回过头来,一眼便望到了那枝缀着满满榴花的枝子,怔了怔,笑道:
“不碍事,我把头发截断就好。”
萧景云颇不赞同地摇摇头,伸想去帮叶楠把头发从花枝上拆下来:“我来帮你吧——”
他话还没来得及说完,这一条花枝终于不堪重负,晃了两下之后发出清脆的一道“咔嚓”声,随即断裂坠落了下来,好巧不巧地落在刚刚伸出的萧景云掌心。
平日里天不怕地不怕、就算萧家老太爷都镇不住他的泼天混小子突然就生出了某种足无措的意味。他执着花枝看向叶楠,只觉榴花烈烈似火,红花绿叶交相映衬之下,便愈发显出叶楠乌黑的长发和淡淡的神情来了。
即便那张精雕细琢的面孔上,半点时下流行的脂粉也没有,可正是这极盛的榴花与极素的白衣间,方能愈发显出她的天生清艳矜贵,内蕴光华无双。
她就这么安安静静地站在那里,却让人有种感觉,她不是属于这里的人,她只是在守望这百年人间,只是一名旁观者,任凭沧海桑田斗转星移,她都会看着。
……也只是看着而已。
就好像此刻,如果放在话本子里或者随便放在别的什么少女的身上,这种头发勾缠在花枝、花枝又被玉树临风的少年握在里的画面,足以让人脸红心跳,绮思连连;可她的面上半点波澜都没有,依然安静而沉默地站在萧景云半步开外,就这么淡淡地看着他。
人人都说这一任的叶家小家主有着与年龄不符的心胸,给她锦衣玉食她毫不在意,可是让她箪食瓢饮她也安之若素;她从不跟人置气,对于乱八糟的闲言碎语从不放在心上,别人的盛誉她也能面无喜色地照单全收,真真是一等一的好气度。
萧景云一开始不认识叶楠的时候,还在背地里嘲笑过说这种话的人呢:
人类都是群居动物,都能够共情,怎么可能对别人的评价完全不在意?只是人家会伪装罢了。
然而当他终于见到叶楠之后,他才不得不承认,这些人的评价颇有道理,果然没有什么东西能够在那双沉静的、纯黑的眼睛里留下半点印象——
人类怎么可能以一己之力撼动万年无波的深潭?
萧景云刹那听到自己的心跳宛如雷鸣。
他曾经看过那么多的诗词,说什么“墙头马上遥相望,一见知君即断肠”,说什么“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之前他一直不懂,因着他自己浑身反骨,还笑话过这些人为了点情情爱爱的小事就要死要活死去活来,可真是没出息,生生气走了他的国先生。
就在这一瞬间里,不过弹指的十二分之一,他终于蒙承感召,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大喜,什么又是大悲。
喜,为的是只要叶楠站在他面前,他便终于感觉自己的心上有某处空缺,被熨帖地尽数填满了;悲,为的是只怕叶楠终其一生,也不会记得区区一介凡人的萧景云,也终于暗合了他自己刚刚说过的“区区薄名,不足挂齿”。
想来可真是一言成谶。
萧景云深吸口气,把的花枝递了过去,缓声道:
“……江南无所有,聊寄一枝春。”
不得不说,就算萧景云之前曾是个彻头彻尾的混蛋,他今晚的表现也称得上一句无可挑剔,多少少女要是被这样英气的少年献上足足一晚的殷勤,只怕没有不芳心乱摇的,可叶楠完全没有接住这个梗。
她不仅没有接住这个梗,甚至还用饱含同情的目光看了一下萧景云,委婉地提醒道:
“可现在是夏天。”
不过话虽这么说,叶楠还是从萧景云的里接过了这枝榴花,心想看来自己是现场唯一一个明白人了,也不知道萧家的小少爷是脑子里的哪根筋出了问题,怎么大夏天的还念这首诗,果然之前“萧家小少爷曾经凭一己之力活生生气走了五个国先生”的这个新闻不是传言,是真的。
与叶楠心意相通的九尾狐终于开始怀疑狐生了:???你明白个锤子!!!萧景云能够对你一见钟情,就是他脑子里的筋最不正常的时候吧!真是让狐迷惑,为什么一个好好的小姑娘可以不解风情到这个程度?!
如果九尾狐百年之后还保有这段记忆的话,就会欣慰地发现,人类的智慧真是无穷无尽,短短百年的时间里就专门创造了个词汇出来,专门用来形容叶楠这种人:
钢铁直女。
等萧景云送了叶楠回来之后,满心焦灼的萧母立刻就把自家儿子拉了过去,好一番细细盘问:
“景云,你好像很喜欢叶家小家主啊?我看你这一晚上眼神就没从她身上离开过,竟然还难得地学会守礼了,你跟妈说句实诚话,你是不是意人家?”
