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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70年代做文豪[穿书]——狸太守【完结】

时间:2023-04-24 17:11:17  作者:狸太守【完结】
  王猛可不乐意把疑问憋在肚子里,连忙问:“秦松,你以前不是......”
  秦松还能说什么呢:“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刚才你不是还说了吗?我现在都结婚了,以前那些事你不准再提了。”
  王猛拍了拍自己嘴巴,表示自己保证不会再提了,“你自己心里清楚就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行,我回头就给你问问,看有没有人愿意接手,不过你最好把借出去的钱一笔笔算清。”
  其实这事儿没那么好办。
  主要是秦松手里没钱条。
  万一弄不好,人家女知青豁出名声不要,铁了心否认,他们也没辙。
  所以对于秦松说的给五成作为辛苦费,王猛没多说什么,准备先把事办了。
  走到岔路口的时候,两人分开了,王猛没回知青点,而是往别处溜达了,估计是去联络人。
  秦松走出去几步,回头看着王猛离开的背影,皱紧了眉头,略有些犹豫了一下,到底还是没把人叫回来再说什么。
  毕竟某些事是未来才会发生的,他现在怎么说?直接说他的目的并不在要钱,而是想把袁慧兰在胜利大队经营的好名声先败坏了,阻断对方接近牛棚,获取那几位老教授信任的可能?
  那不是神经病么。
  王猛也不是没脑子的人,想来应该不至于把自己牵连进去。
  若是昨天之前,秦松也不会想到利用原身当舔狗“借”出去的那些钱生事。可想到袁慧兰当时居高临下看初雪的表情,以及站在售票口一边掏钱一边却用眼角余光瞥他的神态。
  他和初雪,一个被当冤大头,一个被当乡巴佬,秦松就挺想看看袁慧兰知道他要讨债时会是什么表情。
  发现自己心里有些莫名的愤愤不平,秦松回过神来,暗自失笑。看来自己是穿了一回,把心理也穿年轻了。
  还挺幼稚的,都变小心眼了。
第17章 《赛马曲》
  老支书家就在他们村里,距离不远,顺着泥马路走几分钟,下了田坎再过几块水田,爬上一片竹林环绕的矮坡,就到了老支书家。
  老支书以前是他们村的村长,后来生产大队把十多个村子融到一起,老支书就因为出了名的公允有头脑,人还有文化,就从村长变成了支书,和隔壁村的族长成了一对老搭档。
  前几年老搭档退下来了,新上来的大队长是老队长的大儿子,对老支书很是尊重推崇。
  其他知青只知道有老支书在,对他们这些被安排在本村的知青是件好事,不管是办什么,哪怕老支书为人公允不谋私利,他们多多少少都能跟着沾点光。
  秦松却知道,王大富一家的事,就是老支书一力促成的。
  后来因为女主的牵累,老支书也一力承担了主要责任。
  为了吸引更多的火力,保全其他人,老支书还自我检举说出了他曾跟着王大富一起念书的事,把自己打成了黑九类。
  后来更是自我污名化,说是当年他和老妻的婚事有某些不可告人的算计,逼迫着将他个人和家人分割开来,免受了牵累。
  这是一位到死都背负骂名的充满了智慧和果敢的老者。
  即便以往没有过多接触,秦松还是很敬重对方。
  老支书年纪不小,却很讲究,家里家外都要有条有理,闲暇时候还会拉一手漂亮的二胡。
  村里玩“乐器”的只有他,所以秦松一想到表演节目,就想到了他家的二胡。
  秦松到的时候,老支书刚从自留地里回来,正坐在院子里井沿上用桶里的水给自己洗脚,看见秦松还挺意外:“秦知青?你怎么来了,有事?”
  秦松没急着把带来的糖果糕点拿出来,而是直接说明了来意。
  老支书对知青点的什么迎新晚会不感兴趣,他抓住重点,饶有兴致:“你会拉二胡?”
