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钧没有预料到他们会这么热情,差点被人群围住出不来。
还好那个叫赵博的少年眼看大家不像样子,发了一通火,镇住了其他人,温钧才顺利脱身。
不过,赵博这个自来熟的少年,却是摆脱不了。
赵博一路热情地将温钧送出门,一路上嘴巴就没停下,到了门口,还依依不舍地挥手再见,让温钧明日一定早点来,他们以后就是同窗了。
温钧扶额,不明白这些人为什么这么热情。
等到温钧走远,赵博转身回教室,一进去就被人围住了:“怎么样,打听清楚了吗?这位学霸进哪个班?”
赵博坐回位置上,面露烦恼之色:“学霸好像有点高傲。”
“啊?那我们以后的随堂作业怎么办?自从得罪了丛安那个小人,我们的随堂作业都已经被先生批评三回了。”
赵博一拍手:“不怕,学霸明日就入学,只要我死不要脸,一定能抱紧他这条大腿!”
第12章
温钧还在烦恼束脩一事,倒是不知道有人这么期待他的入学。
到家后,他和家人说了通过入学的消息。
温常氏和温蔷十分欢喜,迫不及待准备起束脩六礼。
所谓六礼,就是学生拜师时,赠送给先生的六种带有特殊寓意的礼品,分别为肉干、芹菜、龙眼干、莲子、红枣、红豆。
此外还有脩金,依各种情况而数量不一。
像私塾这种私人建立的小学堂,先生不可能做慈善不收钱,一般来说都要提供脩金,而一些德高望重不差钱的大家,收徒多是不要钱的,因为普通的学生就算想要给钱,也给不了多少,既然如此,还不如不要钱,全了两人的师徒之名。
温常氏出门,找左邻右舍换齐六礼,装了满满一篮子回家,才想起来还不知道脩金几何。
她连忙敲了敲温钧的门,询问脩金应该准备多少。
温钧在屋里沉默片刻,打开门,低声回答道:“二十两白银。”
“什么?”温常氏手上的篮子差点掉下去,震惊地眨眼,脱口而出,“这也太贵了些。”
即便是她夫君温承贺开办私塾的时候,束脩也没有这样昂贵,只意思地收了六两银子。这是哪家私塾,竟然这么狠?
温钧解释:“私塾位于城西。”
只这一句,温常氏立刻明白了,脸色变幻不定。半响后,咬咬牙道:“我再去看看我那还有什么首饰。”
儿子好不容易想通,她绝不能拖了后腿,今日就算是将夫君赠予的东西都卖了,她也要将温钧送入私塾!
温常氏下定决心,转身就要进屋。
温钧拦住她:“不用,娘,我等下出门一趟就行,你在家等我,不要动你的首饰。”
温常氏停住,有些不解:“你出门去哪里?”
这几年除了季家不嫌弃,和他们温家母子三人来往,其他一些曾经来往密切的人家,都因为温常氏是个寡居的妇人,避嫌而不怎么上门。渐渐的,关系也就断开了。
数年不见面,这一时半会的,钧儿能去哪里筹钱?
温钧也没说什么,转身回屋里拿出那一摞的欠条,给温常氏看了一眼。
“这是什么?”温常氏吃了一惊,儿子以前那些银子,不是白白送掉了吗,怎么还有欠条?
温钧没多解释他之前做过的事情,只道:“我去找找他们,应该能收回部分银子,先将束脩交上。”
“好!”温常氏听到这句话,眼睛一亮,顾不上思考怎么回事,连声道好,送温钧出门。
不过这时候天色已经不早,温常氏看了眼天色,又叮嘱道:“若是不够,家里还有一些零散银子,你早点回来,别在外面耽误了。”
温钧满口答应,谁知道这一出门,却直到半夜才回来。
他带着银子,脸色有些无奈地回来,手上还多出了两道伤口。
温常氏和温蔷吓了一跳,顾不上黑灯瞎火的,忙进忙出烧水给温钧处理伤口。
“这是怎么回事?”
温钧叹气:“路上摔了一跤。”
他依次去了好几个人的家里要钱,路上耽误了点时间,走到半路天色就黑了下来。
古代的路上又没有路灯,他只能摸黑赶路,结果不小心被绊了一跤。
他反应还算快,及时避开了摔倒的命运,不过手却被路边的荆棘划伤了,流了点血。
不过就这点小伤口,温常氏已经心疼得够呛,眼泪都差点下来了,责怪道:“说了让你早点回来,你不听话!你说说你,早点回来不就没这出了吗?”
温蔷也教育道:“下次不准夜里出门!”
