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大帅他们哈哈大笑,两人觉得这气氛真好。
原本还以为这新加入,到底要谨慎姿态放低些,没想到,根本是自己多想了。
吃完饭,看着大帅他们亲自收拾完桌子,杨士奇心下更惊叹不已。
可是看着他们麻溜的动作,显然是非一日之功。
干净的桌子上,朱远双手紧握,说道:“我已决定,黟县就由凯旋带队去占领,在加上十四,毕竟他已对黟县了如指掌。”
“大帅。”
凯旋先是一惊,接着就是掩饰不住的狂喜。
长胜等人顿时一前身,可是又往后靠。
是呀,这次凯旋因体格的原因,没有功劳,显然这老大早已想好的补偿。
可是,心下到底是止不住的艳羡和酸溜溜。
听着众弟兄们的道喜声,还有忍不住的要求补偿,凯旋大手一挥,这副样子直接让众人把持不住,一个个的直接上手。
十四偷偷的明哲保身,他可是调查完黟县所有信息,才骑马赶来会合的,而且还特意留了后手,按说这功劳得来的确是有点心虚。
就在这时,浑身一寒,慢慢转过头,就看见以十三为首的弟兄们,个个不怀好意的瞅着自己。
啊·····
*
下午,即使行刑之人再怎么拖延,到底是只割了1538刀,这已经是超常发挥了。
朱远毫不吝啬的大肆夸奖,直接把人招进了军中麾下。
再锻炼,锻炼,说不定真就大成了呢。
离开法场,至于露出白骨死去的原县令尸体,直接被百姓们当场你砍一节,我砍一节的拿回家喂狗。
下葬,安息,呵呵,那可真是白日做梦。
杨士奇虽然自问学富五车,为求学游遍天下,可是骤然被托付掌管黟县所有事,到底是疏漏连连。
可是,为了主公独独对自己另眼相待,心下反倒更添干劲。
几日下来,在朱远观察下,其个性坚韧不拔,对人宽容,对事严谨,虽然初始手忙脚乱一些,可是,每日进步之大,肉眼可见,果然是甚合吾意啊,心下不由自得。
此时,信使已到丹城了吧?
*
60里外,已焕然一新的丹县。
早上,萧何正亲自在县城门口,迎接五位虽穿着布衣,却难掩其傲气风骨之年轻书生。
其中先前两位腰带君子剑,论外貌和气度最为出众。
“萧兄,几月不见,容光更甚啊。”
“是极是极。”
萧何拱手,虽笑意满满,却被调侃的稍带无奈之色。
身后侧的夏侯英就面带不虞了,本来还有些好感,这一态度立刻直线下降。
显然五人也是直接发现,气氛顿时尴尬。
萧何心下忧愁,这文兄和伍兄虽惊才艳艳,论才学更在自己之上,就是难免有些恃才傲物,这的确是文人墨客的通病。
不过,以主公的别具慧眼,为人和胸怀定会接纳,这他从不怀疑。
于是,萧何直接开口道,来来,快进,为你们接风洗尘。
文种和伍子胥刚才的确是心下不虞,可是看着萧何的笑脸相迎,眼中也是真切歉意。
哎,罢了,这随和个格还是没变。
走过吊桥,就看见城门守卫奇怪的动作,笔直站姿,右手一立放在头侧,嘴上居然喊道:“萧县令,夏侯队长。”
五人清晰的感知到,他们是发自内心的尊敬。
哎,等等,县令?
夏侯回了个军礼,“嗯,好好巡逻,不要大意。”
换回更响亮的回答声,7人这才走过。
默不作声的五人跟着一进去城门,就被晃花了眼,眼前只见道路干净,行人熙熙攘攘,路边商贩行人在大笑声中交谈,小孩子无忧无虑的跑来跑去;
妇人光明正大的出来采买,老人惬意的带着孙子眯眼闲逛,小吃小玩意前面,是大声呵斥都拽不走的熊孩子·····
这一切的一切都让五人住了脚,神情呆滞。
若是太平年间,或许就是这样的场景吧?
作者有话要说: 昨天请假是因为小孩拉肚子,吃药好多了。
第25章 科特亚部
----------两年后
站在边关城墙上的朱远看着远处,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现牛羊的景色,不由放声长啸。
身旁的众兄弟也加入进来,如此无尽激昂之气势立刻让天上的雄鹰都展翅倒飞。
排列整齐的大雁立刻哀鸣几声,队伍冲散。
“哈哈····”
见此一幕,众人畅快大笑。
看着天上的大雁又重新排列整齐,在头雁的带领下,笔直的朝南飞着,掠过长空,直到化成一个个黑点,再也看不见。
“大帅,咱们这次来科特亚部,义渠那小子肯定又不会轻易让咱们走吧?”
