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听到一道清脆得像是黄鹂鸟一样的声音,替他辩解,还和老太太吵了起来。
这还是第一次有人替他说话,他怕连累这个女孩子被打骂,连忙走了出来。
陶然对他笑了一笑。
他的呼吸微微一滞,只觉得她美得像是山间的精灵。
“我叫秦墨。”他听到自己的声音,干涩、粗粝、嘶哑,像是被又粗又硬的砂纸上的颗粒磨过那样。
陶然想了想,才从记忆里翻出这个女配的名字,也跟着自我介绍道:“于绵绵。”
割猪草的地方并不远,就在后山。
秦墨长得比较胖,没走几步,就觉得累了,“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
陶然也是个懒惰的性子,慢慢悠悠地像在散步。
短短十分钟的路程,被他们走了将近半个小时还没到。
成年人的步子本来就比少年人的大,摄像师肩膀上又扛着那么重的机器,这么一步一步地往前挪,可把他憋屈坏了。
他催促陶然:“小妹妹,你走快点。”
按理说这种没见过世面的乡下小丫头,很听大人的话,他之前拍过几期《变形计》,她们都是这样的,甚至都有点故意讨好他的意思。
可陶然只是漫不经心地看了他一眼,“叔叔,我步子小,走不快。”还从路边摘了一朵淡紫色的牵牛花,十指灵巧地编着花环。
割猪草的活儿很轻。
陶然一手揽了一把猪草,另一只手握着镰刀,给秦墨做示范,“你这样割就行了。”
忽然,野草地里蹿出来一条蛇,“嘶嘶”地吐着芯子。
那一瞬间,秦墨直接吓得浑身发抖。
他最怕蛇了。
可他看见那条蛇扑向陶然,却没有丝毫犹豫地把她推开,挡在了她身前。
与此同时,那个摄像师看到有蛇出没,“蹬、蹬、蹬”地就退了三步,镜头也跟着他一直晃,生怕波及到自己,完全不管这两个小孩子。
陶然能够看得出来,秦墨有多怕蛇。
他胖胖的两条腿,抖啊抖的,抖得就像是筛糠一样,圆乎乎的拳头握紧,手背上青筋暴起。
可他明明怕成这样了,还是坚定得宛如一座山峰,耸立在她身前。
“反派这么可爱的吗?自己怕的要死,还是要保护我。明明是这么善良的人啊,后来却沦落到那种地步。”陶然在心里对系统感慨。
系统:“对的哟,所以你也懂读者的怨念了吧?”
陶然:“嗯!我会守护好反派,不让他像原著里那样悲惨的。”
顿了一顿,她又说:“不过我好像并不需要他保护?我怎么一点也不怕蛇?还觉得自己轻易就能拿下这条蛇。”
系统弹出一个金光闪闪的技能框,“是哒,这是你在上个世界g到的捕蛇技能,虽然记忆被封存了,但技能还是可以使用的。”
她曾经在温泉庄子和萧衍认真学过捕猎技能。
陶然狐疑地看了蓝团子一眼,“虽然之前的任务记忆没了,但我总觉得以前的你没这么萌萌哒,说话很少带这些可爱的语气词。”
系统:“宿主和系统的关系,都是慢慢处出来的嘛,经过上一个任务世界,我很欣赏你,快使用技能吧。”
秦墨刚才推开陶然的时候,动作太突然,用的力气也有点大,陶然一时之间没有站稳,摔在了地上。
她顺手捡起一根木棍,悄悄地从蛇的后面压住蛇的颈部,一下子就把它给拍晕了。
说起来很长,但其实这一切都发生的很快,前后也就几秒钟的时间,从外人的角度来看,陶然身形敏捷,动作轻轻巧巧。
摄像师这时候还在后怕,“不会是毒蛇吧?”
陶然:“没有毒,这一带常见这种小青蛇,要是有毒蛇,大家也不会在这里割猪草了。”
秦墨则是关心地问道:“你没事吧?”
陶然笑得眼睛眯成了小月牙,“当然没事啦,我厉害着呢,谢谢你刚才保护我。”
秦墨被她的笑容晃了晃眼,就像是一束强烈的光芒照进了昏暗的冰河里。
他从来没有见过像她一样的人,和他身边所有的人都不一样。
她身上有一种难以用语言形容的朝气,好像这世上没什么事能难到她。
如果是她的话,是可以成为朋友的吧?
