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车鸡脚被我承包了”
古今总裁范儿,原来都是一个画风。
姚欢立时就把方才那种奇怪的脸红心跳的感觉抛在脑后,道声“多谢四叔照应俺家小买卖”招呼着美团拔了刹车,就往那蹴鞠场子推。
曾纬扭头上了马,走在食车前头。
他不是性子急,而是不忍心看到姚欢推车的模样。
他不由后悔今日未带家中小厮出来,否则便可让小厮去出力。
内心深处,他也很想自己上前帮忙推车,但此处虽不像汴河边那般热闹,毕竟也不是个偏僻的所在,若教熟人认出曾枢相的幺子帮个年轻貌美的贩食妇人推车,传到父亲那些貌合神离甚至公开攻讦的官场同僚那里,只怕又要起几番风波。
三人行到柳树下,拴马的拴马,驻车的驻车。
曾纬正要再对姚欢交待几句,忽听身后有人带了几分揶揄之气叫道:“四郎,今日太阳从西边出来了,你竟是头一个到?”
第四十四章 王驸马家的机灵鬼儿
姚欢扭头望去,但见一个与曾纬岁数相仿的年轻男子,抱着个藤球,走到跟前。
他细眼大嘴,颧骨如刀,远不算美男子,可咧嘴笑起来,眼神和和乐乐,连颧骨下的一圈横肉都往上弯翘似的,一副很好说话的模样。
他的短打上装,也是湖青色,只是料子与曾纬的锦缎质地完全不能比,像是麻衫儿。
原产于阿拉伯地区的棉花,虽然南北朝时就在中国北部边疆有所引种,但由于缺乏高效的脱籽和科学的纺织技术,人们多用来作填充物,塞在夹衣被褥中取暖,或者灌进枕垫里。真正可以用作衣料的棉布,直到南宋末年,才经西北的陆上丝绸之路,和泉州的海上丝绸之路,运进中国,并经由智慧的农人和能工巧匠不断改进种植与纺织技术。
姚欢穿越来的是北宋中晚期,远未到棉布普及的时代,贵贱贫富的各色人等,身上穿的,主要原料无非就是三大类丝、麻、裘皮。
姚欢睃了几眼这小郎,麻质的衫子倒是浆洗得干干净净,只是在腰封一侧,不太引人注目的地方,打了一块颜色相近的补丁。
手上抛玩着的藤球,也透着旧气。
姚欢暗忖,这大约不是官宦家的小子,为何与曾四郎之间,看起来熟稔得很?
曾纬将马拴紧了,在地上扔了个粮袋让马儿悠然地吃着,方拍拍双手,解下革球,抛给那麻衣小子。
“快把你那破藤球扔了,这个,送你。”
麻衣小子叫声“好嘞”大大方方地接了球,翻来覆去地捏捏,又勾起脚尖,娴熟地掂起球来,一面由衷道:“哎呦,好球,四郎一出手,没有凡物呐。”
曾纬则赞道:“高鹞子的脚上功夫也真是冠绝开封城,这球好似仙剑认主般,盯着你的脚尖蹦跶。今日吾二人定要与宇家的小子酣战一场。”
“四郎正说到俺心里,”麻衣小子附和着,停了球,收了嬉笑之色,口吻端静道,“四郎,今日俺出来,驸马特地吩咐了,他又得了好画,是荆浩然的雪景山水图,四郎哪日得空,可往西园一观。”
曾纬闻言大喜:“此画竟也为驸马寻得?定要去看。”
姚欢在一旁与美团拾掇荷叶,一边将几张发黑破损的捡出来,一边竖起耳朵听曾纬与那小郎的对话。
待听到“高鹞子”、“驸马”、“西园”时,姚欢心头猛地一震!
西园,驸马,喜欢买画难道是北宋那位著名的皇家妹夫王诜?
高鹞子,姓高,那么眼前这位来和曾纬踢球的麻衣小子,竟然是
恰此时,曾纬转过脸来,向姚欢温言道:“欢姐儿,这位郎君姓高名俅,从前是苏学士的小史,去岁得了苏学士的引荐,在驸马都尉王将军府上听差。”
我去,真的是高俅!
姚欢愕然中又掺了三分激动,都没意识到曾纬对她的称呼已从“姚娘子”改成了“欢姐儿”
姚欢盯着高俅,险些脱口而出:“你认识林冲嘛?哈哈哈哈。”
但她马上在心中啐了自己几口。
穿越到真实的北宋时代来,不要尽想着对这些古人说冷笑话。
历史上哪有林冲这个人。就算在水浒传里,林冲闪亮登场的时候,高俅也都快五十了。
只是,姚欢自穿越来后,曾布、章惇、苏迨、李格非这些同时代住在开封城的大咖,她即使阴错阳差地已经接近他们圈子的边缘,也仍是只闻其名、未见过真人的面。
今日这高俅,她可是实实在在看到活人了呀!
讲道理,撇开施耐庵这个元朝家一味打造的墨墨黑的人设,史料记载里的高俅,还是相当可圈可点的大人物。
先后能在苏轼、王诜、赵佶身边当差,性格与能力,岂会没有过人之处?
