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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霁何虹——芭拉不拉

时间:2022-01-21 16:31:01  作者:芭拉不拉

   《不霁何虹》作者:芭拉不拉

    文案:
    一篇小短打颓废少年VS乐观少女(珠宝设计师和鉴玉高手)
  一切都要从一个小山村里说起。
  内容标签:花季雨季情有独钟天之骄子乡村爱情
    搜索关键字:主角:何虹,罗梓迦┃配角:┃其它:
    一句话简介:我和我同桌的故事
    立意:即使前路坎坷,也要笑对生活
 
 
第1章 正文
  (一)
  “接下来是我们的压轴拍品,第15号拍品《爱虹》。这是已故少年天才珠宝设计师罗梓迦的遗作,一条为其心爱姑娘设计的珠宝手链......”拍卖师在台上介绍着拍品,用尽华丽的词藻,而我却在听到设计师名字的那一刻,恍惚了。
  顾先生转头问我喜不喜欢,说这件珠宝的名字特别,足以表达他对我的心意。
  我涩涩一笑,没有回答他的问题。
  顾先生一向固执,还是抬手举了牌。最后爱虹被他用1314万收入囊中。
  散场后,顾先生把爱虹递给了我,就像递一个普通盒子一样平常,我朝他淡淡一笑,也像接普通盒子一样接过了爱虹,然后挽上他的手和他一道离开了会场。
  “不打开看看?”他问。
  我摇摇头,无所谓道:“一条小手链而已,回去再看。”
  我的话虽说得平静,可内心却有点澎湃,有些物是人非。
  顾先生停下脚步,温声笑道:“我的未婚妻要是现在还在为别的男人伤怀,我会不高兴的。”
  他把我的手拉起,带着我打开盒子,“看看吧。他爱你,我也爱你。”
  那串斑斓的手链,就静静地躺在黑色天鹅绒上,光华璀璨。
  没错,是他的设计,那个曾经被我嫌弃过的设计。
  我辨认着镶在手链上的十三颗宝石,从心里默默地翻译着每颗宝石的英文,首字母拼成了一句话:Zijia Love Hong.   (二)
  我十八岁那年,有了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位同桌。
  因为我脾气不好,成绩又差,所以没有女生愿意和我做同桌,即使是被迫做了,不出三天,她们都会被我弄哭然后跑去找老师状告我的诸多罪状逼迫他为她们换座位。
  久而久之,老师也不再想着为我缓和同学关系,任由我一个人独自美丽。
  听说我这种人在城里叫做“问题学生”。
  他见我第一面的时候就是这么叫我的。
  记得那是一节我最讨厌的数学课,我趴在桌子上睡大觉,正梦到天光云影共徘徊呢,却感觉到眼前光线被挡。
  我兀得睁眼,就这样,一双白皙到不能再白皙,好看到不能再好看的手撞进了我的眼睛里。
  那手指细长而骨节分明,像是冬天雪地里遒劲的梅树枝条,抑或是白色雄鹿头上生得最完美的那弯鹿角,只可惜手背上多了些煞风景的红点,红点周围还透着淡淡的青。
  不过总归瑕不掩瑜。
  我倒吸一口气,而后抬头。
  又是白皙到不能白皙,好看到不能好看,我说的是他的脸。
  他有着一双很特别的蓝眼睛,像冷玉,像湖水,像天空,透着冷漠。
  然后才看清他立体到人神共愤的五官,以及月华一样的发色。
  后知后觉,他是个混血儿。
  我想我应该是撞了狗屎运。
  他拉开我身边的位置坐下,我情不自禁地朝他吹了个口哨,随意道:“小帅哥,你叫什么名字啊?”
