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口一百米开外就是菜市场,道路两边密布蔬菜摊和副食品店,叶嘉文提着一袋陈季琰再三强调非要他买的蜂蜜小蛋糕拐进小区,余晖中楼下的大爷还头对头凑在一起下象棋,杀得你死我活。旁边蹲着一个小豆丁,把卫衣的帽子套在头上,专心致志地观局,可惜话多嘴碎,忍不住对人家指指点点:“大爷你棋臭呀……”怀里还抱着只不知道哪儿薅来的小猫。
陈季琰。
叶嘉文上去把她拎起来,她蹲了太久有点头晕,好一会儿才看清他的脸,“你回来啦?”
在他家住了一个周,陈季琰行李箱里带来的衣服都穿完了堆在洗衣机里,她懒得琢磨操控板上那些五花八门的按钮,就等着他下班来教。现在穿的这件套头衫是叶嘉文的旧衣服,她从储物柜里翻出来就套上了,凑合着能穿,就是太大了,她照照镜子,简直像小孩偷穿大人衣服。
叶嘉文拎着她上了七楼,进了门才发现这人把猫也抱上来了。两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陈季琰怕烫手似的胳膊一松,猫灵活地跳下去遛进了厨房。
“哪来的猫?”
“捡的。”陈季琰看着他。就像当初从路边捡你一样,看着可怜,就随手捡了回来。
叶嘉文本想把猫赶走,看着她的眼睛,半个字都没说出来。
晚饭依然是陈季琰提前做好了的,排骨莲藕汤加两个小菜,两个人刚好吃一顿,她还用肉沫拌了一碗猫饭。陈季琰讨厌油腻腻的碗筷,叶嘉文很自觉地站起来收拾餐桌洗碗,她突然从背后挤过来洗手,叶嘉文往旁边挪了一步,听她说:“给猫取个名字吧。”
“你的猫,你来取。”
“叫豆豆行不行?长得像个豆子。”
哪有猫长得像豆子的?她又信口胡诌。叶嘉文一如既往地没有反驳她,不反对就是默认。
陈季琰靠在冰箱上剥橘子,“你今天下班晚了一点啊。”
叶嘉文却问:“你什么时候走?”
她顿了顿,在他看不见的地方迅速调整好表情,说:“星期天早上就走。”
叶嘉文停下手,转过来:“星期天就走?”
“你不是一直盼着我走吗?”她笑笑,“猫养在你家行不行?明天周六,我们去买猫砂和猫粮,给它洗个澡。你要是不喜欢,我下次来再把它带走。”
“……下次什么时候来?”
“不知道。”陈季琰低头专心地撕掉橘子表皮上每一根纤维,“我回来之前你要是真的养不下去,就把它放走吧。”
“随随便便捡回来,又把它随随便便扔掉?”叶嘉文的声音轻轻的。
陈季琰看着他的后背,“你不想要,我留不住啊。”
星期六上午,两人起了个大早把猫送到宠物医院去洗澡、驱虫、打疫苗,忙活了大半天,又去超市里买猫砂和猫粮。
陈季琰没有养过宠物,什么东西都要买,什么都买最好的,叶嘉文算账算得心惊肉跳,在她的魔爪伸向货架顶端的塑胶球时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腕。陈季琰不防他突然出手,身体往后倾,他眼疾手快地用胳膊挡住。
“你干嘛?”陈季琰的眼睛很大,里面一点情绪都没有。
“这球是给狗玩的。”
“我说你的手。”她挑眉,用眼神示意。
陈季琰的胳膊还向上伸着,外套的长袖子滑下来,露出纤细白嫩的小臂。两人靠得太近,他可以清晰地闻到她头发上的香味,清冽又霸道,在鼻腔里弥漫。叶嘉文触电般乍然松手。
带着大包小包把猫接回家,已经下午三点了。叶嘉文在外面把东西一样样摆在地上。豆豆是一只三花猫,洗干净了才发现它鼻子上还有块淡淡的黄斑,看上去像鼻屎。
“鼻屎猫啊。”叶嘉文伸手轻轻挠它的后颈,猫呼噜呼噜地躺了下来。
给猫挠痒痒只需要机械重复,在理智有所察觉之前,他的目光已经投向了厨房里的陈季琰。
昨晚洗的衣服还没干,陈季依然穿着他的旧T恤,下半身是条半旧不新的运动裤,也是他的。印着信川大学校徽的文化衫对他而言都太大,袖子垂到手肘,可以当半袖穿。陈季琰在穿衣服这件事上一贯很有办法,出门前随手把下摆打了个结,勉勉强强还能看出腰线。夕阳从窗外斜斜照进来,她的头发没有梳好,整颗头都毛茸茸的,像世界上任何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女孩子。
一个普通的女孩子,周末会来男友家里做饭,他负责洗碗和收拾餐桌,之后他们坐在沙发上看电视,她笑点那么低,很容易被一些奇奇怪怪的综艺逗得腹肌酸痛,笑到钻进男朋友的怀里,抓着他逼供:你笑什么?是不是在笑我?说啊,我很好笑?