“我知道了,我以后夜里绝不出门!”温钧在“凶悍”起来的娘子军们面前十分无奈,满口允诺,由着温常氏一边叨叨一边帮他清理伤口。
他真的没想到自己会这么倒霉,收债的时候遇到反抗都干净利落地镇压了,却栽在夜道上。
第二天,温钧带着凑齐的六礼和脩金前往私塾,老先生也被他的手吓了一跳:“这是怎么了?”
温钧含糊解释:“昨夜出门摔了一跤。”
“这……”老先生心疼不已,叮嘱道,“以后尽量别在夜里出门,你这双手还得用来写字。”
温钧本来没什么感觉,被他一说,也有些担心自己的手,这个时代的医疗条件不发达,要是真的双手受伤感染,他的学业就要彻底毁掉。
想明白,他连忙点头答应,表示自己以后绝对不会在夜里出门。
老先生摸了摸胡须,这才露出满意之色,示意温钧随他一起去书房。
在书房里,温钧送上礼物和脩金后,正式拜师。而老先生收下礼物,勉励了温钧几句,交给他一本《论语》、一捆葱、一捆芹菜。
葱代表聪明,芹则是代表勤奋,希望温钧日后读书勤勉,早日有成。
拜师之后,老先生领着温钧去教室:“你放弃学业五年,虽然通读了四书,对这些书的含义估计还是不解其意,我先将你安排在丙班,你多与同窗交流,早点熟悉这些基础学识。日后学有所成,我再将你调去其他班。”
温钧答应下来,往里面扫了一眼。
丙班的教室颇为古色古香,镂空雕窗,素雅明亮。再往外看,窗外种着一排梅树,倒映在窗棂上,虽然还未开花,却也颇有几分趣味。
教室里则铺着草席,每张草席上又放置着矮桌,十几个年龄相仿的少年盘膝坐在桌前,正在装模作样的看书。
唯有一人,正满脸激动、激烈地冲着他挥手。
真是令人头疼!温钧没想到竟然会和这人成了同窗,可以预见,他在私塾的这段时间不会安静了。
赵博也是十分兴奋,他刚刚被先生从乙班调来丙班,还以为会错失和学霸同窗的机会,没想到先生竟然将学霸安排在丙班,这真是天助他也。
只要抱上学霸的这条大腿,求学霸帮忙开开小灶,他的成绩就不会一直往下掉了!
“同窗,快,坐这里,这里是你的位置。”
今日温钧入学,老先生早就吩咐人准备了新的矮桌在教室里,就在赵博旁边。
赵博殷勤地用袖子拍了拍草席,示意温钧快来入座。
温钧面色无奈地走近,从身上的书袋里掏出书籍,盘膝坐下:“谢谢。”
“不用谢!不用谢!”赵博乐得满脸开花,美滋滋地享用了这句道谢,挠了挠脖子,谋划着怎么和温钧的关系更进一步。
温钧翻开书,深呼吸,两耳不闻窗外事,静下心继续背诵《诗经》。
早在昨日,他就一眼看出了赵博有求于自己,虽然不明白求什么,可是温钧自我感觉他是个成年人,就算要适应古人生活,学古人寒窗苦读,也不想和这么跳脱的小孩子交好,所以并不想和赵博走得太近。
希望这个活泼的少年早点想通,不要在他身上浪费功夫吧。
于是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温钧安静看书,对于赵博送过来的话茬,十句只回应一两句,彻彻底底地表明了自己疏离的态度。
可惜赵博是个粗神经,压根看不出来,还以为是新同窗刚刚入学,心里不安,对温钧更加热情起来。
温钧:“……”
结束了一天的学业,温钧拎着书袋起身,趁着赵博还没追上来,看似从容其实迫不及待地从门口走掉了。
走出私塾范围,他又忽然一笑,觉得自己太幼稚了,随便一个热情点的小朋友,就将他逼得如此无奈。
不行,他得镇定些,看看对方到底有什么目的。
接下来十天,温钧冷静下来,只要赵博提出的话茬能让他感兴趣,他都会顺嘴回答两句,看起来就像是接纳了赵博这个朋友,把赵博高兴坏了,试探地将不懂的知识点划出来,找温钧求解答。
在温钧的少年时期,每天上学都会发生这样类似的事,那时候他为了塑造好人缘,都会欣然帮忙讲解,这时候也不例外。
他以为这是从古至今的传统,于是随口点播了赵博两句。
赵博顿时乐疯了,遇见不懂的都来询问温钧。正好温钧也是头一次接触这些令人头大的古文,有些东西记忆也不深刻,需要多加复习,没有嫌弃赵博麻烦,欣然帮忙,顺带加强自己的记忆。
如此一来二去,虽然温钧自己没有感觉,可是私塾里的人都已经公认,他和赵博是至交好友了。
这日放学,温钧从老先生的书房里出来,看见其他同窗都走了,只有赵博带着一群小子等在院子里,一看就是等他。而看门的小童却一脸“这很正常”的表情,他忽然回过神,明白自己在私塾这段日子八成要和赵博捆绑了,有些哭笑不得。
“温钧,快点走啊。”赵博招手叫道。
温钧无奈回应:“来了。”
罢了罢了,多一个同窗好友也不是什么坏事,未来科举路上多一个援手。而且赵博这个粗神经的,就算面对他的疏离冷漠也毫不畏惧,还有什么可嫌弃的呢。
事实上,赵博的学业并不差,是私塾里这么多同窗里面,温钧唯二看得上的同窗。
赵博也不笨,只是脑子僵化,不会自主思考,只需要外人点播一两句,立刻就能恍然大悟,举一反三。
培养一个将来的帮手,总好过一人单打独斗。
……
这段时间,温家的积蓄银子已经差不多花光,每天的饭菜也越来越简单。
温钧和赵博一行人在城中分开,傍晚到家,看见温常氏在水井边清洗野菜,觉得不能这样继续下去了。
就算科举很重要,是他将来安身立命之物,也要先顾着点当下。
饭都吃不饱,还说什么科举?
