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尤抱琵琶半遮面,”要的就是这种朦胧之美!
阿罗不懂赋诗,却也惊喜道:“真好看!娘子若是想卖帷帽必定大有市场!且这帷帽做法不难,我方才已然看会了,不如现下我们多进些轻纱,加紧缝制。”
上次做口脂,沈熙薇便是吃了手工短缺的亏,但上次是因着没有本钱,请不起人,现下有了谢泠祐给的一百两银子做本金,便决定改变经营模式,因此道:“这次不能只靠你我二人。”
语闭,便去寻了赵五娘,赵五娘是百事通的大唐中介人员,对于沈熙薇要求雇佣几个做手工的妇人,满满的拍着胸脯答应下来。
在本朝寻几个会针线的简直易如反掌,因着不用绣花,只是简单缝制,需要的便是人品靠谱有保证。
赵五娘听闻道:“还是上次巧娘那六人如何?她是我表嫂,人品信得过。”
沈熙薇想着巧娘她们也算帮助过自己,况且五娘一手托两家更好说话,便道:“可先叫她们过来试试手工。”
因着都住的不远,不多时候,巧娘一行人便到了邸舍,沈熙薇先将工作的具体内容简明的和她们介绍了一下:缝制一顶帷帽给工钱5文,每日最少要缝制十顶帽子,可以拿货回家做,若是手工好做的多,另外还有绩效提成,若是三心二意,拿回去十件货,却缝制不完,无法如期交货,则要扣除押金,并且不再录用;对于缝制好的帷帽亦有考量标准,不达标准需回去改良,达到标准方才可以收货。
她又当着几名妇人的面,现场缝制了一顶帷帽,几人看了连连点头,表示这活计不难,可以胜任,于是沈熙薇现场试了一下几人的手工,完成度都很好,才便约定了明日来签订契据,此番有赵五娘做中人,彼此之间谈的倒是融洽,当然中介费用沈熙薇也不会少付的。
送走了那六人,日已西沉,沈熙薇腹中饥饿,不等阿罗准备饭食,便拉着她一起去吃食肆,自然还是相熟的卢记食肆。
今日来的时辰刚好是用暮食的时辰,卢记食肆排起了长龙。
卢兆安远远望见沈熙薇到了,对她招了招手,又迎了上去:“外间人多,沈娘子若是不弃的话,到平时卢某自己用膳食的内间如何?”
不用等位,自然很好,沈熙薇一笑:“那便多谢郎君了。”
从进食肆开始,沈熙薇便被那庞大的烤肉香味笼住,早已经馋的津液直流,方才坐定,便问道:“卢郎君今日做了何种暮食?”
卢兆安和煦一笑:“今日有烤仔鸡和老醋芹菜。”
“便来这两样。”
过不多时,卢兆安端上了这两种菜。
烤仔鸡是用盐水浸泡一个时辰去除血水之后,又将香叶、花椒以及本朝盛产的柰果等调料塞入仔鸡肚子里,再将两勺蜂蜜加水搅拌均匀后,涂抹在仔鸡身上,腌制两个时辰后,用绳子绑住鸡腿放在吊炉里去烤制的,这样做出的仔鸡外皮酥脆,内里软嫩又泛着果香,一口下去,油脂包裹着肉汁又带着蜂蜜的甜,柰果的清香,完全不会觉得腻口,只让人欲罢不能,一吃了一口还想再吃一口。
至于老醋芹菜,则是本朝的名菜,要说这菜还有些典故,唐立朝之前,中原曾经历了几百年的兵荒马乱,各地的世家大族一代代聚集乡民守城自保,族中便有储藏、制作耐储存食物的秘法。而其中大族魏家的独门绝学,便是这老醋芹菜③。
唐朝人吃的芹菜,以水芹为主,使用的老醋也是魏家所传秘方酿造而成的,因此颇为水润爽口。
相传太宗文皇帝平易近人,虽然经常挨魏征的批评,但却不以为怀,还想方设法的和诸位大臣搞好关系,便根据魏征的长相给他起了一个昵称“羊鼻公。”至于魏征得了这个爱称以后有没有更爱批评太宗皇帝便不得而知了,只听说在一次宴会之上,太宗文皇帝给魏征准备了三大杯老醋芹菜,结果宴会还没结束,魏征便把三大杯老醋芹菜都吃光了。以至于大唐现下十分仍旧十分流行魏相公倾情推荐的老醋芹菜④。
沈熙薇本来不爱吃芹菜,但因这菜的盛名想要一试究竟,贸然点了这次,结果一入口竟然酸爽水润,没有素日里吃芹菜的怪味儿,反而有种开胃之感,因此一夹再夹,到了最后甚至顾不上吃烤仔鸡,只就着老醋芹菜狠狠吃了两大碗米饭。
一餐饕足以后,卢郎君又送她花茶,当然也又分享起关于茶道最新的体会:“分茶的要诀在于把茶水的浮沫优雅的倒进各个茶盏里,要薄厚均匀,看着舒适,当然煎一釜茶最多只能倒五盏⑤。”
沈熙薇颇以为然:“再多了就是饮牛的蠢物了。”
卢郎君笑道:“知我者沈娘子也!”