  秦松笑了笑:“略懂一二。”
  这话不假,因为走南闯北,又对很多事物保留了充足的好奇心和探索欲,秦松遇到不会的新奇的都会去学习尝试。
  久而久之,很多东西他就成了“略懂一二”——单拿出来没一个精通的,但会的还真不少。
  老支书扯下脖子上的汗巾随手擦了擦手,把汗巾丢在井沿上,自己起身去屋里拿了老伙计出来,“给来一段儿?”
  秦松也不推辞,接过二胡在旁边的凳子上坐下想了想,就低头试了试弦音效果,又适当调整了一下,给老支书来了段《赛马曲》。
  一时间,磅礴热烈而又奔放的旋律乍然穿透这个昏黄的傍晚,让辛苦劳累了一天心身疲倦的人们猛然一惊,神魂都为之一震。
  老支书想要点烟斗的手顿在了半空,在厨房围着锅碗忙碌的老支书妻子儿媳们不知不觉停下了手上的动作,就连在离家不远处竹林下跟人唠嗑吹牛的老支书儿子孙子们也忍不住侧耳倾听。
  和他们一起的人也不叫醒他们,因为他们自己也被这阵突如其来的音乐震撼住了。他们里面可能有的人没文化,有的人见识浅薄,但音乐是人类唯一直击灵魂的语言。
  《赛马曲》是黄大师在1964年创作演奏的二胡曲,音乐一起,一副生动热烈的草原赛马场面就在听众眼前徐徐展开。
  无论是气宇轩昂意气风发的赛手,还是奔腾嘶鸣战意凌然的骏马,甚至连广阔的蓝天无垠的草原,一切都被二胡的旋律演绎得惟妙惟肖生动盎然。
  一直到拉完一段,秦松停下来揉着手腕一抬头,才发现院子里不知何时围了好些人。都是听着听着就循声而来的附近邻居。
  看见人停下了,还有年轻人忍不住意犹未尽地吆喝:“秦知青,再来一个!”
  其他年轻同伴嘻嘻哈哈也跟着附和,颇有明星表演现场粉丝大喊安可的范儿。
  老支书重新把拿出来的火柴又收回了盒子里,也不抽烟了,笑眯眯地替秦松拒了:“你们这群愣头青,这种曲子拉起来费劲儿得很!你们以为就抬抬胳膊动动手指头的事儿?去去去!该干嘛干嘛去!”
  老支书一吆喝,大家虽然还想听,也只能作罢,一边回头好奇地朝秦松张望一边陆陆续续走了。走远了秦松还能听到他们大嗓门儿的议论声。
  “没想到这个秦知青还有这一手!也太好听了!”
  “我也觉得,这听得我心口都砰砰乱跳,比第一次牵我对象的手都还激动!”
  “哈哈哈你小子可以啊,手都牵上了?说说看,啥感觉?”
  “去!这是你配知道的吗?”
  “看来这些城里来的知青也不是什么都不会的草包,不知道其他知青都会些啥。”
  ......
  老支书自己虽然不会拉《赛马曲》,但也知道这个节奏旋律很费手,就让秦松歇歇,自己在一边儿随便坐到门槛上,“好小子,可以啊,来了三年都没露过这一手,怎么样,有没有兴趣以后参加公社上的活动?”
