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口!”耶律淳呵斥他道。“你怎么能直呼你父皇的名字?!”
“如果可以,我情愿这一生没有出生,也不愿意做他的孩子!”耶律定冷笑一声,眼泪却自他眼眶里掉了下来。“叔公,事到如今,难道你还要为他说话?难道你心里没有哪怕一点点后悔?就算日后下到黄泉地府,我也要这样告诉先祖们,就是他耶律延禧毁了大辽!”
话说到这个份上,耶律淳也是无言以对。两个人抱头痛哭了一阵,第二天,耶律淳就派了使臣与宋军交涉,在李世民答应不伤及无辜之后,他命人打开了燕京城门,正式降了大宋。
既然燕京城打了下来,李世民倒也并不含糊,当即令自家妹妹开仓放粮,让百姓来领。对于投降的耶律淳等宗室,他也没有丝毫亏待的意味,反而还把耶律大石从牢里放了出来,带着他亲自前往王宫探病,让耶律淳好好休息,自己从来不杀降将,他们自然也并不会例外。
然而,不知道是不是看到李世民的仁义做派,终于能够放下心来,在降宋不过短短半个月以后,耶律淳便病逝于此,就此葬入了他驻守一生的燕京城中。而李世民将整顿燕京城的事情全权交给了种师道和魏征,又马不停蹄的带着原胧雪、韩世忠、赫连春水往下一座城池赶了过去。
——辽西京,大同府!
作者有话要说:我要采用时间穿越大法,下章就打完仗了,顺便放已经完全没有存在感的男猪脚出来见人(捂脸)。
第105章
等到无情和原胧雪再见面时,不仅时间已经到了第二年的夏天,地点也换成了辽西京。得知无情会随运粮的队伍前来探望自己,原胧雪兴高采烈,把身上的盔甲和马都认认真真的洗刷了一番,牵着马从河边回来的时候,正好撞上了方应看。
她自从在李世民的带领下打下辽西京之后,就一直驻守在此,而难得被放出来放风的李世民已经如同脱缰的野马一般,直奔辽上京而去,意图赶在大金南下之前,先将上京临潢府拿下!
因耶律延禧出逃时,几乎将驻守上京的禁军全数带走之故,临潢府虽为辽国帝都,五京之首,却远比南、西两京还容易拿下;麻烦的是,金人很快察觉了宋军的动向,完颜阿骨打亲自带兵赶来了上京,干脆驻兵在了上京外围……然后双方就开始打起了嘴仗。
金国认为,依照海上之盟的约定,上京临潢府乃是他们金人的目标,大宋打完了辽南京和辽西京,就应该退回汴京,不再踏足其他土地才是。
宋国觉得……好吧,其实按照官家的意思,既然已经拿下两都城池,这已经是有宋以来最厉害的伟业了,那把上京城给他们金国,也不是什么大事嘛,重要的是他的宝贝太子离家已经一年多了,到底什么时候才能回家啊?
奈何在李世民这里,就从没有把自己打下来的地方让给别人的道理,不仅从上京城内一连给自家父皇写了十二封信,声声泣血、句句锥心,极尽一哭二闹三上吊之势,逼他放弃这个想法,还把魏征打包派回汴京去打嘴仗了——大宋既然已经打下了上京,那这里自然就是大宋的地盘了,金国要是想要,可以,那就拿钱来买吧!
金国建国也不过短短六年时间,正是百废待兴的时候,且连年征战,哪里拿得出那么多钱来,他们的使者一直逮着宋国背信的说法不放,还想从宋国的口袋里掏出点钱来呢!于是这几日,朝堂之上又是沸反盈天,吵得不可开交,就是京城的百姓,日常见面,都难免就此事说个不停。
——当然,汴京城和临潢府里发生的事,反正有哥哥们坐镇,原胧雪左耳进右耳出,全不放在心上。她只是花了些时日安顿好了大同府内外诸事,然后就快乐的沉迷练兵去了。
再然后,方应看就来了。
他是随着工部来送兵甲的队伍来的,带了诸多家臣,也说自己武功虽然粗浅,也想为大宋尽一尽心。只不过那个时候,李世民早就启程去上京了,原胧雪一看他这副投机倒把的模样,就觉得颇为不爽,干脆使计把他绊了一绊。
然后两个哥哥分别写了信给她。李世民在信中说,他已经顺利入驻辽国皇宫了,完颜阿骨打虽然带兵停在了上京城外,但是也不打紧,毕竟他手里有兵,背后还有南京和西京作为支援,就算真的打起来,也没什么要紧的,就是守城十分无聊,还不如围城有趣呢。
比起李世民,原玄都的信件就要正经多了,他使唤妹妹做事从来不需要铺垫,因而直截了当的告诉她:“方应看似和金人有所往来,看好他,不准他往上京去!”
这不是巧了吗!原胧雪本来只想绊他一下,如此倒是理直气壮起来,拿着李世民的信告诉方应看,是太子命他留在西京帮自己,反正就算日后对质到二哥面前,李世民肯定也会帮她圆谎的。
而违背了太子的密令,方应看会落得什么结果呢?