  我托着头看他,笑得随意且张扬,那副样子像极了一个调戏文弱书生的女山大王。
  他依旧冷漠,低声说了一句“问题学生”,而后自顾自拿出课本,开始听课。他翻书翻得很快,可我还是一眼记住了他封面上的名字。
  罗梓迦。
  侥幸偷看到了他的名字,我心情不由大好,继而又吹着口哨转头去欣赏窗外的春光烂漫。
  天朗气清,暖阳明媚,黄鹂在合欢枝头雀跃,我心底也多了份荡漾。
  (三)
  从那天起,我似乎陷入了物以稀为贵的狂热。
  只要一无聊,我就会叫他的名字。
  一开始我还会故意编个理由叫他,而他大多只会冷漠回应或是惜字如金。
  久而久之,我也懒得再编借口,想叫他的时候就叫了,不分时间,不分地点。
  高兴叫,不高兴也叫。
  也许是城里来的孩子教养好吧,每次我叫他,他都会回头看我一眼,见我只是没事找事又会立刻转回头做自己的事情,毫不耽搁。
  只不过罗梓迦每次拿他那双碧海似的蓝色瞳仁望我,我就化了。
  于是叫他叫得越发勤快。
  终于到了第十二天的时候,罗梓迦忍不住了。
  我猜想我和他的同桌情分,应该要到头了。
  “何虹,以后没事,不要叫我。”
  哦,原来他知道我叫什么。
  我心中欢喜得很,托着头意犹未尽地注视着他,继而用了种调笑的语气一本正经道:“罗梓迦,我有事。”
  “说。”
  “你的手真好看。”我靠近他,在他耳边呢喃,“也许要用凉山最好的玉,才配得上你这双好手。”
  我们这小村以玉产为业,一块良玉能卖上好多钱,换好多吃的,所以我认为玉是这世上最珍贵的东西。
  他听我说着,稍怔了怔,然后就不高兴了,冷冷地扔给我一句“不关你的事”,然后低头继续写他的作业。
  那是我第一次见他生气,美人一愠,亦是风景。
  我一笑,没打算哄他,换了一边托头继续看风景,脑子里开始盘算着哪天真去山里找块玉送他。
  值得庆幸的是,两周过去,罗梓迦还是我的同桌。
  历史新高了。
  可我早已经不满足于叫他名字了,我开始热衷于观察他的生活。
  罗梓迦很安静,很少和别的同学交流,每天除了我去烦他,他几乎不怎么说话。
  他认真听课,但从不交作业,他很少出教室门,吃得东西也和我们不一样,清淡。
  在这么宝贵的高考冲刺时间里,他还每个礼拜请假,一请就请一整天,而我也会因此无聊一整天,所以我讨厌周三。
  似乎整个高三,只有我和他不读书,这是离高考还有不到八十天的日子。
  不过我俩情况不同,他是不学都会,而我是学了也不会。
  我对我未来的人生没什么想法,也没打算离开这个村子,未来的日子我早就打算好了。以后陪老何挑挑石头也足以养活自己。
  像我这样的姑娘,应该也没有人会愿意娶回家,虽然我知道很多人馋我的美貌,但男人们向来喜欢秀外慧中的女子,尤其在我们这些小山村里,目光尤其狭隘。
  所以我也没打算去麻烦别人,一辈子做个孤家寡人也不错,只要开心就好。
  关于未来,我大概会一事无成,但不至于穷困潦倒;会孤独一生,但不至于无人问津。
  我计划我会在自己年华老去前死去,这样我留下的,永远是快乐与倩影。
  我有什么希望吗?
  没什么希望。
  如果一定要有,那我希望我可以和罗梓迦成为朋友。
  (四)
  我发现罗梓迦从来不参加体育活动,不是没时间,而是逃避。
  很难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不喜欢运动的男孩子。
  某节体育课,我鸽了和兄弟打篮球,满学校找他。
  最后在一间废弃教室里,我找到了他。
  他在画画。
  我靠在教室前门的门框上,抱着臂一脸戏谑地喊他的名字。
  “罗梓迦。”
  也许是日子久了条件反射,他一听到我的声音就抬起头了,见到来人是我,眼里并没有意外。
  他就向往常一样撂了我一眼,大概是猜到我又没事找事,所以很快又低下了头。
  时至今日,我终于知道罗梓迦这双手干什么的时候最好了——握笔的时候最好看。
  手指曲成完美的弧度,每一个关节都展现出最性感的线条。阳光从旧玻璃窗外折射进来,在他手上留下光影,泛着绝美的冷光。
  那双手在纸上利落移动的时候,真像一件精致的雕塑作品,还是那个米老头雕的那种。
  我看出了神。
  “外面春光大好,你躲在这里干什么?”我轻车熟路地坐到他身边,习惯性地托头看他,也看他的画。
  他画的似乎是水彩,已经打完初稿,描完外轮廓,正在上色。他提笔在调色盘里调色,一边冷漠地回了我三个字:“我喜欢。”
  纸上静静躺着一条项链,从设计上看似乎很是压抑,填充的都是暗色系的宝石,外形更像是条锁链。
  我看到纸的右上角用铅笔写着一个花体英文单词:Death。
  凭我糟糕的英语,我记起这是死亡的意思。
  “有点丧哦。”我咋舌。
  “遗作。”他淡淡回,提笔又在一众灰暗中添上了一抹猩红。
  “怎么,要死了?”我问得直白且突兀。
  “嗯。”他回得也干脆。
  “因为什么?”
