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竟然还知道说“谢谢”。
小少年伸手捏捏她脸颊,张嘴吃掉那口甜得发腻的奶油和草莓。
小孩儿终于安心地一口接一口,飞快地起吃剩下的蛋糕,吃得满脸糊了奶油,毫无吃相可言。
――她长大之后,一定会成为一个快乐、自信、懂礼貌,闪闪发光的人吧。
九岁的迟晏颇为欣慰地想着。
也就是存了这样的想法,后来在孟奶奶为小孩儿的大名发愁的时候,自问博览群书的小少年脑海里闪过了“嘉年”两个字。
这样的小朋友。
她出生的那年,必定是个嘉年,因为她的存在,给身边的人带来的,全是欢乐与好运。
这些人里自然也包括他。
九岁的小少年曾经满心压抑却又自命不凡。
他觉得上学都没什么意义,没有想学的东西,也没有想见的人。
他甚至隐隐觉得长大好像也没什么意思,大人不见得就多么英明神武,长大之后烦恼也不会消失――譬如暴躁荒唐且一无是处的迟延之,也譬如有着万贯家财却淡漠孤单的迟沈忻。
――可这些日子里冷眼旁观这小孩儿心无旁骛地吃饭、神采奕奕地翻图书、肆无忌惮又张牙舞爪地闹腾。
他忽然明悟,原来这世界上可以有纯粹的快乐。
既然暂时不知道未来想要成为什么样的人。
也不知道自己到底想做什么。
那就跟她一样快乐好了。
*
关于云陌、关于那个羊角辫女孩子的印象,虽然随着时光而变得淡薄,可依旧隐隐约约地贯穿了迟晏的整个青少年时期。
回到昼山、跟着爷爷生活、考上熙和中学、在每一次考试中名列前茅、开始在《倾言》上发表文章……
他逐渐成长为和九岁的他截然不同的人。
快乐、自信、积极而善良。
有自己的梦想和信仰,有可以畅谈的朋友亲人,闲暇间会与三两好友在篮球场上酣畅淋漓打一场球,也会在图书馆枯坐一整天看书、写故事。
也因为继承了迟延之的好相貌,受到了许多优待和追捧。
渐渐活成了别人眼中耀眼的天之骄子。
哪怕是十九岁之后,最痛苦不堪、暗淡无光的那几年里。
在拉着窗帘的简陋出租屋里,没日没夜地写那些剥离开他自身血肉的文字时;在饥一顿饱一顿、勉强用面包泡面老干妈度日时;在凌晨三点盯着手机短信,木然又绝望等待那笔罪恶的稿费到账时。
他极偶尔地会想起九岁那年的云陌。
想起九岁那年遇到的那个爱吃草莓蛋糕的孩子。
――于是二十二岁的迟晏,在安葬完迟沈忻之后,在孤身一人走了趟大兴安岭后,鬼使神差地搬回了云陌这座荒凉的无人别墅里。
或许是因为他潜意识里以为,这一次在同样的地方,他能再次获得像十三年前那样无暇的天真与快乐。
――直到有一天。
有个女孩子在他心情最烦躁的那天,敲开了他的门。
“我外婆让我送点心来。”
“我外婆叫孟亦青,就住在那边。”
他顺着女孩儿的指尖看过去。
记忆里那座小楼没有如今那般矮,门口的桂花树也没这么高。
他迟疑着,把视线投向门口这个女孩子。
辨认了许久。
十六七岁的女孩子,早就褪去了三岁时候的婴儿肥,眉眼依稀有着儿时的模样。
白皙的脸尖得快要脱相。
她依旧像小时候一样,非常有礼貌。
可眼底却没了当初热烈的神采,无忧无虑的自由和小霸王般明火执杖的嚣张。
反而瑟缩、畏惧、局促又不安。
她没有像他以为的那样,成为一个快乐、自信、闪闪发光的大人。
也已经全然记不得他。
迟晏盯着这瘦弱的女孩子许久,心底的某处隐秘净土在寸寸塌陷,残忍到血液和呼吸都开始凝滞。
时间最擅长撕碎所有天真的灵魂和信仰。
那漫长的几秒钟里。
他甚至想要伸出手去摸摸她没有梳羊角辫的头发,问问她现在还喜不喜欢吃草莓蛋糕,知不知道除了大海和天空以外的蓝色。
可他终究没有。
只是收敛了生人勿近的气场,将猩红颓丧的烟头摁灭在门框,侧过身让出一半的空间。
“进来,要脱鞋。”
第57章 雪山和绷带
去年夏天,爷爷去世之后的一个月内,迟晏大二之前写的几本小说经过了几年的沉寂,都陆陆续续被挑中,签了各项影视、出版、周边版权……关注度上来之后,有一本长篇更是一举拿了当年的木华奖。
高额的版权费在那个他已经不需要的时机纷沓而至,如同上帝开的一个玩笑。
