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妖怪夫妇探案日常——鹿谣

时间:2020-11-01 10:09:31  作者:鹿谣
  不过这不代表将军府中没有吃里扒外的人。
  他又问,“事情发生之后,您府中可有下人辞工不干的?”
  尹将军接着摆手,“没有,我府上待遇好,一年到头也没几个辞工不干的。”
  越千城表示了然。
  把包袱往肩膀上送送,花涴插话道:“尹将军,您目前有没有怀疑的对象?”
  尹将军摇头,“没有啊,我实在想不到,谁有胆子偷皇上赏赐的东西,且还敢来我府中偷东西。何况那马甲胄是玉做的,并不实用,私下也不允许买卖,偷走它的人到底想做什么?”
  花涴暗暗挑眉——这可不好说,没准是为了陷害他。
  这是个杀敌八百自损一千的法子,弄丢皇上赏赐的东西是重罪,偷走皇上赏赐的东西也是重罪。
  花涴身上的包袱一点儿都不重,但越千城生怕她累着,伸出手,自然而然地拿过花涴的包袱,他问尹将军,“拿到那副马甲胄后,您分别给哪些人看过?”
  越千城的举动甚是贴心,花涴偷偷瞥了眼他的脸颊,牙齿轻触嘴唇,只觉得心里暖烘烘的,热意融融。
  尹将军为难道:“哎哟,这可不好数了,我刚除寇回来,又得了皇上赏赐,来我府上道喜的人有不少,怎么着也得有十来个吧?这十来个人,都看过我的马甲胄。”
  看来尹将军的人缘挺好。
  也能看出他爱显摆。
  天色又亮几分,东方泛起层层红云,太阳就快要冒出头了。
  几乎一宿没睡,现在困意全爬上来了,越千城忍住打哈欠的冲动,对尹将军道:“麻烦将军把所有到府上道喜的宾客名条列出来,记住,不要漏下任何人。”
  尹将军点头,“你怀疑来我府上道喜的客人?”
  越千城揉揉眼睛,“不止客人。马甲胄丢失已是事实,现在这档口,所有人都可疑。您府中的下人,运送东西进府的外来人,所有与马甲胄接触过的人,我们都要将其视作可疑之人。”
  尹将军“唔”了一声,似有所想。
  又沉吟稍许,越千城抬眸道:“我们想去您放置马甲胄的房间看看。”
  尹将军收起佩剑,“在我书房旁边,”他在前方带路,“走,我带你们去看。”
  晨风送来阵清新花香,他们随着尹将军穿过弯弯曲曲的廊道,又越过一道横跨在池塘上的拱桥,行走良久,才到达放置马甲胄的房间。
  站在房间门前,越千城静下心,仔细打量这里的布局和构造。
  显然,尹将军并没有随意挑个房间放置皇上赏赐的马甲胄,他可能也怕贼惦记。
  用来放置马甲胄的这个房间空间不大,且十分密闭,前后只有一扇窗户,又高又小。越千城伸手比划了一下,除非偷马甲胄的贼人会缩骨功,不然他不可能顺着这个窗户爬进室内。
  那么,只有走前门这一个可能。
 