  “血癌。”
  “哦,那敢情挺好。”
  早登极乐,不是挺好。
  我觉得人活着,就是来这世上受苦的。
  罗梓迦第一次主动看我,可眼睛里依旧没什么情绪。
  正常人听到我这么触霉头的回答,应该都会生气,觉得有被冒犯吧。
  他没有。
  他就用他那双蓝眼睛看我,等着我的解释。
  我撩了一下头发,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托头和他对视,挑着眉淡淡摇头感叹道:“人间不值得啊,我还嫌我自己活得太长了。你要是还想活,我可以把我的命给你。”
  嗯,鬼都听得出来我在开玩笑,但我真心觉得,活长活短,都没什么关系,只要快乐就好。
  他听了,轻轻勾起了唇角。
  那一抹稍纵即逝的笑意,又被我侥幸看到了,像春风掠过绿水,里面有阳光,有鸟语,有花香。
  我又化了。
  “罗梓迦,”我又叫他,“原来你是因为这个不高兴啊。”
  “没什么可高兴的。”他又低下头,动笔。
  好像人们对于已知死亡的态度,就只剩下消极。
  “马上就要死了吗?”我又一次唐突。
  “那应该还要一会儿,没等到配型就没了。”
  “那还不抓紧时间多快乐一会儿?”我凑近,在他耳边轻声说:“你运气好,虹哥今天高兴,虹哥带你找乐子好不好?”
  我似乎靠得过于近了,我的鼻尖蹭到了他柔软的浅棕色发丝,以至于不小心闻到了他清新的发香,可惜我说不出那是什么味道,只能怪我见识浅薄。
  话说完,我就怂了。
  我不动声色地迅速退回了身子,然后转头去环顾教室的四周。
  “好啊,你想怎么带我找乐子?”
  罗梓迦的回答出乎我的意料。
  我的大脑飞速运转着,然后一笑,俯身过去抢走了他的笔,又大胆地撕掉了他即将完成的“遗作”。
  “这遗作不好,换一张吧,先从这个开始。”
  没有阻止。
  (五)
  我一向是个人言出必行的人,说了要带罗梓迦找乐子,那就一定会落实。
  然而直到虹哥夸下海口后,才发现这件事其实是个坑。
  我所认为一切能快乐的事情,罗梓迦一概做不了。
  我觉得打球快乐,奔跑快乐,暴饮暴食快乐,赶家里的母鸡也快乐,而他不能跑也不能跳还不能随便吃东西。
  我尝试过给他讲笑话,可结果是,他没笑,我也没笑。
  最后我问他能吃糖吗,他说可以吃一点,然后我就二话没说拆了糖纸就把棒棒糖塞进他嘴里,简单粗暴。
  他没生气,还说荔枝味最好吃。
  还好,吃糖也能快乐,于是我往后每天上学都会为他带一根棒棒糖。
  可我仍然觉得这样的快乐,还远远不够。
  “罗梓迦,你以前都喜欢干什么?”
  “设计珠宝。”
  “有成品吗?”
  “算有。”
  “有人戴吗?”
  “应该有。”
  后来我才知道,罗梓迦真的谦虚了。他十四岁时的作品《天籁》,被某国际奢侈品牌永久收藏了。
  我想着投其所好应该可以快乐,所以答应他周末去山里找块好玉送他。
  “你会识玉?”他问。
  “算会。”我学他。
  他没有说好,但朝我笑,眼角弯弯,眼眸里碧波荡漾,和煦地笑。
  周末回家,老何又在家里喝酒,弄得整个屋子臭熏熏的,院子里都是,晚饭也没做。
  日子到了。
  我站在院子里,黄狗上来迎我,猫躺在门前看我,都不敢进去。
  动物们都很会感知人类的情绪,老何估计又喝多了。
  厅里很黑,灯没开。
  我走去开灯,电灯拉着,见到老何坐在长条凳上干喝着酒。
  他背对着我,躬着身。
  咋酒声和叹息声交织。
  “爸,”我喊了一声,朝他走去。
  桌上摊着几块被切开的石头,成色水得很,他估计又被骗了。
  我耐着性子问他:“花了多少?”
  “没花钱,隔壁小吴拿这个来还债。”他拐弯抹角。
  “他说值多少?”
  “一万。”他叹气。
  那小吴还真会掐着日子来还债,算准了今天老何脑子会不灵光。
  我脑子里嗡得一声,拿起桌上的破石头就往地上摔,“你就不会先验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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