从小到大都是孤零零一个人的秦墨,忽然生出了这样的念头。
“我哪里保护你了,要不是我推你,你都不会摔倒的,我这叫帮倒忙。”
要是被认识秦墨的人听到,一定很震惊,他一向沉默寡言,今天和这个小女孩说的话,比他从前一个月说的话加在一起都多。
“你比旁边的大叔叔好多啦,起码你有这份心呀,刚才大叔叔只顾着自己逃跑了。”
听到陶然的话,摄像师的脸色很难看。
第22章 变形计
回去的路上,陶然背着一筐猪草,嘴里哼着不知名的小调,轻快之中带着一丝烂漫。
村子里的张大娘和她打招呼:“二丫,又割猪草啦。”
陶然:“叫我于绵绵。”
张大娘哈哈一笑,从善如流地改口了,叫了一声“绵绵”,看到她身后两手空空的秦墨,猛地一拍大腿,“哎呀,绵绵比你小,又是个女孩子,你是男孩子,应该照顾她啊,怎么能让她背着筐呢?”
一路上秦墨都低着头,踢着路边的小石子,这时他茫然地抬起头,原来他应该照顾她吗?从来没有人教过他这些。
但是他很乐意就对了,他深深地点了点头,“嗯。”然后从陶然背上摘下了竹筐,换成自己来背。
张大娘一张老脸笑出了包子褶子,这城里来的孩子挺懂事的啊,一点也不像节目组一开始和村民打招呼时,说的那么难相处。
其实装了猪草的竹筐并不重,可秦墨体重基数太大了,一丁点运动量都会很累。
但不知道为什么,看着陶然那散着几缕碎发的侧脸,他就觉得浑身都充满了力量,连脚步都轻松了许多。
陶然见他额头出了虚汗,怕他太勉强自己,“我们可以换着背,你背一段路,我背一段路。”
秦墨:“好。”
陶然推开院门的时候,于老太太正在往院子里泼水。
她手里端着一个印着大红花的铁盆,把洗锅的水泼到了地上,正好也免得夏天干燥、扬尘太大。
水泼完后,她放下了盆子,把两只手在围裙上擦了擦,见到筐子是秦墨背的,她有点惊讶。
她原来以为小少爷是个眼里没活、油盐不进的主儿,这一下态度缓和了许多,“猪草放院子里就行,一会儿我喂猪,你们写作业去吧。”
陶然问秦墨:“你要写吗?”
其实秦墨从来不写作业。
可他想和陶然做朋友,就想和她一块做点什么,所以就说:“要。”
院子里有一棵老槐树,树下放着一张矮矮的桌子,以前爷爷在世的时候,就在这里陪老友下棋。
后来就成了男主和妹妹写作业的地方。
陶然搬了小板凳,坐在矮桌旁边,拿出一看就是自家用碎布缝出来的书包,一本一本地往外掏暑假作业。
秦墨的书包,看起来破破烂烂的,明明是从商场买的大牌书包,似乎是因为主人不爱惜,变得很脏。
他站在东屋门口,脚底就像粘了胶水一样,一步也迈不动。他不该答应和陶然一起写作业的,这个书包让他觉得自卑死了。
“她会不会觉得我很邋遢?”
陶然一眼就看出了他的迟疑,问道:“你在学校经常受同学欺负吗?”
“啊?”没想到陶然会突然说起这个,秦墨神色有些不自然。
陶然指了指他书包上的脚印:“谁踩的?”
摄像师提出异议:“你怎么知道是别人踩的?就不能是他不爱学习,为了泄愤,自己踩的嘛?”
秦墨就像是一只被攻击的小兽,一下子竖起了身上尖锐的刺,想要反击,却又因为生性不善言辞,只能苍白地辩解:“我没有。”显得毫无说服力。
陶然:“这脚印那么明显,都和他的脚不一样大,怎么会是他自己踩的?”
秦墨把书包放在一边,隔空虚虚地把脚印对上去,果然差距很大,嘿嘿地笑了起来,“你好聪明啊。”
或许是这个笑容太憨厚了,他身上那种阴沉的像是南方梅雨时节越晒越湿的被子似的气息,都一扫而空了。
摄像师哑口无言。
陶然:“他们欺负你,你不要忍着,你要找老师。”
秦墨小声问:“老师会信我吗?”