  ☆、第七十六章
 
  马甲胄已被盗走, 房间里只剩下一个曾用来展示它的木架子。木架子孤零零树立在房间中央,显得这里格外空荡。
  越千城在房间里转了一圈,试图找到些可用的线索, 但尹将军似乎并不知保护案发现场的重要性,房间里全是杂乱无章的脚印,倘使偷马甲胄的贼人真留下什么线索, 也早已被破坏殆尽。
  转完一圈, 越千城顿足在盛放马甲胄的架子旁边,转身问尹将军, “我记得马甲胄分为面罩、护唇片和护颊板三部分,这三样全丢了吗?”
  听到越千城这样问, 尹将军的眉心高高向上提起一下, 深深凝视越千城,他回答道:“的确,这副马甲胄有面罩、护唇片和护颊板三部分。”他走进房间, 望向空荡荡的木头架子, “这三样原本是放在一起的。也是赶巧, 马甲胄丢失的前一刻钟,我发现玉面罩上有灰尘, 遂让管家拿下去擦拭。贼人偷走的只有剩下的两部分, 马甲胄上的玉面罩还在我手中。”
  越千城从尹将军高高向上提起的眉心中读出些许含义, 面上展露一个虚伪的笑容, 他平视尹将军的眼睛, 含义颇深道:“将军, 只有您配合,主动把所有情况说出来,我们才好调查, 您说对不对?”
  尹将军闻言笑了笑,黝黑的脸上挤出两条皱纹,不置可否。
  花涴有些迷糊——这俩人,打什么哑谜呢?
  大概情况已经了解,接下来便是着手调查的阶段,一时半刻摸不着头绪。
  他们这才去客房放行礼。
  去客房的路上,越千城噙着洞察一切的笑,舒展眉心道:“尹将军这个老狐狸,居然还试探我们。”
  当将军可不轻松,需要同时具备头脑和武力,才能够带领士兵打胜仗。尹将军行走沙场多年,早就修炼成了老狐狸,他故意藏着线索不说,等越千城主动一层层问下去,借此来试探他们有没有真本事。
  花涴明白他俩方才打的哑谜是什么意思了。“这也难怪。”行礼在越千城那儿,她行走起来很轻松,“弄丢皇上赏赐的东西不是小事,他不敢贸然交给一个在江湖上籍籍无名的门派,总要试探一番,确保你们真有水平和能力后,才能放心把事情托付给你们去做。”
  幸而越千城有几把刷子,完美应付了尹将军的试探。
  迎着初升的太阳抬头,越千城转动酸痛的脖子,态度随意道:“管他怎么试探,我们不带怕的。”
  少年说这句话的语气虽然狂妄,却一点儿都不讨人厌,花涴侧目望他,视线从他高挺的鼻梁上一扫而过,很快收回来。
  她眯起眼睛微笑不言。
  越千城察觉到了她的小动作。
  一夜积累的疲惫霎时间消失不见。
  将军府的管家已提前备好了客房。待越千城他们放好行李,花涴提起自己的包袱,拎在手中道:“你们歇着吧,我就不住在将军府了。这里离我们家只有几条街的距离,我回家去住,明天再过来找你们。”
  水盆里有备好的温水,越千城往脸上泼了些水,拿毛巾抹脸道:“我送你。”
  花涴刚想说不用,可是想到明天才能见到越千城,心里不知道怎么的有股迟疑不舍的感觉。回绝的话来到嘴边,变成了干脆利落的一个字,“好。”
  白羽生想看看花涴家住在哪里,他凑到花涴身边,厚着脸皮道:“我也去。”
  把毛巾搁回架子上,越千城亦干脆利落地送给他一个字, “滚。”
  白羽生识相地退回房间里。
  太阳已经全部越出地平线,像个腌制均匀的鸭蛋黄,越千城拿过花涴手中的包袱,和她一起沐浴在阳光下,沿着来时的路朝将军府外头走去。
  说来,越千城与花涴重逢已有一个多月,在这一个多月中,他还从未问起花涴的父亲母亲是什么身份。
  但他从花涴的言行举止中猜测,花涴的父亲应当在京城做生意,且家中钱财不少,结识很多显贵人物。
  花涴身上没有官家子女的挑剔和任性,她的弟弟和娘亲也很平易近人,他们对待金钱的态度很寻常,像是见多了,所以花涴她爹是朝廷命官的可能性不大,是富商的可能性较大。
  随便花涴的父亲母亲是什么身份,都改变不了越千城对花涴的爱慕之意,他从始至终喜欢的都是花涴这个人,而非她的身份或是家世。
  穿过庭院,越千城随口问花涴,“一直不曾问过,你父亲母亲在京城做什么营生?”
  花涴想了想,犹犹豫豫道:“大概……是帮人做事的?正经营生倒没有。”
  越千城不大理解花涴这个说法,他正要问得详细些,突然之间,匆忙的脚步声从身后响起,伴随着黄鹂般清脆的说话声,一道娇俏人影跑到他身旁,笑意满面道:“越、越哥哥!果真是你!”
  是个十五六岁的小姑娘,鹅蛋脸荔枝眼,着一身蓝白相间的少女长裙,裙摆长长拖在身后,沾了不少枯叶。她的个头不甚高,得高高仰起脸看越千城。
  越千城看了她好几眼,才想到这个喊他“越哥哥”的姑娘是谁,“尹、尹什么来着?”
  他忘了她的名字。
  这么多年,只有花涴的名字,他牢记于心底,莫不敢忘。
  穿蓝白长裙的小姑娘兴奋道:“是我呀!尹神曲!”
  有个身量不怎么高的姑娘喘着粗气追上来,单手掐腰,累得上气不接下气,还不忘提醒尹神曲,“小姐……你慢着些,老爷、老爷说了,您要坐有坐相,站有站相,不能疯跑。”
  气度冷清,不苟言笑,一看便知做事情踏实,该是她的贴身侍女。
  名唤尹神曲的小姑娘不以为意,“哎呦阿初,你做事就是太一板一眼了,万一我跑慢了,错过见越哥哥的机会怎么办。”想到什么,她激动得在原地跺脚,“阿初,”她指着越千城,对那个侍女道:“这就是我和你说的救命恩人!他姓越,叫越千城。”
  叫阿初的侍女仍旧重重喘着粗气,她抽空抬起眼看了看越千城,又看了眼花涴,末了点点头,表示知道了。
  她姓尹,侍女又称她为小姐,难道说——眉头拧成麻花,越千城难以置信道:“你真是官家小姐?”
  唔,若早知她是尹将军的女儿,越千城说什么也不会接下这个委托。
  他认识这个叫尹什么曲的小姑娘,她便是无仙派未露面的最后一位成员。
  那是在半年之前。
  有一日他上街去办事情,路过瞿凤郡郊外的那片荒地中,突然听到有人求救。
  本着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的思想,他涉过荒草地,救下了那个呼救的人。
  正是今日见到的这个小姑娘。
  当时这个小姑娘同他说,她是官小姐,家住在京城,因为父亲长期不在家,母亲前儿个又苛责了她一通,她心中郁闷,所以偷偷跳上一架去家中送东西的马车,跟着马车来到了瞿凤郡。
  她在瞿凤郡游荡了三天,实在找不到吃饭的地方,又累又渴,实在是走不动了。
  越千城难得做一回好人好事,他出钱请她吃了顿饭,又给她找了间客栈落脚,还丢下几颗碎银子,给她当回京的盘缠。
  本是做好事不求回报,哪料到这个小姑娘不是甚省心角色,她正是情窦初开的年纪,见越千城相貌好,人也好,竟因此喜欢上了他。
  打那日后,她天天到无仙派去找越千城,还诓骗霍嘉,把她的名字也加入无仙派的花名册中,成为他那没前途的门派中的一员。
  她就像块膏药,紧紧贴着越千城,浑然不知矜持为何物。
  越千城为此困扰很多天,他想了好些办法,软的硬的都来了,末了尹神曲的家人找到瞿凤郡,硬将她带走,他才终于解脱。
  这就是个竟给人添乱的家伙。
  看到她,越千城便想到那段被人疯狂追求的日子,顿觉头大。
  他可以疯狂追求别人,譬如花涴,但他无法接受被别人疯狂追求。
  恰好花涴有东西落在霍嘉的包袱里,霍嘉从客房中追出来,将落下的东西送还给花涴。
  如遇救星,越千城朝霍嘉挤眼,从牙缝里挤出声音,“霍嘉,救我。”
  霍嘉清楚当下是什么情况,他过来的时候都看到了。这个叫尹神曲的小姑娘他有印象,这就是个粘人精转世,身上贴着胶水,不好甩掉。
  幸而他平日里喜欢装些哄人的小玩意儿。
  从随身携带的布袋子里掏出一只木头做的小狗,霍嘉蹲下身子,拧紧小狗尾巴上的发条,将它放置在平地上。
  这只木头小狗有巴掌大,肚子里头嵌着机关,只要转动小狗的尾巴,它便会晃悠着四条腿往前跑。  
  这玩意稀奇可爱,很适合哄年纪不大、又深居简出的大小姐。
  果然,尹神曲的注意力被木头小狗吸引开,她蹲下身子,追着小狗问霍嘉,“这是什么东西啊,我怎么没见过?”
  霍嘉抱着双臂,居高临下道:“我无聊时做的小玩意儿,市面上没流通。”
  抓住这个机会,越千城牵过花涴的手,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过大门,加快速度向远处跑去。
  尹神曲听到了动静,她抬起头,这才发现刚刚还在眼前的人没了, “人呢?”她忙站起身,“越哥哥人呢?他不会跑了吧?”
  视线投向门外,迎着初升的朝阳,她看到越千城快速消失的身影,“他果然跑了!”顿一顿,又看到了他与花涴紧紧相牵的手。
  轰!尹神曲的理智突然断线,牙冠咬紧,她气得在原地上跳下窜,一字一顿道:“那!个!女!人!是!谁!”
 