“娘,最近家里的条件越来越不好,我们不能就这样等着坐吃山空。而且将来二姐嫁人,也要准备一份嫁妆。我觉得,还是得有点进益。”
温常氏茫然了一下,脸色愁苦道:“可是娘不会种地啊。”
温家没有其他的行当经历,倒是名下有几亩地。可惜都赁给了村里的人种,每年收一些租子,一时半会儿得哪里有进益?
想要赚银子,还得另想办法。
温钧沉眸思索了一会儿,可是举目眺望了村子周围漫山遍野的绿色,一时也想不到办法。
到了晚饭时间,温家三人齐坐在堂屋里吃饭,温蔷随口提了一句,猪肉好像越来越贵了。
温钧正在走神,思考日后温家如何生活,没注意听。
倒是负责家里采购的温常氏很有感触,立刻接话:“可不是吗!听说是邻郡发生了猪瘟,死了很多猪,猪少了,猪肉也就涨价了。”
温蔷点头:“原来如此。”
她回想了一下猪肉的滋味,又想起家里最近状态不太好,已经有好几天没有吃肉,忽然来了兴致:“既然这样,娘,我们自家养猪吧,我看隔壁林大婶家里也养了一头,每日不废什么事,那猪也在蹭蹭地涨肉。”
温常氏迟疑:“那味道可不太好闻……”
“老宅挺大的,我们可以隔开来,将猪养在左侧院子里。”
这句话倒是没错,温家爷爷奶奶年轻的时候勤俭持家,算是村里的富户,建宅子的时候特意多圈了不少地,宅子修建得又大又高。
现在老宅旧了些,不过在偏僻的角落里养几头猪,他们几人在正院住着,应该是闻不到味的。
不过温常氏还在犹豫,儿子要读书,万一吵到了他怎么办……
却听温钧一锤定音道:“养!二姐的这个想法很好。我明日就去收拾院子,隔开猪圈,去集市上抱几只猪仔回来。”
第13章
温钧说做就做。
第二天刚好休沐,不用去私塾,他便花了大半天功夫,将老宅另一边整理了出来,在角落处用碎石堆出来一个简陋的猪圈。
又趁着集市还未散,去抱了两头猪回来。
一头小公猪,一头小母猪。
两只小猪刚出生一个来月,粉红色的,小小一只,一进到猪圈里,就躲在角落里好奇地观察这个新家,半点不怕生的样子。
温蔷好奇来看,逗了逗两只小猪,托腮迟疑起来:“看起来很可爱啊,我们以后要吃了它吗?”
温钧正在干活,闻言眉角抽了抽,无奈道:“二姐,你对它们最好不要有什么感情。”
女孩子就是容易心软,可是真的投入感情了,将来杀猪吃肉的时候岂不是要自我打脸?
温钧告诫了一句,继续去做其他的事情。
温蔷抿紧了唇,看着小猪半天,发现温钧还在整理东西,恋恋不舍地站起来,不再去看两头小猪,跟着温钧一起帮忙。
她亲力亲为,很多小事抢着做。
温钧后知后觉地发现,温蔷好像误会了什么。
她似乎以为这两头猪是为了她而养的?
那可就闹了一个误会。
温钧养猪,是因为昨日温蔷和温常氏的对话,让他想起来自己穿的是一本小说。
小说里,女主以经商天赋获得男主的青眼,其中有一条重要的情节是:元鸿二十五年夏,荆楚郡发生猪瘟,作为提供猪肉的大郡城,迫不得已扑杀了几十万头猪,导致猪肉价格不断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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