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嬉从来最怕打雷,偏这电闪雷鸣,映亮半边天,很是可怖。又一道光亮的闪电撕裂天际,雷声轰隆隆响了起来,她吓得蹲下身,紧紧捂住耳朵,死死咬住嘴唇,整个身子抖得跟筛糠似的。
“在那里!”有一个劫匪借着闪电光,看见缩成一团的她,当即边喊边冲下坡来。
那几个匪贼身形高大,在乍亮起的闪电光下拉出了长长的影子,仿佛是张牙舞爪的勾魂使者。他们手中提着的油灯扑闪着,拢出一簇光照亮他们满是刀疤的脸,看上就更加狰狞可怖了。
姜嬉只看了一眼,眼泪便先于她的想法和心情,滑出眼眶。她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就是跑!
也不知是哪里来的力气,她起身往林子里冲去,脚下的泥水灌湿了鞋袜,她急中生智,干脆脱下,扬手往岔路小道扔去,自己赤着脚沿着大路继续跑。
雨水打湿她的衣裙,往日舒服的丝绸贴在皮肉上,嵌进伤口里,姜嬉几乎就要疼死过去。
她实在是跑不动了,四处扫了一眼,挑了一棵茂密的大树,踩着边上嶙峋的石块爬了上去。趁着后面追着的匪贼还没赶来,她慌忙收好自己的裙摆,紧紧抱住树干,几乎就要与树融成一体。
后面的匪贼直追到了岔路口,三人站在路口四处张望,其中有一人道:“这小娘们必定是耍小聪明,沿着小路跑了。”另一人眼尖看见姜嬉扔在小道的鞋袜,道:“可不是,看,连鞋都跑丢了!”
三人一合计,觉得姜嬉就是沿着小道逃命去了,埋头往小道追赶而去。
他们说话的声音渐渐远去,湮没在天地雨帘里。至此,姜嬉紧绷的神经才慢慢放松下来,轻轻呼出一口气。就在此时,天边一道闪电“滋啦”一声撕开黑暗的雨幕,像是径直打到她心尖上一般,她猛得一颤,脚下打滑,整个人往树下栽去。
身子失重坠落,姜嬉脑海里闪过无数念头。树枝末梢毫不留情地甩过她的身子,那一瞬间她甚至想,完了。重活一世,恩仇未清,竟要摔死在这荒郊野岭了吗?
天边又划过一道闪电,映亮了半边天。
远处赤马长嘶,黑袍卷雨,一双厉目如勾,将军伏在马背上飞驰而来,长臂一展,捞了姜嬉入怀。
第2章 皇叔
乍落入他的臂弯,突如其来的撞击引得姜嬉娇哼了一声,她下意识抬眼往那将军的脸上看去,只见将军凤眼如潭,厉眉如刀,紧绷的下颚勾出一道清晰的下颚线,整个人显得疏淡漠然。
将军意识到姜嬉的注视,低头,目光与她的短兵相接。只一瞬,姜嬉整个人的身子就再度紧绷起来,对视的眼睛目不转睛,眼前又聚起一层水雾。
顾皇叔。
她下意识启唇,话却堵在喉口,说不出来。
上一世,她被她那“恩爱”的夫君绑缚于庭,老仆逃跑时见她可怜,便为她松了绑送她出府。她穿梭于乱军之中,一个人跣足披发,在刀枪剑戟里独自求活。因着这身皮囊,引来一群兵痞垂涎。那群兵痞夺去她的发簪、慢慢折磨她、撕去她的外裳,就要染指她的清白。那时候,顾皇叔就如今日一般,长刀赤马,刀光如电,取了那些兵痞的首级,更是脱袍为她盖尸,回护了她最后的、作为一个女子的尊严和清白。