“不是好像。”萧景云承认道:“我就是喜欢她。”
然而得到了这个答案的萧母面上却没有半点喜色。她叹了口气,把求助的目光投向了萧老太爷:
“您看看……您看看这都是什么事儿呢。”
“我儿可真没让我少操心。别人家都是婆婆嫌弃媳妇,越看越不顺眼,放在我们家呢,就是咱们把我儿包装得花团锦簇的献上去,只怕都过不了人家的大门。”
萧老太爷也是这么想的。他看着萧景云,道:
“人家什么身份,你又是什么身份?”
“你要是真有这个心,那以后你可得学好了,把你以前的所有毛病,全都收拾了罢!”
萧景云半点犹豫也没带地回答道:“我晓得,我会学好的。”
萧家所有在座的长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一时间竟然不知道说什么好:
他们做好了萧景云不过是一时兴起的准备,做好了就算他喜欢叶家小家主也不可能做出什么改变、还需要他们循循善诱的准备;可没成想事到临头,他居然答应得这么痛快,倒让人不敢相信,只怕真是转性儿了。
“你要知道叶家身为玄道之首,规矩大得很。你要是真的要求娶他们未来的家主,你要面对的,是一整个叶家的反对,咱们家里只怕也没多少人会看好你。”萧老太爷给自己的孙子提前打了个预防针:
“就算这样,你也不会改主意?”
萧景云轻轻握了下,觉得好像还残留着些许榴花的香气。那香气淡薄又缥缈,不管他怎么用力地握住,到最后都会像叶楠似的,半点留恋也不带地便要从他的面前消失,从来都留不住。
所以我不会强留下她。萧景云暗暗咬着牙心想——
我要到她身边去。
“我永远都不会改主意的。”萧景云低声道:
“我就认定她一个人了。哪怕她看不上我也好,整个叶家都会反对也好,哪怕到头来只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也好,我只想……”
只想到她身边去,让她叫一声我的名字,让她真真切切地看着我这个人。
除此之外,我什么都不求。
那抹高洁胜雪的白衣、宛如乌檀的长发,并着烈烈如火的榴花和枝枝蔓蔓的绿叶,在这个炎热的夏日里,便成了个他心头难以忘却的影子。
等到他日后再怎么回忆起这一幕来,所遭受的一切苦难,便要尽数化解在这抹倩影里了。
第75章
次年的金陵城里,有两件天大的事情,值得人们从年说到年末:
第一件事,是叶家小家主叶楠终于成年了,从叶鸿兴的里正式接管了整个叶家。
这条消息一出来,别说,威慑力那叫一个大,这剩下的半年里,妖魔鬼怪之流甭管在外面闹得多厉害,进了金陵城之后,是真真的屁都不敢多放一个。外面风起云涌,局势瞬息万变,更为动乱的地方白骨卧于野千里无鸡鸣,有山海主人坐镇的金陵城却平静如初。
第二件事,是萧家的小少爷萧景云终于学乖了,学好了,萧老太爷正在逐步把萧家所有的生意全都交到他里。
萧家能够在金陵城里站稳脚跟,靠的就是里的军火生意。这桩生意可不算是什么小事,一不小心没做好的话,这可就不是亏钱的问题了,而是在刀尖上跳舞跳久了,把自己的脚给断了下来。
萧老太爷一开始把这些生意交给萧景云的时候,委实没指望着他能做出花来,还另外派了不少人跟着他,心想只要能让他保住一条小命就行,亏多少钱倒都在其次;但这大风大浪是一定要见识过的,要是不见识过这样的场面,想要慢慢地一步一步来,按照现在的世道,没人能等萧景云长起来,没办法,只好先下一剂猛药再说。
结果他还就真的老老实实地收了心,开始正儿八经学好了。
一开始还有人打算欺生,看着萧景云刚接这种大生意不久,想要从他里敲点什么东西出来,结果还没等萧老太爷派去的人说话呢,萧景云就先自己指出了这些问题,等那想趁火打劫的人汗流浃背的时候,他就又拿出一份全新的合同来,让那人签。
那人本就做贼心虚在先,眼看着萧景云不追究,还以为这位小少爷是接管了家里的生意之后把一身反骨都磨平了,便美滋滋地签下了新的合同,结果他回去之后细细一看才发现,这份合同里面的坑,比自己原本想要让萧景云签的那份还要多!