她这厢才说着话,那边碧色的帘子一动,进来了个官差,蹙着眉高声喊道:“沈熙薇呢!谁是沈熙薇?”
第31章 倒计时三天
沈熙薇急忙立起身子, 迎了上去:“儿在此,不知差人所谓何事?”
那人有些不烦恼的从怀中掏出个卷书来:“公办民赁房的赁据下来了, 跟我去付赁金, 拿钥匙吧。”
原来是好事!方才还吓了一跳。
沈熙薇绽出个笑来,轻声问询:“只有儿一人的吗?这店主名唤卢兆安,也赁了房。”
那人瞥了她一眼:“只你一人的, 旁人的大抵要明日或者后日下发。”
居然这么好的运气, 第一批就发放到了自己,这简直和高考第一个收到录取通知书一样令人兴奋!
今日吃了一餐美食又得了这样的好消息, 沈熙薇的愉快掩饰不住, 她和阿罗别了卢兆安便跟着那差人往崇仁坊去,路经避静之处,沈熙薇忙给那差人塞了个红包:“天色晚了,还劳您辛苦这一趟, 一点心意,郎君买杯饮子解渴。”
那差人本来是硬被派来加班的,他猜想沈熙薇定然是个关系户, 可长安城里一向关系户甚多, 说不定谁家的五表姐, 就是上司的六小妾。
虽说见怪不怪,可古代社畜同样不爱加班, 这官差本来心内郁结,面上也没个好脸色,现下得了银钱,所谓拿人手短, 有了大额加班费,他的烦闷一扫而光, 因此变得和颜悦色起来:“女郎客气了,是我们大人特别吩咐让送到女郎手中的,某方才去了女郎登记的邸舍,女郎不在,幸亏那掌柜娘子知晓去处,才没耽误。”
沈熙薇眨巴眨巴那双水盈盈大眼睛,心中犯起了嘀咕:自己认识他的上司吗?难成不...是谢泠祐?
于是,便探寻道:“敢问郎君,是哪位大人安排郎君来送简书的?”
“是尚书省的刘侍郎吩咐某的。”
刘侍郎?不认识。难道是走了狗屎运?
她思量至此又在心内尴尬了一番:自己现下太爱自行补脑了,方才竟然莫名其妙猜测是谢泠祐格外照顾的自己。
沈熙薇不禁摇头苦笑,转眼到了崇仁坊,那差人帮他办理好了赁铺子的手续,又道:“沈娘子的铺子是这十五间铺子里最好的位置,把头第一家,铺面也比寻常铺面大上许多,而价格只需每月600文钱,实在是难得。沈娘子要一次交多久的铺租?”
“最长可以交多久?”
“一年,娘子应知晓规矩,公办民赁房是朝廷助商的举措,租户最长只可赁一年。”
沈熙薇心道:我要抓住这一年的扶持期,争取明年买个铺面!
便笑道:“麻烦差人了,儿交一年的租子。”
“一共7200文钱。”
“不收一个月的押金吗?”
“公办房不用。”
真好!沈熙薇十分欢喜的付好了银子,得了钥匙,便和阿罗往自家铺位行去。
才行了没多久,街头巷尾便传来了一阵小小的骚动,沈熙薇顺着众人的目光望去,便瞧见谢泠祐身穿锦袍头束金冠,腰间配着一把玉刻花把黑鹿皮梢刀,胯下一匹腾双白,宛如花孔雀般招摇过市。
腾双白前行了不远,便停了下来,沈熙薇举目望去,是一座高大华贵巍峨的府邸,瑞安侯谢泠祐行至门前,已有一群仆从出来迎接,将马牵过。
沈熙薇望望候府,又望望对面的铺子,也是赶巧,瑞安候府与沈熙薇的新铺子竟然正对门,二人如此便成了邻居。
“真是奇妙。”她如此思量着,不觉望了谢泠祐一眼,因缘际会,谢泠祐也正似有若无的往沈熙薇的方向望过来。
“难道他在眺望我?!”
沈熙薇赶紧摇头,胡思乱想只会害了自己,这可是在等级森严的封建王朝!他又是宋都知的情郎,再说自己作为洞悉先机的穿越者,深知武则天登基后会有一场残酷的屠戮,这位谢侯爷眼下是位高权重,可却并未在历史上留有姓名,莫不是...可惜了...
沈熙薇惋惜的望了他一眼,又想着哪日见了宋都知含沙射影一番叫她别陷得太深才好,她胡乱思量着打开了自家的铺门,然后,那点惋惜之情立刻被抛到了九霄云外,沈熙薇甚至发出了欢乐的笑出了猪叫声!