再见恩人,劫后余生。姜嬉眼眶发酸,这一刻,她突然很想很想嚎啕大哭。事实上她也这样做了,不再按捺自己小声啜泣,放开嗓子,哭得上气不接下气。
顾煊目光落在她腕上的金镯,方才闪电划过,漆黑之中,这只金镯很是显眼。这镯子,看着有些眼熟,似乎在哪里见过。
他收缰勒马,翻身而下。
姜嬉原本哭得肆意,突然迎面的风停了,圈着她的臂弯也松了劲,她才意识到马已经停下。毕竟是前世的恩人,如今又救了她一次,姜嬉心中一窒,突然觉得自己方才嚎啕大哭太过失仪,传言顾皇叔最不喜女子,想来也十分厌烦女子哭泣。这样想着,她抬手擦了擦眼泪。
方才还哭得撕心裂肺的人,眼下戛然而止,说不哭便不哭。顾煊皱了皱眉。
他朝马背上的女子看去,这一看,恰巧撞上了姜嬉可怜求助的小眼神。
她整个人被打横晾在马背上,试图抬腿勾住马背起来,无奈腿短了些,勾不到,也下不来,只好再度眼神求助于顾皇叔。
雨仍瓢泼下着,眼前的女子衣裙零落,贴在身上,勾勒出曼妙的曲线。脸上无意间流露出骄矜求助的表情,无端让人生出一股把她牢牢护在怀里的冲动。顾煊向来是纵观全局的人,心思从不会单因一个人起什么波动。他只是心中存疑,当真有人哭笑收放自如的吗?方才还哭得撕心裂肺的人,呼吸转瞬间,便静如绵兔了?
顾煊幽眸微暗,抬手就要抱姜嬉下马。手伸至空中突然顿住,他解下身上的黑色长袍,卷了她的身子,抱她下马。
黑色长披风还带着他的余温,被雨水浇透的姜嬉紧紧拢着长袍,心里感佩顾煊细致的心思——用黑袍挡住她被雨浇湿的薄透衣裙,不至于使她那样狼狈。
她被揽在怀中,细声道:“多谢皇叔。”及至双脚落地,她仍觉得不够,就地跪下,“臣女姜嬉,拜谢皇叔回护大恩。”
顾煊听她自报家门,眼皮突然抬了一下,眼神柔和了一瞬。
她竟长这么大了。
顾煊从前远远见过姜嬉一回,是先皇驾崩的时候,女子乖顺跪在蒲团上。算上这次,他们是第二次见面,她还是跪着,跪在泥里。
姜嬉是闻名天下的天之娇女,虽是臣女,但自小养在太后膝下,锦衣玉食、金尊玉贵,不曾受过一点皮肉之苦。如今她却跪在泥里,拜谢他的大恩。
雨点砸到她单薄的背上,她岿然不动地跪着。湿漉漉的头发贴在细长白皙的脖颈上,手腕上擦破的皮肉已经泛了白,赤着的脚上也一片血色。即便顾煊自小就没少受伤,可那样的伤痕映在女子白皙细嫩的皮肤上,总觉得很是刺眼。
“起吧。”他的声线如滚珠入水,甚是深沉,“本王着人送你回去。”
“我不回去!”姜嬉蓦然抬起头,目光炯炯,眼眶仍有残红,她问,“皇叔可是要上山剿匪?”
记忆中,上一世乌头山的这伙悍匪,正是顾皇叔无意间平定收服的。
顾煊长眉微挑,示意她继续说。他觉得眼前这小丫头当真一眨眼一副面孔,方才还是娇弱惹人怜,现下又是坚定沉静、鱼死网破的样子。他倒是有些好奇了,这小丫头心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姜嬉说:“皇叔若是要上山剿匪,请、请稍臣女一程。臣女有一仇,一定要报。”她顿了顿,道:“欠皇叔的大恩,臣女必当结草衔环,全力以报。”
她话音落下,就听见皇叔轻笑了一声。
顾煊长腿一跨,翻身上马,见姜嬉仍旧跪在原地,道,“还不走?”