但她是全世界离普通这两个字最远的人。
陈季琰在这里住了一周,两人很有默契地谁也没提从前。他早上出门上班,她就在家里打扫、做饭、看视频。这样的生活像一个梦幻的泡泡,看上去非常诱人,陈季琰用心地吹大了想让他钻进去,可大家都心知肚明,说到底只是泡泡而已。
猫察觉到他手上的动作渐渐停了,不满地甩甩尾巴,把一旁盛水的不锈钢小碗打翻在地。陈季琰听到响动下意识地看过来,他又被抓到了。
但她并不揭穿他,微微歪着头问:“看什么?”
“夕阳。”叶嘉文镇定地指指窗外,“很漂亮的。”
叶嘉文一整个晚上都睡得不好。猫在外面挠门、嗷嗷乱叫,他被磨得没办法,半夜开门把它放进来,它老不客气地跳上床,在他手边蜷成了一团。
四点左右才入睡,早上七点钟,叶嘉文迷迷糊糊听到外面有走动的声音,意识还在睡眠状态中,人却已经条件反射地坐了起来。陈季琰背着包正在玄关穿鞋,看他走出房间,无奈地笑笑:“本来不想打扰你睡觉的。”
他一颗脑袋都睡得乱蓬蓬的,困得眼睛睁不开,也没戴眼镜,整个人很狼狈,“我自己醒的。”
“我走了啊。”
这一幕似曾相识。在叶嘉文上大学的那两年,陈季琰间歇性地来信川看他,每次两人都是匆匆忙忙见一面,不过数个小时她又要走。每次道别前她总是微笑着的,好像看穿他的不甘和依赖,像安慰一个小动物一样摸摸他的脸:“我走了啊。”
叶嘉文没有办法,她说走就走,他从来都留不住。
“路上小心。”他想了想补上一句,“到金边给我打电话。”
陈季琰本来没有期待他更多回应,这时候心里除了意外,还多了点说不出的滋味。这种感觉让她觉得陌生又危险,犹豫了一下,只是站在门外挥挥手:“知道了,回去睡吧。”
高跟鞋的声音逐渐远去,叶嘉文已经完全没有睡意了。他呆呆站了一会儿,小心翼翼地打开陈季琰的房门。
床铺被整理得干净整洁,是可以拿到酒店当样板房的水平,她把所有东西都收进那个箱子带走了,阳台上只剩下叶嘉文自己的衣服,在晨光里微微摇晃。好像她从来没有在这里住过,好像过去的一个星期真的只是幻梦,他一头钻了进去,等幻梦破碎,唯一存在过的痕迹只是空气里残留的佛手柑香味。
他在床边坐下。门里门外都空空荡荡,一室寂寞的空气里,只有一只还在呼呼大睡的蠢猫。
叶嘉文按照自己的日常节奏睡觉、起床、上班,认真运动、做饭、给猫清理猫砂。
身侧孟书妍的工位空了好几天,听说是请好年假出去玩了,叶嘉文趁着午餐的间隙给她发微信:“什么时候回来?活都给你留着呢。”
孟书妍秒回:“明后天吧。”
叶嘉文干脆打了个电话过去:“你不是在旅游吗,旅游还玩手机?明后天是明天还是后天?”
孟书妍正躺在沙发上刷微博,接到这个电话有点慌张:“啊,我,我在酒店呢。”
“到底上哪儿潇洒了?”
“我……”她下意识地觉得不能跟他说实话,脑中迅速思考着要拿什么糊弄,千钧一发之际,吴明川开门进来了,站在门口就问:“东西收拾好了吗?”
坏了。
叶嘉文立刻辨出了这个声音的主人。“你跟吴明川在一起?”
“……啊。”孟书妍硬着头皮承认。
“陈季琰帮你的吧,她把吴明川的地址给你了是不是?”又被她算计得一点转圜余地都没有,叶嘉文由内而外地感到无力,“我家的事也是你告诉她的吧?”
“是。”话说到这份上,孟书妍反而不慌了,“我要走了,改天聊吧。”
她迅速结束了通话,吴明川走进客厅向她道歉:“我不知道你在打电话。”
“没事。”
他是来送她去机场的。她在这里死皮赖脸地住了一个礼拜,吃他的喝他的,还求他带自己出去玩。吴明川从来都不会拒绝,把所有事情安排得妥妥当当,好像他的词典里就没有拒绝这两个字。
他不喜欢拒绝别人无害的小小要求,即使这些要求又琐碎又烦人,但却会在她第二次说出“小川哥,我喜欢你”的时候,温和、礼貌而坚定地重复他最初的回答:“我们不适合。”
在回家的路上飞驰,孟书妍的沉默让吴明川都觉得不正常,清了清嗓子,没话找话:“东西都带齐了吧?”