他将一部分版权费投进了表哥贺季同的文学工作室,作为合伙人入资资金,随后独自一人去了一趟大兴安岭,之后便搬回了云陌。
这一年里,他在云陌这幢儿时住过一个学期的别墅里闭门不出,没日没夜地在准备他的新书。
《大兴安岭的林中人》。
可惜一年以来,却没能写出任何令他满意的文字。
大纲、人设、文风,这些原本如同本能一般信手拈来的东西,如今却步履维艰。
许多个夜里,他躺在床上,在黑夜里盯着自己的双手,觉得这十指上曾经被赋予的天赋与能力,似乎被无情地褫夺了。
截止今天,在这个女孩子敲门之前,他恰好推翻了第十二个版本。
心情可谓是差到了极点,自然也丝毫没有叙旧的心情。
迟晏蹙眉踢开歪七扭八的几个空酒瓶,径直往里面走。路过玄关时,他回头看了一眼。
女孩子低着头脱了鞋,乌黑的眼睛怯懦地盯着黑黝黝地房间里,神色瑟缩,脚下亦跟着踌躇不安。
迟晏顿了会儿,久违地伸手按下开关。
高挑的客厅里,璀璨的水晶灯霎那被点亮。
女孩紧绷的肩膀也因着这难得的光亮有了片刻松弛。
只是下一秒,她又微微睁大了眼睛,显然是被眼前的景象惊住了――灯一开,房子里所有的狼藉无所遁形,满地的废弃稿纸、空酒瓶、堆满烟头的烟灰缸……
迟晏辨出她眼里只有惊讶,并无之前的害怕,便不甚在意地往里走,留下话让她随便找个地方坐会儿,便接着开刚刚开到一半的会。
远程会议是与《昼夜》的影视改编有关,大致的走向他早就亲自把关过,只剩下一些影视呈现方面的细节尚需定夺。
剧方的几个编剧在激烈地讨论着,时不时征求一下他的意见。迟晏专心听着,偶尔说一下自己的看法。
《昼夜》是他的第一部 影视化作品,当时有几家影视公司报价,他挑了一个价格中下的,只因为这家给的片方团队,从导演到编剧、演员都是业界口碑十分出色的。
他自己也非常上心。
直到会议间歇,他总算有闲暇摘了一边耳机,这才听到客厅一角传来细细簌簌的声响。
迟晏怔忡了片刻,忽地想起家里还有个人,于是掀着眼皮看过去。
女孩子穿着简单的卫衣牛仔裤,乌发浅唇,身子整个陷进客厅一角皮质的单人沙发里,单薄得有些可怜。
她正抬眸看着他,猝不及防撞上他的视线,眼里尚未来得及收起热切滚烫的神情。
迟晏忽然想起了她小时候目光灼灼地盯着堆满食物的小勺子时的情景。
这莫名的熟悉感令他松了拧着的长眉,目光询问地看着她。
女孩儿踯躅片刻,如下了决心般伸手指了指身后直通穹顶、几层楼高的实木书架,用口型无声地问他:“我可以看书吗?”
迟晏顿了一会儿,点头,恰好会议继续,他便不再多言。
会开了一个多小时。
剧方退场后,工作室的几个编辑又拉着他讨论了会儿《林中人》的开头。
个个七嘴八舌地发表着建议。
贺季同也跟着掺和:“我说表弟,你就不能给个准数么?到底什么时候能定下来啊?我看这十几个开头都挺好啊,尤其是第三个,辞藻温和,引人入胜,你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另一个编辑反对:“我反而觉得第十个开头最好,以主角和配角的矛盾冲突作为切入点,让人很想继续窥探究竟。”
“哪里,明显第七个最好,景物描写让我想起程遇商之前得过青榆奖的那本《妄言》……”
迟晏“啪”的一声阂上了笔记本电脑。
他倦怠地低下头,撑着额际的指尖泛着白,眼底燥郁如龙卷风般席卷而来。
忽然觉得有点累了。
自欺欺人地在这里待了一整年。
以为时间能磨去那人的影响,没想到不过是徒劳。
更令他心慌的是,别人都能看出来,他却好似丧失了分辨能力,以至于全然辨认不出真实的自己和虚假的影子。
半晌后,他习惯性地摸出盒烟,抬头却瞥见光亮的客厅那侧,女孩子低头默然看书的身影。
她侧对着他,后背靠着沙发靠背,可脊背依旧有些戒备性地挺直着。
书就摊在膝头,视线跟着一行行往下看,移动的速度不快,似是将每个字句都咽入眼底――倒是没了小时候急慌慌吃东西的样子。
迟晏的视线微微往上,落在她侧脸上,眉眼是分外苍白的脸色和参差不齐的头发也无法遮挡的精致。
只是那眼底有乌青,嘴唇也干涸,两颊更是瘦削到没有几两肉。
她身上穿着的那件薄卫衣宽宽大大,不是什么好看的款式,领口都脱了线。