  老支书已经在心里琢磨起下次开展庆祝联欢会是什么时候了,又有没有机会把人送去县城的表演比赛之类的,好歹也能给他们公社,他们大队争光夺彩。
  秦松也知道老支书的意思,并不反感,“有机会的话我还是不拒绝上台献丑的。”
  老支书给逗笑了,拿着没点的烟杆子笑着隔空点了点他:“你这小子,说得什么话。”他其实还有许多想问的,虽然听起来有些生疏,可三年没摸,生疏也是可以理解的。水平还是能听出来。
  这水平,当初怎么没想办法留在城里?随便什么宣传表演的,只要找个门路,有这手技术,混个不下乡的机会还是不成问题的。
  不过人下来都三年了,问了也没意义,老支书就没开这个口。
  按照老支书原来的性子,有人来借东西,只要确定对方人品还行,借了就算了,少有拉着人说多久话的。
  可今天老支书被一曲《赛马曲》搞得热血难消,仿佛一下子就年轻了二十岁,梦回当年壮志凌云意气风发时,话也不自觉地就多了起来。
  等回过神来眼看天色都暗下来了,老支书才恍然察觉自己留人留太久了,遗憾地撵人:“人老了,话就变多了,秦小子你别见怪。”
  从秦知青到秦小子,老支书对待秦松的态度肉眼可见的亲近了起来。
  秦松自然不会拒绝,反而说自己在写的一篇故事后续还需要收集更多的素材,“三叔爷,您不嫌弃的话以后我有空就来叨扰了。”
  秦松也随了初雪的称呼,叫老支书三叔爷。
  老支书长出一口气,眼神有些恍惚:“你写的故事,我光这么一听就觉得好,该写,就像你说的,发生在这片土地上的故事,该被记录下来。”
  也不知他想到了哪些陈年往事,出神了一会儿才扭头对秦松说到:“你想什么时候来找我,就什么时候来找,要是想听以前那些陈芝麻烂谷子的事,你想听我就给你说。”语气里不见刚才恍惚出神的老态,反而多了几分干脆坚定。
  秦松心头微动,隐约明白了些什么。
  等秦松走得都看不见背影了,老支书的老妻才从堂屋里出来,手里拿着一包东西问老板儿:“老头子,这东西是你托人带回来的?怎么一把年纪了还买这么多糖啊糕的,也不嫌费钱!”
  又问:“对了,你哪来的钱买这些?”
  老支书听得一愣,茫然回头:“我哪买了啥?”
  定睛一看,才明白,一拍大腿站了起来,“嘿!这小子!怎么不声不响还给咱送东西!”
  这不是贿赂他吗?
  不行!他得追上去退给人家!
  老妻见他老胳膊老腿儿的还风风火火,忍不住好笑:“得了吧,人家就是怕你退回去才悄悄搁屋里的!算了算了,小年轻一番心意,你好歹也是人家三叔爷,退回去不是埋汰人吗?听说他家想要养鸡崽子,也不知道找到没有,咱们家不是有鹅崽嘛,先给人送两只过去,问问看他们养不养。”
  看老头子的样子就是想跟人家常来往,那就是当成正儿八经的亲戚来往了。
  礼尚往来,一来一往,这亲戚才能处起来。
第18章 小树林惊魂
  秦松回家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乡村的夜空虽然也能看见星子,却因为没有后世霓虹灯污染而显得格外黑。
  才上了田坎,就看见一道手电筒光点正在匀速向他走来。
  秦松略有些无奈,不用等人靠近就知道是初雪:“你怎么来了?三叔爷家又不远,除了这点路,其他都是大路,我还能摔了不成?”