最前面的朱远,身后披风猎猎作响,还没作答,就被兄弟抢先笑答。
“啊,这还用猜?那肯定啊。”
最先开口调侃的长胜,已经长成了个帅气的棒小伙儿,两年的不断战斗和苦练下,外表比实际的骨龄还要大个2岁,再加上这锻炼出来的气势,威风凛凛。
不止是他,所有的兄弟们都产生了脱胎换骨的巨大变化。
回想刚来到这里的时候,已经1.5米身高的朱远,也是难免一晃神。
半年前,随着陈朝末代皇帝死于女人肚皮上,整个天下就真的全乱套了。
没有了头上残暴之镇压,皇城周边建造宫殿的奴隶也是顺势揭竿而起。
从天子脚下到龙安郡延伸,无论哪个地方都打成一片浆糊。
只留世外桃源般的巨鹿郡早已在朱远的占领下,炊烟袅袅,欣荣和乐的关起门来,过自己的小日子。
约50个小县,30个中县,20个大县,除了巨鹿郡的最大的城池,容纳近20万人的鹿城,没有掌握在手中,可真是完美的实行从农村包围城市。
当初,暴虐弑杀的陈主为了当皇帝,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杀了个干净,致使现在,朱远眼看,他人高楼刚起,眼看他人高楼立起,又眼看他人高楼塌了,真是一出出好戏。
八竿子出五服的各地王爷也一个个的招兵买马,吹嘘自己的神圣血脉,真可谓,陈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
其实朱远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大的巨鹿郡,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他一个劲的故意放慢步伐,再慢点,再慢点,可是,随着占领一个个县城,手底下人才济济,一切都不由自主的推着他往前进。
老加入的同县萧何如今都掌管一郡的粮草、赋税等要务,其同窗好友尤以文种和伍子胥最为臂膀,管理一郡士兵选拔等兵事,可谓是一支。
阳县的杨士奇半个月站稳脚跟后,也跟老家去信,弄了个二杨等旁支兄弟辅佐内务,再加上义兄彭越的战功累累,此为第二支。
第三支就是后来加入的纯粹武将力量抱团,彼此间可谓是惺惺相惜;
尤以边城出身的横县白起,战县李牧为首,蒙恬,高长恭,斛律光等有勇有谋、智计无双之将领,可谓是真正的从小兵一步步靠着战功成长起来的。
*
哎,朱远这次就是因为,巨鹿郡东南方与龙安郡相邻的地界,几股势力袭扰不停,手底下的文人谋士武将都一个劲的撺掇出兵,他这才来草原的。
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一路快马加鞭,当初荒凉无际、野草遍布的巨鹿郡处处硕果累累、喜笑欢颜,正值秋季大丰收,正是农忙之时,这时候,实在不宜发起战争。
此时,留在横县的是领着一个营兵马的蒙恬防守,这里没有万里长城,只有以县城墙为防守。
横县自古就是巨鹿郡最突出一点,可谓是最靠近广袤无际的草原,一墙之隔,截然不同之景象。
往里是风吹麦浪的广大老百姓劳作图,往外就是群马奔腾、牛羊撒欢。
面容坚毅,眼神睿智,整个人都透着冷静自持的蒙恬,刚骑马巡逻回来,闻听大帅来到,手心居然立刻出汗,身后的亲兵个个呼吸粗重,更是不堪,毕竟是要见到久违的大帅了啊!
“第三革命军第一师师长白起麾下,第一营营长,蒙恬,恭迎大帅。”
“标下**恭迎大帅。”
朱远赶紧笑道,行了,行了,看你们这一个个累的。
由于是在城墙上,后面一字排开的新兵蛋子,边敬礼,有幸第一次亲眼见证大帅是何样子。
可是,乍见之下,还是免不了怔愣一瞬。
一直以为传闻中的大帅面相普通的话是假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真如同传言一样。
乌黑束发,高高的额头,唯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最为醒目。
挺拔直立的站姿,即使个子不高,可是随意站在那里,周身就让人止不住的跪地膜拜之气度;身穿平常布衣,肩上披着半截过腰红色披风,脚下一双厚厚的布鞋。
可是,就是这样的大帅,就是这样平凡普通的大帅啊·····反倒更让他们心生亲近之感,敬仰爱戴!
*
离开横县,朱远拒绝蒙恬的派人陪同,众人可真是好些日子没有尽情的策马奔腾。
“喝!”