只从水浒传里学历史的同志们,往往对高俅的主要印象是,他有亨利大帝般的球技,以及他将大宋禁军弄得乌烟瘴气。
可实际上,就算高俅在正史上留下的名声也不咋滴,史家依然另留了笔墨,尽量公平地评价他长于书法,诗词功底好,有武艺,做过出访辽国的外交使者,还在著名边将刘仲武与西夏、吐蕃等国的拉锯中建立过战功。
姚欢定定地看着眼前还是个小人物的高俅,身为后世之人的思绪翻飞激荡。
这真是一个穿越者无以言表的复杂体验!
她从这张年轻的面孔上,仿佛能见到他在接下来的二三十年中青云直上、数度建节,也见到他越来越贪婪无耻、沉浸于权力的深渊、一味揣摩圣意、对于大宋禁军的军纪废弛熟视无睹。
这种短暂的上帝视角,又令姚欢再度对曾纬感到好奇。
为什么,为什么当下看来堪称完美二代、也应当有好前程的曾四郎,在后世的史料中是个空白?
他老爹,曾布,可是会一直得势到徽宗朝的啊。距离曾布被蔡京斗垮起码还有十年,如今才二十三四岁的曾纬,难道会在接下来的十年内毫无建树?
且说那高俅,略略垂首,向姚欢作个揖,再抬起眼睛时,发现姚欢带着分明有几分古怪的神色看着自己,不免感到诧异。
但他是何等机灵的人,这半年来又常奉驸马之命、有意陪曾纬踢球喝酒,知晓不少曾府中可以有限公开的风波轶闻。
他方才一听曾纬提到“姚”字,立刻明白,这如花似玉的小娘子,便是那曾以寻死闹得曾府很抹不开面子、后又教曾家长子收作义女的西军家眷
高俅于是谦卑而谨慎地探问道:“姚娘子,莫非从前见过小的?”
“欢姐儿,欢姐儿,你怎了?”
曾纬也发现姚欢的眼神有些发愣。
姚欢终于惊醒过来,只好拿出万年解围梗来应付:“俺失礼了,高郎君见谅则个。俺是瞧着高郎君英气勃勃,好像俺在秦州时见过的军中儿郎。”
“哦,如此。嗬,嗬嗬,“高俅闻言,爽朗大笑道,”姚娘子此话听着真舒坦,自打七八岁上,阿爷给俺寻了个厢军老卒教授武艺起,俺就有参军报国之志呐。“
曾纬听了这番对话,却蓦地起了一阵不痛快。
他想起姚欢在汴河边触株殉情的缘由。
唔,她心中属意的男子,只有军旅儿郎么?
那日在府中,恪儿要置她于死地,我手忙脚乱地爬下树去救她,那模样,想必笨拙如熊,与她见过的那些身姿矫健的军士们,不可同日而语吧?
第四十五章 高俅的主意(上)
未几,球场上又陆陆续续来了十几个年轻儿郎,分别穿着青色和玄色的短衫儿,应是类似区分敌我的队服。
姚欢是第一次看到宋朝的蹴鞠。
只见两队分别有七人,一人守球门,六人进攻或防守。与现代足球最大的不同是,两边的球门,并非落地网门,而是用两根主杆分开十步左右,凌空绷起一张网,网的中间还有一个大洞。
比赛开始后,两队球员拼抢、传球、配合、防人的章法,其实与后世的足球比赛,起码在姚欢这样的外行瞧来,有异曲同工之妙。
甚至比后世的足球技法更考验脚上功夫。
因为在这大宋蹴鞠里,革球必须被踢得穿过横网中间那个大洞,破门的这一方才记一分。
有数次,眼看曾纬已过了几个玄衫对手,到了网前,凌空一脚,惜乎失些准头,革球未能飞入网洞里。
姚欢看得乍舌乖乖,这哪是足球,这明明是集篮球、排球、高尔夫于一体的脚部杂技哪。
而球场里头,高俅有意给曾纬喂了几次球,让他好出出风头,却发现,曾纬今日,不在状态,数次起脚抽射时,都嫌草率了,所以屡屡踢不中网洞。
踢球就像打,眼睛到了,心若未到,旗开得胜便是痴心妄想。
而球友之间,又自有默契,不必出言商量,即可转换配合的方案。
打了两炷香,曾纬再次拿球过人后,忽地又回传给高俅时,高俅便明白,曾四郎主动放弃了领军人物的角色,命他“高鹞子”大显伸手了。
于是,“高鹞子”如蜂蝶穿花般,灵巧地左闪右突,将玄衫的对手甩在身后,单刀直面对方门将,眼见着铁塔似的门将扑了上来,高鹞子竟把拿革球,用脚面往自己头上一勾,继而身体向前一矮,下腰伏臀,将自己顷刻间拗成一张反弓模样,双腿并拢朝后弹起,如投石车一般,将正在空中滴溜溜转的革球,分毫不差地踢入网门中央的大洞里。
“好!好!”
“妙法呀!”
“看高鹞子的鸳鸯腿,果然名不虚传!”
