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错,比起吉他他那只手更适合拿烟。
程今跟他一起蹲在路边一番云蒸雾集,丁一在一旁一边练琴一边闻二手烟。
“太难了,”苏北言无奈感叹道,“吉他太不适合我了。”
“确实不适合,没事干的话赶紧去找个班上。”
苏北言回过头来刚想和丁一说道几句,突然发现烟是朝她那边飘的,于是默默地换了个吹不着她的地方蹲。
程今说:“要不你换一个乐器试试,换个鼓啊,键盘什么的,我们还能组个乐队。”
组个乐队四个字像一个平地惊雷,炸的苏北言忽而跳起来一拍大腿,兴奋道:“哎,对呀,我怎么没想到。”
他在原地转来转去,嘴里念叨着:“让我想想,让我想想……我换个什么呢?”
“啪!”他一拍手,眼里闪着光,笃定的说,“我可以换贝斯,我有吉他的基础,换贝斯最合适不过了。”
“可以。”程今掐掉烟,一本正经地说:“那咱们就组个乐队。”
“那谁主唱?”苏北言问。
“程哥!”“丁一!”
丁一脑袋还没从组乐队那个话题缓过来,又遭一记重击。急忙摆手:“不不不,我不行,程哥做主唱吧还是。”
“行,无所谓,主唱是谁都没关系。那就还差个键盘和鼓手。”程今若有所思。
“上哪儿找?”丁一问。
“简单,明天回学校问问就行,多的是。”苏北言说。
“真要组?”丁一犹豫的问。
倒不是不想参加,而是一切来得太突然了。就像当初说学吉他,一句玩笑话就真的实现了。但组乐队毕竟不是小事,决定了之后,要做到,要做好,要成功是很难的事,还有很多很多不确定的因素。比如技术,比如天赋,比如……
“确定要组!”程今打断了她脑袋里的胡思乱想,他眼睛里闪烁着坚定的光芒,那语气,那神情,似乎他决定的事就不可逆转。
丁一还想说什么,最终还是没开口。
“我特别想组乐队,”程今看着她的眼睛说,“丁一,你可以做我的吉他手吗?”
可以,可以的。
他没有问你想组乐队吗?或者你愿意跟我们组乐队吗?他说的是:你可以做我的吉他手吗?只做我的,只为了我。
“好!”丁一目光如炬,眼里的坚定不比他轻。
好!不是为了乐队,只为你。
不到一个星期,乐队很轻易的就招满人了。
鼓手是丁一程今的同班同学,叫王子胜,个头大,皮肤略黑,五官不怎么精致,粗狂豪放一派。但性格却和长相完全相反,温厚爱笑,但话不多。
键盘手是苏北言的同班同学,叫杨岱,这个人在同届的学生里很出名,因为长得好看。皮肤白,双眼皮,高鼻梁,小脸薄唇,温文尔雅,谦谦公子一派。
人好看手更好看,比女生的还要纤细柔长,指甲白净圆润,完美的弹钢琴的手。
五个人再加一个林辉,坐在操场边的长廊,开始了第一次谈话,也是第一次集体见面。
“我突然不是太想和你们一起出道了。”丁一仰天长叹。
“怎么说?”程今问。
丁一虽然不想承认,但还是无奈道:“别人会觉得是我高攀了。”
苏北言看着她愁得像吃了苦瓜一样的脸,笑道:“那倒是,毕竟这是事实。”
“苏北言你皮又痒了?”丁一作势撸起袖子就要扑过去,被程今一把拽住了衣领扯回来。
“好了,女孩子就要有女孩子的样子,你看你,一天天咋咋呼呼的。”
“哦。”丁一乖乖的坐回位置,心里莫名有些失落,看苏北言在对面得意的吐着舌头恨得牙痒痒。
“哟,哭,哭出来吓我。”苏北言摇头晃脑做着怪表情,故意激怒她。
丁一又气又委屈,刚被喜欢的人说不像女生,苏北言还要来招惹她。
“行了,谈正事呢。”程今看了两人一眼,眼里有些许警告的意味。
众人都不说话了。
“乐队得起个名字,大家都想想。”程今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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