朱远的坐骑早已换为义渠专门赠的乌孙马,至于原先的杂马留在丹县的家里。
这乌孙马既善于千里奔驰,又身体修长,俊美勇猛,耐力强大,真不愧是现如今草原里最好的马种。
想到此,不由想到巨鹿郡以西被统称漠北之地,内有千多个小国,里面应该就有大宛囯,到时候,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
哎,不好,这就有点流口水了。
不过10多里,远远的就看到放养的大小不一的羊牛群落,不远处,就是如同一座城堡的建筑物,其实是由大小不一的蒙古包汇聚在此才显的壮观。
说起来,这还是一年前,朱远给教的。
此时的游牧民族,根本还没有住得起,也就是制作出粗略的毡账,来适应自由迁徙的游牧习惯。
说起这缘分,就真的不的不感慨一句,天意啊。
一年前,为了士兵们的坐骑一事,朱远带着弟兄们第一次踏进草原,直接往北骑几十里,遇到的就是正内讧的科特亚部。
当时,义渠的父亲去世,其叔叔一直想取而代之,见哥哥一死,直接当着尸体的面就要把小义渠给杀了。
幸亏对老头曼忠心耿耿的下属,护着义渠,但还是寡不敌众。
就在那时候,朱远带着人闯进了嘶喊声,鲜血淋淋的毡账,就看到一个披发的壮汉,手中弯刀正要把一个小孩砍成两半。
*
科特亚部的放羊人,远远就感受到草地的振动,立刻下马,把耳朵紧贴地面,声音是从南面传来的,那就只有一个可能,立刻脸上浮现出真实而又惊喜的笑意。
拿出腰间的号角,使劲吹奏其来,“嗡嗡···”
紧接着声音快速向远处传递着,很快,最中间的最大蒙古包里,出来了一个束发左衽的10岁左右的男孩。
“头曼,定是恩人来。”
义渠脸上狂喜,点点头,扯过马儿,两腿一夹,“唏律律”狂奔而出,赫然又是一匹乌孙马。
身后的汉子们立刻跟上,不过脸上的神情别无不同。
远远的看着红色披风,义渠直接放开喉咙,喊着大哥,大哥,字正腔圆的中原话。
在一片高若马腿的青草中,红色的确是显眼,这也是朱远的故意为之。
两人都没等,马儿停下,直接跳将下来,在草地上一滚,大笑间拥抱在一起。
“大哥,你可有一个月没来了。”
看着深窝碧眼的义渠,其满眼的喜悦又透着点不满,朱远直接揉揉他的黑发。
老头曼从漠北掳掠的女子,肯定是个异域混血儿。
不过,在崇尚狼图腾和萨满的草原内,义渠这迥异的眼色的确是极不招人待见。
义渠看着大哥眼中满满的喜爱,跟从小到大奴仆的尊敬恐惧、萨满的厌恶、焉支的哀伤····一点不一样。
又想起,那一天血色中高高落下的刀锋。
大哥的从天而降,眼中的碧色更深。
*
看着两匹马儿直接你追我赶的跑没影,指不定去祸害单身贵族去了。
两人身后的汉子们吵吵闹闹的,直接小声问道,带烈酒了吗?
前面的朱远无奈一转头,看着立刻转移话题的左衽披发汉子们,知道怕了才转过头。
当初打下黟县后,内里好运居然真有几个年轻时酿酒的老者,于是,这红高粱酒问世了。
当初,因为想着跟草原上交易,直接带着几小坛子,一些茶叶,一些绢棉而来。
解决完内讧,义渠上位后,这宴席上,直接风靡。
茶叶是顿顿离不开的必需品,但还是,这酒更让汉子们日思夜想啊。
呵呵,朱远心里庆幸,这50度以上的都存酒窖里,还有专门蒸馏出的一些酒精,别人都不知道。
要不然,指不定这喝大了,保不住秘密。
不过,这大彪的酒量,的确是被练出来的,也真是哭笑不得。
*
长胜他们与义渠纵使关系变的再好,到底是不想多瞅他的眼睛,谈笑间也是看侧脸,黑色的眼睛看习惯了,这冷不丁来个碧色的,也真是两年下来,渗人程度减轻了不少。
在老大的身后,几人调侃间,也顺利的其乐融融。
不过,说实话,这跟狼似的眼睛,也幸亏老大这么喜欢,还神色如常。
第26章 奈落
一路走来,见到的部族人都是右手握成拳头放于心脏处,单膝跪地,嘴里说着草原话。
一年多下来,朱远明白这是祈福的意思,就像中原话“日恭安”“天神保佑”之类。
不管怎么说,这些属于老头曼的人,若是真是其他人上位,免不了一个被清洗的下场。
一眼略过,两边都是1或2哈那的帐篷,唯有最深处最大,一看就是最气派的6“哈那”蒙古包,才是义渠的头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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