白澈的水晶灯、巨大的沙发、单薄的身影、耷落在膝头书本上那扭曲发红的纤细手指。
总体来说,不是什么赏心悦目的场景。
可迟晏的脑海里却蓦然闪过了“虔诚”两个字。
似是千年寺庙中泛着老旧黄调的经书上,散发的墨香气。
时钟旁若无人地“滴答”走着。
迟晏靠着椅背,收了烟,抬眸看了她好一会儿,直到满心压抑难捱的躁闷渐渐平息。
他想了想,从抽屉里翻出一个丝绒盒子――爷爷去世前曾将这个盒子郑重交予他,同他絮絮叨叨地讲了几十年前的往事,和那个他此生不曾忘记却求而不得的恋情。
迟晏那时候才知道,原来孟奶奶是爷爷的初恋。
他也正是因着这段刻骨铭心的情意,终身未娶。
只不过爷爷交代过,令他好好保存这东西,莫要去打扰孟奶奶。
“若是将来……将来她主动联系你,你再帮我交给她。她喜欢玫瑰,最喜欢红色,这红宝石的项链是我曾经答应过要给她的定亲信物。”
曾经叱咤商界的老人,临终之前满是潮气的呼吸模糊了面罩,好半晌满是皱纹的眼角淌下一滴浑浊的泪,可嘴角却温柔地扬着,语气竟有些宽和的宠溺:“不过我猜她不会要。”
“她这个人,懂得不多,却很有原则,这辈子既然嫁了旁人,甭论喜不喜欢,也不会再收我的聘礼了。”
迟晏拿着那盒子端详了一会儿。
他拆开过,也见过那条项链,其上的每一颗红宝石都是迟沈忻这些年里精心收集的,个个都是拍卖会上最昂贵的上品。
他脑海中不由得想起这十多年来,偶尔见过爷爷眺着某处远方走神的场景。
方才这小孩说,她外婆让她送饼干来。
那便是主动联系他了吧?
迟晏垂下眼眸,拿着盒子站起身走过去,将盒子放在沙发前的矮几上。
靠得近之后,更能体会她的瘦弱。
隔着半米的距离,他颀长的身影已经轻轻松松地罩住她全身。
他看了眼熟悉的书脊,开口:“在看巴尔扎克?”
女孩子的心思显然还沉浸在书里,被他突如其来的问话吓了一跳。
她好半天才抬起眼,直勾勾看着他,局促地点了点头。
迟晏抿了唇,拾起她看的书翻了几页,又问了她平时看过哪些书。
女孩子谈到书,言辞间总算少了些瑟缩,变得自信起来。她侃侃而谈,细数自己这些年爱看的书。
迟晏听得略略挑眉,虽都是入门书单,可品味竟然相当不错。他抬眼看她一张一合的嘴唇,又瞥见她眼底掩饰不住的微光。
是个爱书的孩子。
不算意外,他记得她小时候就喜欢看各种图画书――小时候小霸王般鸡飞狗跳的性子,也只有趴在矮桌上翘着脚翻图画书的时候,才能窥得一丝安宁。
迟晏问完,也并未说话,将盒子递给了她。
离别前看着她热切又欲言又止的神色,他点了烟,破天荒准许她往后可以来他家里看书。
女孩子欢天喜地出了门。
迟晏关上门,伸手摁灭了略有些刺眼的灯,闭着眼靠在门后抽完一根烟。
滚烫烟灰掸落在手心,他睁开眼看着恢复黑暗的房间。
家里有个安安静静的小孩,似乎也不错。
那天下午,迟晏破天荒地开始收拾家。
客厅里乱七八糟的废弃物花了他不少时间,又开窗散去满屋的烟酒气。
还按照小孩儿今天说的书单整理了书架,将巴尔扎克的《人间喜剧》系列,连同其他现实主义流派的入门小说一起放在她身后的书架上,以便她拿取。
这个别墅除了贺季同偶尔会来,几乎没有其他人来过,便连客用的拖鞋都没有。
他习惯开冷气,家里又是地板,光脚踩上去并不好受――贺季同都抱怨了好几次。
迟晏想了想,下单了一双拖鞋,但耐心也仅仅足够随便买一双最普通的,并没有心思挑女孩子喜欢的款式。
买完拖鞋,他放下手机,随意地环顾四周的环境。
白亮灯光下,宽敞的客厅里地板光洁,看着比之前大了些许。
――其实每周都会有钟点工过来打扫,但他一直烟酒为伴,作息紊乱,又压根懒得收拾,家里难得像此刻般空荡整齐。
迟晏的视线落在被清空的烟灰缸上。
有些头痛。
粗略算起来,她应该快要成年了。
但或许是先入为主的思想难以改变,他心底还是下意识地把她当作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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