大家都是聪明人,这话她心里明白,方应看想必也明白,所以他根本没有质疑这封信的真假,就干脆留了下来,之后的时间,他一直在原胧雪身边打转,被她使唤去做各种事,也毫无怨言,相反做得很好。
就像这一日,她把洗好晒干的盔甲挂在马背上,自己牵着马在前边走着。这匹原本桀骜不驯的白马,如今已经变得十分温顺,慢腾腾的在她身后踱着步子,时不时的把头伸到路边的灌木上嚼新生的嫩叶。
以前的马叫南风,这匹肯定不能叫一样的名字,原胧雪也懒得细想,就用了同一句词,干脆叫它西洲了。
方应看突然从树林里跳出来的时候,西洲立刻拦在原胧雪身前,朝着方应看凶狠的嘶了一声,那年轻人抱着花,像是被吓到了一般,只等原胧雪用力牵住了马,他才抿了抿嘴,恢复了寻常模样。
老实说,他那张单纯无害的小脸,瞧着还颇有几分别样的韵味呢。原胧雪心情很好,因而多看了他几眼,指着他怀里的花道:“这素心建兰是哪儿来的?”
那株兰花品相十分难得,叶子绿得像翡翠,细细的枝干上打着两三朵花苞,白玉一般的底色上,染着淡淡的金色,咋看之下好似一个含羞带怯、娇不胜衣的美人。那枝叶下面还连着带土的根茎,显然是刚刚从土里挖出来的。
“姐姐也觉得这株兰花很好看吧!我刚才看到它的时候,也觉得惊讶,想不到这么漂亮的兰花,会长在这样的荒郊野外。”方应看指着背后的树林对她说道。“就在那边的山坡上,姐姐要一起去看吗?”
“咦?”原胧雪故作惊讶。“我还以为,你带着花过来找我,就是为了把花送给我呢。”
那她都有了花了,还去看什么看?
方应看:“……”
他无奈一笑,果然把手里的花递了过去:“难怪都说,聪明的女孩不好讨好。”
“和聪不聪明没什么关系。”他要给,原胧雪就收下了,反正无情马上要来,可以让他先带回京城去。她从腰包里取出一颗珍珠,硬是塞到方应看手里。“这个给你——应该说,是心有所属的女孩不好讨好!”
这人打从第一次见面,就想勾搭她,难道还当她不知道吗?
方应看瞪大了眼睛。老实说,今日的原胧雪,委实是她近日来最好看的一天了,哪怕她只穿着一件灰扑扑的粗布衣裳,丁点粉黛未施也一样——毕竟平日里练兵时,她都穿着一整套铠甲,那就能看出是个人了,连男女都是根本分不清的。
但她这么平平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连半点害羞的意思都没有,那张漂亮的脸蛋和窈窕的身段带来的妩媚感,一下子就被这句话冲淡了,以至于巧舌如簧的小侯爷都顿了顿,方才开口道:“姐姐都不先问问我喜欢你什么吗?”
“哈?这还需要问吗?”原胧雪一脸莫名。
她能养成这样一副傲慢脾气,当然是对自己自信十足的,当即如数家珍的说起了自己的优点:“我长得漂亮,性格又好,武功又高,家里有钱,嫁妆也丰厚,我父亲武功天下第一,哥哥也很厉害,更何况,我还和当今太子关系亲密,他如今没有兄弟姐妹,就把我视做亲妹妹一般,谁要是娶了我,虽无驸马之名,却有驸马之实,多划算啊!”
“所以说,无论是谁喜欢我,喜欢我的哪一个好处,都是理所当然的。”她抱起了肩膀。
有那么一瞬间,方应看简直是目瞪口呆。因为世上的大部分女子,总是期盼男人爱她本身,而不是爱她带来的金钱和利益,就好像要是爱了那些,对她们的情谊就不纯粹了一般,但原胧雪说起她所带来的利益的时候,眸光却清澈如同溪流一般。
……她果然是个非常聪明、不好糊弄的姑娘。
“那,你到底是喜欢无情大捕头什么呢?我觉得我也不差啊。”既然话都被她说完了,方应看也就直接问了。
“你是不差啊,可那和我有什么关系。”原胧雪望着他,也全然不掩饰自己脸上的疑惑之意。
“我说过了,我已经心有所属了啊。”
“为了得不到的人费劲,就没意思了吧,更何况,那也会让我很烦恼的。”原胧雪说着,忽然伸出一只手,一把擒向他的手臂。方应看心头一紧,肩膀往下一塌,整个人如同游鱼般滑落下去,但原胧雪的手指如影随形,花一般翘起的小指只在他的肩膀上轻轻拂了一下,他的半个身体都跟着又酸又麻,竟使不上劲了。
“无情快来了,你是知道的吧。”原胧雪的脸凑得很近,明亮的眼睛里显露出毫不遮掩的杀气来。看到这样的她,方应看不由回想起自己之前打探的消息——她每上一次战场,就要换一把刀,因为杀人过多,连刀刃都卷了,只得废弃不用。
若要论杀人之多,只怕汴京城里的武林高手们加起来,才赶得上她一个。
“你是什么心思,我不感兴趣,但你要知道一件事,别的姑娘不高兴,可能只有哭闹而已,但我不高兴,却是能杀人的——”