“带齐了,放心吧。”她细声细气地回答,“我这点数还是有的。”
“怕你忘了,也没人能捎给你。”
“你以后不来信川了?”
吴明川的双眼紧盯前方路面,“信川的事都是大小姐亲自办了,我之后会去暹粒。”
“那我们以后都见不着了?”
“倒也不是,你下回去暹粒玩可以找我。如果我在,就请你吃饭,行不行?”他微微笑了笑,就连笑容都像对她的补偿。
孟书妍觉得自己马上又要哭出来了,深呼吸了两下才平静了一点,从包里掏出一样东西放在两人中间的杯架里。“那这个还给你。”
“什么?”吴明川正在开车,没敢低头看。
“你的玉葫芦。四年前落在我手里了,现在还给你。”她吸了吸鼻子,瓮声瓮气地说,“我喜欢你,追着你到处跑,还上你家惹你爸爸生气,给你添了不少麻烦吧?真的很对不起。”
吴明川想起来了。
陈季琰大约十二三岁的时候去中国探望外公外婆,在街边看到有人摆摊刻字的,花了五块钱刻了个吴明川回来,硬塞给他,笑嘻嘻地要挟:“随身带着,行不行?得让我看见。”
他最开始把它系在文具袋上,然后把它跟钥匙绑到一起。陈季琰自己都忘了吧,对她的恋慕却和这个五块钱的刻字葫芦牢牢捆绑,一绑就是十年,直到那个早晨,它突然就断在了那女孩的衣服口袋里。
吴明川有一秒钟的愣怔,但只有一秒钟而已。
停车在航站楼门口,他目送孟书妍头也不回地走进去,想她可真厉害啊,竟然敢独自一人从中国来这里找他,还上门去跟爸爸对阵。她胆大包天,同时又脑袋迷糊,以后可怎么办啊。
作者有话要说:
世界失恋联盟
第18章
郑修齐第一次见到陈季琰,是在世纪初的一个夏天。
少年在财富和宠爱中浸淫长到十六岁,从英国回来过暑假。这里的七月每天都在下雨,他哪都去不了,只能坐在家里对自己生闷气:明年夏天不回来了,就留在外面玩,上哪儿都比这里强。
父亲匆匆地从外面回来,用干燥的掌心拂了一下他的头顶:“晚上有客人来,你穿得正式点。”
他的朋友都是大腹便便的商人和政要,如果有夫人,必是穿金戴银、身材丰腴,力图彰显家族的富裕。晚上来的客人也无非如此,他姓陈,是爸爸的老朋友,郑修齐常年在外读书,客套了两句就想退后,把对话空间留给父亲。
陈志兴把身后的女孩推出来:“这是我女儿季琰。”
那年她九岁,母亲刚刚去世,被父亲从美国接回身边,看谁都直勾勾的,好像时刻在心里琢磨着怎么踩你一脚。
他就见了她这么一次。郑修齐不喜欢柬埔寨潮湿闷热的气候,最讨厌太阳火辣辣地照在头顶,像个两千瓦的大型白炽灯,学校一放假,他就满世界跑,只要不回家哪里都好玩。他心里很清楚,自己总有一天要回家继承爸爸的事业,于是这自由就显得更加珍贵。
大学毕业后再见陈季琰,她已经上高中了。父亲要请他们父女吃饭,暗示他主动亲近陈季琰,他假装不知道,但还是被逼着去接她放学。
她就读于全国最好的外国语学校,这里九成以上的学生在中学毕业之后都会去海外上大学,鉴于柬国并没有什么像样的高等教育,称这所学校为全国教育水平的巅峰也不足为过。四点钟放学,陈季琰到五点才从学校门口出来,身边跟着一个高个子男孩,郑修齐坐在车里,远远地看见她满脸不高兴地跟他说话,他一只耳朵进一只耳朵出,终于惹得她发火:“叶嘉文,你听见我说话了吗?”
那个男孩子被她突如其来的大嗓门吓了一跳,心虚地点点头。
“我说什么了,你给我重复一遍。”
“你说……让我别逃课了。”
“别仗着自己有点小聪明,考了几次高分,就不把别人放在眼里了,听见没有?”
“听见了。”他终于意识到她是真的很生气,乖乖地听从教训。她余怒未消,转身就走,他赶紧追上来,挨着她的肩膀问:“不要生气了,我请你吃冰好不好?”
陈季琰停下脚步,斜眼看着他:“什么冰?”
他没来得及回答,郑修齐钻出车子大步走上去。陈季琰已经完全不记得郑家哥哥的脸了,面对他的问好和解释满心疑窦,叶嘉文往前走了一步把她挡在后面。他跟郑修齐差不多高,郑修齐一看他的脸,棱角分明的下颌骨显示他已经进入了青春期,可人还是个小孩呢,一点都不知道掩饰自己的莽撞和笨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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