这样的亏,萧家吃得起,权当让自家的小少爷历练的学费了;可是别的人家但凡家底薄一点的,便吃不起,这就跟用真金白银去打水漂听响一样败家。
没过多久,这个试图来浑水摸鱼的家伙全家都被这一份合约拖垮,萧景云却浑似没受到半点影响似的,直接带人去抄了他的家,把所有的家产都并入了萧家;之前卖出去的军火,也全然物归原主,真真是一点亏也不吃。
经此一事之后,金陵城里的人这才如梦初醒:原来萧景云之前不是个败家子,也不是什么游好闲不学无术的纨绔,更不是空有口舌之能的失败者——
他只是很单纯的混。
混账的混。
萧家的军火生意在萧景云里蒸蒸日上不说,甚至就连别的明面上的正道生意也被萧景云抽出空来,做得有声有色。
现在人人见了萧景云,都再也不能跟以前一样半开玩笑半不放在心上地叫一声“小少爷”了;只要将来还有跟萧家打交道的会,还有可能要跟萧家做生意,就都要恭恭敬敬地称他一声“萧大少”。
叶家人们当然也听说了萧景云的变化。不过他们完全不知道这家伙的突然改变是因为他想跨越玄门和普通人之间那道天堑、想要冒昧来求娶他们的家主呢,叶鸿兴还很是公道地夸了他一下:
“我之前见到萧大少的时候,就看得出他龙气缠身,日后定然不凡。不过璞玉在绽放光辉之前,与顽石也并无不同,所以人人都会认为他不过是个除去一身反骨之外、与所有人都并无不同的普通人。”
“想要真正显露出本事来,得经过好一番磨炼,就是不知道什么人成了萧景云的引路人,把他提前带到正道上去了。”
“要是他生得再早上几百年,必能成就大事。”
叶鸿兴正在对萧景云发表“真是个了不得的年轻人”这一番评论的时候,完全没想到他口的那个“引路人”就是正在身边皱起眉头、苦大仇深地对着摊满了一桌子的功课的叶楠。
她要应付教书先生布置下来的功课和叶家的内部事务这两大部分的事,就已经很是让她劳神劳力了,更别说叶楠本来就对这些事情的感知不是很敏锐——这么说都是客气了的,说大实话那就是很不敏锐,跟个木桩没什么区别;唯一知道真相的九尾狐为了避免直面叶鸿兴发现真相之后的怒气,把自己团在了山海古卷里过冬,装出一副与世无争的样子来提前给自己洗脱关系。
所以叶鸿兴在又一次收到了萧家的请柬之后,二话不说就安排叶楠出行前往萧家:
“你已经对着这些东西一整天了,出去散散心也是好的。”
“而且萧景云最近锋芒毕露,无人敢与其争锋,这样的少年英才,虽然不能与我们有更深一步的交际,但是表面上的关系也是要维持住的。”
叶楠终于从佶屈聱牙的功课里解脱了出来,乍闻此言险些没感动得热泪盈眶,二话不说就抱着山海古卷一溜烟跑远了,叶鸿兴还剩下半句话没来得及嘱咐出去呢,只能望着叶楠绝尘而去的背影干瞪眼:
“平时怎么不见你来处理内事的时候跑得这么快啊家主?!”
一旁的长老也笑道:“不过这也很好,不是吗?家主终于有了点人气了。”
叶鸿兴欣慰地点点头:“我当初安排家主去进学的时候,你们都在那里口口声声说没有必要,现在终于懂了?”
“懂了懂了。”一时间赞叹之声此起彼伏,都在感叹叶鸿兴的深谋远虑:
“如果家主没有体会到被这些陈规腐套束缚着的痛苦,就不会对他人产生共鸣;当家主对外界产生共鸣之后,便定能连那些更为积极的、正面的东西一并感知到,进而对这个世界产生眷恋与怜惜,便会生出人心,这样才能入世。”
叶鸿兴遥遥望着叶楠远去的方向,叹道:
“其实家主说的不错。在那些大妖的眼里,我们的确不过是蜉蝣,朝生暮死,不足道。”
“但是蜉蝣也有蜉蝣的快活。”
他话音未落,一阵穿堂风便掠过桌案,将叶楠还没来得及收起来的书卷翻了个乱八糟。叶鸿兴赶紧过去把书卷收拾了起来,笑道:
“都做家主的人了,怎地还这么毛毛躁躁的。”
这一翻倒叫人看出了端倪来。旁边有位长老眼尖,看到了书卷上的字,只觉心下骇然,总觉得这东西不该给年轻的家主看,而且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太对劲,便半真半假地试探了叶鸿兴一下:
“知道的说你高瞻远瞩,想要让家主入世;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又要重操帝王师旧业,培养个君主出来呢。”
“哪敢哪敢。”叶鸿兴整理好了上的东西,面不改色笑道:
“只是我想,做仁君和做个好家主的道理是差不多的,便随便找了几本书给她看,仅此而已。”
几张微微发黄的书页从叶鸿兴的指间滑落下来,上面的墨迹里赫然便是——
不以一己之利为利,不以一己之害为害,此人之勤劳必千万于天下之人,一往无前,舍生取义,然功绩不必彰于史。
“……舍生取义。”这位叶家的长老把这句话细细咀嚼了一遍,蓦地变了脸色,惊疑不定地看向叶鸿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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