姜嬉一愣,意识到皇叔这是同意她的不情之请,心头大喜,站起身来。顾煊伸出手,姜嬉大喜过望,只盯着那修长好看的手指,一时间竟然没意识到他的意思。
顾煊见她呆愣在原地,又见她赤着的脚已然血肉模糊,长臂一捞,带了她上马。
姜嬉只觉得一阵风从耳畔吹过,整个人就已经稳坐在马上。顾煊一夹马肚,骏马腾蹄,掉头往山上而去,竟是如履平地。
夏日的雨,来得快去得也快,憋了一天的雨才下了一会儿,便倏然收住了。姜嬉坐在马上,从大路返回山上。大路中央零星散落着羽箭和刀兵。那羽箭她认得,是厌夜军专用的,尾羽漆黑,箭身光滑。
她心里微感诧异,她逃跑的这一路,连厌夜军的一片衣角都没看见,他们是如何上山的?又是何时打起来的,怎的一点声响也没有?更何况,厌夜军的主帅顾皇叔,此刻正与她同乘一骑……
她微微撇过头,用余光看向身后的人。顾煊察觉到她的目光,似乎知道她正在想些什么,道:“追你的那几个人被我捆了,偷梁换柱,我的人就上山了。”
意思是,捉了那几个人,他的人换上了那几个贼匪的衣物装扮,重新回到山上了。
“可、追我的仅有三人……”姜嬉话刚出口,就意识到自己说了一句蠢话。她察觉到皇叔的目光在她头顶停留了一瞬,不由缩了缩脖子。
以厌夜军的能力,三人收拾这窝贼匪,或许也尽够了。厌夜军的能力深浅成谜,传言曾三百人对阵大食的三千人马,当真是以一敌十,拿下了大食的一个重要关隘;可也有传言说,厌夜军其实只是一支普通的军卫,并没有传说的那样神勇,只是领军的人是顾皇叔,才传神成那样。
关于厌夜军的传说,更多的还是关于她身后这个人的言论。有人说厌夜王顾煊神勇无敌,一柄长刀在手,便有万夫莫开之勇;也有人说他其实勇武有限,更多的是智谋无双,才屡屡大捷……关于他私人的说法便就更多了,有人说他至今未娶,源于不喜女子,他觉得女子太烦。
至于这个烦是个什么定义,姜嬉也不太清楚。
但无论怎么说,从战神光辉到私人生活,都无悖于顾煊是个传奇人物的事实。何况,他还长了一副好看的皮囊,军旅之人多五大三粗,皇叔不,皇叔身材颀长匀称,眉目刀凿斧就般深邃好看,只这一点,他便成了茶楼说书人的财神爷。更遑论他十岁从军,无一败仗。
姜嬉思维发散,处境便不再尴尬,熬油似的时间一下子变得飞快,很快便抵达了山顶。
方才还乱哄哄的山顶,现下已然一片宁静了。四处刀兵散落,匪贼没喝完的酒东倒西歪,空气中尽是醇香的酒气。桌子板凳有的已然粉身碎骨,显然是一片打斗过的痕迹。
姜嬉跟在顾煊身后,来到正堂。看到眼前的景象,她不由得杏眼圆睁。
三个气度全然不同的“匪贼”站在正堂中央,立身笔挺,眉目正派。其余人身上都捆着麻绳,虫子一样只能蠕动,脸上或多或少挂了彩,嘴里塞满着抹布。仔细数数,此间不下百人。
三人身形各有不同,中间的那人虎背熊腰,长着络腮胡子,一双眼睛几乎只剩下个缝了;旁边两人身形稍微瘦些,但也高,一人看起来比较随意,脖子上挂着一颗兽牙项圈,嘴上叼了根草,手叉在腰上;另一人耳根下黥了个章,想来是犯过事,自打皇叔进来,他目光就一直在皇叔身上。姜嬉觉得这人好像有点眼熟。
因着这份眼熟,她的目光在黥章大汉的身上停留了好一会儿,仍没想起这人的身份,索性便不再想。
她身上血水和雨水混杂,沿着手指往下滴,落在地上炸成一朵花。她脚趾紧紧蜷着,也已血肉模糊了,有的地方甚至已经被泡得发白。
顾煊把目光往上挪了一寸,停在她提起来的黑袍上。姜嬉为了不让黑袍拖到泥水,自下马一路提着袍子,甚至不惜露出她伤痕累累的脚丫子。