这是什么天降好运,这样的铺子竟然只要600文每月!
比自己想的要高大上太多了吧!
前后两进的房子,还带个后院,院子里还有一口水井,在本朝家里有口井真的超级贴心,超级方便!
且屋子十分干净整洁,显然是交付的时候刚才打扫干净,省去了沈熙薇不少麻烦。
还得朝廷办事啊,周到,这细节做的,满满都是爱啊!
沈熙薇并不知晓将这样好的铺面低价赁给她,又吩咐下人打扫干净的并非朝廷,而是谢泠祐本人。
她前后转悠了两圈,便开始了规划:这样大的屋子也不用再砌墙做成前店后舍了,只需买些家具软装,略微收整一下便可开业俭省了她眼下最宝贵的时间!
位置也是极好的,本曲商铺打头第一家,挂上牌匾格外醒目,崇仁坊是长安城的高端居住区,贵女甚多,这位置简直是得天独厚!
沈熙薇高兴的拉起阿罗转圈圈,她觉得自己实在太幸运了!一切都如同美梦一般!
直到月上梢头,沈熙薇回到平康坊的邸舍之中,仍难掩激动之情,眼眸放光的在纸上写写画画,阿罗好奇道:“娘子画的是何物?”
“家装设计图。”
“啊?”
“嗯,就是将自己理想中房子的样子画在纸上,比如如何陈列,放置何种展示柜,还有我们平时收银子的地方如何规划,贵女们试成衣的雅间如何打造等等。”
阿罗似懂非懂的去看上面的图画:“娘子画的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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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一早,七月十二的晨鼓才响,沈熙薇便忙碌了起来,朝食只胡乱的用了些汤饼,便开始与昨日约好前来的六名妇人签订大唐版劳动合同,签好以后又将自己新铺面的地址告知几人,说好今日傍晚十分便可去崇仁坊取货。
这厢安排好人工以后,又赶去了东市的布行进货,轻容纱和帽胚的体积有些过大,沈熙薇和阿罗尝试了几次都没办法扛走,倒是弄得二人大汗淋漓,甚是狼狈。
于是,她便和掌柜商议可否能送货。
掌柜给沈熙薇看了一张单子,上面写着起送价格,和每日固定的送货时间,沈熙薇今日只是试水,拿的货还不够一车,因此只能暂时放弃,便想着加钱雇劳动力。
阿罗听闻此想法劝道:“娘子,依我看还是再买个男奴吧,之后搬家,定家具,开铺子,少不得搬搬扛扛的体力活。”
沈熙薇望望铜镜中自己的小身板,又看看纤细的阿罗,确实需要个身强体壮的出力气。
正好就在东市,便先将货物寄存在了布行,和阿罗往奴隶市场行去,她边走还边在心内吐槽:前世从事时尚行业,各个都瘦的好像闪电,自己是各种减脂餐疯狂控制体重;今生终于魂穿大唐,许是每日做生意走街窜巷运动量过大,胡吃海喝的也不见胖,想瘦的时候不瘦,想胖的时候不胖,也真够让人无语的。
“娘子你看那人怎么样?”
阿罗的话打断了她的思绪,沈熙薇顺着阿罗指的方向望去,果然见到一个身形高挑精壮的昆仑奴,目测有一九零多,他打着赤膊,只穿了一条黑色灯笼裤,是个肩宽腿长,手臂健美,腹肌宛如古希腊雕塑一般的混血美少年。
看上去不过二十左右岁的模样,五官并不像纯正的昆仑奴那般凌厉,虽是高眉深目直鼻梁长睫毛,但面部整体的曲线却更为平整柔和,肤色则是阳光的小麦色,若是放在前世妥妥的超模出道,但在本朝,得到这样一个忠心不二,包揽一切家务,死生由你决定的美男子,只需支付十两银子。
本朝奴隶尊卑思想严重,从出生起就接受了自己是奴隶的设定,从未有人告诉过他们可以谋逆主人,基本上不置于“死地”没有反心。因着身契在主人手里,即便逃走也找不到工作住处,还会人人喊打,被官府抓了更会处死,倒是在主家卖力气干活,不但有吃有喝,主子若是腾达了,自己的日子也过得美了,因此,奴隶和主子都是一荣俱荣,忠贞不二的。
沈熙薇果断出手,签好了买卖奴隶的契据后,问那混血少年唤何名字。
那少年虽生得美,人却害羞憨厚,只轻声回答:“原叫阿奴,娘子要赐个新名吗?”
管自己的奴隶叫阿奴,让沈熙薇觉得有点过于作威作福了,不过好在本朝小名儿有“奴”这字很普遍,甚至前朝的杨坚也这么叫过。
总而言之,上至皇帝下至百姓叫阿奴就和后世的张三一样,真挺多的,所以,作为起名废,沈熙薇觉得自己担不起给旁人“赐名”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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