在很小的时候,他也是会寻求外界帮助的,告诉爸爸,后妈和家里的下人欺负他。
可是爸爸从来不信,还因此骂他是个撒谎精。
久而久之,他就越发沉默。
“没有人会信我的,没有人会帮助我。”
这是一种习得性无助。
有个这样的实验,把狗关在笼子里,只要铃铛一响,就电击它,因为笼门关着,狗逃不了。
多次实验后,就算把笼门打开,听到铃铛响起,狗不会逃跑,而是倒地颤抖。
因为承受过太多痛苦,反抗也都失败了,绝望已经变成了一种刻在骨子里的习惯。
陶然撸起袖子,“老师不信你,那就跟他们打,他们踩你的书包,你也踩他们的书包。有人打你,无论如何都要奋起反抗,让他们知道你不是那么好欺负的。”
她的语气、神态,都像个山大王一样悍野,可她露出的手腕那么细那么白,明明是娇娇小小的个子,却做出一副“拳打三山五岳,脚踢五湖四海”的模样,只让人觉得可爱。
“我们先写作业吧,下午一起去洗书包。”
秦墨所有的课本,就跟新的一样,不像陶然面前摆的那些书,上面写满了工工整整的笔记。
他动作有些慌乱地合上了书本,想要遮掩这个事实,怕陶然觉得他不爱学习,因此不和他做朋友。
陶然做贼似的,先看了看四周,确定于老太太没在,才把放在最下面的书抽了出来。
她把食指放在嘴边,“嘘”了一声,“别让我奶奶知道,其实这些做了笔记的书都是我哥的,下面才是我的。”
她似乎很喜欢“二度创作”,在课本原有的插画上,画了各种各样的“大作”,给诗人嘴边叼根烟斗,让瀑布里面缀满星河……
总之,上课八成是没有好好听讲的。
事实也确实是这样,原主不像她哥哥那么爱学习,虽然人有几分小聪明,成绩也确实还不错,但她更喜欢花心思在打扮上面。
她很漂亮,自己也爱俏,说是村花也不为过,十里八乡再没有比她更好看的了。就连之前出去割猪草也戴着遮阳帽,生怕被毒辣的太阳晒黑。
不过家里实在是太穷了,她就算把从同学借来时尚杂志看一万遍,也还是买不起那些衣服。
就连这顶遮阳帽,也是她那个心灵手巧的哥哥,帮她编出来的呢。
两个人开始写作业。
秦墨并不爱学习,他在全市最好的初中读书,而且还是奥赛班,是家里花大价钱把他塞进去的。
平常听老师讲课,就像听天书一样,越发打击他学习的积极性,一上课就昏昏欲睡。
可是今天他坐在陶然身边,很平静地打开全校统一印刷的暑假作业,忽然发现这些题目也没那么难。
有一些对照书上的例题,他轻易就能看懂。
陶然有时候还会问他题目,他对照着书上的公式,都能给她讲明白。
只觉得越学越起劲,为了给陶然讲题,恨不得把一整本书都给吃进去。
他这里写的津津有味,反而是陶然那边,大学毕业都好多年的人了,怎么可能沉得下心写什么初中作业?早就趴在桌子上睡着了。
淡金色的阳光透过树影,斑驳地打在她的脸上,她的睡颜安静的就像是一个天使,小巧的红唇如同玫瑰一样娇艳。
有什么在轻轻敲打秦墨的心房。
就连穿堂而过的清风,似乎都跟着悸动了一刹。
第23章 变形计
于老太太烧的午饭很简单。
自己揉的面团,用擀面杖擀成薄薄的大圆饼,然后一层一层地叠起来,再用刀切成细细的条状。
她的面发的时间刚刚好,一刀一刀切下去的时候,声音清脆无比。
在旁边帮忙的陶然,光是听听这个切面的声音,就要馋死了,这面咬起来一定很劲道。
她平常要么是去餐厅吃,要么是吃外卖。
没有难吃到什么程度,但也绝对算不上好吃,每次点餐前都要对着外卖软件纠结上好久,反正吃哪家都只是为了生存。
怕白面黏在一起,于老太太在上面撒了一层颗粒感稍微有点粗的黄面,也就是玉米面。
然后是打卤,菜就是从自家地里摘来的,茄子、西红柿、豆角切成丁,打了三个鸡蛋下锅,遇到热油,黄橙橙的鸡蛋一下子膨胀开来,香味也随之在整件院子里弥漫。
面条煮熟以后,码在碗里,先浇上热卤,最后再铺上一层黄瓜切成的丝。
摄像师特意给了一个特写镜头,装在老瓷碗里的面条又白又嫩,搭配黄色的鸡蛋,红色的番茄,还有青青翠翠的黄瓜丝。
你几乎一看到这个画面,就能想象出来它的味道,那是你在家里吃了十几年的家常。
于老太太塞给秦墨满满当当的一大碗,“不知道你的饭量,小松在家的时候,我做的饭他得吃两大碗呢,你先尝尝,要是不够的话,我再给你下面条。”
她说的小松,就是这本书的男主于青松。
陶然吃得可欢了!
哇,这个面真的好劲道,咬一口q弹、q弹的,像在嘴里跳舞。
而且菜也好甜好脆啊,不像她平常吃的那种,打过很多农药,商家都没洗干净,一入口就觉得特别苦。
就是盐放得多了一点,稍微有点咸了,老人家还是口重。下次得给她说说,不要放那么多盐,对身体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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