  ☆、第七十七章
 
  霍嘉本想说是他未来的嫂嫂, 无仙派未来的女主人,看到尹神曲通红的眼睛之后,他选择闭口不言。
  惹, 他可不想被撕碎。
  太阳彻底跳出天际,悬挂在天幕东方,不知名的雀鸟绕着几棵梧桐树飞来飞去, 不知是在找虫子吃, 还是在接露水喝。
  京城的生活节奏快,人们起得早、睡得晚, 现在时辰尚早,街面上却已满是行人。要是在凌云城, 现在街面上还是静悄悄的, 只有巷子里会有个把行人。
  跑出将军府之后,见尹神曲没有追上来,越千城渐渐放慢脚步, 改为踱步向前。
  他素日里鲜少锻炼, 才跑了这么一段距离便有些接不上气儿, 反观花涴,她的神色一如往常, 脸不红气不喘, 跟没事人似的。
  他问花涴, “你不累吗?”
  花涴气定神闲道:“才跑了不到半里, 我不累。以前在山上学艺时, 我每天都要绕着山跑两圈, 已经练出来了。”
  越千城忍不住朝她竖大拇指,抬起手,才发现方才情急之下牵了花涴的手, 到现在还没松开。
  他小心打量花涴的神色,她好像还没发现他牵着她的手,表情很正常,没有害羞,也没有嫌恶。
  越千城犹豫了——那,他要不要装作也没发现,继续牵着花涴的手?她的手软软的,柔柔的,许是常年拿鞭子的原因,手心略微发硬,不过这并不妨碍越千城喜欢牵她的手。
  手就是要有软有硬嘛,若是手心手背都软乎乎的,那和猪蹄子有什么分别?倒不如直接去买个猪蹄子回来摸,摸腻了还能加点黄豆炖着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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