顾煊从她这个动作里读出“小心翼翼”四个字,联想她郑重其事的“报恩”之说,他重新审视了眼前这个女子。
第3章 拔刀
三名厌夜军站在正堂中央,渐渐把目光投向姜嬉。
顾煊向来无心风月,更别提他脱袍为女子挡风的风度,这是他们认识顾煊至今,头一回在顾煊身上找到这个词,风度。
三人不约而同挑眉,看向姜嬉的目光多了几分探究,但碍于顾煊一贯的行事风格,都不敢作声。
姜嬉想不出到底在哪里见过耳下黥章的人,索性不想了,先做自己的事情。她的视线扫过一圈,仍旧没有看到那两个妇人。难道是跑了吗?她走上前,一个一个辨认过去。
不知道是不是淋了雨的缘故,她脸色苍白如纸,两只脚都露在空气里,风一吹,便止不住地发抖。越看到最后,她抖得越厉害。顾煊从她要出血的嘴唇判断,她似乎在生闷气。
“找谁?”他的声音干脆利落,砸在这座安静的正堂里,仿佛还能听到回声。
姜嬉回头,又是一双雾蒙蒙的杏眼,出口是几乎要哭的细软腔调:“一个富家娘子,和跟着她的仆妇。”
她极力压抑自己的情绪,使自己在恩人面前不至于那样怒目横张,没想到这副样子落在顾煊眼里,成了满怀委屈的求助。
他看向挺立在正堂中央的三个人。
那三人收到他的目光,几乎条件反射地绷紧脊背,络腮胡子指了指,说:“在隔间。”
他知道顾煊向来只听结果,所以挑了最简洁的回答。其实完整的说法应该是:他们看那两人衣着不俗,但匪贼显然对她们没有敌意,判断应该是同伙,两人又是妇人,与这些粗人关在一处不好,于是套了麻袋扔到隔间去了。
他说话间,其余两人已经自觉地跑到隔间,拽了两个“呜呜”作响的麻袋出来,甩手一送,扔在地上,松了麻袋口子。
步大娘子从麻袋里露出一头遭乱的头发,她的脸通红,是被粗糙的麻袋磨的。她虽出身小户商贾,但自小父母宠爱,后来又嫁入交州赫赫有名的步家,风光无两,何曾受过被套麻袋的苦。
步大娘子几乎一眼就看到了姜嬉,站在堂前,身影单薄,形容狼狈。她就牢牢钉在那儿,面色淡漠,与从前怯懦的郡主判若两人。她身边还站着一个身材颀长的男人,她只轻轻瞟了一眼,就已经头皮发紧,埋头不敢再看,心里咚咚擂起鼓。
什么凶神恶煞的禁卫。她想。
她以为这三个人和顾煊,都是上山寻找姜嬉的宫廷禁卫。
姜嬉确认是她要找的人之后,长长舒了一口气,嘲讽地扯出一抹笑容:“步大舅母,别来无恙。”
步大娘子没有回话。她不知道回什么,也不知道姜嬉打的什么算盘,但这一刻,她真正从姜嬉平静的语气里感受到五指收紧的窒息感。
那是她拍马也无法企及的勋贵气,是从小在权力的浪潮里荡涤出来的威压。轻飘飘的一句话,就足够让她警铃大作。
姜嬉探身,在她头顶说:“现在,本郡主给你两个选择。”
正堂里安静极了,落针可闻,只剩她有些娇柔的声音回荡:“要么,你脱光了,自己从这里走下山去;要么,本郡主打断你的腿,再把你运下山。你选。”
顾煊看向她。
她说这些的时候,眉头都没皱一下,目光仍旧饱含水雾,苍白的脸上找不到任何“恨”的狰狞。
她说要报仇。但没有恨。
顾煊深谙人心,是捕捉细节的老手,少有人能在这方面和他博弈。还是个小姑娘。
他的目光太过锐利,以致于姜嬉无法忽略。其实姜嬉的想法很简单:她必须以最利落的方式保全步家,除了步家之外,她还有更重要的事要做。这次来交州,太后给她的懿旨里,可不止寻香这么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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