顷刻之间,蹴鞠场里喝彩声一片,便是那玄衫队的小子们,亦折服于对手的球技,不吝掌声与赞美。
高俅这一招类似后世足球运动员“蝎子摆尾”的脚法,恰是他一招鲜吃遍天的绝活儿,靠着这一脚“鸳鸯腿”开封城里无论是曾纬这样朱紫人家的贵公子,还是禁军三司里头的蹴鞠好手,抑或是街头巷尾的浮浪子弟,都知晓这个也才二十三四岁的王侯家奴的球场威名。
然而此刻,高俅却无心耽于众人的吹捧。
他眼光一扫,果然发现曾纬趁着进球欢庆,叉腰伫立,略喘口气,向着柳树下那姚娘子站立的方向,前胳膊挡在面膛上,看似抹汗,却好一阵不放下来。
定是在偷觑佳人。
高俅心中暗笑,曾四郎向来何等自负人才风流,在男女之事上傲如孤鸿,平日里就算在上等馆阁里喝个酒,他也厌弃那些妓娘作陪。
眼下瞧来,他竟好像,对这抱上贞节牌坊的市井小娘子动了几分心思?
这些衔着金匙玉箸出生的王侯重臣子弟呐,定是平日里见多了矫揉造作又爱使性子的富家千金,乍见这般清洌醇酿似的女子,知慕少艾也是男子的本性使然。而那姚娘子算来成了他侄女儿,偏偏又是个身负贞名、不好轻易求得的,哎呀呀,这带了双层禁忌的感觉,该多挠心!
不过,高俅今日对这球场内外的一对男女,即便如此自以为是地琢磨品评一番,也并无旁的促狭恶意。
他甚至,对那年纪轻轻举止温、拾掇吃食来却细致麻利的姚娘子,很抱有几分好感。
曾纬方才携着他进入蹴鞠场子时,就言简意赅地透露,苏轼次子苏迨,总算能留在开封城了。而去向自己的父亲曾布曾枢相求助的,正是这姚娘子的姨母,也算是苏家的故人。
高俅直到去岁春上,还在给苏轼做书吏。不料朝堂里风云骤变,新党再度得势,苏轼又因言获罪,被贬去了惠州。
临行前,苏轼亲自将高俅,带到了驸马府中,拜托自己大半生的知己,驸马都尉王诜,收下这机灵的年轻儿郎为近仆。
这种犹如托付幼子般的举动,出现在家主与仆下之间,只要心是肉长的,都不可能不为之动容。
现下,听闻苏二郎的命运也有了转机,高俅的欣喜,以及对沈家女眷的感激,渗透心扉。
小半个时辰后,一度热火朝天的蹴鞠场子,安静下来。
沙地旁的柳荫下,球员们三三两两,或坐在石头上,或倚靠树干,手托津津有味地啃着曾纬请客的各味鸡脚。
“小娘子,你这鸡脚里的骨头怎地去得这般干净,吃来比猪蹄还爽气。”
“滋味也美,这个豆酱调得,比樊楼、遇仙楼的还好。”
“俺喜欢这个糟辣的,若再配一壶冰酪浆,那真是做神仙亦不过如此。”
“两位小娘子,你们家铺子开在何处?改日俺再去捧你们的场子哩。”
儿郎们一半是捧曾四郎的面子,一半是因为确实折服于鸡爪的美味,你一言我一语地,与姚欢和美团搭讪着。
“就在东水门内,离虹桥百来步的汴河边,沈二嫂饭铺,各位郎君得空路过,务必留步,尝尝俺和二嫂现炙的猪肠子,与这些鸡脚比,又另有风味。”
姚欢殷勤地应酬着,忽见一个玄衫球员,只向隔壁茶摊子上一坐,买了碗茶水,静静饮着,虽也笑盈盈地望着这边,却并不来取鸡爪。
“郎君可是不爱吃鸡脚?”
姚欢上前柔声探问。
她深知做买卖最忌不敢开口,见到对自家产品看上去不感兴趣的食客,问问又怎么了?
更何况,这郎君面相温善,看着比曾纬、高俅小上好几岁,在场上灵活而不凶悍,若冲撞狠了,还向对手抱拳告罪,颇为斯懂规矩。
少年郎听姚欢打问,忙将茶碗放下,彬彬有礼地向姚欢道:“娘子家的小食色香俱佳,只是,只是在下向来茹素。”
曾纬此时亦走过来:“欢姐儿,这位宇郎君,虽未皈依佛门,吾等却都晓得,他荤腥不沾,已有数年咯。”
姚欢心道,原来如此,倒看不出来,这少年不吃肉,踢起球来劲头却不小。
又听那少年主动自我介绍:“在下宇黄中,字叔通。”
啥?
宇黄中?那不就是靖康之难后、于南宋初年毅然北上出使金国的社稷名臣宇虚中?
高俅,宇虚中。
一下子就打卡了两个史上重量级人物,还顺便把一整车鸡爪都卖了,这趟顶着酷暑出来搬砖,值!
姚欢心中欢喜,眸中晶芒闪闪,颊边两朵原本是热出来的红云,因了心情激动,越发绯色动人。
曾纬瞧着她,一时间竟舍不得挪开目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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