  夜色中,果然听见初雪认真道:“就这里最容易摔啊。”
  其实是想找他,初雪一个人在家呆着无聊。
  明明秦松在家时也就两个人,秦松本人也不是多话的性子,两人相处起来算不得热闹,可人真不在吧,初雪就觉得家里空荡荡的安静得厉害。
  秦松一笑,也不能否认这种被惦记的感觉其实很好。
  别人都说忙碌晚归时家里为自己亮着的一盏灯能带来温暖驱赶疲倦,他这盏为他而亮的灯更好,还能主动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移动呢。
  秦松被自己这个想法逗得面上忍不住笑意,初雪只当他是借到了二胡,事情办好了而高兴。
  秦松在对方手电光的照射下迎了上去,初雪转身往回走,一边走还一边想要回头来看他手里的二胡,“三叔爷爷真借给你了?他可宝贝这把二胡了,连旺大伯他们想碰一下都不给的。”
  旺大伯就是老支书的大儿子,姓金名旺。乡下常居于此的人往上追溯几代,多多少少都能追溯出亲戚关系。
  老支书就是初雪爷爷的隔房兄弟,称呼上也不分表还是堂,都按照那一辈的排序来称呼,要不然就加一个名字用以区分。
  秦松轻松的语气中藏着少有的活泼:“三叔爷不仅借了,还差点拉着我不让走。”多少有那么一点男人孩子气的得意与炫耀。
  初雪当然听出了这话是什么意思,但偏要故意曲解:“哦,原来你是用借不到二胡就耍赖不走才借到的啊。”
  秦松笑出了声,乐得顺着她的曲解往下接戏:“嗨,这都被你知道了,可不许说出去,要不然我多丢面儿啊。”
  初雪就忍不住也噗嗤笑了出来,笑得打在地上的光团都晃来晃去。
  眼看走到一处放水的缺口,初雪脚下踩得不实,身子晃了晃,跟在她后面的秦松连忙伸手挡了她一下,“注意脚下,你要是摔进水田里,我明天就给你宣扬到方圆十里的大队。”
  初雪稳住身形,也不乱晃手电筒了,闻言哼哼唧唧幼稚回怼:“我摔下去肯定也要把你拽下去,同流合污才不用担心被出卖。”
  秦松故作惊讶:“初雪同志,没想到你是这样的人,党和组织都看错你了!”
  两人你来我往,说着毫无营养的话,搞得跟演电影一样。
  亏得秦松记性不错,也曾看过不少这个年代的红色电影,不至于接不住初雪的台词。两人说说笑笑上了马路,又拐进小路。
  忽的前面一片小树林里传来一道女人压不住的惊呼,惊呼声刚冒出来一截就戛然而止,明显是对方及时捂住了嘴。
  初雪吓了一跳,下意识往后面秦松身边躲,手电光也下意识往小树林里打了过去。树木阻挡着,影影绰绰,什么都看不清。
  初雪嗓子都抖起来了,再不复刚才的活泼轻松:“有、有人吗?”
  也不知道是在跟秦松说,还是在对小树林里喊。
  秦松耳朵灵敏,哪怕惊呼声只有一小截,因为是他穿越过来后近距离听过的声音,也依旧听出了对方是谁。
  这片小树林就是耕地旁斜坡上不适合开垦出来种地的那种,面积不大,顶多也就四五十平米,既没有野味也不会有好东西。因为小树林里长了许多荆棘丛,一侧还是十几米的悬崖,平时也没人会作死到晚上还往里钻。
  所以夜晚还特意往里钻的人,明显就是在干不能让人知道的事。
  再让初雪探究下去,怕是不合适。
  秦松虚揽着初雪臂膀安慰她:“没人,估计是有石头松动滚下来了,快走吧,晚上这风吹起来还挺冷的。”
  四月末的早晚确实还有些凉飕飕的,今晚的风更是有些大,寒气缭绕,直往人衣服里钻。秦松出来的时候就穿了件衬衣,也没加外套。
  一听秦松说冷,初雪也就歇了进去看看的想法,一边嘟囔一边往前走:“可是刚才那声音真的像女人的声音啊,怎么可能是石头滚下来了。”
  秦松怕她想到某些不干净的事,一本正经地说起一些因为自然界发出的古怪声音被误解的故事:“你知道西北昆仑山魔鬼谷吗?当黑云笼罩山谷,伴随电闪雷鸣,魔鬼的大门就会开启,误入的人就会看到蓝莹莹的鬼火,听到猎人求救的枪声,牧民和挖金者绝望而悲惨的哀嚎……”
  秦松低沉磁性的声音念诵着当地人的传说,果然初雪立马就被吸引住了全部的注意力,哪里还记得什么小树林什么女人的声音,一边害怕着一边好奇着:“真、真的有魔鬼吗?!”
  既有鬼火又有枪声哀嚎声,这还能听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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