说罢,原胧雪用力一推,把他推开几步,又换上了一开始高兴的笑容:“时间不早了,小侯爷也早些回去吧。”说罢,她摸了摸西洲的鬃毛,牵着它继续往城里走去。
留下方应看站在原地,远远望着她悠然离去的背影,不知为何,胸膛里的心跳却忽然变得急促了起来。
总而言之,等无情抵达辽西京的时候,看到的就是一个安安静静的大同府和高高兴兴的原胧雪。因为宋军占领都城之后,并未行烧杀抢掠之事,只是接管了政务,当地的百姓虽有愤恨,却也并不激烈,大街小巷仍然热闹非凡,保持着大辽五京之一的繁华和风光。
两个人久别重逢,当着众人的面还只简单寒暄了一二,打量着对方都没受什么伤,便放下心来,先说起了各自的政事。
不过,在安排好工部来人之后,原胧雪却立刻拖着无情的手,硬是把他拉进了自己的房间。
“咳咳。”和她同留此地驻守的人乃是林冲。他和夫人感情极好,也因太子的缘故,同原胧雪一起经历过逆水寒风波,早就知道他们是一对即将成婚的小情侣,因而镇定自若的打圆场道:“大捕头自京中过来,兴许是有什么手信要带给原将军吧。”
兴许真的有手信吧,但原胧雪把无情压在床上,拿发红的眼睛兴奋的盯着他的时候,想拆的肯定不是什么手信,而是大捕头本人。
军营待三年,母猪赛貂蝉——在亲热的间隙里,大捕头有些心猿意马的想到。
看来,有些话虽然糙,理……却是那个理啊。
作者有话要说:小剧场:
滚过之后,妹妹突然痛心疾首道:我要向你忏悔。
无情大惊:怎么了?!
妹妹(含情脉脉摸大腿):我一直都觉得你的腿残疾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刚刚觉得,还是能动好啊!
无情:……
第106章
等到热情从彼此的身体里消退以后,留给一对情人的,就剩下耳鬓厮磨和温柔的耳语了。
原胧雪趴在无情的胸口上,感觉到他的心脏正在胸腔里温柔的跳动着,她忍不住坐起身来,把手放在无情的胸口上摸了一会儿,以至于无情不得不握住她的手,主动开口问她:“……怎么了?”
“明明那么久不见,但我觉得……我比以前更喜欢你了,崖余!”原胧雪朝他露出一个灿烂的笑脸来,随后满意的看到红晕从他白皙的脸上一直蔓延到他修长的脖子上,手掌下的心跳也跟着跳得更快了。
“我也很想你,一直都很想你。”无情在她耳边低声说道,两个人对视了一眼,不由将额头抵着额头,齐齐笑了起来。
“案子办得怎么样?你没有遇到麻烦吧?”原胧雪重新躺下来,仍然将手同他握在一起。无情轻描淡写的回答:“麻烦当然是有的,不过我既然在这里,自然全都解决了。”
因为是翻查过往旧案,揪出当年逃脱的凶犯,这其中涉及的人物,不少如今位高权重、地位尊贵,他在追查证据的途中,何止是遇到了麻烦,应该说,麻烦就从没断过。
但,就像他不会问原胧雪在战场上受过几次伤一样,原胧雪也不会细问他都经历了些什么。已经过去的,就全都是过往云烟了,重要的是他们都在这里,他们还在一起,而之前的一切付出,都很值得。
“我就知道,你最厉害了!”原胧雪果然夸奖了他。她漆黑的眼睛在幽暗处仿佛能放出光来,修长的手指温柔的婆娑着无情的手背。“也夸夸我嘛,人家可是打了好多场胜仗呢。”
“是,你是战无不胜的原将军,是大宋的英雄。”无情柔声说道。“阿霁,我想让你知道,我一直都为你骄傲。”
太子只用了一年时间,就打下了大半个辽国,已经用实际的功绩回应了朝堂上的质疑。如今不仅是官家说话硬气了不少,庙堂上下对他及一众将领都是夸赞有加,甚至市井之中,还有不少歌功颂德的诗词流传,叫人不得不承认时移世易,一切早与当初大有不同。
原胧雪朝他得意一笑道:“我算了算我的功勋,等我回了京城,二哥应该就能封我做侯爵了!——那咱们成亲以后,你就是侯夫人啦!你高兴吗?”
若是换作别的男人,听她说完这句话,只怕难免觉得羞辱难忍、面上无光。无情却知道她性情潇洒,不似寻常女子,因而只是微笑着抬起她的手吻了吻。“那可比我现在的官职还要高一等呢,是我要多谢你了。”
“你应该也快升官了。”原胧雪冷不丁说道。她其实基本没什么政治素养,但她比谁都懂李世民。“仗打到这里,基本也该各退一步了,等二哥回到汴京,就该处理朝堂上的事了,他对刑部上下如此不满,要被换掉的人只怕不止一两个,你想做刑部尚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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